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应物的郡斋雨中与诸文士燕集全诗议论风情人物,大有长官胸襟。叙事,抒情,议论相间,结构井然有序。
《郡斋雨中与诸文士燕集》
作者:韦应物
兵卫森画戟,燕寝凝清香。
海上风雨至,逍遥池阁凉。
烦疴近消散,嘉宾复满堂。
自惭居处崇,未睹斯民康。
理会是非遣,性达形迹忘。
鲜肥属时禁,蔬果幸见尝。
俯饮一杯酒,仰聆金玉章。
神欢体自轻,意欲凌风翔。
吴中盛文史,群彦今汪洋。
方知大藩地,岂曰财赋强。
【注解】:
⑴森:密密地排列。戟:古代一种兵器。
⑵宴寝:宴,意为休息。宴寝就是私室,内室。这里指休息的地方。
⑶海上:指苏州东边的海面。
⑷烦疴:烦躁。疴,本指疾病。
⑸居处崇:地位显贵。
⑹斯民康:人民康乐。
⑺理会:通达事物的道理。
⑻达:旷达。形迹:指世俗礼节。
⑼时禁:当时正禁食荤腥。
⑽幸:希望,这里是谦词。
⑾金玉章:文采华美、声韵和谐的好文章。这里指客人们的诗篇。
⑿神欢:精神欢悦。
⒀吴中:苏州的古称。
⒁群彦:群英。汪洋:众多。
⒂大藩:这里指大郡、大州。藩,原指藩王的封地。
【韵译】:
官邸门前画戟林立兵卫森严,休息室内凝聚着焚檀的清香。
东南近海层层风雨吹进住所,逍遥自在池阁之间阵阵风凉。
心里头的烦躁苦闷将要消散、嘉宾贵客重新聚集济济一堂。
自己惭愧所处地位太过高贵,未能顾及平民百姓有无安康。
如能领悟事理是非自然消释,性情达观世俗礼节就可淡忘。
鲜鱼肥肉是夏令禁食的荤腥,蔬菜水果希望大家尽管品尝。
大家躬身饮下一杯醇清美酒,抬头聆听各人吟诵金玉诗章。
精神愉快身体自然轻松舒畅,心里真想临风飘举奋力翱翔。
吴中不愧为文史鼎盛的所在,文人学士简直多如大海汪洋。
现在才知道大州大郡的地方,哪里是仅以财物丰阜而称强?
【评析】:
这是韦应物晚年,任苏州刺史时所作。
此诗可分成四个层次。
第一层为开头六句,写宴集的环境,突出“郡斋雨中”四字。兵卫禁严,宴厅凝香,显示刺史地位的高贵、威严。然而这并非骄矜自夸,而是下文“自惭”的原由。宴集恰逢下雨,不仅池阁清凉,雨景如画,而且公务骤减,一身轻松。
再加上久病初愈,精神健旺,面对嘉宾满堂,诗人不禁喜形于色。寥寥数句,洒脱简劲,颇有气概。
第二层为“自惭”以下四句,写宴前的感慨。“自惭居处崇”,不单指因住处的高大宽敞而感到惭愧,还包括显示刺史地位的“兵卫森画戟,宴寝凝清香”等因素在内,因为这些更使韦应物感到了自身责任的重大。
当然,“未睹斯民康”——人民生活的艰难困苦是触发他“自惭”的最为直接的原因。诗人从儒家仁政爱民的思想出发,自觉地将“斯民”之康跟自己的华贵、威严及“居处崇”对比,这是很自然的。他以前早就说过“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寄李儋元锡》)和“方惭不耕者,禄食出闾里”(《观田家》)等语,把自己所得俸禄与农民的辛勤劳动联系起来,把自己的地位和自己的责任联系起来,为自己的无功受禄而深感惭愧,深感不安,这种深刻的认识,来自他历年担任地方官所得到的感性印象。
但是又将宴饮享乐了,解决这种心理上的矛盾,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老庄思想了,于是,“理会是非遣,性达形迹忘”,会老庄之理而遣送是非,达乐天知命之性而忘乎形迹,用这种思想去麻痹自己,可以暂时忘怀一切,心安理得地宴集享受,不必再受良心的谴责。韦应物亦不能免给。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知识分子的通病。
第三层为“鲜肥”以下六句,写诗人对这次宴集的欢畅体会。这次宴会,正值禁屠之日,并无鱼肉等鲜肥食品上桌,而是以蔬果为主。这说明与宴者的欢乐并不在吃喝上,而是在以酒会友、吟诗作赋上。诗人得意洋洋地说:“俯饮一杯酒,仰聆金玉章。神欢体自轻,意欲凌风翔。”他一边品尝美酒,一边倾听别人吟诵佳句杰作,满心欢快,浑身轻松,几乎飘飘欲仙了。
第四层为最后四句,盛赞苏州不仅是财赋强盛的大藩,更是“群彦今汪洋”的人才荟萃之地,以回应题目上“诸文士燕集”的盛况。
【点评】
这首诗是韦集中的名作。白居易称赞它“最为警策”(《吴郡诗石记》),杨慎称赞它“为一代绝唱”(《升庵全集》卷五十四),他们除了着眼于它的艺术成就外,主要是赞扬韦应物居安思困的襟怀。“自惭居处崇,未睹斯民康”,推己及人,居安思困,一饭不忘来处,这是他关心民情、搞好政务的动力。而这,正是《诗经》以来“缘情体物”的优良传统的继续。
拓展阅读:《送终》韦应物
送终
奄忽逾时节,日月获其良。
萧萧车马悲,祖载发中堂。
生平同此居,一旦异存亡。
斯须亦何益,终复委山冈。
行出国南门,南望郁苍苍。
日入乃云造,恸哭宿风霜。
晨迁俯玄庐,临决但遑遑。
方当永潜翳,仰视白日光。
俯仰遽终毕,封树已荒凉。
独留不得还,欲去结中肠。
童稚知所失,啼号捉我裳。
即事犹仓卒,岁月始难忘!
【赏析】
这首诗并没有什么惊人之笔,只是质朴地叙写了整个送葬过程:选定日子,灵柩出发,出了长安南门,远望墓地郁郁苍茫,日暮时到达墓地后,诗人失声痛哭,露宿守灵。次晨封墓完毕,诗人凄凄惶惶与妻子的遗体诀别,孩子们知道从此永远失去母亲,牵着父亲的衣裳哀哀哭号而不忍离去。诗人最后说:“葬事虽然办得十分草率匆忙,但这个日子我是永远难以忘记的!”
全诗信口而出,不加修饰,不用典故,却真挚哀婉,凄恻动人。在艺术上,《送终》诗最感人之处在于叙事时笔端充满感情,“淋漓倾注,宛转侧折”,分不出究竟是在叙事,还是在抒情,情与事已经浑然一体,水乳难分。而叙事时又十分简净,抓住典型细节决不作琐细的现象罗列,这样写,既避免了繁冗拖沓,又不至于空泛粗疏。读了“独留不得还,欲去结中肠。童稚知所失,啼号捉我裳”这几句诗,一群孩子牵住一位凄凄惶惶的父亲悲啼的情景如在眼前,令人顿洒同情之泪。
此外,这首诗由于能“旁写曲诉,刺刺不能自休”,因而具有强大的艺术感染力。如诗中写到“生平同此居,一旦异存亡”这种生死阻隔的感情时,诗人并未就此止步,而是又进一步写了两句心理活动:“斯须亦何益,终复委山冈”。跟妻子的遗体诀别,多延长一刻都是好的;可是转念一想,暂时的延长也没有什么用,妻子的遗体最终还是要埋葬在山冈上的。这一“旁写曲诉”,使诗获得了丰富的内涵,它将诗人表面旷达、实质极其哀痛留恋的心情表现得深细婉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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