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鸣》,《诗经·小雅》篇名。也是《小雅》第一篇。《诗经》中所谓四始之一。为先秦时代华夏族诗歌。全诗三章,每章八句。是周朝宴饮群臣宾客的一首宫廷乐歌。《诗经》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对后代诗歌发展有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古典文学现实主义传统的源头。
鹿鸣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注释】
①呦呦you):鹿的叫声。②苹:草名,即皤蒿。③簧:乐器中用以发声的片状振动体,这里指乐器。④承:捧着。将:献上。 ⑤好:关爱。(6)周行:大路。(7)德音:美德。孔:很,十分。昭:鲜 明。(8)视:示,昭示。恌(tiao):轻怫。(9)则:榜样。效:模仿。 (10)旨酒:美酒。(11)式;语气助词,无实义。燕:同“宴”。敖:同 “遨”,意思是游玩。(12)芩(qin):草名,属蒿类植物。(13)湛(dan): 快活得长久。
【译文】
野鹿呦呦不停叫,在那野外吃青苹。
我有高贵的宾客,相邀弹瑟又吹笙。
吹笙鼓簧悦宾客,礼品成筐送上来。
众位宾客关爱我,为我指路多广阔。
野鹿呦呦不停叫,在那野外吃青蒿。
我有高贵的宾客,品德高尚声名好。
教人忠厚不轻伙,君子循规要仿效。
我备美酒和佳肴,宾客宴饮乐陶陶。
野鹿呦呦不停叫,在那野外吃芩草。
我有高贵的宾客,弹瑟奏琴勤相邀。
弹瑟奏琴勤相邀,融洽欢欣乐尽兴。
我备美酒和佳肴,宴乐宾客心愉悦。
【赏析一】
宴饮是一种仪式。无论是交往、酬谢、庆贺,还是狂欢、丧事,纯粹满足生理需求的吃喝已不十分重要,而十分突出的是吃喝这种特定形式所表达的意义。换句话说,在宴饮之中,精神性的内客压倒了生理性的内容。
也许,宴欢这种仪式最能典型地说明我们生存中两种生存层面的结合:生物性层面和精神性层面的结合。
饥饿是生命的自然现象和欲求。饥肠镇键的人大块吃肉大碗喝酒饱餐一顿,是为了满足生理上的需求。人同饮食对象之间是一种实际的功利关系,没有多少精神性的内容可以言说。当一个人不是为了单纯满足生理欲求而宴饮时,他同饮食对象之间便主要是一种非功利的关系,这时,精神性的内容乃至审美因素(比如饮食样式、色泽、香味等)便突现了出来。在杯跳交错、大快朵颐、笠歌乐舞之中,人们制造出为了某一目的的特殊气氛,以满足特殊的精神上的需求。
在咱们中国,宴饮从来都同文化有密切的联系,人们赋予它特定的内涵,用它表达某种意义。尽管宴饮作为一种仪式,其地位似乎不如祭把那么正式和庄重,却是祭礼无法替代的。如果说祭托是以庄重方式进行的仪式,那么宴饮则是以轻松方式进行的仪式。
宴饮的最高形式是狂欢。人们借了饮酒吃肉这一机会,突破平时的社会规范的约束,暂时打破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放松平日里紧张的情绪,让受到压抑的精神和肉体得到解放。
人的饮食与动物的饮食之所以有不同,就在于它已不单是为了延续肉体生命的必需。
【赏析二】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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