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古诗吧,古诗的篇幅可长可短,押韵比较自由灵活,不必拘守对仗、声律。那么什么样的古诗才是好的古诗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韦应物《调笑令》原文及鉴赏,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调笑令·胡马
唐代:韦应物
胡马,胡马,远放燕支山下。跑沙跑雪独嘶,东望西望路迷。迷路,迷路,边草无穷日暮。
译文
有一匹胡马,被远放在燕支山下。它在沙地上、雪地上来回地用蹄子刨,独自嘶鸣着,它停下来东张张,西望望,发现自己迷路了。而此刻,辽阔的大草原茫茫无边,天色将晚。
注释
胡:古代对北方和西方各族的泛称。
燕支山:在今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境内。
跑:同“刨”。
嘶:马叫声。
创作背景
唐朝时期,政府在边地设立都护府,管理边地事务。很多士兵驻扎在边地,边地战事不断,士兵生活悲苦。这首词通过象征的手法描写边塞生活,是作者为抒写戍守边塞的士卒的思家情感和艰苦生活而作,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生活。
鉴赏
这首小令运用象征的手法,表现离乡远戍的士卒的孤独和惆怅。作者以清晰的线条,单纯的色调,描绘了边地辽阔的草原风光,和徬徨在这奇异雄壮的大自然中的胡马的形象。语言浅直而意蕴深曲。燕支山,即焉支山,位于甘肃省永昌县西,古长城附近。唐代此地与东突厥接壤,是边境。这是此词所涉及的地理环境。从词中首先可看到燕支山下的四季风光。春,风沙扑面;冬,大雪盖地;夏,绿草如茵;秋,天高云淡。胡马就活动在这样的背景中。作者描写了一天中马的生活,它是在与风雪搏斗和期望中度过的。词的末句摄下的是,在桔黄的浑圆的落日渐渐沉没到地平线下,暮蔼笼罩大地那最易引起乡思离愁的时刻,胡马在天边的草原上的孤寂形象。仿佛它在为岁月有限与草原无限的对比而怅惘。在对景物的描写中处处交织着胡马的情绪。
词作写了边地风光而并非主旨。在对马的拟人化的描写中,揭示了它的象征意义。“远放燕支山下”,“放”字已说明胡马非野马。“放”前着一“远”字,令人遐想。“远放”既给人以辽远的空间感,又使人见出“胡马”并非胡地之马,而是被远远地放到接近胡地的马。这时已使人感到马的象征性。但从进一步的描写中,象征意义就明显得不容置疑了。一般说来,放马时间是在夏天水草肥美,没有战事或农闲的时候,目的是节省草料,并使马吃到鲜草而肥壮。而“跑沙跑雪独嘶,东望西望路迷”,又写这匹马在风沙中、在大雪中迷失道路,不停地奔波,孤独地嘶鸣,惶惑不安地四处张望,寻找着、呼唤着伴侣。仔细揣摩,就会发现其中有两点矛盾:一,“放”马不会在风雪中;二,既然“放”马,马必有主人,不会迷路。产生这些矛盾不能归结于艺术高于生活,是因为作者把马当作人来写。如果将马看作是戍卒的象征,就合情合理了。“迷路”是戍卒的感觉,与“何处是归程?长亭更短亭”意近,而春秋代序,年复一年,在塞外无边风沙中长期戍守正是戍边战士的生活。
此词用准确精炼的词语,含蓄曲折地表现了马的情绪,即戍边战士的情思。“远放”、“独嘶”、“无穷”这三个词都有一定的相对性,远对近,独对偶,无穷对有尽。正是这种相对性的张力表现了戍卒在此种情境中对彼种情境的向往。即戍卒从内地被遣放到边疆的感受、征戍生活的艰苦和思亲盼归的心绪。轻松的笔调表现深刻的主题,平浅的语言有着丰富的内涵,淡笔勾勒的画面浸润着浓郁的感情。
作者简介
韦应物,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少任侠,以三卫郎事玄宗。贞贡初,出为苏州刺史,故世称韦苏州。晚年罢职,病卒于苏州永定寺。其诗韵高气清,受陶、谢影响而入王、孟一路。有《韦苏州集》。所作词仅存《三台》、《转应》数曲。
人物生平
早年颠沛
开元二十五年(737年),韦应物约生于该年前后。
天宝九年(750年),该年前后,韦应物以门荫补右千牛。
天宝十年(751年),韦应物在长安以侍卫官为唐玄宗近侍,出入宫闱,扈从游幸。
天宝十五年(756年),安史之乱爆发,唐玄宗奔蜀,韦应物流落失职。
乾元二年(759年),韦应物生活贫困,开始立志读书,一度在太学读书。
任洛阳丞
广德元年(763年)秋冬间,韦应物任洛阳丞。同年,作《广德中洛阳作》诗。
永泰元年(765年),仍为洛阳丞,后为河南兵曹。永泰中,韦应物因惩办不法军士而被讼,后弃官闲居洛阳同德寺。在此期间,作了《饯雍聿之潞州谒李中丞》《赋得暮雨送李胄》《同德精舍养疾,寄河南兵曹东厅掾》《同德寺雨后寄元侍御李博士》《同德阁期元侍御、李博士不至,各投赠二首》等诗。
大历四年(769年),该年前后,韦应物从洛阳回到长安,作了《送冯著受李广州署为录事》诗。
任职长安
大历九年(774年),韦应物任京兆府功曹,此后又任高陵宰。
大历十一年(776年),韦应物转任朝清郎。同年,作《高陵书情,寄三原卢少府》诗。
大历十二年(777年)夏秋,秦中大水成灾,韦应物出使云阳视察灾情,有《使云阳寄府曹》诗记其事。该年前后还作了《赠冯著》《答冯鲁秀才》等诗。
大历十三年(778年)秋,此时韦应物已为鄠县县令。
大历十四年(779年)六月,韦应物改任栎阳县令。七月,韦应物以疾辞官,闲居于长安西郊沣上之善福寺。
建中元年(780年),韦应物在长安闲居。同年,作《答畅校书当》诗。该年前后还作了《春日郊居寄万年吉少府中孚三原少府伟夏侯校书审》《寄令狐侍郎》等诗。
建中二年(781年)四月,韦应物担任尚书比部员外郎。
约在建中三年(782年)四月间,韦应物作《送李侍御益赴幽州幕》诗。
地方为官
建中四年(783年)夏,韦应物改任为滁州刺史,由长安赴滁州时途经洛阳,作《寄大梁诸友》诗。同年秋,韦应物到任滁州。秋冬之际,作《寄畅当》诗。
兴元元年(784年),作《寄诸弟》《京师叛乱寄诸弟》《寄李儋元锡》《寄全椒山中道士》等诗。同年夏,作《寄杨协律》诗。同年冬末,被免去滁州刺史之职。
贞元元年(785年)正月,作《岁日寄京师诸季端武等》诗。同年春夏,韦应物闲居于滁州西涧。期间,作了《观田家》《滁州西涧》等诗。同年秋,加朝散大夫,任江州刺史。
贞元二年(786年),作《春月观省属城,始憩东西林精舍》《登蒲塘驿沿路见泉谷村墅忽想京师旧居追怀昔》《自蒲塘驿回驾经历山水》《郡内闲居》等诗。
贞元三年(787年),韦应物被封为扶风县男,食邑300户。入朝为左司郎中。
贞元四年(788年)七月以后,韦应物由左司郎中改任苏州刺史。
贞元五年(789年),作《答令狐侍郎》诗。同年,顾况被贬为饶州司户,途经苏州,韦应物作《郡斋雨中与诸文士燕集》诗。
客死他乡
贞元六年(790年),作《送云阳邹儒立少府侍奉还京师》诗。该年春,韦应物被免去苏州刺史之职。因家贫无法立即返回长安,所以寄居于苏州永定寺。
约贞元六年(790年)冬至贞元七年(791年)初,韦应物在苏州去世。后运回长安,十一月归葬少陵原祖茔。
贞元十二年(796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韦应物与夫人合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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