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洲兴造记》是曾巩的一篇文言文章。下面是我们为大家带来曾巩《瀛洲兴造记》原文及翻译,欢迎大家阅读。
《瀛洲兴造记》原文
熙宁元年七月甲申,河北地大震,坏城郭屋室,瀛州为甚。是日再震,民讹言大水且至,惊欲出走。谏议大夫李公肃之为高阳关路都总管安抚使,知瀛州事,使人分出慰晓,讹言乃止。是日大雨,公私暴露,仓储库积,无所覆冒。公开示便宜,使有攸处,遂行仓库,经营盖障。雨止,粟以石数之,至一百三十万,兵器他物称是,无坏者。初变作,公命授兵警备,讫于既息,人无争偷,里巷安辑。
维北边自通使契丹,城壁楼橹御守之具,寝弛不治,习以为故。公因灾变之后,以兴坏起废为己任,知民之不可重困也,乃请于朝,力取于旁路之羡卒,费取于备河之余材,又以钱千万市木于真定。既集,乃筑新城,方十五里,高广坚壮,率加于旧。其上为敌楼,战屋凡四千六百间。先时,州之正门,弊在狭陋,及是始斥而大之。其余凡圮坏之屋,莫不缮理,复其故常。周而览之,听断有所,燕休有次,食有高廪,货有深藏,宾属士吏,各有宁宇。又以其余力为南北甬道若干里,人去污淖,即于夷途。自七月庚子始事,至十月己未落成。其用人之力,积若干万若干千若干百工;其竹苇木瓦之用,积若干万若干千若干百。盖遭变之初,财匮民流,此邦之人,以谓役巨用艰,不累数稔,城垒室屋未可以复也。至于始作逾时,功以告具。盖公经理劝督,内尽其心,外尽其力,故能易坏为成,如是之敏。事闻,有诏嘉奖。
昔郑火灾,子产救灾补败,得宜当理,史实书之。卫有狄人之难,文公治其城市宫室,合于时制,诗人歌之。今瀛地震之所摧败,与郑之火灾、卫之寇难无异。公御备构筑不失其方,亦犹古也。故瀛之士大夫皆欲刻石著公之功,而予之从父兄适与军政,在公幕府,乃以书来,属予记之。予不得辞,故为之记,尚俾来世知公之尝勤于是邦也。
《瀛洲兴造记》翻译
熙宁元年(1068)七月甲申日,河北地区发生大地震,城市的房屋坍塌了很多,而瀛州最严重。这一天地震两次,百姓之中谣传将要发大水,于是百姓都非常震惊争相要出逃。谏议大夫李肃之先生做高阳关路都总管安抚使,兼管瀛州事务,派人到处去劝说安抚,谣传才消失。这一天下起大雨,官府和百姓的房屋财物都暴露在外,仓库中储存的粮食或其他物资,都没有什么东西蒙盖。李肃之先生指明有利国家,合乎时宜之事项,使各项事务都有所处理,于是重新修盖仓库,筹划营造做遮盖之用的帐篷之类的东西。大雨停止,用石来计算粟米的数量,一共筹集到一百三十万石,兵器以及其他物资的数量也与此相当,这都是各处搜集起来没有毁掉的物资。当初地震发生的时候,先生命令给士兵发放武器时刻保持警戒防备维持治安秩序,一直到赈灾之事结束以后,百姓之中没有发生争抢偷窃物资的事情,街巷之间都很安定。
瀛州北边自从与契丹通使以来,城墙高台等防御守城的装备,都废弃不加整治了,都是原先的装备。先生因为瀛州经历灾变之后,把重新修建百姓房屋住宅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知道百姓不可再加重困苦了,于是就向朝廷请求,民力可以从邻近地区多余的士卒中征取,赈灾的费用可以从防备河患的多余的木材中征取,又拿一千万钱从真定购买木材真定。这些人力物力都征集完成以后,就开始修筑新城,方圆十五里,城墙高大宽广坚固结实,都比原先的好。在城墙的上面建成御敌的谯楼,战棚一共四千六百间。原先的时候,瀛州的正门,缺点在太过窄小粗陋,到这时才扩建变大了。其余凡是坍塌毁坏的房屋,没有不修缮的,都恢复为原先的样子。巡视全州,官员听讼断案都有地方,休息也井然有序,粮食都有高大的粮仓储藏,其他财货也都有深库储存,官府僚属士人官吏,各自都有固定的住所。又用剩余的人力休整了若干里南北甬道,让人去除泥淖,就成为坦途。这些事务从七月庚子日开始做,直到十月己未日完工。工程所用的人力,前后一共若干万若干千若干百的人工;使用的竹苇木瓦,前后也有若干万若干千若干百。在遭遇大灾变的开始时期,财物匮乏百姓流离失所,这个州的百姓,认为劳役工程巨大费用缺乏,不经过几年,城池营垒居室房屋不可能复建完成。但是达到开始做很快就大功告成。这是因为先生经营管理劝勉督促,内部尽心,外部尽力,所以能够完成难以完成的事,先生就是如此奋勉。他的事迹被上报给朝廷,有诏令嘉奖他。
过去郑国国都发生火灾,相国子产拯救火灾补建毁坏的房屋,处理得非常得当,史官据实记载了下来。卫国有狄人攻败的灾难,卫文公修治卫国的城市宫殿,合乎当时的规制,诗人作诗歌颂他的事迹。现在瀛州地震所造成的损害,与郑国国都发生火灾、卫国遭遇敌人侵犯的国难没有不同。而李肃之先生所进行的防备措施以及各项构造建筑工程也很合宜,这也如同古制啊。所以瀛州的士大夫都想立碑刻记载显扬先生的大功,而我的堂兄正好在瀛州参与军政事务,在李肃之先生的幕府,亲身见到先生的所作所为就写信来,嘱托我记下他的事迹。我不能推辞,所以就为他写下了这篇记,也是想使来世的人了解先生曾经对这个地方这个国家如此勤勉。
作者介绍
曾巩生平
概述
曾巩,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北宋著名政治家、散文家。他家境贫寒,有一个哥哥,四个弟弟,十个妹妹(其中一人夭折),父亲被罢官,身体也不好,所以肩负起养家的重任。
曾巩自称“家世为儒”(曾巩《上欧阳学士第一书》),祖父作过尚书户部郎中,父为太常博士。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非常强,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与兄长曾晔一道,勤学苦读,自幼就表现出良好的天赋。史称巩“十二岁能文,语已惊人”。其弟曾肇在《亡兄行状》中称其“生而警敏,不类童子”,而且记忆力超群,“读书数万言,脱口辄诵”。18岁时,赴京赶考,与随父在京的王安石相识,并结成挚友。20岁入太学,上书欧阳修并献《时务策》。欧阳修见其文笔独特,非常赏识。欧阳修说:“过吾门者百千人,独于得生为喜。”(《上欧阳学士第二书》)自此名闻天下,但因其擅长策论,轻于应举时文,故屡试不第。庆历七年(1047),其父去世,其身为次子(其上尚有一兄长),只好辍学回归故里,尽心侍奉继母。曾巩少年时与王安石为密友,登欧阳修之门以后,就向欧阳修推荐了王安石。直至嘉祐二年(1058),欧阳修主持会试,坚持以古文、策论为主,诗赋为辅命题,曾巩才与其弟曾牟、曾布及堂弟曾阜一同登进士第一。
嘉祐四年(1059),任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县)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五年,由欧阳修举荐到京师当馆阁校勘、集贤校理,理校出《战国策》、《说苑》、《新序》、《梁书》、《陈书》、《唐令》、《李太白集》、《鲍溶诗集》和《列女传》等大量古籍,对历代图书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并撰写了大量序文。 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今浙江绍兴)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等知州。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他根据王安石的新法宗旨,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实施。致力于平反冤狱、维护治安、打击豪强、救灾防疫、疏河架桥、设置驿馆、修缮城池、兴办学校、削减公文、整顿吏治、废除苛捐杂税,深受群众拥戴。
元丰三年(1080),改任沧州(今河北)知州,途经京城开封时,宋神宗召见。宋神宗对其“节约为理财之要”的建议大为赞赏,留任为三班院勾判。元丰四年,朝廷认为“曾巩史学见称士类,宜典五朝史事”,任为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拜中书舍人。同年九月,遭母丧,去官。次年,病逝于江宁府(今南京)。后葬于南丰源头崇觉寺右。南宋理宗时追谥为“文定”,人称“南丰先生”。 他还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政事
自称"家世为儒“,①曾祖历官水部员外郎,祖父为尚书户部郎中,父为太常博士。《宋史》称曾巩年幼"警敏“,"读书数百言,脱口成诵“②。"十二岁能文,语已惊人“③。但据他自称幼时从先生受书,"方乐与家人童子嬉戏“,到十六七岁时,"窥六经之言,与古今文章有过人者“,始知爱好,并努力学习④。到二十岁后,"欧阳修见其文奇之“⑤大约就在这时,他曾给欧阳修写信,并"献杂文时务策两编“。信里他一面称赞欧阳修的道德文章,一面表白自己的为人志节:"巩自成童,闻执事之名,及长,得执事之文章,口诵而心记之,观其根极理要,拨正邪僻,掎挈当世,张皇大中,其深淳温厚,与孟子韩吏部之书为相唱和,无半言片词舛驳于其间,真六经之羽翼,道义之师祖也。……又闻执事之行事,不顾流俗之态,卓然以体道扶教为己务。……信所谓能言之能行之,既有德而且有言也。韩退之没,观圣人之道者,固在执事之门矣。"曾巩当时少不更事,而能有这样的看法,很不简单,所言者虽有所未尽,但大体符合实际。又说:"巩性朴陋,无所能似,家世为儒,故不业他。自幼迨长,努力文字间,其心之所得,庶不凡近。……唯其寡与俗人合也,于公卿之门未尝有姓名,亦无达者之车回顾其疏贱。抱道而无所与论,心常愤愤悱悱,恨不得发也。今者乃敢因简墨布腹心于执事,苟得望执事之门而入,则圣人之堂奥室家,巩自知亦可以少分万一于其间也。"这段话是表述自己的为人的。与俗不合,抱道自守,心志如此,确不凡近。欧阳修对于这样的人物自是重视的。因此,曾巩上书之后,曾经得到欧阳修接见。据曾巩《上欧阳学士第二书》讲,欧阳修见到他之后,曾对他说:"过吾门者百千人,独于得生为喜。"而且当曾巩向欧阳修告别之时,欧阳修还写了《送曾巩秀才序》,其文云:"广文曾生来自南丰,入太学,与其诸生群进于有司,有司敛群才、操尺度,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然曾生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曾生橐其文数十万言来京师,京师之人无求曾生者,然曾生亦不以干也。予岂敢求生,而生辱以顾予,是京师之人既不求之,而有司又失之,而独余得也。于其行也,遂见于文,使知生者,可以吊有司,而贺余之独得也。"此序作于庆历二年(1042),这时曾巩虽见弃于有司,却得到了欧阳修的赏识。
在这期间,曾巩也结识了王安石,还曾向欧阳修推荐。他在《再与欧阳舍人书》中说:"巩顷尝以王安石之文进左右而以书论之,其略曰:巩之友有王安石者,文甚古,行称其文。虽已得科名,然居今知安石者尚少也。彼诚自重,不愿知于人,然如此人古今不常有。如今时所急,虽无常人千万,不害也。顾如安石,此不可失也。"这是追述前此一封信中的话,可见曾巩对王安石曾经非常器重。在这封信里,他不仅推荐王安石,还曾提到王回、王向,一并向欧阳修推荐。
后来,在《与王介甫第一书》里曾巩又说:"巩至金陵,自宣化渡江来滁上,见欧阳先生,住且二十日,……欧公悉见足下之文,爱叹诵写,不胜其勤。间以王回、王向文示之,亦以书来言:此人文字可惊,世所无有。……欧公甚欲一见足下。能作一来计否?"由此看来,在这期间曾巩同欧阳修已有相当亲密的交往。
考中进士
曾巩是在嘉祐二年(1058)欧阳修知贡举时考中进士的。在这之前,他不但认识了欧阳修这样的前辈,结交了王安石这样的朋友,而且已经同当代其他几个重要人物如杜衍、范仲淹等都有书信来往,投献文章,议论时政,陈述自己为人处世的态度。不过,曾巩所写的这些书信,不同于寻常的"干谒“,不是请求荐引。例如,他在《上杜相公书》中说:"今也过阁下之门,又当阁下释衮冕而归,非干名蹈利者所趋走之日,故敢道其所以然,而并书杂文一编,以为进拜之资。蒙赐之一览焉,则其愿得矣。"这封信大概就写于庆历五年(1045)杜衍、范仲淹等被黜离职之后。曾巩于此时写信并投献文章,正好说明他的为人和政治态度,政治上同杜衍、范仲淹一致,绝不趋炎附势。
编校书籍
曾巩既中进士,便被调任为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司法参军,又召编校史馆书籍,迁馆阁校勘,集贤校理,为实录检讨官。 在这期间,曾巩对于历代图书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对于历代图书聚散以及学术源流多所论述,写过一些叙录,如《新序目录序》、《列女传目录序》、《战国策目录序》等,还有《梁书》、《陈书》、《南齐书》等,也都写有“叙录”。
曾巩虽推崇欧阳修,但他的学术观点和欧阳修亦有所不同。例如,他在《筠州学记》中说:"周衰,先王之迹熄。至汉,六艺出于秦火之余,士学于百家之后,言道德者矜高远而遗世用,语政理者务卑近而非师古。刑名兵家之术,则狃于暴诈,惟知经者为善矣,又争为章句训诂之学,以其私见妄(一本下有"臆"字),穿凿为说,故先王之道不明而学者靡然溺于所习。当是时能明先王之道者扬雄氏而已。"他对扬雄如此称赞,这看法与韩愈比较相近,与欧阳修则颇相反。
此外,曾巩还有《答王深甫论扬雄书》,对于扬雄屈事王莽以及作《剧秦美新》,都有所辩解,并引王安石的看法,以为"雄之仕合于孔子无不可之义“,而且认为"世传其投阁者妄"云云。曾巩对扬雄的看法,涉及政治和学术两个方面。扬雄的政治态度和学术成就,对曾巩都有影响。
任职情况
曾巩离开馆阁,又作了十几年的地方官吏。最初是越州通判(今浙江绍兴一带),其后又知齐州(今山东济南一带),徙襄州、洪州,知福州。史称曾巩在这几州都有政绩,主要在"荒政"和"平盗"两个方面,而后者并非真是政绩。曾巩移徙洪州时,曾有《移守江西先寄潘延之节推》诗,诗云:"忆昔江西别子时,我初折腰五斗粟。南北相望十八年,俯仰飞光如转烛。"他这时似乎已有倦于转徙的感叹。此后便多次表示为了养亲而不愿远仕。
在赴福州之前,曾巩有《辞直龙图阁知福州状》。到福州后又有《福州上执政书》,书中说:"转走五郡,盖十年矣,未尝敢有半言片辞求去邦域之任而冀背朝廷之义。此巩之所以自处,窃计已在听察之日久矣。今辄以其区区之腹心,敢布于下执事者,诚以巩年六十,母年八十有八,老母寓食京师,而巩守闽越,仲弟守南越,二越者,天下之远处也,于著令:有一人仕于此二郡者,同居之亲当远仕者,皆得不行。……"据此,他请求"或暂还之阙下,或处以闲曹,或引之近畿,属以一郡,使得谐其就养之心,慰其高年之母。“此书之外,曾巩还有《福州奏乞在京主判闲慢曹局或近京一便郡状》,也是请求朝廷照顾养亲的。大概正是因为他一再申请,朝廷曾一度下令,"召判太常寺“;可是当他离职上路以后,又有诏改知明州。为此,曾巩又有《移明州乞至京迎侍赴任状》,希望朝廷允许他"暂至京师迎侍母赴任“。但未能如愿,所以后来移知亳州,又继续申请。他在《移知亳州乞至京迎侍赴任状》中说:"臣昨任福州,已系远地,迎侍不得,即今老母多病,见在京师,人子之谊,晨昏之恋,固难苟止。二者于臣之分,实为迫切。……只乞对移陈蔡一郡,许臣暂至京师,迎侍老母赴任。……今臣幸蒙恩诏移守亳州,如臣所请。况亳州去京不远,欲乞许臣暂至京师,迎侍老母赴任。“元丰三年(1080),曾巩又徙知沧州,有《沧州乞朝见状》,说:"窃念臣远离班列十有二年,伏遇陛下神圣文武,当天受命,……而臣曾未得须臾之间进望清光,窃不自揆,愿奉德音,犬马之情,固非一日之积。今将至京师,他望圣慈,许臣朝见。"于是神宗召见了曾巩。召见之后,他曾请求登对,有《乞登对状》,说自己被召见时,"不敢率然以对“,可是"退而伏念“,还是希望"上殿敷奏“,以便"披腹心“,"当天心“。此后曾巩便被留在京师,"勾当三班院“。
告老还乡
元丰四年(1081),有诏书说:"曾巩史学见称士类,宜典五朝史事。"于是便"以为史馆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史称"近世修国史,必众选文学之士,以大臣监总,未有以五朝大典独付一人者“,于是曾巩入朝辞谢说:"此大事,非臣所敢当。"并有《申中书乞不看详会要状》,表示谦让。
元丰五年(1082)四月,擢拜中书舍人。这时曾巩又有《辞中书舍人状》,述说自己"齿发已衰,心志昏塞“,希望另选贤能。还有《授中书舍人举刘攽自代状》,表示谦退。但这年九月,曾巩即遭母丧,因而罢职。
元丰六年(1083)四月,曾巩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终年65岁。著作有《元丰类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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