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复习题

2023-04-08 鱼我所欲也

  导语:鱼我所欲也复习题包括哪些知识点呢?鱼我所欲也是中国著名的育人故事,被人们广泛的传诵着。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鱼我所欲也复习题,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一、文学常识

  此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孟子,名轲,字子舆战国时期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说的主要代表,被后世尊为“亚圣”。

  《孟子》现存七篇,内容包括孟子的政治活动、政治学说和哲学、伦理、教育思想等。宋朝朱熹把《孟子》和《论语》、《大学》、《中庸》合为“四书”,成为儒家学者初学者初学必读的书籍。

  《孟子》不仅是儒家的重要学术著作,也是我国古代极富特色的散文专著。其文气势磅礴,感情洋溢,逻辑严密,又长与比喻,用形象化的事物和语言说明复杂的道理,对后世散文的发展影响很大。

  二、实词积累

  (1)欲:想要。 (2)于:比。

  (3)苟得:苟且有得,这里指“苟且偷生”。(4)恶:厌恶。

  (5)患:祸患,灾难。 (6)辟:通“避”躲避。

  (7)如使:假如,假使。 (8)为:做。

  (9)丧:丢掉,遗失。 (10)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

  (11)豆: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 (12)呼尔:吆喝着。

  (13)与:给予。 (14)蹴:用脚踢。

  (15)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16)万钟:形容位高禄厚。钟,古代的一种量器。 (17)加:好处。

  (18)辩:通“辨”,辨别。 (19)奉:侍奉。

  (20)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21)与:通“欤”语气词,吗。

  (22)乡:通“向”,从前。 (23)已:停止,放弃。

  (24)本心:天性,天良。 (25)何加:有什么益处。

  三、相关成语

  舍生取义 嗟来之食

  四、相关对联

  1贫贱不移颜回有丈夫之志 威武不屈天祥存英雄之举

  2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依口味取舍 生同大义非能共存,据良心抉择

  五、原文填空

  1、体现中心论点的句子是: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以“鱼”与“熊掌”比喻引出中心论点的句子是: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3、为什么不做苟且偷生的事?

  所欲有甚于生者。

  4、作者从正反两方面进一步论证论点,得出结论的句子是: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5、强调人人都有向善之心的句子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6、强调“一箪食,一豆羹”看似微不足道,但却关乎生死的句子是: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7、作者赞颂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贱的乞丐宁愿饿死也不接受带有侮辱性的施舍,说明“所恶有甚于死者”即义重于生的句子是: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仪而受之。

  8、结尾“此之谓失其本心”照应开头哪句话?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六、问答题

  1、此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它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是什么?

  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2、本文的中心论点是: 舍生取义。

  3、什么是“义”呢?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他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羞耻,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一般指公正的道理或正义的行动。

  4、孟子是怎样提出和政论他的主张的?

  把生命比做鱼,把义比做熊掌,在二者不可得兼的情况下,用舍鱼而取熊掌设喻,由此及彼,由浅入深,自然引出“舍生取义”的主张。

  5、为什么用比喻形式说理,而不直接提出来?

  这样说理形象通俗,易于接受。

  6、第一段分几层论述?分别从哪个角度论述?

  三层:

  第一层:“鱼,我所欲也一一舍生而取义者也。”用比喻引出中心论点“舍生取义”

  第二层:“生亦我所欲一一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用生与死进行对比论证为什么要“舍生取义”。(指出人间有比生更宝贵的东西,就是义,也有比死更可怕的东西,就是不义。)

  第三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贤者能勿丧耳。”

  激励众人,此心人皆有之。

  7、文中至今流传的一个成语是? 舍生取义。

  8、作者说“舍生取义”之心“人皆有之”意图何在?

  激励众人崇尚道义。

  9、论点提出以后,文章是怎样围绕论点逐层论述的?

  明确:提出“生与义不可得兼,则舍生取义”的论点后,首先从正面指出人之所以能“舍生取义”,是因为人皆有“欲生不为苟得,恶死有所不辟”的思想。然后再从反面说明,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么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可是事实上,“义”超过了“生”,所以人能够不贪生,不避死。这种羞恶之心,人人皆有,贤者更能保存而不丧失。接着举例说明,人既使在饥饿时仍有羞恶之心,自古以来就有宁死不食“嗟来之食”的人。最后,文章陡然一转,“乡为身死而不受”,现在“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又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先前为了“义”可以“舍生”,现在却为了高官厚禄和物质享受就舍掉了“义”,这种行为不是应该停止吗?

  总之,这段文章是说,能做到“舍生取义”是人有羞恶之心;如果不顾羞耻,不辨礼义而受“万钟”则失掉了“本心”,这种行为是应该停止的。全文旨意就在这一劝勉上。

  10、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有比死亡更令人厌恶的东西是什么?

  义 不义。

  11、为什么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为什么有的灾祸不能躲避?

  因为苟且偷生的事往往违背道义,如果背弃信义去做,就会为人所唾弃。

  因为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义。

  12、“贤者”和普通人的区别在于什么?

  能否固守道义。贤者能坚持操守,勿丧失。

  13、“一箪食……乞人不屑也”。运用的论证方法是: 举例论证。

  14、“一箪食……乞人不屑也“。化用成语故事是: 嗟来之食。

  15、用这一生动的事例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什么?

  “一箪食,一豆羹”看似微不足道,但却关乎生死。如果带有侮辱性的施舍即使是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贱的乞丐宁愿饿死也不接受,说明“所恶有甚于死者”既义重于生。

  16、“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此之谓失其本心。”段主要运用什么论证方法?作用是什么?

  对比论证;举例论证。

  作用是从反面论证“万钟”亦不该接受。

  与“一箪食,一豆羹”段进行对比,从正反两方面印证了“舍生取义”。

  17、孟子在文中表扬了哪些人?斥责了哪些人?

  表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

  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贪图享受、见利忘义的人。

  18、如何看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义”字是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但当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时,大多数人不是不想做,而是做不到。

  19、对孟子“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的评价。

  他认为每一个人一生下来就有仁、义、礼、智等善心,在文中这种思想显然有它的进步性。但是这种结实没有强调后天教育和社会环境对人的作用。在文中阐发了唯心主义的性善说,说什么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这是不合事实的。此类糟粕,应予剔除。

  20、从古到今,无数的事例验证“舍生取义”的人可以流芳百世,见利忘义的人遗臭万年。请举例一一加以验证。

  舍生取义之人如,文天祥、史可法、谭嗣同、李大钊等。

  见利忘义的人如,吕师孟叔侄、秦会、洪承畴等。

  21、联系全文的大意,用“生”与“义”开头,拟写一副对联(不少于五字)。

  略。

  22、你过去一定也做出过许多次选择,,其中哪一次对你的影响最大、印象最深?你从中总结出一些经验或教训。

  (思考人生选择的意义及应当遵循的原则,树立起义重与利、舍生取义的价值观念。)

  23、文章开篇运用了什么修辞?为何运用这一修辞?

  比喻,因为本文是论述“舍生取义”的,重在“义”,“义”是抽象事物,难以把握,理解,用比喻使人容易接受。

  24、本文围绕什么展开议论?

  孟子设喻,从人的口腹之欲开始通篇议论,也围绕着人的口腹之欲展开。

  25、文章从所欲入手,说明人的所欲发生矛盾时应该怎样?

  应采取一个正确的原则态度,要进行正确的抉择和取舍。

  26、文章用“鱼”和“熊掌”分别比喻什么?

  鱼喻生命;熊掌喻“义”,形象的区分“生”与“义”的价值高下。

  27、面对生与义不能得兼时,孟子认为应该怎样做?

  宁可取义,也不苟且偷生。既故不为苟得也。

  28、面对死与不义不能同时避开时,孟子认为应该如何处理?

  拧可赴死,也不愿躬躬不义

  29、作者在文中把什么看作比死更令人厌恶?(用两个字概括)

  不义。

  30、作者认为面对正义时,人表现应如何?

  为了正义绝不能贪生怕死,屈辱人格,而要无所畏惧,义无所顾。

  31、指出文中从反面论述: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么凡是可以苟且偷生的无耻手段都做得出来的句子: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32、指出文中:有的人明知采用某种手段就可以生存却不采用,其原因是:

  所欲有甚于生者。

  33、指出文中有的人明知采用某种手段就可以躲避辟患却不采用,其原因是:

  所恶有甚于死者。

  34、为什么世人的行为仍有贤与肖,义与不义的区别呢?

  因为贤者能坚持“舍生取义”,始终“勿丧”,一般人则难免因环境改变,而“失其本心”

  35、文中作者认为“舍生取义”之心,不仅仅是贤人所具有的语句: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36、文中“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有何作用?

  承上启下

  37、“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为什么饥饿的行人,乞丐不接受呢?

  因施与者态度不好。他们认为接受这“嗟来之食”,将陷身于不义,这是人们天生的羞恶之心。

  38、用者对于“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的行为,是如何回答的:

  万钟于我何加焉!

  39、文中指出昔日宁死不受嗟来之食的人,此时却不辨礼义而受之,你如何理解这种现象?

  这类人是在无尽的利欲的旨诱一丧失了本心。即受环境影响。

  40、文章第二段举实例的目的是:

  进一步论证“义”重于生命,并在篇末点题,指出不应为物欲所蔽。

  41、指出文中点题的句子:

  此之谓失其本心。

  42、孟子在文中虽讨论的是一般人的道德标准,但实质另有它论,你认为作者意在职责谁,体现什么思想?

  意在职责统治者,不应被物欲所蔽,而丧失羞恶之心。体现了孟子的“民贵君轻”的政治思想。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

  段落分层

  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文的论点。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第一层中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论点,虽然很巧妙,但比喻毕竟不是严密的论证,第二层就直接对论点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阐释了。

  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来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这里隐含的意思是,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因为暗含了这样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人没有丧失“本心”的表现。

  又举有的人“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为例,说明丧失“本心”的表现。“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通过这种对比,既让人认识到将“礼义”抛到脑后,贪求富贵的行为是多么地不值得,也让人醒悟到“本心”的丧失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人应该时时反省自己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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