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协议书

2021-07-18 协议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协议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协议书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售后服务协议书3篇,欢迎大家分享。

售后服务协议书 篇1

  甲方:***照明有限公司

  乙方:

  为进一步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解除广大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的后顾之忧,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在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市场(地区)的特约维修点,协议内容如下:

  1.乙方作为甲方在上述市场(地区)的特约维修点,全权负责甲方产品在该区域内的售后服务工作,具体为:负责该市场内所有售点的***产品的退换、维修及技术咨询等工作;

  2.甲方根据售后服务标准和配件发放标准,向乙方提供库存保护和部分常用配件,供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为广大顾客和下线客户进行服务时使用(附配件明细表,售后服务标准)。

  3.甲方为乙方提供维修费用______元/月,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售后服务标准对客户的***产品进行维修,如因违反服务标准导致客户投诉的,按50元/例给予处罚。

  4.乙方为顾客或客户更换配件后,应将损坏的配件妥善保管,并定期向甲方进行以旧换新,甲方将根据乙方交还的旧配件品种及数量给予一对一等量换新。

  5.乙方所更换的配件应符合甲方的更换要求,如超出甲方的更换标准而更换者,其配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每个销售年度结束或双方合作协议中止时,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周转配件全部无偿返还甲方,如出现短缺,将按甲方出厂价将短缺部分补足。

  7.下一销售年度开始时,甲方将按乙方销售需求重新进行配件铺底工作。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止。

  9.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照明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售后服务协议书 篇2

  甲方: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文安发包片区共3789户,建筑面积160869。8㎡的直管公房(含代管,信托房)的日常服务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如下承包合同。

  乙方提供服务的内容

  1,受理房屋报修及制定修缮方案。受理报修后及时派员进行现

  场技术查勘。根据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承担修缮责任的,修缮方案由乙方负责制定或由乙方负责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修缮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并报甲方备案。对屋面修缮确实无法解决,必须进行翻修和遇不可预见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修缮费用不在包干范围内需另行结算的应报甲方批准。

  2,房屋安全检查和排险工作。每年4月底前完成一次全面的房屋安全普查向甲方报备。建立和完善房屋安全管理信息资料,根据甲方要求录入相关信息系统,对存在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修缮和报备甲方。特别是檐口,外墙粉刷层脱落等应及时处置和修复。确保房屋安全使用,实现不倒房,不塌房,不伤人的目标。

  3,组织拟定大中修和翻修改造工程项目修缮方案。负责编制修缮方案或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拟定修缮方案设计,编制工程项目清单和预算,及时报送甲方备案。对屋面损坏确实严重,无法通过修漏解决,必须进行翻修和遇不可预见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工程费用不在包干范围内需另行结算,应及时报送甲方审批。

  4,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5,开展房屋修缮工程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日常巡查管理,检查督促工作和房屋使用情况的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日常登记。对违章搭盖,破损结构,不当使用房屋的行为要及时以书面告知的形式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制止或纠正,制止纠正情况要及时向甲方报告。全面掌握如自用,空置,转租等房屋使用情况,收集承租人对公房管理的需求和要求,及时向甲方反馈。

  6,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协调联系工作。预先通知相关承租户,对需要临时搬迁的承租户要做好动员工作,并将动员搬迁情况及时告知甲方。及时调处承租户在房屋使用,修缮中的矛盾纠纷。负责与承租户的联系工作,负责与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小区的联系工作。接受甲方布置的与公房管理相关的各项调查工作任务。 (1)(2)(3)(4)

  7,负责房屋租金的催缴工作。根据甲方提供的欠缴租金清单或通知单,通过电话或上门联系催促欠租户缴交租金。

  8,乙方应在承包片区以管理好,服务好,维修好为目标设立工作服务站。

  9,做好台风,雨季期间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和值班工作。在房屋发生险情或各种突发事件时,负责及时报告甲方并立即到达现场,组织做好必要的排险加固和住户疏散搬迁动员工作。

  10,接受甲方委托,负责直管公房售后维修的其他管理事务和配合甲方开展其他管理工作,以及毗邻相邻产权的协调关系。

  11,接受甲方委托,负责与有关物业管理小区联系,推进直管公房与其他产权一同交纳维修基金,由物业小区牵头组织按产权比例分摊的维修方式(费用从维修包干费用中扣减,合同由公房中心与物业单位签订)。

  二,乙方提供服务的标准和要求

  1,小修管理以应修尽修为原则,满足承租符合规定的维修需求和房屋周期性维护需求,保证达到房屋不堵,不漏,不脱,不掉门窗设备使用正常的目标。并根据《厦门市公管房屋小修范围和服务标准》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不得超规定范围和超规定标准批修和维修。确有需要超范围或超标准维修的,必须报甲方书面批准,否则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2,乙方工作服务站应全天候24小时接受承租户的报修,报修和批修等情况要按照甲方规定的方式向甲方即时报备。房屋维修要按照甲方制定的《房屋修缮服务承诺制度》执行,在规定时限内做好服务工作,执行率要达100%。要做好小修服务的回访工作,回访要有记录。小修服务群众满意率达到90%。

  3,承租户的来访,来电要有专人认真接待,登记,及时处理,不得推诿。乙方无法处理的事宜,应及时上报甲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妥善处理。

  4,乙方应在思明片区内设立工作服务站,并根据所承包户数,面积配备不少于4名的管理员和2名工程技术人员,并接受公房中心管区片长和甲方代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5,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包括抢险救灾工作办法,房屋安全检查工作制度,报修受理值班工作制度,维修工程报修和批修程序,工作岗位职责,管理工作报告制度,管理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等,并报甲方备案。

  6,乙方应按幢号建立维修档案(查堪记录,修缮方案,预算书,批修表,验收签证,竣工图,结算单)。乙方应每季度末至少向甲方如实报备一次。乙方结算报备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作假金额5倍的惩罚性违约金,在维修工程包干费中扣除。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将承包期间所有维修档案,乙方使用管理用房,其他管理档案移交给甲方。

  7,乙方管理人员名单应报甲方备案。乙方不得擅自向承租户收取任何费用,入户的工作人员必须挂牌上岗。

  8,乙方的服务工作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房屋租赁管理,修缮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

  9,乙方不仅要健全抢险救灾工作办法,且必须在工作服务站配备相应的抢险器具和1部车辆随时接受甲方调遣。

  10,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专职人员在公房中心受理该片区的相关事宜。

  三,乙方承担小修服务的有关事项

  1,小修工程费用按房屋建筑面积 元/㎡·年的标准计算,全年总计为 元,由乙方包干负责使用。甲方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向乙方支付上季度小修工程包干费。因房屋建筑面积增加或减少累计达到5%时,小修工程包干费从面积增减的下月起进行调整。

  2,《厦门市公管房屋小修范围和服务标准》中有规定小修资金控制上限的,按单个门牌号或按建筑面积小于500㎡的自然幢一次报批修费用在10000元以下的和规定无上限的小修工程,报批修,派修,向维修队伍交底修缮方案,工程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工程费用结算由乙方自行负责包干。甲方每季度组织一次工程质量,工程数量,服务情况抽查,抽查结果作为甲方对乙方考评的依据。

  《厦门市公管房屋小修范围和服务标准》中有规定小修资金控制上限的,按单个门牌号或按建筑面积小于500㎡的自然幢一次报批修和结算费用在10000元以上(含)的小修工程,由乙方向甲方报修,审批后实施,经甲方验收后按实结算。

  3,小修维护实际完成幢号和结算,乙方应每季度末至少向甲方如实报备一次。乙方结算报务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作假金额5倍的惩罚性违约金,在小修工程包干费中扣除。

  4,因乙方对其包干的小修不及时处理超过服务承诺期限或不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妥善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指派施工队伍进场维修,其发生的所有费用从乙方小修工程包干费中扣除。

  5,乙方在承包期间施工的维修工程应遵循工程质量和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不因本合同期满而终止。

  四,服务承包费,奖励金的计算及支付

  1,甲方需向乙方付服务承包费,按房屋建筑面积以 元/

  年·㎡标准计算,年服务承包费为 元。

  2,甲方根据《直管公房服务考评暂行办法》,每季度组织一次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考评。考评得分在85分(不含85分)以下的,扣罚考评时段服务承包费10%。

  3,因房屋建筑面积增加或减少累计达到5%时,服务承包费从下月起进行调整。

  4,服务承包费按季度计算,于每季度后第一个月内支付。

  5,全年住宅租金催缴按实收旧欠金额的25%奖励乙方。

  6,全年住宅租金收缴率达到97%(不含)—98%(含)的,奖励超出部分租金的10%;收缴率达到98%(不含)—99%(含),奖励超出部分租金的20%;收缴率达到99%(不含)以上的,奖励超出部分租金的30%。历年旧欠租金催缴按实收旧欠金额的25%奖励乙方。

  全年住宅租金收缴率低于97%(不含)的,扣除低出部分租金的10%;收缴率低于96%(不含)的,扣除低出部分租金的20%;收缴率低于95%(不含)的,扣除低出部分租金的30%。扣除款从乙方的服务承包费中扣除。

  五,甲方的义务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小区所有公房承租户,

  公布工作服务站地址,电话。

  2,甲方要在委托承包片区内向乙方提供服务用房。

  3,甲方应将必要的管理信息提供给乙方。将变更信息及时通知乙方。协助乙方收集必要的管理信息资料。

  4,乙方在服务工作中,若确需甲方参与协调的,甲方应及时给予积极的配合。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中止和解除本合同

  1,连续考评3次,每次成绩均低于70分;

  2,因乙方工作失职造成房屋倒塌或发生严重事故的;

  3,对服务和小修施工任务转包的;

  4,住户满意率抽样调查连续两次低于80%的;

  5,乙方管理处于停滞状态,严重影响日常服务工作的;

  6,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之约定的。

  七,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承包保证金,在承包期结束一个月

  内退还。因乙方未履行本合同或因第六条规定中止合同的,不退还保证金。

  八,乙方提供服务的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九,甲,乙双方承诺自觉履行义务,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如有纠纷,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各执一份,签订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售后服务协议书 篇3

  甲方:江苏英莱特灯饰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山东皇明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本着“竞争的一半是服务”的经营理念,为共同开拓市场,做好甲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时,必须承担售后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就甲方产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的售后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售后服务维修工作及执行国家新“三包”的有关规定。

  2.负责为乙方培训维修技术人员。

  3.向乙方及时准确的提供新产品维修技术资料。

  4.甲方售后服务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执行协议情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必须设立产品售后服务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维修人员、设备。

  2.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专职维修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内的产品提供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4.若出现产品重大故障或事故发生时,应迅速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调查和技术鉴定。

  5.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每月的维修质量信息反馈单于15日前寄回或传真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6.接受甲方的维修指令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7.乙方维修点积极展开用户回访活动,回访量不得低于当月维修数量的25%。

  三、保修范围

  1.凡属甲方产品,自售出之日起,在产品保修期内属于质量问题的免费维修,个别地方需延长保修期的,必须经甲方批准方可。

  2.对保修期内的因用户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产品故障和事故,乙方按甲方规定费用标准收取成本费。

  3.在保修期外,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收费。

  4.其它事宜,均按国家新“三包”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四、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上门服务,做到市区24小时内排除故障,下县48小时内排除故障。

  2.为用户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统一填写维修单,维修完毕后,由用户签字。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五、维修费用的标准

  1.所有产品均按年销售实际结算金额的1%返回,作为维修费用。

  2.经销商在退货时所需的费用,按售后服务收费标准从上述1%的结算额中扣除。

  3、如果经销商所辖区域的用户因经销商的服务质量而造成投诉的视情节轻重将罚金从1%的结算额中扣除。

  六、产品维修配件的铺底与发放

  1.产品配件都必须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以旧换新。

  2.产品配件按该经销商3个月销量的1%铺底,以后所需都必须以旧换新,无旧配件返回,由乙方按成本价购买。

  七、维修费用的结算

  1.每年年底按实际结算金额的1%结算。

  2.产品维修费用结算程序

  (1)乙方维修点凭当月原始维修记录单进行初次回访确认,并填写月维修费用结算单。

  (2)每月的原始维修单连同填写好的月维修费用结算单,在每月15~20日内寄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3)甲方售后服务中心根据乙方提供的原始维修单进行第二次回访和抽查。

  (4)由甲方售后服务中心调查确认无误后,由营销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

  (5)维修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时间按实际收到乙方提供的用户资料和月结算单20日内汇出。

  (6)甲方财务部每月按实际维修费用电汇至乙方指定的帐号上。

  3.如乙方连续3个月未把原始维修单和月结算单返回甲方售后服务中心的,按放弃维修费用处理。

  4.乙方如对维修费用有疑问的,须在3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5.维修费用作为专项费用,不现金支付、不冲抵货款。

  八、质量信息反馈和新产品质量跟踪

  1.乙方在每月15日前将所有产品的实际维修情况填写质量信息和维修状况统计表传真或邮寄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2.如乙方连续3个月未将质量信息反馈表交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的,甲方则年底扣除总维修费用的10%作为处罚。

  3.甲方新产品上市,由乙方负责质量跟踪,提供新产品用户的详细资料,报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4.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有关调查活动。

  九、甲方每年进行一次售后服务评选活动,优秀售后服务单位的评选条件:

  1.用户投诉率低于1/1000(根据销量)。

  2.甲方对乙方的用户回访和调查中,用户满意率为98%。

  3.乙方的售后服务网络健全,设施和维修人员相对完备。

  4.质量信息反馈每年不低于90%。

  5.无媒体曝光和技术监督部门不良通报的情况发生。

  十、违反协议的处罚

  1.在结算维修费用进行用户调查回访时,发现乙方提供的资料不详,视此单无效处理。

  2.在结算维修费用进行用户调查回访时,发现乙方提供虚假或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将作“假一罚十”处理。

  3.乙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多次违反协议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设立其它维修点以替代该维修点,并将维修费用指标转给新的维修点。

  4.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

  十一、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 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另行签订。

  甲方:江苏英莱特灯饰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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