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是一部集体性著作,周易体例内容本身不成于一时一地一人之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周易是哪个朝代的易经,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周易》即《易经》,《三易》之一(另有观点:认为易经即三易,而非周易),是传统经典之一,相传系周文王姬昌所作,内容包括《经》和《传》两个部分[1] 。《经》主要是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卦和爻各有说明(卦辞、爻辞),作为占卜之用。《周易》没有提出阴阳与太极等概念,讲阴阳与太极的是被道家与阴阳家所影响的《易传》。《传》包含解释卦辞和爻辞的七种文辞共十篇,统称《十翼》》,相传为孔子所撰。[2]
春秋时期,官学开始逐渐演变为民间私学。易学前后相因,递变发展,百家之学兴,易学乃随之发生分化。自孔子赞易以后,《周易》被儒门奉为儒门圣典,六经之首。儒门之外,有两支易学与儒门易并列发展:一为旧势力仍存在的筮术易;另一为老子的道家易,易学开始分为三支。[3]
《四库全书总目》将易学历史的源流变迁,分为“两派六宗”。两派,就是象数学派和义理学派;六宗,一为占卜宗,二为禨祥宗,三为造化宗,四为老庄宗,五为儒理宗,六为史事宗。
《周易》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自然哲学与人文实践的理论根源,是古代汉民族思想、智慧的结晶,被誉为“大道之源”。内容极其丰富,对中国几千年来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2]
《易经》为群经之首,设教之书。
成书背景
中国早期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科学不发达,先民们对于自然现象、社会现象,以及人自身的生理现象不能作出科学的解释,因而产生了对神的崇拜,认为在事物背后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神的存在,支配着世间一切。当人们屡遭天灾人祸,就萌发出借助神意预知突如其来的横祸和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的欲望,以达到趋利避害。在长期的实践中发明了种种沟通人神的预测方法,其中最能体现神意的《周易》就是在这种条件下产生的。[5]
成书时间
成于西周
顾颉刚关于《周易》卦爻辞制作年代的考证结论,认为周初作。李学勤也认为顾颉刚此文“推定经文卦爻辞‘著作年代当在西周初叶’”,“为学者所遵信,可以说基本确定了《周易》卦爻辞年代的范围,是极有贡献的”。[6]
成于战国
大多学者认为《易传》成书于战国。易传的成书问题,自欧阳修《易童子问》与苏轼之后,数百年来已经罕有人再信是孔子所做了,钱穆、顾颉刚、冯友兰、郭沫若、李镜池等等海内外的学者名家均断定司马迁《史记》的说法不足信。其称易传为孔子所做,若非司马迁之误,就必是汉儒刘歆所伪窜。根据《易传》的内容来看,应是在孟子、荀子的性命天道之学出现以后的作品,有明显的黄老道家与阴阳家色彩。[7]
成于西汉
顾颉刚根据箕子和康侯两条卦爻辞,指出《周易》卦爻辞为文王所作的传统说法不可信[8] 。顾颉刚继《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之后作《论易系辞传中观象制器的故事》,是对其所说《周易》卦爻辞所无的观象制器故事的专门考论,意在证明《系辞传》观象制器章讲到古史帝系人物的话是西汉后期人的说法。[9]
关于《系辞传》与《世本》的关系,胡适指出,“《世本》所据传说,必有一部分是很古的,但《世本》是很晚的书,《系辞》不会在其后”[10] ,“《世本》不采《系辞》,也许是因为《系辞》所说制作器物太略了,不够过瘾。《系辞》那一章所说,只重在制器尚象,并不重在假造古帝王之名。若其时已有苍颉沮诵作书契之传说,又何必不引用而仅泛称‘后世圣人’呢?[11] ”郭店战国简本《老子》的面世,证明胡适对顾颉刚的批评是正确的。
周易作者
《汉书·艺文志》在描述《周易》的成书过程时,称“人更三圣,世历三古”。三圣,即伏羲,文王和孔子。
否定孔子作《易经》的大学问家很多,如欧阳修、龚自珍。当代学者钱玄同精心考据后认为“孔丘无删或制作‘六经’之事。”鲁迅在《汉文学史纲要》中断言:“谁为作者殊难确指,归功一圣亦凭臆之说”。清儒家学者几乎一边倒认为“孔子以前不得有经”,康有为则认为:“凡‘六经’皆孔子所作”。
根据现代学界研究,一般认为,《周易》(64卦及卦爻辞)为周初周人所作,重卦出自文王之手,卦爻辞为周公所作。[12]
名称由来
《周易》又称《易经》,分为经部和传部,经部之原名就为《周易》,是对四百五十卦易卦典型象义的揭示和相应吉凶的判断,而传部含《文言》、《彖传》上下、《象传》上下、《系辞传》上下、《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共七种十篇,称之为“十翼”,是孔门弟子对《周易》经文的注解和对筮占原理、功用等方面的论述。[5]
“周易”一词的解释,众说纷纭,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二种:一种认为《周易》是周代占筮之书;一种认为《周易》是讲变化的书,英文中The Book of Changes的译文就是取此义。
春秋时,就有《周易》提法,在《春秋左传》这部史书当中,多次提到“周易”,但从当时人们运用的《周易》看,只包括六十四卦的卦画(符号)卦爻辞。
战国时,以解释《周易》为宗旨的《易传》成书。《周易》和《易传》并称为《易》,如《庄子》所谓“易以道阴阳”、《荀子》所谓“善为易者不占”之“易”包含了《易传》。
西汉以降,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采纳了董仲舒“独尊儒术”的建议,效仿先秦与汉景帝把道家黄帝与老子的著作称经的做法,也把孔子儒家的著作称为“经”。《周易》和《易传》被称为《易经》,或直接称为《易》。自此以后,《周易》、《易经》、《易》混合使用,有称《周易》,有称《易经》,有称《易》,其实含义一致,均指六十四卦及《易传》,一直沿用到今天,仍然没有严格区分。有的学者为了区分《周易》经传之不同,称六十四卦及卦爻辞为《周易古经》,称注释《周易古经》的十篇著作(易传)为《周易大传》。[5]
“周”之涵义
具体地说,“周”字,有二义:
①:指周普、普遍,即易道广大,无所不包。东汉郑玄《易论》,认为“周”是“周普”的意思,即无所不备,周而复始。[13]
②:指代号,即周朝,古代常称周朝的书为周书,如《周礼》、《周语》等。唐代孔颖达《周易正义》认为“周”是指岐阳地名,是周朝的代称。也有人认为《易经》流行于周朝故称《周易》,亦有人依据《史记》的记载“文王拘而演周易”,认同《易经》因周文王得名。[13]
“易”之涵义
①易由蜥蜴而得名,为一象形字,此说出自许慎《说文解字》;而蜥蜴能够变色,俗称“变色龙”,所以“易”的变易义,为蜥蜴的引申义。[14]
②理解西周之“易”,理当以西周礼乐制度的变革为条件。
③日月为易,象征阴阳。从文字学看,“易”字的构成是“日”、“月”。“易”上为“日”。
④日出为易。“干”的本义。
⑤易是占卜之名。
⑥变易、变化的意思,指天下万物是常变的,故此《周易》是教导人面对变易的书。
⑦交易,亦即阴消阳长、阳长阴消的相互变化。如一般太极图所示。有说“易”的甲骨文为象征将一器皿水(或酒)倒入另一器皿之中,以示变换、交易。
⑧易’即是“道”,恒常的真理,即使事物随着时空变幻,恒常的道不变。《系辞传》:“生生之谓易”。
⑨指古代卜筮之书的代名词。《周礼》“太卜”的记载中,有《连山》、《归藏》、《周易》三部筮书称为“三易”,故易是筮书专有名词。[15]
东汉郑玄的著作《易论》认为“易一名而含三义:易简一也;变易二也;不易三也。”这句话总括了易的三种意思:“简易”、“变易”和“恒常不变”。即是说宇宙的事物存在状能的是:
1.顺乎自然的,表现出易和简两种性质;
2.时时在变易之中;
3.又保持一种恒常。
日月的运行表现出一种非人为的自然,这是简易;其位置、形状却又时时变化,这是变易;然而总是东方出、西方落这是“不易”。
扩展资料:
学术研究
性质
《周易》的性质学界长期以来存在分歧,原因在于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周易》随着政治变迁、理论需求以及自身地位变化,性质也有所不同。[5]
一:《周易》产生及早期,是一部筮书,为人们提供行动的准则。
中国早期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科学落后,先民对于自然现象、社会现象等不能作出科学的解释,当遭受意外的天灾人祸后,就萌发出借助于神意预知横祸或自己行为会带来何种后果的需求,以达到趋利避害。基于此,在长期的实践中发明了种种沟通人神的预测方法,其中最能体现神意的《周易》就是在这种条件下产生的。当时《周易》只是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预测的需要,这种一直持续到春秋战国时期。[5]
二:经过演化,成为安邦治国、修身养性的哲学典籍。
汉代,《周易》的性质有所变化,在保留原有占筮性质的同时得到了充分发展。易学家们克服了大衍法的种种局限,创立了比较完备的新筮法。焦延寿作《易林》创立焦氏筮法,其弟子京房更胜一筹,对筮法进行了彻底变革,创立纳甲法,因而在汉代筮法趋向完备。
另一方面,《周易》也有了新的功能,因为《周易》中包含了深刻的人生哲理,尤其经过《易传》解释和发挥,其哲理化程度达到新的高度,《周易》遂成为一部博大精深的哲学典籍。也正是这个原因,《周易》得到了汉代统治者的青睐,由原来卜筮之书,而成为官方安邦治国、修身养性的哲学之书,被称为五经之首,大道之源。《周易》思想渗透到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变成了统治者治国的理论根据。自此以后,《周易》包含了二重性,一方面在历代统治者加封之下,其理论指导作用日益显露和光大;另一方面,民间术士不断更新,完善筮法体系,至今《周易》二重性还是十分明显。[5]
编次
《周易》编次在古代十分混乱,各种版本编次存在很大差别。通行的编次是阮元所刻《十三经注疏》中的《周易正义》编次,或后人篡改的朱熹《周易本义》编次,其编次特点经传混合,把《易传》解释《周易》卦爻辞的有关部分放到对应的地方。《易传》中凡属于总论,或者无法分割的部分,放在《周易》古经之后。[24]
古代对《周易》编次的意见不尽一致,但总的看来可以分为两大派,一派是经传合,另一派是经传异。
战国时,《易传》十篇成书,《周易》经传分离,到汉代,《周易》与《易传》合称《易经》,但《周易》经传是分开的,一段把《易经》分为十二篇:《周易》古经上下两篇,《易传》十篇。
西汉末,费直首次以《易经》解经,经过郑玄、王弼传费氏易,将《易传》分割,附到《周易》古经相应的地方,并在书中称有“彖曰”、“象曰”,这就是如今通行的编次。[5]
唐孔颖达采用了王弼本作《周易正义》,使王弼易本定为一尊,但也有人认为这个本编次不完善,还应该把其它传再分,如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又在王弼本基础上把《序卦》分割,逐条放到每—卦经文之前。也有按照王弼本的乾卦的分法,将《易传》有关部分附到每一卦之后。
宋代有许多易学家不同意这种方法,恢复了汉初《周易》十一篇,让《周易》经传不相混杂,如吕祖谦、朱熹等人都是采用了经传分离的编次。朱熹的《周易本义》后经人篡改,次序被打乱,《周易本义》多是被篡改次序的本子。
将《周易》经传合,有利于对照传文解释《周易》古经,可以节省时间,这是有利的。但不利的一点是容易使经传不分,特别是打乱了各自的体系,不利于对二者的体系及各自的特点进行研究。而把《周易》经传分开,保持了《周易》经传原貌,克服了以上的缺点,但是,不能直接对应经传读《易》,二者各有千秋。[5]
历代研究
从易学发展史上看,先秦易学发展到老孔时代,形成了道家易、儒家易及术家易三支。其後秦始皇焚书,易以卜筮之书独存,然易学至此盛极而衰。三支易学的这一总趋势,到先秦以下乃由隐而显:透过淮南子,道家易的趋势明朗化;透过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儒门易的趋势明朗化;透过占断灾异之学,术数易的趋势明朗化[25]。
《周易》的解释学传统至汉代而一大变。汉代对《易》的解释最重要的学派有三:一是以孟喜和京房为代表的象数之学,一是以费直为代表的义理学派,一是以严遵为首的黄老学派。
孟喜、京房之易以奇偶之数和八卦所象征的物象解释《周易》经传文,同时讲卦气说,并继承今文经学的传统,利用《周易》讲灾变。费直易学解经多取道德教训之意,用《彖》、《象》、《文言》中所讲的道理发挥《周易》经传文。严遵著《道德经指归》,以《周易》之义解释《老子》。这三家最重要的是孟、京一派的易学。此派易学最重要的是卦气说和纳甲说,将《周易》的卦与二十四节气及七十二物候相配,和干支、五行相配,将《易》坐实为一个定型的框架,这个框架可以装进不同的内容,框架的各个部分也可以由其规则推论而知,削弱了《周易》通过比喻、暗示、象征等进行范围广阔的意义诠释的有效性。汉易的象数传统对后世易学影响极大。[26]
魏晋时代的王弼易学则转一方向,尽扫汉易象数学中滋蔓出来的各种学说,恢复义理学传统。他在解释《周易》经文中引入老庄哲学和东汉古文经学的传统,在解易体例上主取义说、一爻为主说、爻变说、适时说等。这在他介绍注易体例的《周易略例》中有详细说明。王弼非常重视《周易》的解释学传统,如他在《明象》中提出“得意忘象”说,主张通过卦象获取卦义,而获取卦义后就可忘掉卦象。这一说法的核心在通过解释学即象以见义,而一义能表现为不同的物象,故象不可拘泥执定。[27]
程颐的《周易程氏传》是王弼《周易注》之后一部以义理方法解易的名著,在这部书中,解释学的方法得到了更为广阔的运用。程颐认为,《周易》是对宇宙万物的摹拟,但所要表达的,不是可用数量摹画的外在相状,而是一种道理。世界是一种道理和法则的宣示,《周易》也是一部道理和法则的宣示。六十四卦是这个总的道理在各卦所代表的特殊境遇中的体现,虽然代表六十四种境遇,但它经过解释,可以代表天下无尽的境遇。
在《周易程氏传》中,对于易学、理学的概念和范畴有很多解读,这些解读主要围绕如何重建儒家道德形上学的思想体系,从而服务于“内圣外王”的社会政治理想的实现。在《周易程氏传》中,从道德形上学的“理”,到践履完成它的工夫“诚”,都有一定的诠释,这不仅充分体现了程颐高度推崇、弘扬儒家人伦道德、王道政治理念,而且还为人们从本体到工夫,从明道到行道,提出了一条非常可行的实现“内在超越”之路径。[28]
朱熹在评论程颐《易传》时说:“《易传》明白,无难看。但伊川以天下许多道理散入六十四卦中,若作《易》看,即无意味;唯将来作事看,即字字句句有用处。[29]”就是说,《周易程氏传》将《易》来做个载体讲他所见的道理,或者说是借《周易》卦爻发挥他自己的哲学思想。故无一句讲到卜筮,通篇皆在讲事理。朱熹还说:“伊川见得个大道理,却将经来合他这道理,不是解易。……他说求之六经而得,也是于濂溪处见得个大道理,占地位了。[30]”这也是说,程颐先熟读六经,尤其于周敦颐处特有颖悟,以此中义理为基础,然后借《周易》发挥所见。不是伊川解释《周易》,而是《周易》解释伊川。
程颐的这种易学观,对王夫之影响很大。王夫之以《周易》为道德训诫之书,就是在程颐这一基调之上继续延伸。朱熹不同意程颐以《周易》为言理之书,作《周易本义》,欲恢复《周易》本为卜筮之书,后来的易学家从中发挥出道理这一本来面目,强调《周易》的卜筮性质。王夫之吸取了朱熹的看法,不废卜筮而讲道德训诫,重点放在知得卜筮结果之后君子何以自省,何以接受道德教训而避凶趋吉。[26]
现代中国学术界尤其是哲学史研究领域,《周易》一直被视为占筮书而难登大雅之堂。一方面承认其为传统社会官学典籍,另一方面又弃如蔽履。
20世纪60年代末,台湾学者劳思光在新编《中国哲学史》第一卷中,介绍了《易经》中的“宇宙秩序”观念。80年代,《周易》开始为大陆学术界所注意,从中国哲学史研究队伍中分离出专门从事《周易》研究的学术群体,以《周易》流传本及出土《周易》竹书、帛书文本为主,相继出版和发表大量高质量专著、论文;另一方面从逻辑学研究队伍中分离出来的专门从事中国逻辑史研究的学术群体,从逻辑学的角度审视和分析《周易》,相继出版和发表了一些专著和论文,并在21世纪初,将《周易》的逻辑思想作为中国逻辑史的起点,编写入国家级重点教材,由教育部研究生办公室推荐为高校研究生教学用书。
主要思想
哲学思想
古代中国学者的哲学思考,通过对易经的研究得到启发,哲学思辩能力也多数是在对易经的分析阐解和不同意见的争鸣中得到训练和提高。老子将易经的思想精华融入《道德经》中,创造了一个以辩证思维为核心的哲学体系。他在经卦阴阳相抱三爻成卦的组合方式的基础上,构造了一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万物起源图式,揭示了事物内部所包含的种种势力的对立统一。“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阴阳相抱这一思想在易经还是一目了然的符号图,到了老子便有了种种具体的事物形象的分析。其间流传后世对中国哲学影响最大的命题莫过于“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矛盾对立的双方,必有一方为主,另一方为次。物极则反,对立面相互转化的思想,在易经是通过爻辞,对爻象在卦体中的不同位置使用吉凶等结语加以反映的。而在老子这里,已经到了社会、政治、伦理等一切方面,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蔽则新、少则得、多则惑、认为委曲总是由保全转化。屈枉总是向伸直转化,卑下总是向充盈转化,蔽旧总是向新奇转化,这种辫证思维方式,是老子观察世界的方法。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他运用这条物极则反原理,对世间万物进行着辩证概括,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坚强处下,柔弱处上,他又用这一条法则,提出了一系列处理问题的具体办法,老子这些从易经中得到启发而形成的辩证思想谱写了中国哲学史上颇有特色的一页华章。[32]
孔子深得易经之道了,最显著者有二:一是关于正名这一政治主张,二是关于举一反三类推思想。在易经的推论规则中,有一条是关于阴阳爻与阴阳位是否一致的“当位律”。这一条思维规律要求在自然递进推演时,每一爻的阴、阳性质必须与所在位置的阴阳属性进行对照,一般而言,凡阳爻居阳位,或阴爻居阴位即“当位”表示此爻所象符合(顺)事物发展规律,倘若阳爻居阴位,或阴爻居阳位,则不当位,即此爻不符合(逆)事物发展规律,孔子把这一条推演规律扩大到了社会政治领域,提出了“正名”学说。在他看来社会政治领域中人与人之间的位置关系,也应当如同阳爻居阳位、阴爻居阴位那样当位才能使一个国家秩序井然局面稳定,否则名不正、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不仅不能越位,而且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不能产生不当位思想,孔子这一思想又被后人推广。[32]
被考定成于战国中期的“周易大传”,是当时学者在总结前人认知易经的成果基础上,对易经卦爻符号体系及卦爻辞所作的一整套注释和阐解,其中既有老子、孔子这些哲学大家的思辩成果,也有更多古代优秀哲学家的思辩结晶,正是他们使易经这部古典在哲学方面产生了巨大影响,成为中国古代哲学的发源处。
先秦时期百家争鸣,所有学派或多或少都受到易经影响。之后的古代哲学发展每个重要时期,易经思想都充当着轴心角色。到了唐代,易经不仅受到学者重视,也得到了统治阶级如唐太宗的青睐,钦命孔子后裔孔颖达博采众长主编《周易正义》,推动了以易经研究为中心的哲学研究的开展,因此之后不少学者纷纷自注易经。
宋代哲学家如邵雍、周敦颐、张载、程颢、朱熹等人对易经都有很深的造诣,邵雍根据《易传》关于八卦形成的解译,构造了一个宇宙构造图式,创立了被称为“先天学”的理学象数学派;周敦颐根据“易传”和道家思想指出了一个简单而又系统的宇宙构成论《太极图说》;朱熹在《周易本义》中深入探讨,认为易经的核心是讲事物内部矛盾的对立统一,易只消阴阳二字括尽,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在《周易外传》中将哲学研究和易经研究更进一步,提出“实道而器虚”的命题,明确指出“道者器之道,器者不可谓之道之器”。也就是说,一般原理存于具体事物中,而不是具体事物依存于一般原理,矛盾双方相反相成、相互转化,杂因纯起,即杂以成纯,变合常全,奉常以处变,则相反而固会其通杂和纯变和常相反相成对立统一。在推理时即要推出情之所必至,也要推出势之所必反,即要存其通,即掌握一般的相通之理,又要存其变即因时、因地等不同条件而灵活推论。只有把握了这种相通之理,才能行于此而不碍于彼这易经所特有的思维方法,用以指导行为,必无往而不胜。
易经之于中国传统哲学的深远影响,以及它在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地位、作用,是其他任何一部古典著作所不可及的,这可能就是其列为群经之首的根本原因。[32]
法治思想
《周易》中有多处关于法律问题的论述,还有讼与噬嗑两卦专门讨论法律问题。[33]
第一,君权神授思想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最集中体现,而这种体现,首先表现在立法权上。“君权神授”必然要求君主为立法的主体,人民没有立法权,也没有司法权,法律面前不平等,与之相应的是专制,“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正是这种意思的集中表达。《易传》的根本思想是专制,“法自君出”就成为题中应有之意,所以《易传》中反而没有对此加以论述。
第二,“刑罚清”与“刑罚中”
豫卦的下体是坤,上体是震;坤的性质为顺,震的性质为动。上下结合形成顺与动的特点,而顺是动的前提条件。自然界的日月星辰、昼夜交替、四时更替,都是按照一定的顺序先后出现的,这才保证了自然界的正常运转;人类社会是自然界的必然产物,法律的实施也要依此而行。这应该是自然法思想的最早表述,不过,近代自然法思想的出发点是强调一切权利来自于自然,《周易》强调“法权君出”,与人们所讲的自然法完全不同,而是从司法的角度,要求各级官员应仿效自然界的运行特点来执法。[33]
第三,明罚敕法与明慎用刑
噬嗑“大象”:“先王以明罚敕法。”这是从立法的角度讲的,因为要实现“明罚清”与“明罚中”,前提是“明罚敕法”。也就是成文法或法律的公开化问题,把定罪与量刑以成文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公之于众,使天下民众清楚明白,知道其可为与不可为之事,尽可能不触犯法律;即使触犯法律,也因为有明文规定而定罪量刑适中,民心折服。以尽量避免执法者的主观随意性,显示法律的公正性。所以,“明罚敕法”的重点不在于罚,在敕不在法;在于育民教民,不在于制民刑民,与法家的思想根本不同。这是“为政以德”的延续,主张德教为先,先教后刑,德主刑辅。
第四,息讼思想。
《周易》中专门有一卦———“讼”讲诉讼问题的,但卦义却不鼓励人们争讼,更不教人们如何取得诉讼的胜利。作为一个忠实诚信的人,即使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和委屈,也应保持内心平静,戒骄戒躁,能不诉讼就不诉讼;如果迫不得已非要诉诸法律时,也要保持冷静,不可采取过激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最终获吉。“终凶”,卦中指上九,上九有终极其讼之象,也就是说,把官司彻底打到底的意思,这种行为无论胜诉还是败诉,皆凶;在《周易》看来,无讼为最理想境界,虽有争讼出现,但经过调解而平息争讼也不错,不听劝解把诉讼进行到底最不好。“利见大人”,需由有德有威望的大人物听讼———即由德才兼备的法官断案,才能息讼;“不利涉大川”,大川是大险大难,这是说,当某人陷入争讼的旋涡时,不可涉险其它危险之事,因为此时的人心浮气躁,运时不佳,涉险其它,很容易出其它问题;“君子以做事谋始”,与“终凶”对应,从另一个角度告戒人们,与其争讼不止,不如一开始就谨慎从事,理顺各种关系,从根本上杜绝诉讼。[33]
经济思想
(一)两仪与经济
周易在经济上的重大启示,是阴阳两仪的动静观念。依据阴阳两仪的动静观念,人类经济活动总源头太极的第一个创化,是从消费者的主观价值中找出稳定合理的主观价值,其后分别有私有及公共消费财的后续创化。经济学认为,一切最终财货都直接或间接充当生活欲望的手段,凡能满足人类生活欲望的财货便是具有效用。个体的消费理论及资产选择理论,即建基于此。经由交换交易,再加上交易市场竞争性的提高,可衍生出合理稳定的客观价值之创化。客观价值不只可以适用于消费者与生产者等微观经济的测量分析,也能适用于一个国家宏观经济的测量分析,宏观经济的客观价值,通常只是微观经济的直接叠加。[34-36]
由一个国家经济活动价值流汇集起来所得到的产业关联价量模型合理的两仪解析,还可印证周镰溪《太极图说》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的“太极动而生阳”。此外,根据厂商的活动、经济环境对厂商无言的弱约定、及厂商对员工有言的强约定,经由就业与投资市场致中和之力的解析,也能指出中和是中华文化的分析观念,不只可以包容均衡,亦可以包容“为道也屡迁”之各种动因。[37-38]
(二)三才与经济
《周易·系辞上》:“六交之动,三极(即天地人三才)之道也。”世界受天地人三才之主宰,因而三才是有意志、有意识、有感情的。要主宰就必须有精神作为,因此三才亦有为精神性万事之本的涵义。[39]
经济学假设人类的欲望是无穷的,所以每一位消费者追求主观直接效用的极大,就是精神性的天;但受到消费支出预算的客观限制,是精神性的地。同理,社会集体消费追求社会福利的极大是精神性的天;但受到政府消费支出预算的客观限制是精神性的地。每一位生产者追求客观利润的极大是精神性的天,但受到生产技术限制是精神性的地。[39]
若将消费活动的正而问题再视作天位阳交,政经领导下社会集体消费的正面问题视作人位阳交,生产活动的正面问题视作地位阳爻,然后联立起来,已十足展现出乾卦的卦象。若再将消费活动的对偶问题视作天位阴爻,政经领导下社会集体消费的对偶问题视作人位阴爻,生产活动的对偶问题视作地位阴乏,然后联立起来,则十足展现出坤卦的卦象。八卦以乾坤象征天地,而定上下之位,这就是易经说卦的天地定位。[40]
(三)五行与经济
《春秋繁露·五行对》论述,五行相生循环是一种生、长、养、收、藏的生产性循环。而由藏再到生,其实就是反者道之动。所以生产活动不与消费、投资活动合理连结,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经济活动因果循环。
历史评价
《周易》是中国本源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化的结晶,被誉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是中华文明的源头活水,是中国古代杰出的哲学巨著,历经七千多年的历史至今经久不衰,奠定了中华文化的重要价值取向,开创了东方文化的特色,对中国的文化产生不可取代的重要价值和巨大影响。[45]
《易经》的思想智慧已经渗透到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的内容极其丰富,对中国几千年来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无论孔孟之道,老庄学说,还是《孙子兵法》,抑或是《黄帝内经》,《神龙易学》,无不和《易经》有着密切的联系。
《黄帝内经》是元素论五行文化和阴阳文化结合的典范,解决了大易“医病”的问题;思孟学派的《五行》是德性论五行文化与阴阳文化融汇的渊薮,解决了大易“医人”的问题。一言以蔽之:大易医国、医人、医病。[2]
《周易》研究被称为“易学”,是一门高深的学问。《三易》在周朝不是随便可以见到的,孔子在得到周易之后爱不释手,《汉书·儒林传》记载:“孔子读易,纬编三绝,而为之传。”《易经》代代相传,释家林立,许多学者皓首穷经,考证训诂,留下了三千多部著作,蔚为大观。
《周易》历经数千年之沧桑,已成为汉族文化之根。易道讲究阴阳互应、刚柔相济,提倡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在五千年文明史上,汉民族之所以能够久历众劫而不覆,多逢畏难而不倾,独能遇衰而复振,不断地发展壮大,根源一脉传至今,与对易道精神的时代把握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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