承包协议书

2022-05-28 协议书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协议书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承包协议书 篇1

  关于威海市泊于镇河北吴家村管辖的河道及河堤(河领子)两侧对外承包给威海市宏达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承包期限为十年,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双方共赢,互助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照乡镇及村委的整体规划进行合理整治,河堤上栽培花草树木。

  二、甲方同意将河里的一切资源由乙方经营和管理。

  三、河堤两侧承包延线由河北吴家村大桥向下至小邓格村没水桥向上60-80米处,总长度为1000米左右,河堤上两侧面至村民耕地向外3米处都由乙方管理。

  四、甲方同意将河堤上现有山林木归乙方所有,看护、经营和销售。

  五、承包期限为十年,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承包费用按每年柒万元人民币计算,共10年,总承包费用为柒拾万元人民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乙方先交纳20xx年至20xx年的承包费用贰拾壹万元人民币,剩余承包费用按每年平均交纳或每三年交纳一次。

  七、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将河堤承包给乙方期间,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正常工作,负责村民与乙方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如有类此情况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承包给乙方期间,要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3、甲方应认真履行协议中所规定条款,承担起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的义务和责任。

  1、在承包期间要认真的实事求是的将河堤按照乡镇整体规划进行整治,搞好河堤治理与维护。

  2、要处理好上层建筑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履行协议中所有条款。

  九、甲乙双方在承包期间内如有分歧(因政策上或其它意外原因),双方应及时提出相应的方案,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无法解决,保留各自采取法律措施解决的权利。

  十、以上条款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主管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6月1日

承包协议书 篇2

  甲 方:

  乙 方:xx县xx乡xx村村民肖xx

  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就甲方旗下的洼落电站长期承包给乙方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洼落电站的生产管理承包给乙方,乙方也自愿承包甲方洼落电站的生产管理任务。

  2、乙方在承包管理期间,不得违反甲方的意愿擅自将洼落电站的生产管理权转包给他人。

  3、乙方在承包管理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调度安排。

  4、乙方在承包管理期间,必须依法对电站的安全生产、人员安排、技术培训等进行认真负责的管理,不得违反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5、乙方在承包期间,对电站的安全生产、乙方管理不善,由乙方负责。

  6、承包工资按发电量计算,即每度电3分计算,按月支付。此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医保费,但不包括维护费。

  7、乙方必须认真作好洼落电站的安全生产,必须服从电力公司的调度命令,不得违规操作。如有违规操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8、若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不得将洼落电站承包给他人管理。若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将洼落电站承包给他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9、甲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承包工资及维护费用,若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的承包工资及维护费用,所造成的停工停产及其它损失由甲方承担。

  10、地方关系的协调,乙方负责对乡、村、社等地方关系及农民的协调和沟渠的日常维护。其费用已包含在承包工资中,甲方不在另支付。

  11、本协议为长期合法有效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

  1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金鼎担保公司备案1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受 (发起人姓名)等村民委托,将 (流转土地地名)等地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 (经营项目名称)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积

  本协议租赁土地为 一带,东至 为界,南至 为界,西至 为界,北至 为界。总面积为 亩,其中:田 亩,土 亩。

  三、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土地租赁费:按田 元/亩,土 元/亩计算,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整。土地租赁费,用人民币支付。乙方每年 月 日前付次年租赁费,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票据和账号,转帐支付给甲方。土地租赁费按实物支付,明确折价的时间和标准。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⑴照协议规定收取土地出租费,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收回出租的土地。

  ⑵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①不按协议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③不按时交纳土地租赁费的。

  2.义务。

  ⑴及时提供出租土地,协助乙方按协议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解决或调解用路,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⑵现有本宗土地上的杂木,劣杂果树及附作物的处理办法。

  ⑶现有本宗土地上的坟墓由主人在改土动工前由甲方完善整理好。以后若确需在本宗土地上埋新坟,必需事前,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实施,并且一坟不能占两个台面,所损失的 作价赔偿,所占土地面积按实减除租金。所有的坟墓在烧香,管理时不得损害台面,果树,设施等,否则加数倍赔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拥有相关的生产经营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

  2.义务。

  ⑴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协议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出租费,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⑵乙方将承租的土地采用转包,转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转的,应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生效后,国家对该宗土地的扶持资金,除应由农户个人直接享有的以外归,明确归谁。

  2.承包期届满后,园内的建筑物,设施,果树处理办法要写清。

  3.由于 成熟季节的差异性,承包期届满最后一年,在 月 日前 还未成熟,实行乙方继续管护至当年果品成熟采收后为止,是否计租金要明确。

  4.该宗土地本届租用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

  5.乙方违约,造成协议不履行时,或协议期满后,土地上的附着物和构建物(要明确怎样处理 可由甲方处置或限期由乙方清除);

  6.在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则土地安置补偿费归甲方

  及原承包农户享受;附属物,配套设施及在土附作物等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按照征用土地的实际面积,乙方减少相应土地的承租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协议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支付协议值款总额的20%违约金。

  九、协议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出租协议发生纠纷,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村委会,镇政府农村承包协议管理委员会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可向区农村承包协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村,镇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 篇4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企业内部改革,提高生产率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 碧水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承包原则

  1、本协议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承包生产的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职工三方的权、责、利的关系,并按协议约定进行利益分配和风险担当。

  2、承包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所有生产资源和资金投入(所有物料的应付款均由甲方代为支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支付现金),由乙方负责生产管理和落实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

  3、承包期间车间的所有权、行政隶属关系及税收、财政等渠道不变。

  二、承包的期限和项目

  1、本协议的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承包的主要项目:乙方对碧水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进行承包,包括职工工资、生产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费用、办公费用等一切生产运行所需的费用。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购置设备、报废设备,不得随意开发供应厂商。

  三、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

  1、甲乙双方利润分配:甲方利润为 %,乙方利润为 %。

  2、乙方每月支付工人工资,利润每月结算一次,,利润分红剩余部分年底一次性付清。

  3、工伤医疗费和因交期或品质等原因产生的客诉索赔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在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补料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交期和品质等原因导致订单变更或取消的,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承担责任。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主管级以下员工有人事任免权,主管级以上员工有建议权。

  2、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下进行奖惩、辞退违纪员工。

  3、乙方现有的车间人员,有权自主调动和使用。

  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发包的生产任务。

  6、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分包和返包。

  7、乙方每月应按公司“薪资制度”给工人发放工资。

  8、承包期间,乙方须接受甲方对其行政管理、成本控制、品质管理、生产计划等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另行规定。

  9、承包期间,乙方应保证甲方提供的厂房、设备完好,所有的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或按原价培偿。

  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和员工的监督,尊重保护员工民主权利,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的规定向乙方下达生产任务,并监督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对未完成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政体系执行情况、成本控制、品质保障、生产指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如未达成甲方要求的指标时,甲方有权从乙方 %的利率中扣减相应的利润。

承包协议书 篇5

  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通讯地址:

  授权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经营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常德“武陵农资交易大市场仓储中心”的 栋 的仓库(以下简称承包经营物)租赁给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共 间)。

  1.2 本承包经营物功能为 ,承包给乙方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改变承包经营物的功能。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承包经营物采取乙方自行管理的方式。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限

  2.1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2 乙方如需续包须于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即 年 月 日前)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承包经营事项重新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续包要求,则视作乙方放弃续租,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作任意处置。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 承包经营物的交付

  3.1 在本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日起 日内,甲方将承包经营物交付乙方使用。

  3.2 如甲方未按期交付超过七天,则应按乙方应交付承包金的日万分之五给予乙方损失赔偿。

  第四条承包经营费用

  4.1 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为首月承包金的叁倍,即人民币 元(大写: )。 备注:

  4.2承包金

  承包金为平价部分 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议价部分 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承包金总额为元(¥)

  第五条承包金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人民币 元,余

  额元于承包经营物交付前即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否则甲方取消给乙方的所有优惠,承包金的总额按人民币 元收取。乙方延期支付应付款项如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

  取消该承包经营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定金,乙方无权异议;如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其他: 。

  5.2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得租金、电费及因本租赁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完好无损的承包经营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七日内,甲方将向乙方退还承包保证金。

  5.3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拖欠承包金总额的万分之五。

  第六条承包经营物的转让

  6.1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承包经营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尽力使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6.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将其承包的标的物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立即收回该承经营物,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承包金及定金,乙方无权异议。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七日内乙方仍占有仓库不予退出,则仓库内货物视作乙方放弃,甲方任意处置。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享有承包经营物附属射死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承包经营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承包经营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日常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在承包期间对承包经营物及附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保管之责,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应爱护承包经营物,因依法使用不当造成承包经营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十日后乙方仍不予维修,甲方可自行维修,所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本仓储中心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承包经营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房屋内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

  8.3 承包经营物内确因维修等事物须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完成。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承包经营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合理时间内检查承包经营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予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甲方负责承包经营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承包经营物内乙方自有的财产及其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罚分包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承包经营期满之日前或提前终止之日前将承包经营物打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承包经营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承包经营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 乙方在使用承包经营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常德市法规及甲方有关承包经营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应向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付。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11.1 在承包经营期内如乙方须对承包经营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且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共用部门及其他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正。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承包经营物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承包经营物的转包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承包经营物的部分面积转包,但转包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包户收取承包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包而改变。

  如发生转包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包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包期限;

  2、转包承包经营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包协议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于转包户的转包合同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包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包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

  方终止本合同时,转包合约同时终止,转包户无条件迁离承包经营物。乙

  方应将转包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包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甲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包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6、乙方因为转包行为的转包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承包经营期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在通知乙方缴纳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全额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单不限于乙方及转包户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包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承包经营物内的财务(包括受转包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甲方将申请排名留置财务拥有抵偿应支付的因承包经营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承包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二款执行。

  14.2 若因规划变更须拆迁仓库,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无条件搬迁,乙方不得因此提出补偿,合同同时终止。

  14.3 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起发生和后果不

  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衣服,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该向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正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包协议的,乙方应于承包合同终止之日或其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迁离承包经营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承包经营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承包金,如乙方不接受支付双倍承包金,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承包经营物,并强行将承包经营场地内的物品搬离承包经营物,且不负任何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若乙方需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

  若乙方须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常德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

  甲方做为发包人,甲方作为承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出发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的电话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即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发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常德分行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他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手气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承包方(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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