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诚信、公平、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此协议。
第一条 双方同意货款结算方式为月清30天,当月 日至次月 日前拿的货款于下月 号前付清所有货款 。
第二条 甲方需配合乙方传出对账单在 3日内签字盖章回传,如甲方未及时确认回传乙方对账单视为默认。
第三条 甲方为放账客户时,必须于每月10号之前到账。
第四条 如乙方供货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更换良品换回不良产品,甲方有权扣压或扣除乙方货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款项时,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保留对已发货未收款产品的所有权,直至结清所有货款为止;
第六条 如甲方公司倒闭或其它因素无法偿还其货款,其签署法人或签署人承担着继续偿还货款,直至货
款偿还完为止。
第七条 解决协议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事项按双方的销售合同或类似合同的订单执行。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协议有效)。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20xx年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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