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的论证过程

2024-08-06 鱼我所欲也

  在孟子看来,什么情况下,即使遇到祸患也会挺身而出的?在《鱼我所欲也》中是如何写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鱼我所欲也的论证过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鱼我所欲也的论证过程

  比喻论证以开篇。

  拿生活中的现象“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引出对生与义的探讨,并自然引出本文的题旨:舍生取义。

  对比论证随其后。

  对于生和义的话题,就有两种看法:义重于生、不义重于死。前者是正面论证,后者为反面论证。通过对比指出,舍生取义是人的本性,但只有贤德的人才能够使得它不至于丧失。

  事实论证为压轴。

  前面的都是理论论证,最后一段则是事实论证。两个事实论证,第一个来自于典籍,即《礼记》。《礼记·檀弓》的故事,经过孟子的发挥,就成为他一个有力的事实论据。不食嗟来之食,就是“舍生取义”这种思想在现实具体生活中的表现。与此相反的事实是:有的人为了各种现实的利益(比如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之)而违背了道义。

  《鱼我所欲也》论证思路之我见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而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事情,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才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的优厚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这里最难理解的是第一段。开头一层用类比论证的方法提出“人应该舍生取义”的论点,这没有疑问,关键是下面的论证思路是怎样的呢?有人说分三层,第一层“生亦我所欲……故患有所不避也”是围绕论点正面讲道理;第二层“如使……由是则可心避患而有不为也。”从反面讲道理,第三层,“是故……”是结论。我以为这样的分法也符合作者的思路,问题是前两层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是并列关系,是递进关系,还是转折关系?你把它译成现代汉语,还是看不出来。我以为这一段是在正反对比说理的基础上又加了个事例,其中“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就是叙述事例的,在此基础上才得出后面的结论。我试着把这一段意译如下:

  有的人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他厌恶的有超过死亡的,所以有些祸患不去躲避。反过来,假使有的人认为自己想要的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他为了求生什么事都做;自己厌恶的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一切逃避死亡的事他都可以做。但是,现实中确实有人能求生却不求生,能避死却不避死。所以说,人想要的有超过生命的,这就是义,人厌恶的有超过死亡的,这就是不义。

  以上是文章对第一个分论点“舍生取义之心人皆有之”的论述。紧接着,文章提出了第二个分论点“舍生取义之心惟贤者能勿丧耳”。然后从正面举例,用贫者不食嗟来之食的例子来证明贫贱之时能保持舍生取义之心;接下来从反面举例,在万钟之奉面前就丧失了舍生取义之心,从而证明了不贤者就会丧失本心。

  总之全文在提出总论点之后,用两个递进关系的分论点来支撑总论点。这样原文的自然段就不能像冀教版的教材那样分了,“一箪食”一段应合在下段。把开头提出论点的一层独立为一个自然段更好。

  《鱼我所欲也》阅读理解考点梳理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舍生取义)

  2、本文开头写鱼和熊掌有什么作用?

  运用比喻论证和类比论证的方法,用“鱼”比喻“生”,用“熊掌”比喻“义”,引出“舍生取义”的论点,充当论据证明中心论点,使论证生动形象,通俗易懂。

  3、本文所运用的论证方法有:

  (1)比喻论证:作者用“鱼”和“熊掌”比喻“生”和“义”,引出“舍生取义”的论点,证明“舍生取义”的论点。

  (2)对比论证:让“所欲有甚于生”和“所欲莫甚于生”对比,让“乞人不受嗟来之食”和“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形成对比,突出论证了“舍生取义”是人的本性,人不能失去“本心”。

  (3)举例论证:作者举“乞人不受嗟来之食”和“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例子,具体有力的论证了“舍生取义”是人的本性,人不能失去“本心”。

  4、写出本文的论证思路:首先,作者以鱼和熊掌为喻,提出“舍生取义“的论点;然后从“所欲”和“所恶”两方面论述舍生取义是人的本心:最后,列举“乞人不受嗟来之食”和“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例子,告诉人们不能失去本心。

  5、如何理解“本心”:“本心”是指与生俱来的,不学就有,出自人的本能的良心、良知,这里侧重指羞恶之心。

  6、作者肯定的是舍生取义的人,批判的是见利忘义的人。作者通过“生”与“义”的选择和对乞人不是嗟来之食的态度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7、“行道之人”不吃“嗟来之食”的做法是否可取?

  我认为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如果接受“嗟来之食”不仅侮辱自己的人格,而且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我们坚决不能接受。如果接受“嗟来之食”可以保全自己,并且更好地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我们可以忍辱负重接受嗟来之食。

  8、如何处理好“舍生取义”和“珍爱生命”的关系?请举例说明。

  示例一:生命虽然可贵,但正义更重要。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我们应该舍生取义。如刘胡兰,在敌人的铡刀面前,决不透露党的秘密,用生命传承了舍生取义的精神,用无畏谱写了英雄赞歌。

  示例二:生命只有一次。面对诱惑和考验,我们既要珍爱生命,同时要学会用智慧去维护“道义”。如鲁迅先生,用100多个笔名,与敌人斗智斗勇,既保全了自己,又捍卫了正义和真理。

  9、在当今社会,如何理解舍生取义?

  现在虽然时代不同了,舍生取义仍然具有现实意义。“舍生”不仅仅是舍弃生命,也包括舍弃个人利益,“取义”不仅仅指选取正义,也包括正义在内的一切公义。只有让舍生取义的精神牢牢扎根在每个人心中,我们的民族才会更加繁荣昌盛。

  10、举一个舍生取义的例子:刘胡兰宁愿被铡死,也不出卖共产党的秘密。文天祥面对敌人高官厚禄的诱惑,坚决不投降。

  11、写一句舍生取义的名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12、孟子的语言具有怎样的特点?请简要分析。

  ①善用比喻和类比。开头用“鱼”和“熊掌”类比“生”和“义”,生动形象,含义丰富,具有文学趣味。

  ②大量使用排比句和对偶句,如第二段用“得之”与“弗得”,“呼尔”与“蹴尔”,“对举,句式整齐,节奏感强,富有气势。

  ③善用对比,正反论述。选取了“鱼”与“熊掌”,“生”与“义”,“生”与“死”,“所欲”与“所恶”等两两相对的事物或心态对比说明,正反论述,逐步深化。

  13、出自本课的成语是:

  舍生取义、嗟来之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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