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协议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协议合同 篇1
为了保证物料提升机在施工生产中正常运转,切实提高机械完好率和利用率,杜绝机械安全事故,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充分保障机械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运行,同时使设备的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和使用方(承租丙方)各负其责,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一、出租方(甲方)职责:
1、出租方必须根据承租方提出的安装部位及工程概况编制物料提升机施工方案,并提出升降机所需的全部资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
②、设备租赁资质,
③、产品合格证(注:新出厂机械必须出具厂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产品出厂合格证),
④、设备检测报告,
⑤、验收所需的表格。
2、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安全使用标准,达到机械性能的规范要求,出租方负责升降机运输、安装、拆除、接高、附着、维修、保养及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在安装、拆除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拆装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和监督。特殊情况需要承租方人员配合时,出租方必须承担出租方人员在配合安装拆卸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意外事故和损失。
3、提升机安装完毕出租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后报承租方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表,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签字盖章,交给出租方。
4、为保证提升机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出租方必须每月定期来工地访问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与承租方沟通解决,并做好日常机械配件供应及置换,提供每月一次对设备的检查记录给乙方存档。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机械故障,出租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组织技术和修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不得借故进行拖延时间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
二、承租方(乙方)职责:
1、根据出租方的技术交底及提升机的说明书要求,对提升机下的基础进行夯实处理,保证满足提升机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2、对安装完毕的提升机,在各楼层必须搭设合理的平台及防护门,楼层标记,各楼层防护,进料口的防护棚(长、宽、高分别不低于6m,3m,25m),要有连锁装置的安全门,有合理的进出料坡道。
3、卷扬机要符合卷扬机的安全标准,卷扬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同时必须搭设防护棚及防护栏杆,设专人负责,有操作规程及负责人标牌。
4、给外埠施工队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负责设备附属设施的完善,对操作人员上岗前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检查记录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并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及各种标牌的制作及安装。
5、提升机的结构与墙体结构拉节要牢固、设置合理,负责提升机基础的接地电阻的制作,电阻值≤4Ω。
2、缆风绳固定位置要合理,松紧度适当。架高10~15m设1组4根,每增高10m设1组,每组4根,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2.5mm,按规定设地锚。
3、严禁领导违章指挥或强行要求卷扬机司机违章操作,负责司机在现场的安全教育。
三、使用方(外埠队)职责:
1、物料提升机在使用前,外埠队(使用方)必须选派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卷扬机操作证件,责任心强,对机械性能、构造了如指掌的操作人员。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司机带病、疲劳驾驶和酒后作业。所使用的机械必须设防雨、防砸棚,操作人员戴好安全帽。
3、遇有大风及雷雨天气停止使用机械。严禁带故障作业,如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机械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及时报修,并通知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禁止私自乱拆乱卸和机械带病运行。坚决禁止超负荷运载。
4、机械运行前必须检查前后防护门是否关闭,插上安全销,严禁将机械交给非司机操作及操作人员擅自离机而去。
5、操作人员要对机械全方位负责,勤检查、勤保养,对较大的故障及时上报项目部有关人员,有项目部通知厂家进行维修。
6、下班前将吊笼降至地面,断电上锁,严禁违章指挥和野蛮操作,严禁中途私自换人,如违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使用方承担。
四、事故处理: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机械设备事故或丙方作业人员伤亡的,甲方应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予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并配合乙方、丙方处理一切善后事宜。
2、由于丙方作业人员个人责任造成的伤、残、亡事故,由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丙方作业人员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抄报乙、丙双方上级主管或业务部门一份,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至设备拆除退场之日止。
物料提升机出租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物料提升机承租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物料提升机使用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2
本部受甲方(货主)委托,依据《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甲方(货主)与乙方
(驾驶员)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
甲(货主) 乙(驾驶员或车主)
1、车型车号 车辆单位
2、车架号发动机号驾驶证号联系电话 手机
3、乙方承运货物名称,货物重量吨,共计件,货物价值人民币元,装货地点,途径 ,到达地点 ,启运时间 ,到达时间共 天。
4、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逾期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5付款方式:按元,装好货,甲乙双方验货以后,甲方预付给乙方 元,余款 元,在货物到达终点且签回单给甲方后付清运费。
6、发车后,承运方发生的如燃油车损过路过桥费、被盗、被劫等不可抗拒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车主)自行承担。途中 人押车,伙食货费由支付。
7、乙方应保证货物安全运输,从货物启运至货物到达终点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失、污染、损坏等均有乙方(车主)负责赔偿。
8、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双方解决不了,可按法律程序解决。
9、甲乙双方应认真审视协议合同内容,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或盖章即可生效。补充 甲方住址:
甲方(代理人)签名:
乙方(车主或驾驶员)签名:
中介方:
电话: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加强租赁房屋安全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1 甲方应提供完好的房屋和附属设施。
1.2 乙方入住前,向乙方交清环境、电、消防设施等要害部位注意事项。
1.3 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2.1 乙方对家庭所有成员和来访亲朋好友,宣传教育好各项安全事项,并自行管理到位。
2.2 乙方在入住前应对环境和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如日常检查不到位,出现问题及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3 乙方租赁期间不准擅自改动电线路,电器设施,并负责管理。
2.4 乙方不准使用电炉子、电取暖器(箱)、电淋浴桶等非安全电源器。
2.5 乙方在人走时,必须将一切用电设备关闭,将烟头等明火物熄灭。
2.6 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用品带入楼(房)内。
2.7 乙方因违反用电、消防管理等有关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三、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居住安全情况,对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4
甲方: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 (租赁公司)
甲方因(工程名称)工程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现由乙方安装(或拆卸)(楼栋号或设备编号+设备名)壹台,安装高度为 96.25m(最终高度),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施工电梯使用地点及工程名称
使用地点:
工程名称:(工程名+楼栋号)
二、安装(拆卸)施工时间
(用于安装)该设备的初始安装高度应在甲方通知的进场时间开始,在五日内安装完毕;最终安装安高度根据工程进度,分次顶升或加节完成。
(用于拆卸)在该设备报停后,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拆卸该设备,乙方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每台设备在四日内拆卸出场。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负责解决处理好设备进出场及作业所需的道路和场地,负责塔机的基础、路基、排水,将与设备相适应的开关箱安装到位,并承担其费用。
②设备的安装位置由乙方会同甲方确定,但应该保证设备的正常(按说明书要求)安拆。如发生非正常(超出说明书要求)安拆时,所增加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③在设备进出场、安拆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合的场地和安拆条件。
④负责设备总体安全防护,如相邻高压线路的防护、非一家租赁公司所属的多塔防碰撞措施、施工电梯的进出料通道和防护棚等。
⑤在设备安装完成并取得检测后格报告后,组织安装单位、设备产权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⑥办理使用备案手续。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负责设备进出场的运输,施工现场设备安拆,安装完后的设备自检,自检合格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整机检测合格后将设备交付甲方项目部使用,并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②对自检和有资质单位检测发现的不合格项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设备整机合格。
③将设备使用说明书或书面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交甲方项目部。
④编制设备安装或拆卸专项方案,由乙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与其它安拆资料一并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安装或拆卸备案手续。
⑤设备安装完,经检测合格后,协助甲方在30天内办理完使用备案手续。
四、安全事项
安拆人员进场后由乙方会同甲方作现场安全交底。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设备安拆的安全管理规定。
五、安拆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1、按双方租赁合同的约定(必须说明是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率)
六、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负责人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停止使用,并结清各类费用后合同终止。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5
发包人:
分包人: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依照《中华能人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分包施工安全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明确双方在施工期内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发包人一般权利和义务
1.1、发包人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安全保证计划。发包人对分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如实告知分包人在项目劳务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职业健康的根源及防治措施。
1.2、发包人对分包人的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监督检查,对查处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1.3、对不服从发包人安全管理,或分包人有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行为时,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并进行处罚。对因分包人原因造成重伤或死亡事故的,双方可以终止合同,分包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3日内退出施工现场。
2、劳务分包人一般权利和义务
2.1分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安全管理。定期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及时了解施工安全情况和安全要求。
2.2、分包人有权对发包人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确保安全生产。
2.3、分包人主要负责人是分包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安全基础设备设施采取保护和防护措施,并对安全基础设施和防护措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检查检验,按规定做好安全设施器材的定期试验检验工作。
2.4、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或严格执行发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5、分包人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认真开展隐患整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遵守发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主动向发包人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2.6、分包人应认真配合地方政府、发包人及发包人组织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检查。因达不到规范标准要求所引起的各种罚款由分包人承担。
2.7、施工期间,除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等检查工作进入工地外,其他外部人员不得进入工地。
3、劳务分包人在签订劳务分包协议书的同时应提交本单位安全施工资料
1、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2、分包人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安全操作证(正本)复印件。
3、分包人施工人员班组划分及安全员花名册。
4、事故处理
4.1、分包人对劳务分包作业现场的伤亡事故应及时上报发包人安全管理部门,发包人协助分包人进行事故救援,维持好现场,分包人配合发包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处理费用及善后工作由分包人负责。
4.2、分包人在作业中发生轻伤、重伤事故时,分包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分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5、安全风险抵押金
5.1、发包人按有关规定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本工程约定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为分包价款的3%。
5.2、发包人在工程期满后30日内,在扣除分包人应承担的.安全费用后将剩余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返还分包人。
6、协议变更和解除:
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因人力不可抗拒或无法防止的外因,使双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7、分包协议书期满,该协议自行终止。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使用乙方电力杆塔及通道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以保障电力运行和电力设施的安全为首要宗旨,并作为解释协议的主要原则。
2、甲方需在乙方辖区内包括城区、乡镇电力杆塔上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施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的属地供电所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勘察批准后方可施工。
3、经乙方许可后敷设的电缆、光缆等设施,在施工完毕后,甲方必须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经乙方验收确认不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不得作任何变动。
4、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擅自施工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者,乙方有权制止,并有权拆除已经敷设完毕或正在敷设的电缆、光缆等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处作业、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及带点作业等相关规定,并派专人监护施工现场。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影响供用电安全或造成电力设施损坏以及跳闸停电等事故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7、甲方在乙方产权所属电力设施上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后,因外力或天气等其它原因引起断线、倒杆等电力事故,造成甲方相关设施损坏、人身伤亡以及第三方设施损坏、人身伤亡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8、甲方在乙方产权所属电力设施上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后,因甲方产权所属的电缆、光缆等设施脱落、断线及安全距离不够等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若对乙方造成损失, 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9、乙方在甲方所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的电力杆塔施工,对甲方电缆、光缆等设施造成的损坏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乙方线路改造致使线路通道走向发生变化,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在限期内拒不配合调整其电缆、光缆等设施的,乙方有权予以拆除,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甲方必须保证电缆、光缆等设施施工安装的质量,做到安装工艺统一,高度一致,排列整齐对称,接头不得裸露,包敷合格,外观美观大方。并严格遵守有关电力安全规程标准,确保与电力线路的距离安全可靠。
11、甲方电缆、光缆等设施的安装工艺不符合要求及对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造成隐患的,乙方有权向甲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不予以整改,乙方有权予以拆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12、甲方电缆、光缆等设施投入运行后,必须保证电缆、光缆等设施的安全运行,并负有消除任何安全隐患的义务,在每月月初将检查结果报告乙方。
13、对甲方电缆、光缆等设施的线路杆塔,经乙方勘察、验收后,认为影响杆塔和线路安全运行,不能做补充安全措施的,甲方必须拆除杆塔甲方产权的电缆、光缆等设施;可以实施补充安全措施的,所需的拉线等材料及施工费用等由甲方负责;同时由此所补充的安全设施所引起的所有事故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甲方在乙方电力线路通道敷设的电缆、光缆对同杆电力线路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5米,线路两端及转角杆等必须使用钢绞线敷设加装拉线,所有拉线必须安装拉线绝缘子及拉线警示套管。
15、甲方敷设的电缆、光缆穿越电力变压器时应采取必备的安全措施,穿越进户线时应安装绝缘套管和使用绝缘自粘带。
二、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决。
三、其它
1、本协议的变更及其它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定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
2、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导致本协议在期限内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书面提出解除协议。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由临泽县安监部门备案。
4、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方违反以上条款,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安监部门留存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代理人签字: 或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7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车运输方式承运甲方托运货物,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及到达地:
1.1、货物的起运地点:萧县经济开发区
1.2、到达地点:广东省、福建省各市区
1.3 甲方委托发货员( ),将货物发出交由乙方指定司机,发到指定客户处。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如有乙方有权拒绝托运。
2.2、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资料及货物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2.3、准备好待运货物并落实装卸人力和工具,由乙方负责装卸作业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接到甲方发货指令后,根据下单货量,乙方直接到甲方厂家仓库提货;乙方按要求合理准备车辆及确保车辆,在指定的提货时间到达甲方厂家仓库。严格按厂方的要求当天的发货计划当天提完货。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及甲方客户给予甲方的任何处罚结果。
3.2、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价格含税费、装车时,乙方必须仔细清点数量、型号与提货单是否相符,如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3、当个别甲方客户要求加快到货速度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配合落实。
3.4、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字的有效回单在10天内交给甲方,如单据遗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赔偿。
第四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4.1、经甲乙双方商议确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的货物所发生的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广东省统一按 元/T,福建省统一按 元/T结算。
4.2、乙方必须凭“甲方指定收货人”已签收的回单同甲方结算。
4.3、甲方在确认相应期间内委托给乙方的全部运输任务均已完成后,乙方根据托运单清单及统一开出发票交由甲方,甲方以银行转账或以现金方式结算运费。
第五条:其它违约责任
5.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5.2、乙方自甲方处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
甲方把货物的风险转移给乙方,乙方对承运途中发生的货物短少,残损、污染和事故损失负责照市场价赔偿,并在30天内清偿。其中未付的运输费用可用于抵扣赔偿金。
5.3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单独合作和承运同线路同品牌的货物,如果违约,甲方将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有权处置乙方未结运费和违约保证金。
第六条:文本及时效
6.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合同有效期为 20xx年 1月1日至 20xx年 1月 2日。
6.3、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七条:变更与终止
7.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20xx.01.01 日期:20xx.01.01
安全协议合同 篇8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名称:_________
本国际联网单位愿服从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的管理,同意并将遵守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单位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主要包括:(1)用户注册登记、使用与变更情况(含用户账号、IP与EMAIL地址等):(2)IP地址分配、使用及变更情况;(3)网页栏目设置与变更及栏目负责人情况:(4)网络服务功能设置情况;(5)与安全保护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二条 本单位及其用户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 本单位及其用户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
第四条 本单位及其用户不得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第五条 本单位及其用户应当履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安全保护职责。
第六条 本单位发现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七条 接入单位及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到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办理备案手续。
如果本单位不遵守该协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接受公安机关处罚。
安全责任监督单位:
______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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