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萝卜是世界古老的栽培作物之一。远在4500年前,萝卜已成为埃及的重要食品。中国各地普遍栽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国作家的汪曾祺散文《萝卜》,我们一起看看是如何解读萝卜的吧?
杨花萝卜即北京的小水萝卜。因为是杨花飞舞时上市卖的,我的家乡名之曰:“杨花萝卜”。这个名称很富于季节感。我家不远的街口一家茶食店的屋下有一个岁数大的女人摆一个小摊子,卖供孩子食用的便宜的零吃。杨花萝卜下来的时候,卖萝卜。萝卜一把一把地码着。她不时用炊帚洒一点水,萝卜总是鲜红的。给她一个铜板,她就用小刀切下三四根萝卜。萝卜极脆嫩,有甜味,富水分。自离家乡后,我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萝卜。或者不如说自我长大后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萝卜。小时候吃的东西都是最好吃的。
除了生嚼,杨花萝卜也能拌萝卜丝。萝卜斜切的薄片,再切为细丝,加酱油、醋、香油略拌,撒一点青蒜,极开胃。小孩子的顺口溜唱道:
人之初,
鼻涕拖;
油炒饭,
拌萝菠。(注:我的家乡萝卜为萝菠。)
油炒饭加一点葱花,在农村算是美食,所以拌萝卜丝一碟,吃起来是很香的。
萝卜丝与细切的海蜇皮同拌,在我的家乡是上酒席的,与香干拌荠菜、盐水虾、松花蛋同为凉碟。
北京的拍水萝卜也不错,但宜少入白糖。
北京人用水萝卜切片,汆羊肉汤,味鲜而清淡。
烧小萝卜,来北京前我没有吃过(我的家乡杨花萝卜没有熟吃的),很好。有一位台湾女作家来北京,要我亲自做一顿饭请她吃。我给她做了几个菜,其中一个是烧小萝卜。她吃了赞不绝口。那当然是不难吃的;那两天正是小萝卜最好的时候,都长足了,但还很嫩,不糠;而且我是用干贝烧的。她说台湾没有这种小萝卜。
我们家乡有一种穿心红萝卜,粗如黄酒盏,长可三四寸,外皮深紫红色,里面的肉有放射形的紫红纹,紫白相间,若是横切开来,正如中药里的槟榔片(卖时都是直切),当中一线贯通,色极深,故名穿心红。卖穿心红萝卜的挑担,与山芋(红薯)同卖,山芋切厚片。都是生吃。
紫萝卜不大,大的如一个大衣扣子,扁圆形,皮色乌紫。据说这是五倍子染的。看来不是本色,因为它掉色,吃了,嘴唇牙肉也是乌紫乌紫的。里面的肉却是嫩白的。这种萝卜非本地所产,产在泰州。每年秋末,就有泰州人来卖紫萝卜,都是女的,挎一个柳条篮子,沿街吆喝:“紫萝——卜!”
我在淮安第一回吃到青萝卜。曾在淮安中学借读过一个学期,一到星期日,就买了七八个青萝卜,一堆花生,几个同学,尽情吃一顿。后来我到天津吃过青萝卜,觉得淮安青萝卜比天津的好。大抵一种东西第一回吃,总是最好的。
天津吃萝卜是一种风气。五十年代初,我到天津,一个同学的父亲请我们到天华景听曲艺。座位之前有一溜长案,摆得满满的,除了茶壶茶碗,瓜子花生米碟子,还有几大盘切成薄片的青萝卜。听“玩艺儿”吃萝卜,此风为别处所无。天津谚云:“吃了萝卜喝热茶,气得大夫满街爬”,吃萝卜喝茶,此风亦为别处所无。
心里美萝卜是北京特色。一九四八年冬天,我到了北京,街头巷尾,每听到吆喝:“哎——萝卜,赛梨来——辣来换……”声音高亮打远。看来在北京做小买卖的,都得有条好嗓子。卖“萝卜赛梨”的,萝卜都是一个一个挑选过的,用手指头一弹,当当的;一刀切下去,咔嚓嚓的响。
我在张家口沙岭子劳动,曾参加过收心里美萝卜。张家口土质于萝卜相宜,心里美皆甚大。收萝卜时是可以随便吃的。和我一起收萝卜的农业工人起出一个萝卜,看一看,不怎么样的,随手就扔进了大堆。一看,这个不错,往地下一扔,叭嚓,裂成了几瓣,“行!”于是各拿一块啃起来,甜,脆,多汁,难可名状。他们说:“吃萝卜,讲究吃‘棒打萝卜’。”
张家口的白萝卜也很大。我参加过张家口地区农业展览会的布置工作,送展的白萝卜都特大。白萝卜有象牙白和露八分。露八分即八分露出土面,露出土面部分外皮淡绿色。
我的家乡无此大白萝卜,只是粗如小儿臂而已。家乡吃萝卜只是红烧,或素烧,或与臀尖肉同烧。
江南人特重白萝卜炖汤,常与排骨或猪肉同炖。白萝卜耐久炖,久则出味。或入淡菜,味尤厚。沙汀《淘金记》写幺吵吵每天用牙巴骨炖白萝卜,吃得一家脸上都是油光光的。天天吃是不行的,隔几天吃一次,想亦不恶。
四川人用白萝卜炖牛肉,甚佳。
扬州人、广东人制萝卜丝饼,极妙。北京东华门大街曾有外地人制萝卜丝饼,生意极好。此人后来不见了。
北京人炒萝卜条,是家常下饭菜。或入酱炒,则为南方人所不喜。
白萝卜最能消食通气。我们在湖南体验生活,有位领导同志,接连五天大便不通,吃了各种药都不见效,憋得他难受得不行。后来生吃了几个大白萝卜,一下子畅通了。奇效如此,若非亲见,很难相信。
萝卜是腌制咸菜的重要原料。我们那里,几乎家家都要腌萝卜干。腌萝卜干的是红皮圆萝卜。切萝卜时全家大小一齐动手。孩子切萝卜,觉得这个一定很甜,尝一瓣,甜,就放在一边,自己吃。切一天萝卜,每个孩子肚子里都装了不少。萝卜干盐渍后须在芦席上摊晒,水气干后,入缸,压紧、封实,一两月后取食。我们那里说在商店学徒(学生意)要“吃三年萝卜干饭”,谓油水少也。学徒不到三年零一节,不满师,吃饭须自觉,筷子不能往荤菜盘里伸。
扬州一带酱园里卖萝卜头,乃甜面酱所腌,口感甚佳。孩子们爱吃,一半也因为它的形状很好玩,圆圆的,比一个鸽子蛋略大。此北地所无,天源、六必居都没有。
北京有小酱萝卜,佐粥甚佳。大腌萝卜咸得发苦,不好吃。
四川泡菜什么萝卜都可以泡,红萝卜、白萝卜。
湖南桑植卖泡萝卜。走几步,就有个卖泡萝卜的摊子。萝卜切成大片,泡在广口玻璃瓶里,给毛把钱即可得一片,边走边吃。峨嵋山道边也有卖泡萝卜的,一面涂了一层稀酱。
萝卜原产中国,所以中国的为最好。有春萝卜、夏萝卜、秋萝卜、四秋萝卜,一年到头都有。可生食、煮食、腌制。萝卜所惠于中国人者亦大矣。美国有小红萝卜,大如元宵,皮色鲜红可爱,吃起来则淡而无味,异域得此,聊胜于无。爱伦堡小说写几个艺术家吃奶油蘸萝卜,喝伏特加,不知是不是这种红萝卜。我在爱荷华南朝鲜人开的菜铺的仓库里看到一堆心里美,大喜,买回来一吃,味道满不对,形似而已。日本人爱吃萝卜,好像是煮熟蘸酱吃的。
《萝卜》拓展——永远的汪曾祺
初夏。
1997年5月28日。
风很清丽,掠过八宝山的每一个树梢,树梢咧咧地作响。
不绝如缕的《天鹅》曲,像一片忧伤的云,在蓝色的天空中流淌;又像是一叶孤独的白帆,随着水波愈行愈远。曾祺先生就在这片云中,就在 这叶白帆中,他远行去了。
红色的玫瑰,黄色的玫瑰,它们被摘成花瓣雨,纷纷飘落,它们覆盖着那个平静的躯体,成为他的披肩与霓裳,就这样,飘着云,踏着海,去了。
曾祺先生一生步履从容,却在人不经意间猝然而走,这好像应证了他一生不愿惹人麻烦的性格。
曾祺先生总是对我说:我死不了的,你放心吧。七十岁时他写道:“看相的说我能活到九十岁,那太长了!不过我没有严重的器质性的病,再对付十年,大概还行。”他真的连自己都没有准备以这样突如其来的方式告别大家。好比我们以急促的脚步赶至海边,茫茫天边,只剩了白帆远影。
清醒的现实主义者
汪曾祺一生,寸步没有离开过中国的世俗,在数十年生活的波涛中,他总是被十分随意地卷来抛去,在诸多的芸芸众生的故事中,他始终扮演着一个平常老百姓的角色,他甚至认为,“当了一回右派,是三生有幸,要不然,我这一生就更加平淡了。”尽管他年轻时曾向他的老师沈从文流露过他要自杀;1949年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也曾陷入过深深的苦闷,乃至晚年,曾经一度难以摆脱沮丧与无奈,但他最终接受了现世生活的全部,且显得波澜不兴。
这决定了汪曾祺是一个现实主义者。长期的平民化生活使他特别敏感于生活的细节。他总是睁着一双睿智的眼睛,来看待并关注生活的冷冷暖暖。终于苦涩地感到什么叫庸俗的赵宗浚(《星期天》),“跟着谁,傍着谁,一心甘当二路角”的云致秋(《云致秋行状》),世代没有能力飞出去的高北溟(《徙》),都给他带来过无尽的感慨与忧伤。他的作品无一不忠实于现世生活,就像他对我说过的:没有生活的启发,我就写不出。
弥作珍贵的是,汪曾祺没有沉湎生活,历经世俗,由俗而脱俗,在混沌的沧海世事中,世俗一次次洗尽铅华。读过《日规》《云致秋行状》、《异秉》、《落魄》,你不得不沉浸到百味人生中去。清贫勤俭而性情孤僻的学者蔡德惠死了,严格方正、不讲情面的高教授“心里很难受”,照例每个星期六晚饭的汽锅鸡他一块也没有吃,高教授忽然想到:“蔡德惠要是每花在情人家里,“朝朝寒食,夜夜元宵”,爱得天昏地暗。情意正浓,钱袋却瘪了,宋侉子“就说一声,‘明天我有事,不来了’,跨上踢雪乌骓骏马,没影儿了。在一起时,恩恩义义;分开时,潇潇洒洒”。
不妨引用北京作家凸凹的一段话:“我爱读汪曾祺到了这般情形:长官不待见我的时候,读两页汪曾祺,便感到人家待见不待见有屁用;辣妻欺我的时候,读两页汪曾祺,便心地释然,任性由她。”
和谐美
有评论家从意象上概括汪曾祺是“美丽的汪曾祺”。
汪曾祺的美,美在和谐。正如他自己说的:“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这是一个作家的气质所决定的,不能勉强。”
汪曾祺为人为文,向真向善,求平实,不矫情。这个性情中人,深深爱着生活,对生活有一种宁让它负我、我不负它的痴迷,通俗说法:“随遇而安”。散文《午门》中,记述了他夜晚独自站在午门下面的广大的石坪上万籁俱寂满天繁星的况味:“我觉得全世界都是凉的,只我这里一点是热的。”己心妩媚,则世间妩媚;己心温暖,则世间温暖。
所以,在右派劳动改造的日子里,汪曾祺照例会成为“喷波乐多液的能手”,还居然奉命画出了一套《中国马铃薯图谱》,他以为在马铃薯研究站画这《图谱》是“神仙过的日子”,画一个整薯,还要切开来画一个剖面,画完了,“薯块就再无用处,我于是随手埋进牛粪火里,烤烤,吃掉。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品种的马铃薯,全国盖无第二人”。
汪曾祺的这种大平和心,使他变成一根草,一株树,一条河流,一潭池水,与天地人达成了最为相宜的默契。他认为《论语·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章》中“曾皙(点)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他在《<戏联选萃>序》中,颇欣赏贵阳江南会馆戏台的对联:“花深深,柳阴阴,听隔院声歌,且凉凉去;月浅浅,风翦翦,数高楼更鼓,好缓缓归。”“这样的对看戏无功利态度,这种曾点式的对生活的无追求的追求,乃是儒家正宗。”所以,他对生活才有这样亲切的态度。他的《故乡的食物》系列及《四方食事》系列让人毫不怀疑他是个“美食家”,几乎是所有吃过的和没有吃过的,一经他说,全成了美食。他的最后一篇遗稿,也是为即将写而未写成的《旅食集》的题记,这篇题记的末尾写道:“活着多好呀。我写这些文章的目的也就是使人觉得:活着多好呀!”是的,活着就是山,是水,是阳光,是空气,是天上的云,是地上的泥土。物我同在,江山共适,这才是至善至美。
所以,才有如此的美文:
一月,下大雪。
雪静静地下着,果园一片白。听不到一点声音。
萄葡睡在铺着白雪的窖里。
我的一位朋友为这段文字震竦:“这是怎样的境界!此刻你不管怎样躁动不安,你必须屏息静气,跟着悄悄踏进葡萄园。”
汪曾祺的《葡萄月令》将葡萄这颗小小生命一月一月写来,竟然写出了一个生命的宁馨儿!
有人称汪曾祺是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也有人称汪氏小说中“隐隐带着秦少游的流风遗韵”。不论怎么说,汪曾祺是对人世间的美爱怜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的,他像汩汩清泉,持续不断地载着这种爱的声息。《大淖记事》一直被人称颂,人性美在世俗中的沉浮表现到了切切实实,梦境与现实永远这样交织天喝一碗鸡汤,他也许不会死!”(《日规》)云致秋“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唱戏”一生甘当二路角,这样一个老实人,竟也最后无奈于外在的`巨大压力,在晚节上留了一点点污点,郁郁而终(《云致秋行状》);还有因为委琐而丢失了“票友”风度最终沦落到连“很疼爱的这位新娘子”也丢失了的扬州人,以及靠着势利使那个女人“分明已经属于南京人了”的“当行的白案师傅”南京人,汪曾祺将精深人生体验赋予了自己的文学,也传递给了读者。
汪曾祺在一个小说里的女主角被定右派时写道:“……她带着一种奇怪的微笑。” 汪曾祺自己被定为右派回到家对爱人说“定成右派了”,就是带着这种奇怪的微笑的。他连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笑,这时他却想起金圣叹。金圣叹在临刑前的名言:“杀头,至痛也,而圣叹于无意中得之,亦奇。”许多人以为不可靠,汪曾祺说他以前也不相信,临刑之前,怎还开玩笑?但当到了自己也亲验的时候,“相信这是真的”。人到极其无可奈何的时候,往往会生出这种比悲号更为沉痛的滑稽感。
汪曾祺既得人生之精义,于是他也就具备了坚韧的心理承受力。他的这种状况外在的表露常常被人说为“淡泊”。其实这“淡泊”是对世俗的一种涵化,是他对现世清醒到极致的一种反悖。他在赠我的《当代散文大系·汪曾祺》扉页上题词:“我并不在葫芦里,卓人以为如何?”因为那本书的封面上画着一个葫芦,葫芦里蜷着一个打着瞌睡的老头子!他自己也写道:“我的感情是真实的。一些写我的文章每每爱写我如何恬淡、潇洒、飘逸,我简直成了半仙!你们如果跟我接触得较多,便知道我不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人。” 汪曾祺不擅以大喜大悲怪诞离奇制造效果,却以一种轻声的叹息慑服了人。人世间的悲哀,可怜,委琐,一切乏人兴趣甚至让人鄙薄的行为作派,一旦到了他的笔下,就顿生出脉脉的怜情和绵绵的酸涩,就变成了人类共同的苦恼和弱点的暗示,变成了人性涨落的一种提示。汪曾祺当然是怀着巨大的同情心去进行这种暗示与提示的,他完全是沉浸在人物里表现人物的。他习惯于把人世间的痛苦嚼碎了,咽到肚里,而后缓缓化解成那种味,这是一种微甜、微苦、微涩、微酸的五味相融的味,是一种经久永恒的味,痛恨,但不咬牙切齿;欢乐,但不得意忘形。他习惯于勇敢地承受世事,然后涵化丑,融化恶,这使他与他的文学具有了独特的人格力量。
我忽然想起汪曾祺写的《沈从文的寂寞》,他感叹沈先生重造民族品德的思想多年来不被理解。他引用沈先生的话:“你们能欣赏我故事的清新,照例那作品背后蕴藏的热情却忽略了,你们能欣赏我文学的朴实,照例那作品背后隐伏的悲痛也忽略了。”“寄意寒星荃不察。” 汪曾祺说,沈先生不能不感到寂寞;而他自己的散文里一再提到屈原,也不是偶然的。
中国式的人道主义
汪曾祺《自报家门》中写道:“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他说很喜欢宋儒的诗:“顿觉眼前生意满,须知世上苦人多。”
汪曾祺这数十年,一直保持着极为强烈的民主意识。他生于一个旧式地主家庭,他认为父亲是他所知道的一个最聪明的人,也是一个随便的人。这位富同情心、能平等待人的父亲在儿子十几岁时就允许儿子与他对坐饮酒,一起抽烟。父亲说:“我们是多年父子成兄弟。”就连当年的曾祺写情书,父亲还会在边上为他出谋划策。汪曾祺说:“他的这种脾气传给了我。不但影响了我和家人子女、朋友后辈的关系,而且影响了我对所写人物的态度以及对读者的态度。”
最可敬是汪曾祺与他所观察以及所表现的人物始终站在同一水平线上,尊重他笔底的人物,将他们当成自己的朋友。他始终记住老师沈从文对他的告诫:“千万不要冷嘲”。赞成沈从文的“最反对愤世嫉俗,玩世不恭”。欣赏沈从文“总是用一种善意的、含情的微笑来看待这个世界的一切”。“不意愿展示伤疤,以呈英雄豪气;不意愿发小我激情,以臧否纷繁的大千世界”。关注着世人,思考他们,同情他们,爱他们。早在四十年代,他的《落魄》、《鸡鸭名家》、《老鲁》、《职业》等作品,无不充满着对世道人心、人类命运的关注,那种浸润作品的淡淡的苦涩,已明显表现了他人道主义的基本主题。
八十年代,汪曾祺大量的人道主义作品见出他那种无法遏止的激情,他好像要张开自己柔弱的双臂,去将生活紧紧拥抱。小说《徙》记录着一种深长的沉痛,高北溟因地位的卑微,四代没有飞出东街租来的那所百年老屋,连差一点“欧化了”的女儿白雪也没有能飞出去,后来白雪死了,再后来高北溟也死了,只有他亲手写的对联“墨写的字迹还很浓,很黑”:“北溟有鱼,其名为鲲……”谁知道这其实是一个永远达不到的彼岸呢?
许多评论家都注意到了汪曾祺作品的人性美,可以说汪曾祺是当代最擅写人性的作家。《受戒》,这篇“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旧梦”的小说,却“是我这样一个八十年代的中国人的各种感情的总和”。《受戒》出现在1980年秋天,无疑给刚刚从忧伤、迷乱、喧狂中跋涉过来的中国人带来了不小的震动,这种震动不是喧哗的,浮躁的,而是深入的,切肤的。《受戒》写的是一个少男少女初恋的故事,却何止只是一个初恋的故事。明海、英子的聪慧、纯真以及他们健康的恋情,是一次人性美的展示。在文学失落了许多年的芜杂中,汪曾祺率先唤醒了这种美,这种爱,唤醒了文学的人格力量,他把这种人格力量赋予了一对水灵灵清纯可掬的少年,见出他是对生活爱到了极致,这种爱,可以叫冰山化成春水,是一种无怨无悔、包容一切的爱。汪曾祺在《关于<受戒>》中说:“我们有过各种创伤,但是我们今天应该快乐。一个作家,有责任给予人们一分快乐,尤其是今天。”他甚至想信,美育,可以医治民族创伤,他相信,“一个真正能欣赏齐白石和柴可夫斯基的青年,不大会成为一个打抢分子”。
汪曾祺总是这样一往情深、小心翼翼地呵护着人世间的情义,哪怕是点滴的,稍纵即逝的,他十分崇尚沈从文对生活、对人、对山河草木都充满感情,对什么都爱着,用一颗蔼然之心爱着。与他的老师一样,他有着一种燃烧的感情,对于人类智慧与美丽永远倾心、永远诚实的赞颂的感情。看似冷静如水,其实灼烈如火。他见到钓台柳树上的铁蒺藜竟有切肤之痛:“原来的铁蒺藜有的是在柳树上箍一个圈,再用钉子钉上的,有一棵柳树上的铁蒺藜拆不净,因为它已经长进树皮里拔不出来。这棵柳树就带着外面拖着一截的铁蒺藜往上长,一天比一天高。这棵带着铁蒺藜的树,是‘四人帮’作恶的一个历史见证。
汪曾祺的这种小心呵护的状态愈到晚年,愈接近宗教式。《牙疼》中记叙了这样一件事:“我正要出剧团的大门,大门‘哐’地一声被踢开,正摔在我的脸上。我当时觉得嘴里乱七八糟!吐出来一看,我的上下四颗牙齿都被震下来了,假牙也断成了两截。踢门的是一个翻跟斗的武戏演员,没有文化。……他直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说:‘没事儿!没事儿!你走吧!’对这么个人,我能说什么呢?他又不是有心。”即便是《八千岁》中那个混迹江湖的马贩子宋侉子,如此俗鄙之人,汪曾祺竟也赋予他超然大气:他把钱着矛盾和统一,于是他的爱情故事就永远笼罩了一种“杜鹃声里斜阳暮”的沉郁色彩,他的爱情故事既不是《梁祝》,也不是《孔雀东南飞》,倒更接近于《牛郎织女》。是的,在所有叙写这种梦境与现实的故事中,惟牛郎织女给人一丝温暖,一点安慰。疲倦了的人类,多么需要这种温暖与安慰!汪曾祺是善解人意的。
所以才有《晚饭花》中“李小龙的黄昏”──“要是没有王玉英,黄昏就不成为黄昏了。”这样天天看着对门做针线的王玉英,直到“有一天,一顶花轿把王玉英抬走了”,李小龙日后看见了做了人家媳妇的王玉英,“头上戴着花”,他竟然“很气愤”,“王玉英不该出嫁,不该嫁给钱老五”。“这世界上再也没有原来的王玉英了”。一种美消逝了。汪曾祺挽歌一样呼唤着。就连《詹大胖子》中带着小小狡猾、与校长张蕴之有隙的詹大胖子,居然在人家“要抓张蕴之把柄时”,也会维护了张蕴之,不过,“詹大胖子不是维护张蕴之,他是维护王文蕙”。
“美的形式是自由形式。” 汪曾祺倾向“为文无法”──随便。他尤其向往苏轼的“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他说“语言像树,枝干内部液叶流转,一枝摇,百叶摇。语言像水,是不能切割的”。
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看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死了。
──《受戒》
十一子到了淖边。巧云踏在一只“鸭撇子”上(放鸭子用的小船,极小,仅容一人。这是一只公船,平常就拴在淖边。大淖人谁都可以撑着它到沙洲上挑萎蒿,割茅草,拣野鸭蛋),把蒿子一点,撑向淖中央的沙洲,对十一子说:“你来!”
过了一会,十一子泅水到了沙洲上。
他们在沙洲的茅草丛里一直呆到月到中天。月亮真好啊!
──《大淖记事》
他身边随时搁了一块劈柴,见狗就打,虽然他的肉高高地挂在房梁上,他还是担心狗吃了。他打狗打得很狠,一劈柴就把狗的后腿打折,这狗就拖着一条病腿嗥叫着逃走了。昆明的饭铺照例有许多狗,在人的腿边挤来挤去,抢吃骨头,只有绿杨饭店没有。这街上的狗都教他打怕了,见了他的影子就逃。没有多少时候,绿杨饭店就充满了他的“作风”。
──《落魄》
就像淡泊的水墨画一样,水气氤氲,自然漫散。不少人提到过汪曾祺文章的“水性”,“我的家乡是一个乡,我是在水边长大的,耳目之所接,无非是水。水影响了我的性格,也影响了我的作品的风格。”水是曲线的,流动的,自由的,漫散的,自然的,生动的,这确实像造就了汪氏文章的流动的韵律和自然的品格,就像世界上任何一棵树,是自由而美丽,生机勃勃的。叶液流转,滋润生活,滋润了心田。生活太喧闹,太浮躁,人活得很疲倦,很累,需要安静,需要清凉,需要滋润。汪曾祺的“水性”便以从容而自然名士风度,替人生营造出了一种滋润的声音,滋润的颜色,滋润的气息,滋润的光明,滋润的人生与人性。
汪曾祺不失为中国文坛的一位名士。
白帆远去了。可我还是看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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