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2022-05-30 销售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销售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销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充分沟通,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艺术品的展示与销售”缔结成为合作伙伴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至,特签订如下协议,以昭信守:

  一、合作模式

  1、乙方以甲方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艺术品的销售,甲方付给乙方每月薪酬为 元。

  2、甲方提供展览场地,乙方须自带艺术品进行展示展销。

  3、艺术品销售所得按如下进行利润分配:属甲方艺术品的,甲方按公司制度支付乙方销售提成(甲方销售提成须剔除销售成本后计算,提成计算公式为:艺术品成交价×80%×销售提成额20%),属乙方自带艺术品的,甲乙双方按5:5进行分配。

  4、艺术品(含乙方自带)销售收入统一归入甲方帐户,计算销售成本后方可进行利润分配。

  二、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 ,双方一致认可自本协议签

  字之日起生效,即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本协议结束之日协议自动失效。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为为此类合作唯一合作方,在双方合作期限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类似的合作。

  2、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艺术品展示场地,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更换展示的艺术品。

  3、甲方有义务定期举办各类行业客户的艺术品鉴赏活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出席各类活动,每月不低于15天在展馆里工作。

  5、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无销售业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甲方在举办各类活动时或通过其他渠道,销售甲方自有艺术品的,与乙方无关,不计算乙方的销售业绩。

  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展览的艺术品进行登记入库,如乙方在合作期内销售非入库艺术品的,甲方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乙方追缴销售利润分成。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自带艺术品展览与销售。

  2、在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乙方有权自行组织各类艺术交流活动促进销售业绩。

  3、乙方有义务以甲方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与销售相关的一切对外联系与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每月薪酬。

  5、乙方有义务完善展馆的销售体系,并就艺术品销售进行必要的培训及营销链的建立。

  6、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举办各类活动,积极促进艺术品的销售。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终止本协议、或将对方的技术、商业秘密对外提供或泄露,则视为根本违约。违约金经双方协商确认为:贰万元人民币。

  2、特殊情况下的违约条款:

  A、乙方在合作期内销售非入库艺术品的,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乙方追缴销售利润分成及协议违约金。

  B、乙方连续三个月无销售业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双方不构成违约,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

  1、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于此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构成或被视为该方对这些权利或其它权利的放弃或丧失。

  2、如果此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认为非法或不可执行,

  则除这些条款和规定以外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不得因此而受到影响。

  3、双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仅得以经双方签字生效后的书面补充进行,否则此协议不得更改。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日期:20xx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

  日期:20xx年月日

  签订于

销售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乙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扩大"xx"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xx木门市场营销渠道,确保xx木门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一条 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条 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 保证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二条 乙方保证其用于xx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xx木门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二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 内xx木门产品的 特许经营权,并归属 统一管理。

  第五章 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一条 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第二条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元。

  第三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四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xx木门"商号。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 乙方权利

  第一条: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xx木门 特许经营权。

  第二条:乙方享有甲方: 特许经营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 如遇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以乙方定单签定生效日为准,根据调价执行日期确认是否执行调整后价格标准。

  第三条:针对乙方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出厂价格7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此部分样品额应限制在500元/营业平米以内(按出厂价格计),此后乙方购货,甲方一律按购货基准价收取货款。

  第四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有权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六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 乙方义务

  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xx"品牌维护,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统一价格策略;统一促销活动;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xx木门"产品。并保证进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

  第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四条:乙方保证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商品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五条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品牌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 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七条 乙方保证不以"xx"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八条 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并执行甲方统一规划的市场促销活动。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单管理办法定货,并按现款现货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集团销售业务,原则上不许超出其有效经营区域,进行跨区域经营。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木门经营部申报项目,经木门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

  第十一条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xx有关标识,停止与xx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甲方权利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条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四条 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五条 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及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 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第三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 甲方义务

  第一条 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内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二条 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条 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条 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对因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无偿组织维修,调换,对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进行有偿维修,调换。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六条 甲方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根据特许经营授权不同,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八条 甲方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有权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三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 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 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七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 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届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 所有权

  第一条 一切带有表示"xx"或与"xx"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二条 若乙方违反本章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xx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xx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 方: 乙 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本合同签定地:

销售合同 篇3

  甲方(总代理商):**限公司

  乙方(地区代理商):

  莱禄福葡萄酒是德国原装进口一种低糖、低酒度、低热量的100%优良葡萄酿制而成的绿色天然饮品。是德国葡萄酒进入中国市场的品牌。经双方协商,乙方接受有关代理条件,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 地区(省会市级、省级)代理商,专权经销德国莱禄福葡萄酒。地域为 范围内。

  一:地区代理商资格及代理期限

  1:地区代理商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地区代理商必须支付代理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代理期满后十五天内总代理商将退回有关保证金。

  3:代理期限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首次订货不少于 箱共 支。以后每月订货量不低于 箱 支(可分次或一次订货)。每年为 箱共 支。

  每两箱(24支)赠送一支小瓶(375ml)葡萄酒或相应量的大瓶装葡萄酒作为促销用酒。

  三:价格

  1:总代理商对地区代理商的代理价为: 元/支(750ml装,不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建议全国市场销售价为人民币: 元/支.750ml装(本价格不包括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的销售价,该价格由各地代理商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代理商订货必须提前一个月预订并支付50%预付款,余款提货前付清提货。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于莱禄福葡萄酒对中国属于限量计划销售模式,所以代理商应将每年度订货或下一批订货计划提前一个月预先通知总代理商,总代理商根据各代理商先后订货供应。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总代理商)

  1:统一全国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德国厂家交流活动。

  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和额度。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本协议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要求返还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处罚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按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甲方(总代理商)应将代理保证金在期满后十五天内返还给地区代理商。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3:协议在双方签署并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乙方交纳保证金和本协议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纳税号: 纳税号: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销售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卖方(甲方):

  公司名称:

  地址:

  传真:

  售后电话:

  买方(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住址:

  住宅电话:

  手机号码: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本着诚信的原则,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 标的物情况及金额

  汽车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

  单 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身颜色

  2. 车辆交付

  2.1 本合同项下车辆的预计交付时间为交货时间另行通知。车辆交付的具体日期以卖方向买方发出的交付通知中所指明的日期为准。

  2.2 如因生产厂商调整生产计划、运输等原因导致卖方无法按预计时间交付车辆,约定的交付日期应相应延长,卖方另行通知车辆交付的具体时间。

  2.3 风险转移:卖方于合同约定的地点将车辆交付买方后,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至买方;因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以及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由于买方的原因致使不能按照卖方交付通知中所指明的时间交付车辆的,风险于交付时间起转移至买方,且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自交付日起的保管费用。

  2.4 卖方在交付车辆同时,应提供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保修和保养手册等。

  3. 价款支付

  3.1 车辆价款为车身单价,不包括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上牌费等其他费用。买方应于卖方通知的车辆交付日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

  3.2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支付方式:买方于本合同签署同时/ 年 月 日(包括该日)之前向卖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订金支付方式:买方于本合同签署同时,向卖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作为订金。买方应在卖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其发出交车通知后 日之内支付全部剩余价款,已付订金可抵扣价款。如由于买方原因需解除本合同,订金不予退还。

  (3)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a)于本合同签署同时,首付全部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b)于 年 月 日(包括该日)之前,买方通过其办理汽车消费贷款的金融机构支付全部剩余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买方应要求其办理汽车消费贷款的金融机构将款项直接支付至卖方帐户。如在上述时间内,买方未能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卖方收到相关金融机构支付的款项为准), 或未能获得相关金融机构发放的足额贷款,则买方应在上述时间内,自行支付全部尚未支付的剩余价款。

  3.3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买方应按照上述约定将价款支付至卖方指定的如下帐户。支付日期和金额以乙方帐户显示收到的日期和金额为准。

  帐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4. 验收

  4.1 验收应于车辆交付时当场进行。买方应对车辆的外观、内饰、里程数、基本使用功能进行认真检查和确认。验收完毕,双方应当签署两份车辆交接确认单,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4.2 对于车辆外观、内饰和其他通过一般使用者的简单检查可以发现的基本使用功能问题存在异议,买方或其代理人应该于验收时当场提出异议。

  4.3 车辆交付验收后,乙方不得再提出任何质量异议。乙方对车辆的验收视为对车辆所有质量合格的认可。

  5. 价格、配置、技术参数调整或变化

  5.1 本合同约定的价格是根据合同订立日生产厂商公布的现行市场零售价格而确定的。如果合同项下所购车辆是立即可以交付的车辆(现货车),则买方应按本合同价格支付所购车辆的价款。如果合同项下所购车辆是预售的车辆(期货车),且该车辆交付前,生产厂商调整该车辆的市场零售价格,或者因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调整致使该车辆的市场价格变动,则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格甲方有权做出变动。

  5.2 如果厂商实质性地更改了所购车辆的配置或技术参数,或者停止该车型的生产,那么乙方应服从并购买甲方为其调配的其他车辆,价款由甲方重新确定。

  6. 保修和售后服务

  6.1 所购车辆按照 (填生产厂家名称)的规定(见随车保修和保养手册)享有售后保修及保养服务。

  6.2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买方应在生产厂商授权的 服务中心进行修理和保养。

  6.3 买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用户使用手册及保修和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由于人为破坏、或者由于车辆预定用途之外的用途而造成的损坏,或者由未经生产厂商授权的修理企业进行修理、维护、保养而造成的损坏,或者由于未以经生产厂商认可的方式进行改装而造成的损坏或者由于使用非经生产厂商认可的油品及配件而造成的损坏,或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等由买方自行承担后果,卖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6.4 买方应将真实的个人信息(主要包括新车使用人的联络地址、电话、传真、邮编、行驶证复印件等及其更新)告知卖方,并同意卖方及生产厂商或其授权的第三方将该个人信息用于客户服务或履行本合同项下或法律规定的义务(如保修、召回等)。买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完成汽车召回活动。

  7. 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

  在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手续过程中,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 乙方自接收车辆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放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为了按揭贷款的需要,乙方同意将车户挂靠在 名下。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及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或轮候抵押给他人;如私自转让或抵押,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损失。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产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订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乙方的续保订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若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

  (8)乙方若变更住址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甲方及贷款银行,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9)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其无法向银行按揭贷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已收取的车辆首付款也不予向乙方退还。

  (10)如甲方作为保证人对乙方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乙方应当对甲方的担保向甲方提供相应价值的反担保(具体详见双方签订的反担保协议)

  8. 违约责任

  8.1 如买方不能按时支付价款,则应当按照应付而未付的款额,自迟延支付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如买方迟延支付超过30天,则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卖方有权选择要求买方按上述标准支付违约金,或不予退还订金或其他预付款项。合同解除后,卖方有权自行处置合同项下出售的车辆。

  8.2 如由于买方未支付车款给卖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上述约定违约金或订金数额,卖方有权获得进一步的赔偿。

  8.3 对任何因车辆问题而导致的间接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保管成本、利润损失、机会损失以及类似的间接损失或损害,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4 乙方不履行按揭还款义务的,除按按揭贷款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利息、罚息、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9.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附则

  10.1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借款银行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0.2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当事人基于本合同签订的甲方认可的其他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效力。

  10.4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 客户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销售合同 篇5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需方向供方订购玩具8500只。为了保证玩具质量和交货时间等,特签订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验收:货到时,双方现场共同验收。不符合同质量要求的玩具退回。

  二、结算方法:货到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结清合同款。

  三、合同有效期:合同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价款结算完毕后失效。

  四、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处理,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玩具订购清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自愿协商,依据相关法律,在平等的基础上,就产品购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及价款:

  二、乙方若发现货物的厂家、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必须妥善保管货物,并在收货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协议,乙方怠于通知,视作验收合格;甲方所供应产品都应提供厂家盖章三证。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甲方应保证按要求提供全新的设备质量可靠,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型号、性能质量要求。

  四、交货期及地点:合同生效后仪器天内到达指定医院,如有物流或不可抗力因素,须以书面证明通知乙方。甲方交货地址和最终用户: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合同生效后,首付_____%,安装调试培训结束后7日内付清全款。

  乙方应将所有款项汇入以下指定账号支付货款:

  开户名称: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六、甲方保修的条件和期限:__________

  ①设备的安装调试由甲方负责,并对产品进行的技术培训,保修期自安装调试合格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为年;

  ②乙方的售后服务电话为:__________维修地点:__________

  ③在乙方进行调试、维修时甲方应给予充分的配合。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由甲乙双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

  八、如变更本合同任何条款,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

  九、医院方在试剂价格同等的条件下优先采取体外诊断试剂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试剂,试剂按__________公司报价__________折,合同期限为三年。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传真件,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

销售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址:

  乙方(销售人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邮政编码: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建立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聘用乙方作为销售业务员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聘用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不合格视为自动离职)。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2、乙方担任甲方的销售业务员,主要负责业务的开拓、客户的维护以及销售款项的回收等,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乙方应予配合,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不安排乙方出差的,乙方应遵守甲方正常上班制度,按时上班。

  2、甲、乙双方同意,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安排和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劳动报酬

  1、基本工资:乙方每月应完成甲方的销售定额为 10 万元,乙方每月回笼资金达到 10 万元,甲方付给乙方当月基本工资 2500 元整,乙方每月回笼资金达到 5 万元,甲方付给乙方当月基本工资 20xx 元整,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其差旅费补贴报销一半。

  2、乙方在职期间甲方同意每月补贴乙方电话费 元。

  3、出差标准:乙方经甲方同意方可出差,出差期间每天补贴 100 元,没经甲方同意自行出差取消补贴。

  4、业务提成:乙方销售甲方的产品,销售额10万元以下无提成;销售额达到10-15万元提成1%;销售额达到15-20万元提成1.5%;销售额达到20-25万元提成2%;销售额达到25-30万元提成2.5%;销售额达到30万元的提成3%;销售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另行商议。要是乙方销售价低于甲方定价,乙方不得拿提成。

  5、乙方在职期间,不得销售同行业其他产品,一经发现,马上开除。乙方不得用任何理由接受代收货款或者现金,如有发现,第一次罚款20xx元,累计两次以上予以开除。

  第五条双方其他约定:

  1、乙方要在甲方规定的价位浮动范围之内向外进行促销。

  2、乙方须详细阅读本协议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关规定,认知及忠诚甲方的经营理念,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乙方对外的销售活动由个人决定,但不得与甲方利益发生冲突。若由于对产品刻意夸大宣传,导致客户误解,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收集并分析当地的市场信息,并及时准确的提供给甲方。乙方有责任每月1 号之前,向甲方书面报告上月的销售业务情况,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月的销售业绩、客户维护情况、款项回收以及市场信息分析等。乙方出差在外的,应每隔1 日向甲方报告销售业务情况。

  4、乙方充分认识到,以下内容系攸关甲方生存、发展的重要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乙方承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以下内容不因自身原因而泄露。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5、乙方应对自己在工作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严格遵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致使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的,应赔偿甲方损失或者违约金2 万元。

  6、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企业,应该清退所有属于甲方的。

  7、在乙方任职于甲方期间及其离职后的1 年内,乙方同意,其将不会(亦不允许其配偶、本人拥有权益的公司等)在对甲方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处接受或取得职位,或向此类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业或其它组织以及自然人)提供咨询或其它协助(但在乙方任职于甲方期间,其为履行其职责所提供的咨询或协助不在此列)。

  8、乙方承诺,其在任职期间及其离职后的时间内,不会指使、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成甲方的任何其他经营、管理、技术人员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9、乙方在职期间因保密及受甲方的竞业限制而获得的补偿费全额包含于乙方所领取的工资之中,甲方不再另外给付。

  10、乙方若违反本条第7、8项的约定,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不低于2 万元。

  第六条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可以提交劳动部门仲裁。

  第七条本合同共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第八条双方一致确认,任何一方变更地址或住址,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在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或住址视为双方送达法律文件的有效地址。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章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篇8

  甲方:河南博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114室

  邮编:450002

  法定代表人:张昀

  电话: 0371—66616590,66616690,66616790

  传真:66616690—602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邮编: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事及中国软件相关法律,并根据诚信及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定此合同。双方申明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严格执行本合同如下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地区总代理,享受甲方制定的一切优惠政策。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给乙方提供产品均为正版产品并保证乙方所在区域即________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且不得自行直接向乙方所在区域的客户销售本合同的标的物。

  2,甲方新品上市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相关的技术支持,信息及资料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乙方在销售方面应积极密切配合。

  3,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畅 ⒖獯娴刃畔⒀细癖c埽 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每次发货量由双方协商决定。首次订货量不得低于4万元(折扣后)。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积极主动推广甲方的产品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市场活动,便于促进销售。

  2,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调换。(乙方造成的人为损坏如划伤,压裂等情况不在甲方负责调换范围内)。

  3,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产品相关价格,代理规定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但是,甲方如有欺诈行为,即销售给乙方的价格高于其他代理商的,那么乙方不受上款规定约束。

  4,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产品做任何侵权行为,不侵害产品发版权及商标权,在销售过程中,一但发现版权被他人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帮助。

  5,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属经销商或专卖店供货。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一旦发生违约,违规行为对甲方名誉,经济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特约经销商的资格,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2,甲方如果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增设代理或者直接实施销售行为的或有价格欺诈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五,销售政策:

  1,乙方须销售甲方的全部产品,甲方销售给乙方价格为零售价的3折(除特殊产品以外)。零售价见附表。

  2,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

  六,交货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三天内将货发出。

  2,铁路: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须产品走铁路运输运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车站,由乙方负责从车站提货。

  3,公路: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须产品走公路运输公司运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货运公司,由乙方负责从货运公司提货。

  4,乙方应在收到货后应立即验货核查,如有问题须在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三天内没收到乙方的通知视为本批货与甲方的出库单数量,品种核对无误。

  5,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调货时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传真复印件有效。

  3,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零售价格表。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销售合同 篇9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项下的产品

  第二条:规格:品质指标符合以下标准:。

  第三条:产品的交付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

  第四条:付款

  1、付款时间:甲方按实际数量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货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支付的货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付款方式:甲方将全额货款以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五条:验收方法及质量异议

  1、甲、乙双方同意货物的数量以为准,质量以独立商检机构化验结果为准,对甲、乙双方均具约束力,甲乙双方按实际数量结算。

  2、甲、乙双方在管道中抽取油样封存,如甲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应在提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双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独立商检机构做出质量认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并据此作为交货、付款及认定质量责任的依据。

  第六条:风险转移

  在交货地,当货物经过的法兰盘接口时,货物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均构成违约,依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提货的,除依本条第1项约定赔偿乙方的损失外,每拖延一日,应按1元/吨·日向乙方支付仓储费。

  3、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到期后5日内(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计为第1日,下同)仍不能提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有关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双方特别约定:无。

  第十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中国相关的法律予以调整。

  4、乙方应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

  5、甲乙双方共同声明,本合同的往来款项具有独立性质,不受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其他法律行为的影响。任何人无权主张查封、扣压、冻结、留置、抵消等法律行为。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10

  本协议系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当事人一方______公司按中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主营业地在_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与他方当事人_____公司,按____________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主营业地在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商)所签订。

  双方一致同意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任与接受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卖方指定代理商为本协议第四条项下商品的独家代理商,在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招揽顾客的订单。代理商同意并接受上述委托。

  第二条代理商的义务

  代理商应严格遵守卖方随时给予的任何指令,而且不得代表卖方作出任何担保、承诺以及订立契约、合同或作其他对卖方有约束力的行为。对于代理商违反卖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围所用的一切作为或不作为,卖方都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代理区域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区域是: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区域)。

  第四条代理商品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商品是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商品)。

  第五条独家代理权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卖方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其他渠道销售、出口代理商品。代理商也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经销、分销、或促俏与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竞争性的商品,也不能招揽或接受或区域外销售为目的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来自于区域内其他顾客有关代理商品的订单、询价,卖方都应将其转交给代理商。

  第六条最低代理额和价格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卖方通过代理商每所(12个月)从顾客处收到的货款总金额低于____________,则卖方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代理商解除本协议。

  卖方应经常向代理商提供最低的价格表以及商品可以成交的条款、条件。

  第七条订单的处理

  在招揽订单时,代理商应将卖方成交的条件、合同的一般条款充分通知顾客,也应告知顾客任何合同的订立都须经卖方的确认。代理商应将其收到的订单立即转交给卖方,以供卖方选择是否接受订单。卖方有权利拒绝履行或接受代理商所获得的订单或订单的一部分,而代理商对于被拒绝的订单或其中的一部分,无任何佣金请求权。

  第八条费用分担

  除另有约定外,所有的费用和支出,如电讯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商品销售的费用,都应由代理商承担。除此以外,代理商还应承担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以及用于执行卖方中有关代理商的义务而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佣金

  卖方接受代理商直接获得的所有订单后,就应按商品净销售额的百分之______,以________(货币)支付给代理商佣金。佣金只有在卖方收到顾客的全部货款后,每6个月支付一次,以汇付方式支付。

  第十条商情报告

  卖方和代理商都应按季度或按对方要求提供有关市场信息的报告,以尽可能促进商品的销售。代理商应向卖方报告商品的库存情况、市场状况及其他商业活动。

  第十一条商品的推销

  在代理区域内,代理商应积极地充分地进行广告宣传以促进商品的销售。卖方应向代理商提供一定数量的广告印刷品、商品样本、小册子以及代理商合理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工业权保护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可使用卖方的商标,但仅限于代理商品的销售。如果在本协议终止后,代理商地销售库存代理商品时,仍可使用卖方的商标。代理商也承认使用于或包含于代理商品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其他工业产权,都属于卖方所有,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异议。一旦发现侵权,代理商应及时通知卖方并协助卖方采取措施保护卖方产权利益。

  第十三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在本协议终止前至少3个月,卖方或代理商应共同协商协议的续延。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续延,在上述规定的条款、条件下,附上补充文件,本协议将继续有效另外________年。发生续延,本协议将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第十四条协议的中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如第五、六、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应争取及时解决争议的问题以期双方满意。如果在违约方接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问题仍不能解决,非违约方将有权中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无力偿付债务、清算、死亡以及被第三人兼并,另一方当事人可提出中止本协议,而无需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责任:

  自然灾害、政府采购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附上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准据法

  本协议有关贸易条款应按___________解释。本协议的有效性、组成以及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仲裁

  对

  于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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