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协议书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担保协议书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担保协议书 篇1
(20个城市内客人适用)
编号:z-东南亚-061017
(游客) (乙方)委托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签证中心代办新加坡个人旅游签证业务,双方就代办签证的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证费为¥ /人,乙方在办理委托代办手续时交与甲方。
二、乙方保证覆行如下务:
1.所提供的签证资料真实,准确;
2.守新加坡的法律规定,于签证有效期内按时回国,决不滞留境外;
3.乙方在第一次出境回国后,将护照原件交给甲方向新加坡领事馆办理销签手续,所需3-5个工作日办理。
三,乙方若在新加坡发生逾期滞留或违反新加坡法律法规作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约定
若乙方因提供的签证资料不实而被拒签,同意支付甲方拒签费每人贰佰元人民币。甲方又权利就因此产生的名誉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本人已清楚明白地了解根据本担保书所负有的责任,本人会谨此明示,一旦担保实现,本人会放弃对担保书提出任何抗辩的权利。
申请人签名:
2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 篇2
保证人一旦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就意味着其有代债务人履行主合同义务的可能,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按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以下条件下保证人可以免责:
(一)因合同的意思表示有瑕疵而免责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实践中应把握:一是必须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主观上要有故意,如果仅仅是债务人一方有故意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或者保证人碍于主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情面,或者保证人受一方当事人的行政命令而提供保证的,均不能免除责任。二是必须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已经实施了恶意串通的行为,足以使保证人受骗上当。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各怀不同的目的,未经串通,由于保证人的过失而提供保证的,仍应承担责任。三是由于主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恶意串通欺骗保证人签订了保证合同的事实,且保证人无过错。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实践中应注意:一是欺诈、胁迫的主体只能是主合同的债权人,而不包括主合同的债务人,因为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签订的,主合同的债务人不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如保证人因受主合同债务人的欺诈、胁迫而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不能免除责任,否则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是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提供保证)完全是违背真实意志的,也就是说保证人对主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基础和内容完全不知或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提供的保证。但不包括半明半暗,“盛情”难却的情况。三是因第三人(包括债务人、保证人的上级主管部)的行政命令,甚至威胁而迫使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不能免除责任。那末债权人的上级所实施的指令行为迫使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能否免除保证人的责任。笔者认为根据担保法第30条第2项之规定,债权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所采取的欺诈、胁迫行为可视为是债权人的行为,保证人可以免责,因为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造成的后果也是相同的。
(二)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
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这里法条明确规定:一是尊重保证人的意思自治。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主合同提供保证是基于对双方的信任和主合同原有内容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对原合同进行变更,实质上是一项新的缔约行为,未经保证人同意当然不承担责任。二是强调形式要件。保证人对主合同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是否认可必须有书面形式,仅有口头同意,即使有第三人证明也无效,保证人否认的仍可免除责任。三是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有约定,有授权或放弃自己的监督权的,保证人不能免除责任。
(三)因主债务转移而免责
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实践中应注意:
1、债务转移必须合法有效,即符合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债务人转移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的,转让行为无效,保证人仍要承担责任。
2、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了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已转移部分债务可不承担责任。但对未转移的部分债务仍应承担责任。
3、保证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从一定意义上这种同意的书面形式是一份新的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限应从新计算。
(四)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
保证期限为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它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行使或履行。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可分为二种,一是定期保证,即在保证合同中有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二是无期保证,即在保证合同中双方并未约定保证期限。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人均既可定期保证,也可不定期保证,但二者在保证期限上的免责条件是不同的。
1、一般保证
⑴一般保证的定期保证,在保证期限内债权人未行使诉讼权,即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但这里应注意二点,一是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才承担责任,如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仅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未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即可免责。二是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并提起诉讼,而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期限也不因此而中断,超过6个月,保证人免除责任。
⑵一般保证的无期保证,按照担保法第25条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这6个月内债权人未行使诉讼权,即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责任。
2、连带保证
⑴连带保证的定期保证,在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债权人未行使请求权,即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里担保法第26条第二款的规定,债权人必须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超过期限保证人仍可免责。
⑵连带保证的无期保证。根据担保法第26条规定债权人必须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请求权,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
(五)因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而免责
担保法第28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同一债权,如果既有保证,又有物权担保的,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主债权未受清偿时,物权担保优先于债权担保而实现。如果债权人放弃物权担保,保证人可以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其保证责任。但这里应注意:一是物权担保与保证必须是针对同一债权。如果当事人约定担保的是不同的债权,或同一债权不同部分的,不能适用。如物权担保是主债,而保证担保的是孳息或违约金,就不能适用此规定。二是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必须有书面证据。三是保证人只就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范围内免除责任,对主债的其余部分仍应承担责任。
担保协议书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为促进甲方及乙方的业务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同 公司签订的 担保合同,甲方同意并决定提供再担保。经甲、乙双方研究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再担保范围
甲方同意对乙方同公司签订担保。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再担保服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要求。
第二条 担保责任承担比例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种方式承担担保责任:
1、连带保证:甲方对乙方所承担的担保责任以再再担保方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成数分保: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其中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乙方承担%的担保责任。
3、3、溢额分保:乙方承担该笔担保业务的担保限额为万元(大写超过担保限额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4、超额赔款担保:乙方该笔担保业务的代偿额度为万元),超过代偿额度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5、以上方式的组合运用。
二、履约保证金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的 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担保额 %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存入乙方提供的专用账户,并经甲方确认。
第三条 再担保费用
再担保费用原则上在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收取,甲方根据承担担保责任比例收取相应比例担保费。在本再担保事宜中,甲方收取的再担保费用数额为万元(大写 万元)。
第四条 相关的职责
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清算、破产等情形而导致主体、经营方式等变更时,均应提前4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主体承担。
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的,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并不因此而影响其承担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 乙双方同意严格遵守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违约方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一方被司法机关宣告破破产,或被行政机关责令撤销,自破产宣告之日或撤销生效之日起协议终止。本协议终止,另一方有权要求破产或被撤销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 任何一方被其他债权人并且非因担保责任所涉诉讼或/仲裁或/因此被法院(仲裁机构)做出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的裁决或/被法院做出强制执行的裁。
决时,双方可协商决定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终止后,另一方有权要求出现上述情形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4、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约定。
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6、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乙方拥有丙方60%股权,丙方系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乙方与_________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占丙方注册资本的60%。截止到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丙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鉴于:乙方作为丙方的股东,为了尽快发展丙方的业务,乙方同意丙方向甲方提出贷款担保申请,甲方经过审查,同意为丙方向中国银行申请的_________元人民币一年期贷款提供担保。
鉴于:由于甲方为乙方所参股的丙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为此甲方承担了巨大的风险,为了平衡甲方为丙方担保所承担的风险,贯彻激励与风险共存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除了丙方按《担保协议书》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外,乙方给予甲方选择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部分股权的权利,即股权期权。该股权期权是指甲方有权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选择是否受让乙方所拥有的丙方约定份额的股权。
经协商一致,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股权期权的受让份额、受让价格、行使期限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股权期权
股权期权:股权期权是指甲方有权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选择是否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约定份额的股权。即甲方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有权按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份额和所约定的转让价格购买乙方所持有的丙方股权,或者甲方有权放弃购买乙方所持有的丙方股权。甲方在行使股权期权做出购买或放弃购买乙方所持有的丙方股权的决定后,乙方均必须按甲方的决定转让或不转让其所持有的丙方股权。
第二条股权期权的份额:
2.1本协议书所指之股权期权的份额是指乙方给予甲方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选择是否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股权的约定份额(具体约定份额见2.2项)。本协议书中所出现之股权期权的份额均指丙方的注册资本份额,该股权份额按百分比计算。
2.2截止到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丙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持有丙方60%股权。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截止到本协议书签订之日60%的丙方股权作为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期权的份额(该约定份额以百分比计算)。
2.3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如丙方拟增加注册资本金额,可以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相应调整本协议书之2.2项所约定的股权期权的份额,否则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期权的份额应保持不变。
2.4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丙方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2.5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如甲方放弃股权期权,则不参与利润分配;如行使股权期权,则甲方有权获得行权前丙方已分配利润的100%。
第三条股权期权的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按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上述第二条约定的股权期权的受让价格。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不论丙方公司净资产的增减,甲方决定购买上述第二条约定的60%丙方股权时均以本条所约定的价格支付。
第四条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
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行使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共计_________年,在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甲方有权选择是否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约定份额的股权。
在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若甲方选择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约定份额的股权,则甲方持有的股权期权转为股权,并办理有效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支付转让费用。
第五条股权期权的行使
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订的同时向甲方递交丙方董事会和股东会同意本协议书内容并对本协议书中股权期权所指向的丙方股权份额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文件,并保证丙方新股东(如果有的话)同意本协议书的内容并放弃对本协议书中股权期权所指向的丙方股权份额的优先购买权,以保障甲方行使股权期权。
第六条股权期权行使时有关费用的承担
股权期权行使时有关费用包括:公证处收取的协议公证费;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取的股东变更登记费;其他费用等。
对于上述费用,甲、乙双方同意各承担50%的费用。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若遇到争议,三方应本着真诚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果,则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执壹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协议书 篇5
担 保 书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丙方(担保人):******
本担保于 20xx年 12月 29日由以上三方在***************签订。 为了确保甲方与乙方于 20xx年 12月 29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NJ20121229001,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 圆整)的全面履行,丙方应乙方的要求,自愿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签定的主合同,导致乙方对甲方产生的债务,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经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担保书。
一、担保内容
1、本担保书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于 20xx年 12月 29日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产生的甲方对乙方享有之债权。
2、丙方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担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项,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违约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据本担保以保证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4、本担保书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二年,自本担保书订立之日起计算。
5、保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6、本担保书自丙方盖章,甲方、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无效或失效
并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
7、丙方特别承诺:丙方在签署本担保书前,已经充分理解、明确认识到签
署本担保书的法律后果,因此确认本担保书不因上述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种原因无法履行或无效,均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不影响丙方对甲方的担保责任。
8、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
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予以解决。在诉讼期间,本担保书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二、其他事项
1、本担保书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担保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担保协议书 篇6
担保编号:_________
担保权人:_________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甲)担保权人拟投资于_________(“项目企业”的名称和主要业务地);_________(乙)作为这一投资安排的一部分,担保权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业已与 _________(东道国)政府缔结了_________(担保协议的名称),其核准副本业已提供给多边机构;_________(丙)担保权人业已向多边机构申请担保与这一投资及其担保协议有关的某种非商业风险;以及_________(丁)多边机构,经东道国政府的同意,业已同意按以下所规定的条件,提供该担保;有鉴于此,有关各方协议如下:
第1条通则
有关各方特此认为多边机构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担保产权投资通则(下称“通则”)的一切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有同样效力,如同它们完全规定于合同之中,(须经本附表a的修改)。这里所用字母开始大写的术语定义于通则之中。
第2条担保投资
担保投资应是担保权人由于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资取得这些股份)所取得的项目企业_________(普通)股份;但这一股份数必须调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类似指标和根据以下第6条所规定的备用担保纳入本合同担保的附加股份。
第3条担保
在与本合同条款保持一致的情况之下,并考虑到根据第7条所支付的保险费,多边机构同意赔偿担保权人在担保期限由于下列任何风险发生的直接结果所承受的有关担保投资或其收入任何损失额的_________%(“担保百分比”):
(1)转移限制;
(2)征用;
(3)违约;或
(4)战争和内乱。
第4条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应开始于代表多边机构签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结束于_________或根据通则第七章终止本合同的任何一个较早的日期。
第5条担保货币
多边机构和担保权人根据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应用_________(“担保货币”)进行。
第6条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
在任何情况之下,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赔偿总额都不得超过_________(“担保额”),除非根据通则第29条,经担保权人请求,在不超过_________(“备用担保额”)的数额的条件下,这一数额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过第30条所规定的情况下应予减少。
第7条保险费
在担保期限,担保权人应向多边机构以担保额的_________%加上备用担保额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险费。
第一年度的保险费应是_________(数额),并应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后的年度保险费应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应根据这类保险费日期生效的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计算。
第8条会计原则
就本合同而言,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有关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应根据_________(国名)所公认的会计原则编制。
第9条违约期限
就违约担保而言,通则第9条(b)款所指定的期限应是担保权人就不执行或违约求偿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_________年。
第10条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的保证
担保权人理解,多边机构缔结本合同的依据是作为附表b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担保确定性申请表中的信息和陈述。
担保权人表示并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之日,这类信息和陈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准确的和完全的;但是,这一保证不得扩展到有关预测和估计的错误,如果:
(1)在上述日期,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都不知道这类错误,或者,即使他们十分谨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这类错误;并且
(2)当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知道这一错误时,担保权人迅速向多边机构通报。
第11条仲裁
在与通则第3.1节所规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况之下,有关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端都应根据通则第3条所指定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在_________(城市和国家)进行。
第12条地址
下列地址应是为通则第6条的目的而规定的:担保权人:_________,多边机构:_________.
第13条生效
本合同应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关各方,通过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
担保权人(盖章):_________多边机构(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表a:对通则的修改(略)
附表b:担保确定性申
请表(略
担保协议书 篇7
甲方(债权人):***有限公司
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丙方(债务人):***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
乙方自愿为丙方(债务人)与甲方玻璃纤维纱买卖业务中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担保的债务为每批货款到期时未付的货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该批货款后,担保责任自动转至下批未付货款。
二、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丙方在购销合同(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范围
乙方应当就丙方与甲方业务中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包括逾期未付货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该债权的费用支付等。
四、担保期间:甲方与丙方业务中未付货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五、其它约定
1、担保期间,如果甲方需要转让担保债权或对购销合同(主合同)进行概括转让(权利义务整体转让),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债权转让或部分转让或购销合同概括转让而解除,乙方仍需对新的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甲方与丙方在业务过程中,对购销合同(主合同)数量、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货款的支付时间)等内容的变更,无论是否经过乙方同意,也不论是否减轻或加重乙方的担保责任,乙方均应对变更后的购销合同(主合同)产生的债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3、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管辖地依据购销合同(主合同)确定。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担保协议书 篇8
担保编号:
担保权人: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鉴于:_________(甲)担保权人拟投资于_________(“项目企业”的名称和主要业务地);_________(乙)作为这一投资安排的一部分,担保权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业已与_________(东道国)政府缔结了_________(担保协议的名称),其核准副本业已提供给多边机构;_________(丙)担保权人业已向多边机构申请担保与这一投资及其担保协议有关的某种非商业风险;以及_________(丁)多边机构,经东道国政府的同意,业已同意按以下所规定的条件,提供该担保;有鉴于此,有关各方协议如下:
第1条通则
有关各方特此认为多边机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担保产权投资通则(下称“通则”)的一切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有同样效力,如同它们完全规定于合同之中,(须经本附表a的修改)。这里所用字母开始大写的术语定义于通则之中。
第2条担保投资
担保投资应是担保权人由于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资取得这些股份)所取得的项目企业_________(普通)股份;但这一股份数必须调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类似指标和根据以下第6条所规定的备用担保纳入本合同担保的附加股份。
第3条担保
在与本合同条款保持一致的情况之下,并考虑到根据第7条所支付的保险费,多边机构同意赔偿担保权人在担保期限由于下列任何风险发生的直接结果所承受的有关担保投资或其收入任何损失额的_________%(“担保百分比”):
(1)转移限制;
(2)征用;
(3)违约;或
(4)战争和内乱。
第4条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应开始于代表多边机构签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结束于_________或根据通则第七章终止本合同的任何一个较早的日期。
第5条担保货币
多边机构和担保权人根据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应用_________(“担保货币”)进行。
第6条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
在任何情况之下,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赔偿总额都不得超过_________(“担保额”),除非根据通则第29条,经担保权人请求,在不超过_________(“备用担保额”)的数额的条件下,这一数额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过第30条所规定的情况下应予减少。
第7条保险费
在担保期限,担保权人应向多边机构以担保额的_________%加上备用担保额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险费。
第一年度的保险费应是_________(数额),并应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后的年度保险费应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应根据这类保险费日期生效的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计算。
第8条会计原则
就本合同而言,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有关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应根据_________(国名)所公认的会计原则编制。
第9条违约期限
就违约担保而言,通则第9条(b)款所指定的期限应是担保权人就不执行或违约求偿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_________年。
第10条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的保证
担保权人理解,多边机构缔结本合同的依据是作为附表b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担保确定性申请表中的信息和陈述。
担保权人表示并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之日,这类信息和陈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准确的和完全的;但是,这一保证不得扩展到有关预测和估计的错误,如果:
(1)在上述日期,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都不知道这类错误,或者,即使他们十分谨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这类错误;并且
(2)当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知道这一错误时,担保权人迅速向多边机构通报。
第11条仲裁
在与通则第3.1节所规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况之下,有关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端都应根据通则第3条所指定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在_________(城市和国家)进行。
第12条地址
下列地址应是为通则第6条的目的而规定的:担保权人:_________,多边机构:_________。
第13条生效
本合同应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关各方,通过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
担保权人(盖章):_________多边机构(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担保协议书 篇9
担保编号:_____________
担保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甲)担保权人拟投资于_________(“项目企业”的名称和主要业务地);_________(乙)作为这一投资安排的一部分,担保权人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业已与________(东道国)政府缔结了_______(担保协议的名称),其核准副本业已提供给多边机构;_________(丙)担保权人业已向多边机构申请担保与这一投资及其担保协议有关的某种非商业风险;以及_______(丁)多边机构,经东道国政府的同意,业已同意按以下所规定的条件,提供该担保;有鉴于此,有关各方协议如下:
第1条 通则
有关各方特此认为多边机构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担保产权投资通则(下称“通则”)的一切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有同样效力,如同它们完全规定于合同之中,(须经本附表a的修改)。这里所用字母开始大写的术语定义于通则之中。
第2条 担保投资
担保投资应是担保权人由于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资取得这些股份)所取得的项目企业_________(普通)股份;但这一股份数必须调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类似指标和根据以下第6条所规定的备用担保纳入本合同担保的附加股份。
第3条 担保
在与本合同条款保持一致的情况之下,并考虑到根据第7条所支付的保险费,多边机构同意赔偿担保权人在担保期限由于下列任何风险发生的直接结果所承受的有关担保投资或其收入任何损失额的_________%(“担保百分比”):
(1)转移限制;
(2)征用;
(3)违约;或
(4)战争和内乱。
第4条 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应开始于代表多边机构签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结束于______或根据通则第七章终止本合同的任何一个较早的日期
第5条 担保货币
多边机构和担保权人根据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应用______ __(“担保货币”)进行。
第6条 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
在任何情况之下,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赔偿总额都不得超过_________(“担保额”),除非根据通则第29条,经担保权人请求,在不超过_________(“备用担保额”)的数额的条件下,这一数额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过第30条所规定的情况下应予减少。
第7条 保险费
在担保期限,担保权人应向多边机构以担保额的_________%加上备用担保额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险费。
第一年度的保险费应是_________(数额),并应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后的年度保险费应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应根据这类保险费日期生效的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计算。
第8条 会计原则
就本合同而言,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有关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应根据_________(国名)所公认的会计原则编制。
第9条 违约期限
就违约担保而言,通则第9条(b)款所指定的期限应是担保权人就不执行或违约求偿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_______年。
第10条 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的保证
担保权人理解,多边机构缔结本合同的依据是作为附表b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担保确定性申请表中的信息和陈述。
担保权人表示并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之日,这类信息和陈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准确的和完全的;但是,这一保证不得扩展到有关预测和估计的错误,如果:
(1)在上述日期,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都不知道这类错误,或者,即使他们十分谨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这类错误;并且
(2)当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知道这一错误时,担保权人迅速向多边机构通报。
第11条 仲裁
在与通则第3.1节所规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况之下,有关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端都应根据通则第3条所指定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在_________(城市和国家)进行。
第12条 地址
下列地址应是为通则第6条的目的而规定的:担保权人:__________,多边机构:______________。
第13条 生效
本合同应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关各方,通过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签署本合 以资证明。
担保权人(盖章):_________ 多边机构(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协议书 篇10
根据本担保书,______________(承包人名称)做为委托人(以下称“承包人”,)和________________(担保公司,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名称)做为担保人共同向债权人______________(雇主名称)(以下称雇主)承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责任,承包人和担保人均受本担保书的约束。
鉴于承包人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同雇主签署了_________(合同名称)的书面协议,下文中的合同包括合同中规定的文件、图纸、规范和修改;本担保书的条件是:如果承包人迅速地忠实地履行了上述合同,本担保书的责任失效;否则将保持有效。一旦雇主提出承包人违约,而雇主又履行了自己的责任,担保人将迅速弥补违约的损失,或者迅速:
1.根据合同要求完成合同;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按合同条件提供雇主合格的投标书,在雇主和担保人确定了评标价最低响应性投标人后,安排投标人和雇主之间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提供足够的资金,支付“合同价余额”以外完工所需的费用,包括担保人有责任承担的赔偿费,但总数不超过上述第一段中提到的金额。这里所说的“合同价余额”指雇主按合同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额减法已合理地付给承包人的金额;或
3.付给雇主按合同条件完成合同所需的金额,但不超过本担保书的限额。
本担保人不承担大于本担保书限额的责任。任何有关本担保的诉讼,必须是在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一年内提出的为有效。除了雇主以外,任何人都无权对本担保书的责任提出履行要求。承包人和担保人的法人代表在此签字盖公章,以资证明。
担保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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