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指标转让协议

2021-07-14 协议书

  鉴于 拥有北京市个人小客车购车指标,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出售方为甲方,购买方为乙方)。

  一、甲方保证拥有的车辆购车指标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事宜。

  二、甲方出售乙方北京市购买车辆指标为永久性,期间如身份证到有效期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更换证件,以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

  三、购车后车辆虽在甲方名下,但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该车所有权使用权等均属于乙方,甲方保证其个人及利害关系人不得对此车辆主张任何权利,附加任何义务。

  四、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该指标购买车辆发生一切风险和责任承担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于 年 月 日,交于乙方二代身份证,甲方愿意将本人身份证提供使用,使用期间不得做其他任何用途,期间如身份证丢失甲方需积极补办。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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