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烈文

2020-10-03 诗经

  《周颂·烈文》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诗。这是周成王即位后祭祀祖先时戒勉助祭诸侯的诗,成王劝诫公卿诸侯不要忘记前辈君王的功绩德行。

  《诗经:烈文》

  烈文辟公,锡兹祉福。

  惠我无疆,子孙保之。

  无封靡于尔邦,维王其崇之。

  念兹戎功,继序其皇之。

  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

  不显维德,百辟其刑之。

  於乎,前王不忘!

  注释:

  1、烈:光明。文:文德。辟公:诸侯。

  2、锡:赐。兹:此。祉:福。

  3、封:大。靡:累,罪恶。

  4、崇:尊重。

  5、戎:大。

  6、序:通“叙”,业。皇:美。

  7、竞:争。维:于。

  8、训:导。

  9、不:通“丕”,大。

  10、百辟:众诸侯。刑:通“型”,效法。

  11、前王:指周文王、周武王。

  译文:

  文德武功兼备的诸侯,

  以赐福享受助祭殊荣。

  我蒙受你们无边恩惠,

  子孙万代将受用无穷。

  你们治国不要造罪孽,

  便会受到我王的尊崇。

  思念先辈创建的功业,

  继承发扬无愧列祖列宗。

  与人无争与世无争,

  四方悦服竞相遵从。

  先王之德光耀天下,

  诸侯效法蔚然成风。

  牢记先王楷模万世传颂。

  赏析:

  灭纣之后,周室所采取的一个巩固政权的重要措施便是分封诸侯:“武王既胜殷,邦诸侯,班宗彝,作分器。”(《尚书-洪范》后附亡书序)孔颖达《尚书正义》对此的解释是:“武王既已胜殷,制邦国以封有功者为诸侯;既封为国君,乃班赋宗庙彝器以赐之。”

  在武王革命中助战的.诸侯受到分封,同时也享有周王室祭祀先王时助祭的政治待遇,《烈文》便是这种情况的一个记录。《毛序》说:“《烈文》,成王即政,诸侯助祭也。”即政,当是周公还政于成王,成王正式掌权之时。武王灭商后二年去世,即位的成王年幼,由叔父周公摄政,平定了管叔、蔡叔、武庚的叛乱,七年后还政于成王。此时成王虽年齿渐长。但毕竟缺少政治经验,对于他驾驭诸侯的能力,周公不免怀有隐忧,有人之所以认为《烈文》是周公所作,也许就因为此诗对诸侯具有安抚与约束的双重作用。

  《烈文》一章十三句可按安抚与约束之意分为两层:前四句和后九句。前四句是以赞扬诸侯的赫赫功绩来达到安抚的目的。这种赞扬可以说臻于极至:不仅赐予周王福祉,而且使王室世世代代受益无穷。助祭的诸侯都是周王室的功臣,被邀来助祭本身就是一种殊荣,而祭祀时周王肯定其功绩,感谢其为建立、巩固周政权所作的努力,使诸侯在祭坛前如英雄受勋,荣耀非常,对周王室的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

  但是,周王为君临四海的天子,对诸侯仅有安抚,只让诸侯怀感激之情是不够的,他还必须对诸侯加以约束,使诸侯生敬畏之心。后九句以“无”领起,这个“无”通“毋”,释“不要”,为具强烈感情色彩的祈使词,使文气从赞扬急转为指令。文意则由安抚转为约束。七句中用了两个这样的“无”,以断然的语气,训诫诸侯必须遵从;“百辟其刑之”,更是必须效法先王的明确训令;而“前王不忘”似乎只是训诫诸侯不要忘记先王之德,却又隐含不要忘记先王曾伐灭了不可一世的商纣,成王也在周公的辅佐下平定了管叔、蔡叔、武庚的叛乱,即不要忘记周王室具有扫荡摧毁一切敌对势力的雄威。

  后九句的指令、训戒,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即正名。《左传-昭公七年》:“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故《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里所正的君臣名分,与《烈文》所表达的完全一致。后者虽然没有点出“君臣”二字,含意却更加深刻:诸侯的功绩再大,也不过是尽臣子的本分而已,并且仍要一如既往这么做下去;周王的号令诸侯,乃是行君临天下的威权,并将绵延至子孙万代。

  《烈文》的巧妙构思可说是天衣无缝:前四句的赞扬,使后九句的训戒变得乐于接受;后四句的正君臣名分,表明诸侯已建的功业只不过是效忠周王室的一个开端。如果要寻找行文简洁、构思巧妙、含义深刻的作品,阅读《周颂》中《烈文》这样的短篇,读者大致不会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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