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鸿尚节》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

2024-04-06 文言文

  上学期间,大家对文言文一定不陌生吧?文言文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汉语书面语言组成的文章,“五四”运动以前汉民族所使用的语言。你还记得哪些经典的文言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梁鸿尚节》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作品原文

  梁鸿尚节

  (梁鸿)家贫而尚节,博览无不通。而不为章句。学毕,乃牧豕于上林苑中,曾误遗火,延及他舍。鸿乃寻访烧者,问所去失,悉以豕偿之。其主犹以为少。鸿曰:“无他财,愿以身居作。”主人许之。因为执勤,不懈朝夕。邻家耆老见鸿非恒人,乃共责让主人,而称鸿长者。于是,始敬鸿,悉还其豕。鸿不受而去,归乡里。

  作品注释

  而:表顺承

  尚:崇尚、推崇

  节介:气节,操守

  览:阅览

  通:通晓

  延:蔓延

  及:到

  不为章句:为,著述;不死记硬背一章一句

  毕:此指读书结束

  上林苑:古宫苑,在今河南洛阳市东

  其主:其,其中

  犹:还

  牧:放养牲畜

  舍:房屋,住所

  去:离开

  恒:平常,普通

  责让:责备、批评

  豕(shǐ):猪

  偿:偿还

  许:允许,同意

  他:别的

  因:于是

  见:看见

  还:归还

  执勤:执守做工

  懈:松懈

  耆老:老人,耆,老

  悉:全部

  受:接受

  曾误遗火:曾经不小心留下火种

  愿以身居作:愿意让自己留下做事

  悉以豕偿之:了解后把自己的猪作赔偿还给房屋主人

  称鸿长者:称赞梁鸿是忠厚的人

  作品翻译

  梁鸿虽然家庭贫困,然而他推崇礼节,广泛阅读(书本),没有不通晓的(事情)。并且他不死记硬背章句。读完书,就到上林苑放猪,曾经不小心留下火种,蔓延到别人的房屋。梁鸿就寻访被烧到的人家,问他损失的财物,用自己全部的猪作赔偿还给房屋主人。但房屋主人还认为得到的补偿很少,梁鸿说:“我没有别的财富,愿意让自己留下做事。”主人同意了。(梁鸿)于是勤奋做工,从早到晚从不松懈。邻家老人们见梁鸿不是一般人,于是就一同责备批评那家主人,并且称赞梁鸿是忠厚的人。因此,(主人)开始敬佩梁鸿,把猪还给他,梁鸿没有接受,返回自己的家乡。

  文言知识

  释“让”。“让”作“谦让”解,古今都有这个含义。上文“乃共责让主人”中的“让”指批评,与“责”同义,句意为“于是一同责备批评主人”。又,“以其无礼,众人让之”,意为“因为他无礼,大家批评责备他”。

  人物简介

  梁鸿,字伯鸾,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人,生卒年不详,约汉光武建武初年,至和帝永元末年间在世。少孤,受业太学,家贫而尚节介。学毕,牧豕上林苑,误遗火延及他舍。鸿悉以豕偿舍主,不足,复为佣以偿。归乡里,势家慕其高节,多欲妻以女,鸿尽谢绝。娶同县孟女光,貌丑而贤,共入霸陵山中,荆钗布裙,以耕织为业,咏诗书弹琴以自娱。因东出关,过京师,作《五噫之歌》 。章帝(肃宗)闻而非之,求鸿不得。乃改复姓运期、名耀、字侯光,与妻子居齐、鲁间。终于吴。

  作者简介

  范晔(398年—445年),字蔚宗,顺阳(今河南南阳淅川)人,南朝宋史学家、文学家。

  范晔出身士族家庭,元熙二年(420年),刘裕代晋称帝,范晔应招出仕,任彭城王刘义康门下冠军将军、秘书丞;元嘉九年(432年),因得罪刘义康,被贬为宣城太守,于任内著写《后汉书》。元嘉十七年(440年),范晔投靠始兴王刘浚,历任后军长史、南下邳太守、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元嘉二十二年(445年),因参与刘义康谋反,事发被诛,时年四十八岁。

  范晔才华横溢,史学成就突出,其《后汉书》博采众书,结构严谨、属词丽密,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并称“前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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