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秋江送别》赏析

2024-10-26 王勃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古诗吧,古诗的篇幅可长可短,押韵比较自由灵活,不必拘守对仗、声律。那么什么样的古诗才是好的古诗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王勃《秋江送别》赏析,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王勃《秋江送别》赏析

  原文

  早是他乡值早秋,江亭明月带江流。

  已觉逝川伤别念,复看津树隐离舟。

  归舟归骑俨成行,江南江北互相望。

  谁谓波澜才一水,已觉山川是两乡。

  赏析

  两首诗都有趣地运用重复的词语,表现一种回旋反复的美:第一首开头两句的第一字和第六字相同,第二首开头两句的第一字与第三字相同。王勃将陆与水相对,这是最普遍持久的对偶之一。

  在第一首诗中,诗人已经感伤于江水及其对离别的实际意义和象征意义,但是他发现格外难以忍受的是陆地上的树,这些树遮断了他的视线,使他难于看到离去的朋友。

  在第二首诗中,王勃运用了一个十分普通的宫廷转喻来进行巧妙的议论:“谁说甲是真的(事实上甲是真的),因为乙(巧妙的构思)与甲相矛盾。”由于离别,江水不再是一个小区域,而成了两个不同世界的分界线。

  译文:

  江面上返乡的船只来来往往列仿佛列成队,江边归家的车马熙熙攘攘好像排成行,江水南北两岸思念的人儿在遥遥地互相眺望。

  在依依不舍的离别时刻,谁能说这波涛汹涌的大江仅仅是一条水流呢,由于被江水隔断,早觉得两岸的山川已属不同人的家乡。

  创作背景

  唐高宗乾封三年(668),王勃因作《檄英王鸡文》而被逐出长安,后南下入蜀。根据组诗题中“秋江”及第二首诗中“他乡”字样,这组诗或作于王勃居蜀时期。

  作者简介

  王勃(649—676),唐代诗人,字子安,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麟德初应举及第,曾任虢州参军。后往海南探父,因溺水,受惊而死。少时即显露才华,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以文辞齐名,并称“初唐四杰”。他和卢照邻等皆企图改变当时“争构纤微,竞为雕刻”的诗风(见杨炯《王子安集序》)。其诗偏于描写个人生活,也有少数抒发政治感慨、隐寓对豪门世族不满之作,风格较为清新,但有些诗篇流于华艳。其散文《滕王阁序》颇有名。原有集,已散佚,明人辑有《王子安集》。

  王勃生平

  早年经历

  王勃幼年时就非常聪慧,六岁时便能作诗,且诗文构思巧妙,词情英迈,被父亲的好友杜易简称赞为“王氏三株树”之一,表明了王勃早年就显示出杰出的文学才能。

  九岁时,王勃读颜师古注的《汉书》后,撰写了《指瑕》十卷,指出颜师古的著作错误之处,表现了王勃早年就博学多才。

  十岁时,王勃便饱览六经。

  十二岁至十四岁时,王勃跟随曹元在长安学医,先后学习了《周易》、《黄帝内经》、《难经》等,对“三才六甲之事,明堂玉匮之数”有所知晓。

  未冠而仕

  龙朔三年(663年) 王勃回到家乡,写《上绛州上官司马书》等文章,寻找机会,积极入仕。

  麟德元年秋(664年), 王勃上书刘祥道,直陈政见,并表明自己积极用世的决心,深得刘祥道赞赏“此神童也!”

  麟德二年,王勃通过皇甫常伯向唐高宗献《乾元殿颂》,借献“颂”以图仕进之意甚明。

  乾封元年(666年),王勃通过李常伯上《宸游东岳颂》一篇,接着应幽素科试及第,授朝散郎,成为朝廷最年少的命官。之后,才思泉涌,笔端生花,撰《乾元殿颂》,文章绮丽,惊动圣听;唐高宗见此颂词,歌功颂德,词美义壮,乃是未及弱冠的神童所为,惊叹不已:“奇才,奇才,我大唐奇才!”王勃的文名也为之大振,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合称“初唐四杰”,并推为首位。

  祸起《斗鸡赋》

  王勃当上朝散郎后,经主考官的介绍,担任沛王府修撰,并赢得了沛王李贤的欢心。一次,沛王李贤与英王李哲斗鸡,王勃写了一篇《檄英王鸡文》,讨伐英王的斗鸡,以此为沛王助兴。不料此文传到唐高宗手中,圣颜不悦,读毕则怒而叹道:“歪才,歪才!二王斗鸡,王勃身为博士,不进行劝诫,反倒作檄文(古代用于征召,晓谕的政府公告或声讨、揭发罪行等的文书,现在也指战斗性强的批判,声讨文章),有意虚构,夸大事态,此人应立即逐出王府。”唐高宗认为此篇意在挑拨离间,钦命将他逐出长安。于是,王勃被逐。他凭着自己的才情和苦心经营刚刚打通的仕途,就这样毁于一旦。

  二次被贬

  王勃所遇到的第二次打击,是在虢州参军任上杀死自己所匿藏的官奴而犯罪。

  咸亨二年(671年)秋冬,王勃从蜀地返回长安参加科选。他的朋友凌季友当时为虢州司法,说虢州药物丰富,而他知医识药草,便为他在虢州谋得一个参军之职。就在他任虢州参军期间,有个叫曹达的官奴犯罪,他将罪犯藏匿起来,后来又怕走漏风声,便杀死曹达以了其事,结果因此而犯了死罪。幸亏遇大赦,没有被处死;此事甚为蹊跷,王勃为什么要保护罪犯曹达,既藏匿保护又怎能将其杀死。据新旧《唐书》所载,王勃此次被祸,是因情才傲物,为同僚所嫉。官奴曹达事,有人怀疑为同僚设计构陷王勃,或者纯属诬陷,不无道理。这次被祸,虽遇赦未丢掉性命,但宣告了他仕途的终结。

  魂归南海

  王勃因杀死官奴曹达,连累了他的父亲王福畴,王福畴从雍州司功参军被贬为交趾县令,远谪到南荒之外。这件事对王勃的打击,远远超过对自己的惩罚。王勃为人虽有放浪不羁的一面,但他立身处世的基本原则,却以儒家的礼法为标尺。王勃在《上百里昌言疏》中表达了对父亲的内疚心情:“如勃尚何言哉!辱亲可谓深矣;诚宜灰身粉骨,以谢君父……今大人上延国谴,远宰边邑。出三江而浮五湖,越东瓯而渡南海;嗟乎!此勃之罪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矣。”从中可体会到身为孝子的王勃内心强烈的羞愧和自责。

  王勃出狱后在家里停留了一年多,这时朝廷宣布恢复他的旧职,他已视宦海为畏途,没有接受。他在上元二年(675年)的秋天从洛阳出发沿运河南下,于八月中旬到达淮阴,又从淮阴到楚州,离开楚州,继续沿运河南下,入长江后折向西行,到了江宁。

  大约在上元三年(676年)春夏,王勃已至交趾王福畴处,见到了他生活窘困的父亲。不久后,王勃便踏上归途。当时正值夏季,南海风急浪高,王勃不幸溺水,惊悸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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