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小镇商铺租赁协议书

2021-07-10 协议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十堰茂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

  与义务,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铺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概况

  1、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位于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樱桃沟村樱桃

  小镇_________栋___________号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平面图详见附件1,以下称“租赁商铺”)。甲方对该租赁商铺不作任何的装修和改造。

  2、乙方对租赁商铺的现状已非常清楚并同意按照现状承租该商铺。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日止;

  2、为培育市场扶持商户经营,甲方同意给予乙方____个月的免租期,

  即从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的,免租期内无需交纳商铺租金,但需承担进场日起租赁场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

  3、免租装修期:起租之日起计,即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

  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乙方保证在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________天内完成装修,装修期内无需交纳商铺租金,但需要交纳装修期

  间实际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

  4、合同租赁期内,非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免租优惠期条款及免租装修期条款归于无效,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5日内按当年租金标准就已经享受的免租优惠期向甲方补足租金。

  5、租赁期内如因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征收、征用、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为自动终止,双方互不作补偿,按国家规定的政策执行。

  三、租金支付标准及支付时间

  1、本合同项下商铺租金单价为_____元/月/平方,每个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2、扣除免租装修期和免租期,本合同的实际计租期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实际支付____个月的租金,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的租金。

  四、履约保证金

  1、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履约保证金将用于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违约、侵权等原因而需对甲方、商管公司或任何第三方进行赔偿的支付保证。乙方在履约期间如遇上述任何事由,均应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如因乙方未能直接支付而导致甲方、商管理公司扣取保证金用于支付的,乙方应在支付行为发生日起3日内对履约保证金

  予以补足,逾期15日仍未予补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

  2、合同履行期间,非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退铺或者解除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甲方直接收取。

  3、本合同终止时,履约保证金除用以冲抵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于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将商铺及其附属设施交还甲方并履行完毕其他义务后无息归还给乙方

  五、经营业态及经营品牌

  1、乙方承租商铺经营业态为__________,经营品牌为_____________,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以及商管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商铺的上用途

  2、合同租赁期内,乙方需改变经营业态或经营品牌,应重新申请甲方同意并出示有关文件,经甲方审核符合所在商铺经营要求且不涉及排他性经营限制后,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方可改变,乙方擅自改变且在甲方限期内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

  六、商铺交付时间

  1、乙方承租商铺定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之前交付,最终以乙方按合同要求交清全部费用后,双方所签署的附件《商铺交接验收确认书》记载的交付日期为准。

  2、至双方交接确认之日,若承租商铺仍不符合交付标准,则应予以租期顺延,任何情况下,甲方都不因交付日的顺延向乙方作出租期顺延以外的任何赔偿或补偿。乙方同意,甲方负责完成的上述交付标准存在一定

  瑕疵,但并不影响乙方进场施工开始装饰装修工程的,则视为承租商铺符合相关交付标准。

  3、如承租商铺符合约定的交付标准,且乙方已完清应缴纳之全部费用,但乙方未在双方约定的交付日进入承租商铺并签署《商铺交接验收确认书》,则该商铺交付时间以本合同第六项第一条约定日期为准。

  4、双方特别确认,乙方进场开始或准备开始对承租物业的装饰装修工程,或乙方已实际接收承租商铺的,视为承租商铺符合交接条件。尽管如此,对未经甲方或商业运营管理公司批准的施工行为,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恢复施工前原始状况,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装修施工

  1、乙方办理完交铺手续后,应书面向甲方或甲方授权的商管公司提出装修申请,该书面申请应连同乙方的装修设计文件一起提交,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商管公司书面同意后,乙方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不危害公共安全和损害第三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乙方可按照业务需要对租赁商铺的内部进行装修,乙方必须自行办理进行消防备案。

  2、乙方对承租商铺的装饰、装修应服从消防等相关政府部门、甲方及商管公司的监督管理,乙方承诺对装修设计文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在装修过程中服从甲方、商管公司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指挥,并按照商管公司的规定缴纳因装修而发生的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