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协议书

2021-06-14 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出资以甲方名义注册成立公司(富侨大竹旗舰店),为了明确双方的出资金额及股权比例等权利义务,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订立以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交给甲方以甲方名义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东登记。

  二、公司总出资元,乙方出资款共占公司的股权比例为%(百分之),乙方按照该比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三、公司住所拟设在大竹县北门转盘华联大厦二三楼,其经营范围为足浴、品茗、宾馆等,具体以工商部门的登记为准。

  四、甲方在公司分取利润后,应及时将乙方所占比例应分得之部分交付给乙方。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以甲方所签订的`有关协议和公司章程为准,协议或章程未作约定以及与《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相抵触之部分以《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为准。

  六、若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给予赔偿。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201X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