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常见虚词的用法

2021-06-14 文言文

  之:

  (一)代词。

  1、作第三人称代词,可以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为第三人称,译作“他(她)(他们)”、“它(它们)”。

  ①公与之乘,战于长勺。——《曹刿论战》

  ②陈胜佐之,并杀两尉。——《陈涉世家》

  ③肉食者谋之。——《曹刿论战》)

  2、有时也作第一人称,译为“我”。如:太尉苟以为可教而辱教之,又幸矣。——《上枢密韩太尉书》

  (二)助词。

  1、结构助词,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①予尝求古仁人之心。——《岳阳楼记》

  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2、结构助词,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不译。

  ①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扁鹊见蔡桓公》

  ②于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

  ③臣以王吏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公输》

  3、音节助词。用来调整音节,无义,一般不翻译。

  ①公将鼓之——《曹刿论战》

  ②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③怅恨久之——《陈涉世家》

  4、结构助词,是宾语提前的标志。

  ①何陋之有?——《陋室铭》

  ②宋何罪之有?——《公输》

  ③而城居者未知之也。——《满井游记》

  5、结构助词,是定语后置的标志。

  ①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岳阳楼记》

  ②北顾黄河之奔流。——《上枢密韩太尉书》

  (三)作动词,可译为“到”、“往”。

  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

  者:

  (一)结构助词,译作“……的”“……的人”“……的事物”“……的情况”“……的原因”等,相当于名词性短语。

  ①遂率子孙荷担者三夫,叩石垦壤。——《愚公移山》

  ②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出师表》

  ③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为学》

  ④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唐雎不辱使命》

  (二)语气助词,用在主语之后表示停顿,谓语部分一般用“也”字结尾,起判断作用。

  ①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愚公移山》

  ②诸葛孔明者,卧龙也。《隆中对》

  而:

  主要作连词用,可以表示以下关系:

  l、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①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论语)十则》

  ②中峨冠而多髯者为东坡。——《核舟记》

  2、承接关系,可译作“就”“接着”,或不译。

  ①扁鹊望桓候而还走。——《扁鹊见蔡桓公》

  ②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涉世家》

  ③环而攻之而不胜。前一个“而”就表示承接关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3、转折关系,译作“但是”“可是”“却”。

  ①而未始知西山之怪特。——《始得西山宴游记》

  ②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爱莲说》

  ③欲信大义于天下,而智术浅短。——《隆中对》

  ④环而攻之而不胜。后一个“而”字表示转折关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4、递进关系,译作“而且”“并且”或不译。

  ①饮少辄醉,而年又最高,故自号曰醉翁也。——《醉翁亭记》

  ②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论语)十则》

  5、修饰关系,可译为“地”“着”,或不译。

  ①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愚公移山》

  ②施施而行,漫漫而游。——《始得西山宴游记》

  其:

  (一)代词

  1、作第三人称代词,可译作“他(她)”“他(她)的”“他们”“他们的”“它”“它们”“它们的”。

  ①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十则》

  ②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口技》

  ③屠大署,恐前后受其敌。——《狼》

  有时也译作第一人称代词“我”。

  偶然得之,非其所乐。——《上枢密韩太尉书》

  2、指示代词,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

  ①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核舟记》

  ②复前行,欲穷其林。——《桃花源记》

  ③以勉其学者也。——《墨池记》

  也可译作“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

  ①其一犬坐于前。——《狼》

  ②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贫,其一富。——《为学》

  (二)副词。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疑问、猜度、反诘、愿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词配合,可译为“大概”“或许”“恐怕”“可要”“怎么”“难道”等,或省去。

  ①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②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马说》

  前一个“其”可译作“难道”,后一个“其”可译为“恐怕”。

  ③安陵君其许寡人!其:可译为“可要”。——《唐雎不辱使命》

  (三)连词,表示假设,可译为“如果”。

  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尔。——《送东阳马生序》

  以:

  (一)介词。

  1、介绍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

  ①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阳楼记》

  ②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前一个“以”表原因,后一个“以”表目的。)——《出师表》

  ③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陈涉世家》

  2、介绍动作行为所凭借的条件,可译为“凭借”“按照”“依靠”等。

  ①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马说》

  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愚公移山》

  ③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孟子〉二章》

  3、表示动作行为的'方式,可译作“把”、“拿”、“用”等。

  ①屠惧,投以骨。——《狼》

  ②遂许先帝以驱驰。——《出师表》

  ③以人之逸,待水之劳。——《峡江寺飞泉亭记》

  (二)连词。

  1、表示目的,相当于现代汉语里的“来”。

  ①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狼》

  ②以光先帝遗德。——《出师表》

  ③属予作文以记之。《岳阳楼记》

  ④故为之文以志。——《始得西山宴游记》

  2、表示结果,可译作“以至”“因而”。

  ①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②以伤先帝之明。——《出师表》

  3、有时相当于连词“而”。

  ①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黔之驴》

  ②醉则更相枕以卧。——《始得西山宴游记》

  (三)“以”还可作动词(属于实词)用,可译为“认为”。

  ①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出师表》

  ②魏武将见匈奴使,自以形陋。——《〈世说新语〉三则》

  焉:

  1、疑问代词,可译为“哪里”。如: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2、句末疑问语气助词,可译为“呢”。如: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曹刿论战》

  3、代词,相当于“之”。如:忽啼求之,父异焉。——《伤仲永》

  4、兼词,用于动词、形容词之后,即兼有介词和代词的作用,相当于“从这里”“在那里”。

  ①不复出焉。——《桃花源记》

  ②寒暑易节,始一反焉。——《愚公移山》

  ③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曹判论战》

  虽:

  连词“虽”在文言文中主要有两种用法。

  1、表示假设,可译为“即使”。

  ①虽千里弗敢易也,岂止五百里。——《唐雎不辱使命》

  ②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三峡》

  2、表示转折,可译为“虽然”。如: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送东阳马生序》

  然:

  (一)代词,起指示作用,译作“这样”“如此”。

  ①父利其然也。——《伤仲永》

  ②谓为信然。——《隆中对》

  ③然后知是山之特立。——《始得西山宴游记》

  (二)连词,表转折关系,译作“然而”“但是”等。

  ①然足下卜之鬼乎。——《陈涉世家》

  ②然志犹未已。——《隆中对》

  (三)语气助词,分三种情况:

  1、用在形容词之后,作为词尾,译作“……地”。

  杂然相许。——《愚公移山》

  2、用于词尾,译作“……的样子”。

  ①临川之城东,有地隐然而高。——《墨池记》

  ②望之蔚然而深秀者。——《醉翁亭记》

  3、用于句尾,常与“如”“若”连用,构成“如……然”“若……然”格式,相当于“……的样子”“好像……似的”。

  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核舟记》

  乃:

  (一)作副词。有三种情况。

  1、表示动作在时间上的承接,译作“才”。

  ①断其喉,尽其肉,乃去。——《狼》

  ②太丘舍去,去后乃至。——《世说新语三则》

  2、表示动作在时间上的承接,译作“就”。

  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陈涉世家》

  3、表示出人意料,译作“竟”“竟然”。

  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桃花源记》

  4、用于判断动中,相当于“是”“就是”。

  当立者乃公子扶苏。——《陈涉世家》

  (二)作连词,表示前后的衔接或转折,可译为“于是”。

  ①乃入吴寻二陆。——《周处》

  ②乃重修岳阳楼。——《岳阳楼记》

  (三)作代词,译为“你、你的”。如: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示儿》

  于:

  介词“于”的主要用法有:

  1、表示动作发生的处所、时间,译作“在”“从”。

  ①公与之乘,战于长勺。——《曹刿论战》

  ②子墨子闻之,起于鲁。——《公输》

  2、表示动作的对象,译作“向”“对”“同”“给”“到”等。

  ①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愚公移山》

  ②贫者语于富者曰。——《为学》

  ③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出师表》

  ④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孟子二章》

  ⑤况仁人庄士之遗风余思,被于来世者何如哉。——《墨池记》

  3、用在被动句中,介绍行为主动者,可译为“被”。如:“受制于人”的“于”。

  4、用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作“比”。如: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鱼我所欲也》

  5、表原因,可译为“由于”“因为”。如: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孟子二章》

  为:

  “为”作为动词有两种基本用法,一是表判断,一是表动作行为。这里只介绍“为”作为介词的用法。

  1、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作“向”“对”等。

  ①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

  ②此人——为具言所闻。——《桃花源记》

  2、表示被动,译作“被”。如:梅花为寒气所勒。——《西湖游记二则》

  3、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可译为“替”“给”等。如:为我谢曰:“明天子在上,可以出而仕矣。”——《韩愈短文两篇》

  4、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作“为着”“为了”。如: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鱼我所欲也》

  5、表动作、行为的时间,可译为“当”“等到”,如: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晏子故事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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