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瑄《河崖之蛇》的文言文原文翻译

2021-06-13 文言文

  河崖之蛇

  濒河居者为予言(1),近年有大蛇穴禹门下岩石中(2),常束尾崖树颠,垂首于河,伺食鱼鳖之类,已而复上入穴,如是者累年。一日复下食于河,遂不即起,但束尾树端,牢不可脱。每其身一上下,则树为起伏,如弓张弛状。久之,树枝被折,蛇坠水中。数日,蛇浮死水之漩隈(3)。竟不知蛇得水物,贪其腥膻不舍而坠耶?抑蛇为水之怪物所得,欲起不能而坠也?

  余闻之,喟曰(4):“是蛇负其险毒,稔其贪婪(5),以食于河。所持以安者,尾束于树耳。使树不折,则其生死犹未可知;惟树折身坠,遂死于河。此殆天理,非偶然也。且使蛇得水物,贪其腥膻不舍而死,固可为怙强贪不知止之戒(6);使蛇为水之怪物所得而死,亦可为害物必报之戒。蛇,恶物,所不足道者。但其事有近乎理,故书以告来者。”

  (选自薛瑄《敬轩薛先生文集》)

  【注释】

  (1)河:指黄河。(2)禹门:亦称“龙门”。在今山西河津县西北,陕西韩城县东北,峙立于黄河两岸,状如门阙。传说是夏禹治水时所开凿,故称禹门。(3)漩隈(wēi):水流回曲处。(4)喟:叹。(5)稔(rěn):熟悉。(6)怙(hù):凭仗。

  【文学常识】

  薛瑄,字德温,号敬轩,河津(今属山西)人。1420年(永乐十八年),举河南乡试第一,次年成进士。历任御史、大理寺卿、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并入阁参预机务。后告老还乡以终,谥文清。

  薛瑄是明代有名的理学家,世称其学派为“河东学派”。又擅长写文章,诗亦有名。著有《读书录》、《薛文清公集》(又名《敬轩薛先生文集》)等。

  【译文】

  一个居住在黄河边上的人对我说:“这几年有一条大蛇穴居在禹门下面的岩石中,经常用尾巴挂在悬崖峭壁的树上,然后低着头对着河,等待机会吃河里鱼鳖一类的生物,吃完后再上来回到洞穴中,像这样已经很多年了。一天大蛇又下来去河寻找吃的,但不再起身回去了,只是用尾巴挂在树端,牢固不能掉下来。每次它的'身子上上下下的时候,大树也跟着起起伏伏,就像弓被拉满了的样子(形容到了极限)。时间长了,树枝被大蛇折断,大蛇掉进了水中。过了好几天,蛇的尸体漂浮上来随着河水打着盘旋。究竟是因为蛇吃到了水中的食物,贪吃鱼鳖一类的腥膻的东西才掉下去的,还是大蛇被水中的怪物捉住,想要起身却不能起来掉下去的呢?”

  我听到后,对他说:“这条蛇太自负它的险毒,它的心念贪婪,到河里找吃的。以为这样很安全,用尾巴缠住大树。假如大树不折断,那么它的也生死未卜。 只是树折了它跟着掉落下来,于是死在河里。这是上天自然而然的道理,并不是偶尔发生的。况且大蛇得到了水中的食物,贪婪水中的肉食才死,因此可以作为自负贪念没有止境的告诫。假如蛇是被水中的怪物杀死的,那么也可以作为害人的东西必遭报复的告诫。蛇,是坏的动物,不能够拿来说事,但这种事情又有一定的道理,因此应该用来告诫后人。”

  【简析】

  这篇文章选自《敬轩薛先生文集》卷十一。文章通过巨蛇束尾崖树,贪食腥膻,树折坠河而死的故事,警告那些既险毒,又恃强贪婪的人,若不知止,将如巨蛇一样,得到应有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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