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伯常少留别业寄诗索酒因以奉报》是宋代诗人曾巩所作诗词之一,七言律诗。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诗文相关介绍内容,欢迎参考!
正文
未拥双驺谒汉庭,暂留车马憩林坰。
多情置驿邀佳客,好事磨铅勘旧经。
芳草连门三径远,朝云临幌数峰青。
春醪有禁无繇寄,谁为江潭访独醒。
作者介绍
曾巩,生于1019年9月30日(天禧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字子固,北宋政治家、散文家,北宋政治家、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为“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之一。
在学术思想和文学事业上贡献卓越。南宋理宗时追谥为“文定”,世称“南丰先生”。汉族江右民系。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今江西抚州市西)。曾致尧之孙,曾易占之子。嘉祐二年(1057)进士。元丰六年(1083)四月,曾巩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终年65岁。后葬于南丰源头崇觉寺右。
人物生平
年幼聪慧
曾巩祖上世家为学者,祖父作过尚书户部郎中,父为太常博士。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非常强,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与兄长曾晔一道,勤学苦读,自幼就表现出良好的天赋。史称巩十二岁能作文章,说话不平凡。
结识良友
18岁时,赴京赶考,与随父在京的王安石相识,并结成挚友。20岁入太学,上书欧阳修并献《时务策》。自此名闻天下,但因其擅长策论,轻于应举时文,故屡试不第。庆历七年(1047),其父去世,只好辍学回归故里,侍奉继母。曾巩少年时与王安石为密友,登欧阳修之门以后,就向欧阳修推荐了王安石。直至嘉祐二年(1058),欧阳修主持会试,坚持以古文、策论为主,诗赋为辅命题,曾巩才与其弟曾牟、曾布及堂弟曾阜一同登进士第一。[1]在这之前,他不但认识了欧阳修,结交了王安石,而且已经同杜衍、范仲淹等都有书信来往,投献文章,议论时政,陈述为人处世的态度。
任职历程
嘉祐四年(1059),任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县)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五年,由欧阳修举荐到京师当馆阁校勘、集贤校理,理校出《战国策》、《说苑》、《新序》、《梁书》、《陈书》、《唐令》、《李太白集》、《鲍溶诗集》和《列女传》等大量古籍,对历代图书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并撰写了大量序文。
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今浙江绍兴)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等知州。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他根据王安石的.新法宗旨,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实施。致力于平反冤狱、维护治安、打击豪强、救灾防疫、疏河架桥、设置驿馆、修缮城池、兴办学校、削减公文、整顿吏治、废除苛捐杂税,深受群众拥戴。
晚年生活
元丰三年(1080),改任沧州(今河北)知州,途经京城开封时,宋神宗召见。宋神宗对其“节约为理财之要”的建议大为赞赏,留任为三班院勾判。
元丰四年(1081),朝廷认为曾巩的史学能比得上士大夫,适宜掌管五朝史事。任为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元丰五年(1082)四月,擢拜中书舍人。曾巩述说年岁已老,望另选贤能。有《授中书舍人举刘攽自代状》,表示谦退。同年九月,曾巩即遭母丧,因而罢职。
元丰六年(1083)四月,曾巩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终年65岁。后葬于南丰源头崇觉寺右。
主要作品
作品名称 类型
《元丰类稿》 著述
《续元丰类稿》 著述
《外集》 著述
《卫道录》 著述
《大学稽中传》 著述
《礼经类编》 著述
《杂职》 著述
《宋朝政要策》 著述
《诗经教考》 著述
《隆平集》 著述
《答李沿书》 文章
《与王向书》 文章
《回傅权书》 文章
《赠黎安二生序》 文章
《越州赵公救灾记》 文章
《醒心亭记》 文章
《游山记》 文章
《道山亭》 文章
《辞中书舍人状记》 文章
《战国策目录序》 文章
《宜黄县学记》 文章
《墨池记》 文章
《胡使》 诗作
《追租》 诗作
《东轩小饮呈坐中》 诗作
《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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