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服务协议书

2025-07-26 协议书

  在现实社会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结算服务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结算服务协议书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医院)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拥有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建立的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2.乙方为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且已经成为甲方会员。

  3.丙方为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拥有资金、渠道、网络和信贷的资源优势,愿意为甲方、乙方提供结算、融资等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为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秩序,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供各方恪守履行。

  第一章释义

  第一条名词与定义

  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1.入金,是指从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向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划入资金的行为。

  2.支付交易价款,是指乙方通过甲方结算账户完成相应药品交易价款的交收行为。

  3.出金,是指从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向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划出资金的行为。

  4.药品交易价款,是指乙方收到交易合同项下的合法发票上所记载的金额。

  5.专用资金账户,是指乙方在丙方开立的,用于存放交易价款等款项的账户。

  6.专用结算账户,是指甲方在丙方开立的,用于存放乙方的交易价款等款项的账户。

  7.交易资金账户,是指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专门用于记录乙方交易资金余额及变动情况,进行会员之间资金交收的账户。

  8.本协议:指甲方、乙方与丙方共同签署的《结算服务协议书》。

  9.天:指自然日历日。

  10.工作日或者交易日:指甲方药品交易规则公布的交易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二章合作事项

  第二条三方同意合作事项如下

  1.甲方作为药品采购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实行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

  2.乙方按照《__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__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__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通过甲方交易平台进行药品采购,并集中结算药品交易价款。

  3.丙方利用自身的银商转账系统(或者建立的签约转账关系)、服务渠道、网络和银企直联技术为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的药品交易提供交易资金的结算服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融资服务。

  第三章主办行

  第三条主办行

  1.甲方选定丙方为本协议项下药品交易资金的结算服务的主办行。

  2.乙方选定丙方为本协议项下药品交易资金的结算和融资服务的主办行。

  3.丙方愿意为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的结算提供综合性服务,愿意为乙方在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的药品采购与交易提供结算和融资服务。

  第四章结算规定

  第四条资金封闭运行

  甲方、乙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通过专用结算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办理,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第五条甲方专用结算账户

  1.用于收付下列用途的资金:

  (1)药品交易价款;

  (2)其他款项。

  2.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不得购买支付凭证,但可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

  3.未经丙方同意,甲方未按规定用途办理专用结算账户资金支付业务,丙方有权拒绝支付资金,并有权因此解除结算责任。

  4.为确保及时清算资金,甲方必须保证专用结算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当日清算。如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中余额不足,丙方将在系统中拒绝甲方的划款指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乙方交易资金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

  1.参加药品电子交易前,乙方须首先在甲方开立交易资金账户,并在丙方营业网点开立专用资金账户,在丙方营业网点建立银商转账关系(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后,方可办理转账业务。

  2.丙方为乙方办理专用资金账户与交易资金账户绑定手续,并将乙方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发送甲方;甲方负责审核甲方系统中交易资金账户的乙方信息与丙方传送的信息是否相符。

  3.专用资金账户的绑定手续只允许从丙方发起,不允许从甲方发起。

  4.乙方如需调整和撤销专用资金账户的,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在丙方营业网点办理。

  第七条入金

  1.入金时间无限制。

  2.入金指令内容需包括:乙方与收款人名称、交易资金账号、入金金额等。

  3.入金额度无限制,入金指令发出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必须大于等于入金指令请求的金额。

  4.甲方系统根据乙方入金指令,系统自动更新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

  第八条支付交易价款

  1.支付时,乙方可通过交易平台向甲方发出支付交易价款指令,支付交易价款指令发出后不得撤销。

  2.支付交易价款内容包括:乙方与收款人名称、交易资金账号、支付交易价款金额、发票信息等。

  3.甲方系统根据乙方付款指令,系统自动更新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如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的,丙方可按照本协议及有关协议的约定给予融资,乙方必须将融资的款项及时划入甲方专用结算账户。

  4.付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后甲方交易系统停止接受乙方付款指令。

  第九条出金

  1.出金时,乙方可通过交易平台向甲方发出出金指令,出金指令发出后不得撤销。

  2.出金指令内容包括:乙方名称、交易资金账号、专用资金账号、开户行、出金金额等。

  3.出金受理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后甲方交易平台停止受理乙方出金指令。

  4.乙方可通过丙方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渠道查询转账情况。

  第十条结算原则与结算数据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价款结算按照“专户专用,丙方不垫付交易资金”的原则处理,交易资金转账指令必须由乙方主动发起。

  2.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交易各方的应收应付款项在交易资金账户间进行清算。

  3.按照《__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乙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时间从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60天。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给予授权甲方和丙方:乙方逾期未支付的药品交易款项部分,无论乙方是否发起付款指令,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有关协议给予融资,用于支付逾期未付的药品价款,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还本付息与支付费用的法律后果。

  4.交易结算数据以甲方交易平台记录为准,丙方不予干预。若乙方对其交易结算资金清算明细和余额有异议,由甲方负责查询、核实并将核实结果通知乙方。

  5.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交易流水以丙方数据为准。乙方如有异议,由甲方、丙方负责查明原因,如有差错,由甲方根据丙方数据进行调账处理。

  6.因甲方、丙方的系统故障导致乙方交易结算资金转账未能成功,甲方、丙方应当告知乙方,并通过丙方其他资金汇划渠道进行交易结算资金划转。

  7.当日收盘后,丙方应当在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当日所有乙方的出入金流水生成对账文件发送给甲方,由甲方进行对账。

  8.如出入金数据有差错,甲方和丙方应互相配合查明原因,如当日下午17:00仍不能查明原因,则对账数据以丙方数据为准,确保当日完成清算。

  第五章融资规定

  第十一条融资服务

  1.融资指交易合同生效后,乙方在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满60天,未按照《__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等规定如期支付药品交易价款,丙方在甲方的认可、支持与配合下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

  2.融资期限最长为一年,从放款之日起计算。融资比例不超过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100%。融资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20%。融资方式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法人帐户透支以及贸易融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融资)。

  第十二条融资核实与校验

  1.丙方发放融资前,需向甲方提出核实和校验融资的交易背景的真实性的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是否签订了药品电子购销合同,到期未付清药品交易价款的金额和交易资金账户余额;

  (2)乙方与收款方是否为甲方有效的会员,是否属于药品交易非诚信单位;

  (3)乙方在甲方交易平台上的交易资金账户是否有效;

  (4)配送会员是否将发票信息上传到交易平台上;

  (5)乙方是否在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了收货确认;

  2.收到融资核实和校验的请求时,甲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核实和校验的信息反馈给丙方。

  3.乙方申请融资时,由甲方在交易平台为乙方加注融资标识。

  4.乙方在此不可撤销的承诺:乙方承担融资的全部法律后果,对融资承担还本付息和支付费用的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融资放款

  1.同时出现下列情况时,丙方可为乙方提供短期贷款、法人账户透支以及贸易融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融资)方式的融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并承担融资本息和费用的还款责任:

  (1)乙方收到药品配送会员配送的药品并在交易平台上进行收货确认;

  (2)乙方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届满60天;

  (3)乙方未按照《__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如期支付药品交易价款;

  (4)融资金额为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与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之和与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的差额部分;

  2.交易平台自动计算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与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的差额部分,并由丙方确定融资金额。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并确认:融资金额连同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一并作为受托支付的金额定向支付至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乙方不持异议。

  3.乙方承诺:融资款项将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相应药品交易价款的支付。

  第十四条融资还款

  1.融资到期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出现存款余额时,丙方可自动即时扣收融资的本金,利随本清,丙方需把相关还款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2.融资到期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以偿清融资的本息,丙方将融资转为逾期贷款处理,按融资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将乙方违约信息反馈到甲方。

  3.融资出现逾期时,乙方需承担罚息责任,罚息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

  第六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易资金账户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受理乙方通过甲方渠道发起的业务请求和系统自动触发的融资请求,负责对乙方交易结算资金划款指令的有效性和各渠道发起的乙方交易资金账户的密码校验。

  3.对于安排了融资的'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乙方无条件授权甲方采取系统控制措施限制乙方交易资金账户的资金划转,并配合丙方发出的扣款划款指令。

  4.甲方确保专用结算账户上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日终清算。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交易各方的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清算,不得挪用、占用药品交易价款。甲方在乙方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的50天会自动预警,提示乙方做好付款安排。

  5.甲方负责在交易平台中对融资做融资标识处理。

  6.甲方对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交易时间和交易制度进行调整或者修改,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和丙方。

  7.甲方应保障交易平台安全稳定地运行,采取合理、必要的手段和安全措施保护交易端、交易系统的安全性,确保交易安全。

  8.因乙方专用资金账户或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中乙方的资金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询、冻结、扣划,导致甲方无法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确保交易资金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的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并在有关证件、许可证过期前办妥有关登记、年审或者延期手续。因相关信息不真实或手续不完整导致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电子交易平台端的交易密码、交易资金账户密码和银行端的预留印鉴、数字证书、密钥和密码。任何使用乙方预留印鉴、密码或电子数字签名进行的交易指令、资金划转均视为有效的乙方付款指令。乙方因保管不当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和丙方不承担责任。

  3.按照《__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__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__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等制度进行药品电子交易和交易价款结算。

  4.乙方真实、诚信地履行药品电子交易合同项下的义务,按照药品交易与结算的规则采购药品、支付药品交易价款。

  5.乙方发出的所有指令均视为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承担甲方、丙方执行乙方指令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6.如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或交易资金账户余额不足,丙方依据本协议安排的融资,乙方均予以承认并视为自身的融资申请委托,自愿承担融资的全部法律后果。

  7.按照约定的融资期限还本付息,并支付融资费用。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丙方融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的,丙方有权在融资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向乙方专用资金账户扣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偿还的,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将乙方上报有权机构列入药品交易非诚信单位黑名单。

  8.融资期间乙方如发生重大产权变动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乙方知道后或者应当知道后应当在七天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丙方。重大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交易;歇业、申请停业整顿、停产、转产、申请解散、申请破产等。乙方如果未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或者丙方。

  9.乙方如需调整和撤销专用资金账户,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丙方营业网点办理。

  第十七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甲方与乙方资金往来的安全、快捷,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

  2.保守甲方和乙方的商业秘密。

  3.协助甲方防范交易结算风险。

  4.接受甲方对其结算业务的监督与考核。

  5.丙方确保乙方专用资金账户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

  6.按照《__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于超过60天付款期而未支付药品交易价款的,丙方有义务提供融资服务。

  7.对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和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信息(包括:甲、乙方名称、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凭证号码、密码、账户余额等)、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转账信息等资料严格保密,除非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者受甲方、乙方指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8.乙方违反本协议或者违反融资协议的约定,丙方有权暂停对乙方发放新的融资、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的融资。

  9.丙方应当将乙方的开户、销户信息和融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通知甲方。

  10.由于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丙方服务系统无法接收银商转账业务(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的委托付款指令或甲方交易平台故障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付款的,各方共同协商采取其他资金划拨方式办理资金划转。

  11.因甲方专用结算账户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询、冻结、扣划,导致丙方银商转账业务(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服务中止或者终止,给甲方、乙方造成损失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共同义务

  三方一致同意并声明:

  1.三方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另外两方的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无效;

  2.各方签署本协议已经过各方的内部授权或者审批,签署本协议为各方自愿的、真实的意示表示,并且在执行本协议时给予另外两方必要的和合理的支持与配合。

  3.在甲方和丙方的在线融资系统对接并上线前,有关融资通过线下方式书面申请解决,各方权利义务依据线下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第七章其他条款

  第十九条违约

  1.本协议生效后,三方均应诚实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两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非因当事人过错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致使一方或者各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救济措施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向甲方、丙方提供重大虚假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甲方、丙方有权拒绝受理交易开户和给予融资,丙方有权拒绝、中止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对已发生的融资,丙方有权提前收回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变更与解除

  1.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三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签署后,如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交易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有关条款与之冲突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十二条协议效力

  1.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协议有效期满时尚未结清的业务,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仍应继续承担,直至乙方清偿丙方的全部融资本息和费用时终止。

  第二十三条协议地位

  本协议为约定三方合作事项的框架协议,本协议项下具体合作内容由分别签订的有关合作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各方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均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章):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银行)

  负责人或有权人(签章):_________

  结算服务协议书 2

  甲方:

  乙方:

  1、于签订本协议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甲方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之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公章。

  2、本协议书适用于乙方提供的各类国际进口快件服务、国际出口快件服务和国内服务。甲方之联邦快递服务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甲方对前述账号下所产生和/或相关的全部费用承担付款责任,包括但不限于:(i)国际进口/出口快件:运费、与托运或货件相关之各类税金和政府规费、附加费及国际空运提单上所载之其他费用;(ii)国内服务:运费、政府规费、附加费及国内货物托运单上所载之其他费用;和(iii)任何乙方为甲方垫付的款项(以下统称为“费用”)。就国际快件,以上费用并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发生。

  3、甲方应对其账号信息妥为保密,以避免他人未经授权使用。甲方应避免任何未经其授权的人员在本协议中甲方地址、甲方通知乙方之其它取/派件地址或甲方其他托运地址等地点使用甲方账号向乙方交件托运。

  4、乙方定期向甲方寄送账单。甲方应在账单日起30天内将账单结清。就各类乙方垫款以及与托运或货件相关之各类税金和政府规费,乙方可不受前述30天账期限制,要求甲方及时结清。甲方应及时审阅账单,如有异议或其他调整要求,应在账单日起14天內向乙方书面提出,逾期则视为对账单内容无异议。甲方对账单内容部分有异议的,不应影响其余部分的按时支付。甲方应使用银行转帐或支票方式支付并承担银行转帐手续费。为支付安全,除非经乙方事先同意,甲方不应以现金支付。

  5、乙方运费、附加费等费率牌价和相关计算方式以网站或乙方印制之费率牌价表公布,并可定期或不时修订。甲乙双方可就适用之费率另行达成各类书面折扣协议以相应替代乙方公布之费率牌价。如甲乙双方间无相关有效书面折扣协议的,则应当适用乙方公布之费率牌价。甲方应在货件交运前查询了解前述网站公布的费率牌价等相关信息,如有需要,亦可索取乙方印制之费率牌价表。

  6、虽有上述第5条之约定,双方同意:针对且仅适用于联邦快递国内服务(国内普达服务除外),若甲方委托乙方承运递送之国内服务货件属于乙方公布之费率牌价表所列1区服务城市范围,双方将以乙方公布之费率牌价表5公斤段对应费率起算运费。

  7、甲方为托运人的,即使甲方在国际空运提单或国内货物托运单上指示其他人付款,乙方未收到付款的,甲方仍须无条件承担所有费用的付款责任。乙方不承担以任何特定方式向甲方指示的其他人催讨以及证明其是否以及以何种理由拒绝付款的责任。甲方应承担货件按相关指示送回托运人和未决定如何处理而需仓储所造成的一切费用。

  8、如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取消或变更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信用结算期限并就甲方已负之付款义务宣布立即到期。任何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立即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经提前30天书面通知后单方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的,甲方仍应承担已负之付款责任。

  9、任何一方变更各类相关地址,以及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的,应在变更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无相反证据,国际空运提单或国内货物托运单上记载的'托运人地址为货件实际交付托运的地址。

  10、托运的每票货件,都应受相关国际空运提单(适用于国际出口/进口快件服务)或国内货物托运单(适用于国内服务)的条款和其中提及的标准运送条款所约束。各类运单和其他托运文件以电子扫描数据保存的,与该等文件之纸质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货件通过终端设备电子签收可在境内提取打印的,视为可靠电子签名。

  11、本协议经双方充分自由协商订立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发生或与本协议相关之任何之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

  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算服务协议书 3

  甲方: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并共同遵守约定的业务规定和技术规范。协议内容如下:

  一、服务事项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授权乙方办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在证券交易所发行、交易,以及通过甲方及其代销机构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登记结算业务。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享有乙方每日按时为基金提供的登记结算服务;

  2、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每日传送基金登记结算业务相关的资料和数据;

  3、有权委托乙方向基金销售代理人收取或支付相关费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遵守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2、遵守乙方制定的基金登记结算相关业务规定及数据接口规范;

  3、甲方如选定乙方系统参与人作为基金销售代理人,应书面通知乙方;

  4、向乙方提供据以进行基金登记结算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甲方确认乙方深圳分公司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获取的甲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发行、交易的基金数据为甲方有效送达的数据;此外,甲方向乙方深圳分公司有效送达基金数据的方式为经甲方确认的书面或电子文件。

  5、计算并及时向乙方发送基金份额净值数据;

  6、甲方应于权益登记日11:30前,将最终确定的分红比例方案通知乙方。如在规定时点后修改分红比例方案的,应重新确定权益登记日;

  7、按乙方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基金登记结算服务费用;

  8、对于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形成的有关资料,按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业务需要,制定基金登记结算相关业务规定;

  2、甲方未能足额划拨基金权益分派资金时,有权拒绝为其办理基金权益分派业务;

  3、向甲方收取基金登记结算服务费用;

  4、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传送基金份额数据、交易确认指令,未能按时、足额履行资金交收义务,以及违反本协议时,乙方有权停办相关业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2、受甲方委托,办理基金在证券交易所发行认购、集中交易,以及在证券交易所场外认购、申购、赎回等的登记结算业务,具体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开户和维护;基金份额登记;基金持有人名册服务;基金在证券交易所场内认购、集中交易、场外认购、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和金额计算;组织资金结算和费用计算;代理基金分红;特殊业务处理(转托管、跨市场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对账;基金终止登记;其他服务。

  3、按规定根据甲方有效送达的数据及相关资料进行基金登记结算服务,并保证甲方在乙方登记结算系统中登记的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4、按时足额将应收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基金专用结算账户;

  5、每日按时向甲方传送有关基金登记结算数据;

  6、按甲方要求,代甲方计收投资者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费用;

  7、根据基金合同及甲方与销售代理人的协议,代甲方向销售代理人收取或支付相关费用;

  8、除司法机关、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权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乙方业务规定要求查询外,乙方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有关甲方的基金登记结算数据资料;

  9、对于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形成的有关资料,按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10、确保基金登记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灾难恢复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机制;

  11、制订、修改相关业务规定及数据接口规范时,若涉及甲方的修改应当事先征求甲方意见;

  12、遵守相关业务规定及数据接口规范的`规定;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除本协议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对外泄露基金账户注册登记、基金场内认购、集中交易、场外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资料。

  五、费用

  乙方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及收取方式见本协议附件。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其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在发生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本协议其他部分能够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

  七、不可抗力

  八、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______,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律法规、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如任何一方在争议期间不履行本款规定的义务,则由此造成对方及基金持有人的损失由该违约方承担。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九、本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一)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需变更本协议,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

  (二)本协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基金终止;

  2、经甲乙双方协商终止;

  3、甲方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本基金的管理人;

  4、乙方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提供本协议所规定的服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基金业务资料的移交

  (一)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将以下材料移交甲方:

  1、基金持有人名册;

  2、基金份额冻结清单;

  3、未领现金红利清单;

  4、基金份额托管数据;

  5、其他本应由乙方保管的登记过户及结算材料。

  包括以上资料的电子文档和介质。

  (二)移交基金业务资料时,应当编制基金业务资料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资料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三)甲乙双方交接基金业务资料时,应当按照基金业务资料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双方授权的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业务资料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一、其他事项

  (一)基金投资者账户资料数据、持有人明细数据由乙方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上统一向甲方发送。

  (二)本协议附件包括:

  《__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收费标准》。

  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甲方终止其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乙方可以公证送达甲方在乙方的登记数据资料,并视同甲方退出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制定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同本协议。

  (六)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__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服务协议当事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见下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结算服务协议书 4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结算业务咨询服务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结算业务咨询服务内容及时间

  1、乙方负责编制本工程结算,并与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核对直到收到审计报告为止。

  2、与结算有关的工程资料甲方负责完善,乙方配合。

  3、协议签定后第二天即开始展开工作,提交结算书的时间在甲方提供详细资料后三十天内,与业主对帐的时间听从甲方通知,本业务咨询服务终止时间以甲方收到本工程结算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的审计报告为准。

  业务咨询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业务咨询服务费按业主确定的终审总金额的`5‰计算。

  2、若乙方尽职尽责并且甲方获得较好的效益应给予一定奖励,奖励金额由甲方根据情况另定。

  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 元,提交结算书时支付工程造价的2.5‰(基数暂按送审金额),余款在收到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审定报告后一星期内付清。

  4、业务咨询费以人民币结算(不含税)。

  甲方责任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结算咨询服务范围内的全部资料,为做好工程结算提供依据、证据。

  2、应授权选派一名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能独立作出决定的联系代表,为实现工程造价咨询目标予以配合,并负责各相关方的联系组织工作。

  3、有权要求乙方尽职尽责,直到终止协议。对乙方提出的要求以书面为准。

  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阶段或专项书面成果或说明。

  5、履行协议书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按时支付业务咨询费服务费。

  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按甲方要求认真编制工程结算。

  2、按甲方安排,及时、准确与业主对帐,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充分利用业务及各方面资源优势,据理力争地与业主进行核对。在工程结算核对过程中,发现应用不准确标准、定额、计价方法时,全权代表甲方与有关方面交涉,以使甲方获得最佳的投资回报。

  3、有权拒绝不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工程造价计算规定的人为干涉,但必须以理服人,与业主等相关各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工程结算核对工作正常进行。

  4、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所有工程结算资料原稿完整地交给甲方,但乙方可以留一份完整的复印件,以便查证。

  5、乙方向甲方承诺保守工程结算核对全过程的机密,不泄漏与本工程结算业务咨询服务有关的所有数据资料。

  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结算业务咨询服务完成并结清业务咨询服务费用后自动失效。

  2、本协议履行期间,有未尽事宜时双方另行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算服务协议书 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马场河铁矿山采矿工程结算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所在工作区域只限于福泉市谷汪马场河铁矿山工作场所;

  二、乙方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做好各项生产中的责、权、利关系,安全有效的搞好生产秩序。

  三、工程结算价格明细

  1、巷道挖掘:1200元/米(大写:壹仟贰佰元整),(运输到指定位置)。

  2、矿石开采(巷道)50元/吨(大写:伍拾元整)

  四、工程费每月核算一次,押回工程费一个月,依次乙方每月结算,年底甲方一并结清。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另作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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