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国风·齐风·还

2020-11-23 诗经

  原文

  子之还兮,遭我乎之间兮。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兮。

  子之茂兮,遭我乎之道兮。并驱从两牡兮,揖我谓我好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之阳兮。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兮。

  注释:

  1、还(旋xuán):旋。便捷。

  2、遭:相遇。(挠náo):山名,在今山东临缁县南。

  3、从、肩:《毛传》:“从,逐也。兽三岁曰肩。”

  4、揖:作揖。(旋xuán):灵巧。《毛传》:“,利也。”《传疏》:“利犹闲也,闲于驰逐也。”

  5、茂:美好。《毛传》:“茂,美也。”

  6、牡:雄兽。

  7、昌:《郑笺》:“昌,佼好貌。”

  8、阳:《集传》:“山南曰阳。”

  9、《后笺》:“《陆疏》云,狼猛捷,自是难获之兽。此所以互相夸耀,以为戏乐。”

  10、臧(脏zāng):善,好。

  译文:

  你是那样矫健啊,与我相遇在山间啊。一同追着两只大兽撵啊,你作揖夸我身手便啊。

  你是那样高超啊,与我相遇在山道啊。一同追着两只公兽跑啊,你作揖夸我本领好啊。

  你是那样勇敢啊,与我相遇在山南啊。一同追着两只大狼赶啊。你作揖夸我技艺善啊。

  诗经故事:

  人世间有一种情谊,叫惺惺相惜;虽说是平生从未谋面,可一旦相遇,彼此间便被对方的气质风采所吸,恰似前生相识一般,又胜过多少的昔年故交。

  子封去山围猎时,带有七、八个庄丁,骑着他那匹玉照宝狮马,通体洁白晶莹,无一根杂毛;子封着一袭白绸袍,在险峻苍茫的山间飞驰时,人和马恰似一朵飘浮白云一般,煞是逍遥好看,跑得兴起后,那些庄丁就被他扔得不见了影踪。

  子封是年轻的老猎手了,知道在什么地方藏着他想要的东西,跑了一阵后,仰头看看三竿高的日头,一打马去了坡缓草茂的阳坡上,行得几十丈远,就见阳光下几个花黑野猪亮着肚皮在草丛中酣睡呢,马蹄声惊醒了它们,一身跳起来正跑时,子封的箭到了,正中其中一只的左肋,那兽兽负痛后,在山间狂奔起来,子封一面拨出另一只箭来,一面打马急急的赶了上去。他知道自已这一箭的厉害,追得百十丈远后,那药性就能发作,饶他再厉害的野物,也难逃得命去,拨出一箭来,只是为了防备那兽兽回头弄险呢。

  刚追出十几步远,草丛中又窜出一兽来,脑门上插着一支花翎苦竹箭,跑起来一晃一晃的,见子封的马快,扭转身就随了子封射中的那野猪的后面去了;

  接着而来的是一匹黑炭马,通体黑的发亮,上坐着一位虬髯大汉,系一块黄纹黑章的虎皮裙,着一件黑青色的粗麻衫,打马如飞,眼眨功夫,就冲到了子封的前面去了,子封一见,暗中喝了个采,放马赶上,也只是赶了个马头贴马尾。

  两人在山谷间急急的赶着,眼见前面闪出一片林子,若两猪进了林中,倒也不好赶了。只见好子封,一边驱马一边弯弓,的一箭发出,把在前面跑的那只穿了个对过,钉在了地上,四腿登了几下,眼见是没气了;那大汉叫了一声“好”,一掌拍在马腚上,提马跃起,那马跃起三丈,落下时正好踏在后面一只的猪背上, ‘喳’的一声,想是脊骨断了,滚在一边,也没气了。那黑马却并不收势,更加快速的飞驰开来。马上那人,回头对子封叫道:“好兄弟,敢赛一场吗?”子封笑道:“有何不敢?”策马赶了上去。

  一黑一白,在山间飞驰而过,惊傻了枝上的斑鸠,看呆了草丛中的狐狸,撵得两只青从草丛中跳了出来,吓得两条白狼,在山道上狂奔逃命。

  马儿掠过青时,虬髯汉俯身抓起了一只的后腿,朝白马看时,那子封也提起了另一只的脖子。两人把击昏了的青横在马上,半刻不停又向两狼追去。

  当子封的箭又把一狼射倒后,只见虬髯汉拨出腰上的铜刀,手扬刀出,正中另一只脖项。

  两人此时才把马停在了两狼倒地的地方,跳下马来,相互作揖后,便执手大笑起来。

  一白一黑两个人,一黑一白两匹马,在这青山绿水间,在这蓝天白云下,爽笑嘶鸣,惊得险峻的山谷应,那山似乎是也起了笑声。

  子之还兮,遭我乎之闻兮。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兮。

  子之茂兮,遭我乎之道兮。并驱从两牡兮,揖我谓我好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之阳兮。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兮。

  鉴赏:

  这是一首猎人相遇互相赞誉猎技高超的诗。旧说中《毛诗序》以为诗旨是刺齐哀公(周夷王时代人)迷恋打猎,致使齐国好猎成风,荒废政治,朱熹《诗集传》虽谓此诗“以便捷轻利相称誉”,但又有刺“其俗之不美”的看法。从此诗中看不出有“刺”的意味,旧说显系比附,兹不取。

  此诗不用比兴,三章诗全用“赋”,以猎人自叙的.口吻,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三章叠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换四个字,但却很重要,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首句开口便赞誉,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之情。他在山与猎人偶然碰面,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之至,不禁脱口而出“子之还(茂、昌)兮”,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子”是对那位同行的敬称。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罢了。正因为如此,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十分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读者逐猎的结果如何,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读者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好、臧)兮”,这里诗人特点明“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吴生称此为“渲染法”(《诗义会通》)。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一韵,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在《诗经》中堪称佳作。方玉润《诗经原始》引章潢的话评论说:“‘子之还兮’,己誉人也;‘谓我兮’,人誉己也;‘并驱’,则人已皆与有能也。寥寥数语,自具分合变化之妙。猎固便捷,诗亦轻利,神乎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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