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分家的协议书

2021-06-09 协议书

南靖县国土资源局:

  镇在 (座)年办理房屋土地使用权登记,《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靖集用 第号,用地面积  平方米,用途为农村宅基地。该套(座)房屋所有权的合法继承人长子,次子,等人。因子女已成家立户,各自发展家庭经济。在村委主持协商下,全家人同意该座房屋由次子 继承使用。

  以上协议不反悔,恐口说无凭,特立字为据。本协议一式  份,村委会及家庭成员各一份。

  立据人签名:

  主持协议单位:

  镇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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