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委托培养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2021-07-10 协议书

  学号: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学生姓名(委培生): 身份证号码 : 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招收以上委培生为2014年度工商管理(MBA)专业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培养硕士生(简称委培生)学习期限为三年,在校期间的学习、论文指导、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与本校计划内硕士生同等待遇。

  二、委培生在校学习期间,甲方要给予学习时间保证,不得以工作需要为由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接受调派,影响学习超过乙方规定的时间范围,按自动退学处理。委培生在学习期间应该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三、委培生学费共6万元,分二次付清。委培生入学报到时,支付学费3万元。第三学期开学注册时支付学费3万元。甲方若逾期交付学费,乙方有权拒绝该生注册入学。缴款时请注明学号(见录取通知书)、姓名、学费。

  四、委培生在校期间如因成绩不合格不能毕业或不能授予学位,或由于其它原因休学、退学而离校者,不办理退款,其工作与生活由甲方负责安排。

  五、根据国家规定,委培生报到时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委培生的工资、副食补贴及医疗费等由甲方发给。

  六、甲方与委培生之间各自承担的责任,由甲方与委培生直接协商,另行签定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1份、乙方1份、学生本人1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公章

  公章  培养单位代表(签字): 2014年  月  日 2014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