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爱情诗《木瓜》

2020-11-05 诗经

  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注释

  ①投:投送。②琼:美玉。(ju)佩玉。③瑶:美玉。 ④玖(jiu):浅黑色的玉。

  译文

  你用木瓜送给我,

  我用美玉回报你。

  美玉不单是回报,

  也是为求永相好。

  你用木桃送给我,

  我用琼瑶作回报。

  琼瑶不单是回报,

  也是为求永相好。

  你用木李送给我,

  我用琼玖作回报。

  琼玖不单是匈报,

  也是为求永相好。

  赏

  《诗经·木瓜》出自《诗经·国风·卫风》,是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是先秦时期卫国的一首描述朋友之情的民歌,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投桃报李”这个成语,应当与这诗的立意有关(该成语也出自《诗.大雅》中的《抑》),只不过是作为报答的东西更贵重,情意更深厚。本诗在这里说的是男女两情相悦。

  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是我们这个礼仪之邦的习惯和规矩。一般交往中是如此。男女交往中更是如此。男女交往中的“投桃报李”,已不止是一般的礼节,而是一种礼仪。礼物本身的价值已不重要,象征意义更加突出,以示两心相许,两情相悦。

  西方人是否还有这种传统不清楚,但我们从美国作家欧.亨利的小说《麦琪的礼物》中读到过类似“投桃报李”的故事,只是其中充满着悲剧色彩。

  如今我们似乎已不太看重仪式了。其实,仪式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着非常特殊的作用,不可或缺,正如我们不能缺少阳光和空气一样。仪式绝不是一种空洞的形式,总与特定的意义相联系。男女交往可以减去不必要的形式,却不可不有“投桃报李”的仪式。

  赏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倘若据此便认为《抑》的传诵程度也比《木瓜》要高,那就大错而特错了,稍微作一下调查,便会知道这首《木瓜》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平心而论,由于诗的文本语义很简单,就使得对其主题的探寻反而可以有较大的自由度,正如一个念的内涵越小它的外延越大,因此,轻易肯定否定某一家之说是不甚可取的。有鉴于此,笔者倾向于在较宽泛的意义上理解此诗,将其视为一首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瑶、玖);我以琼(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大于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剥法。”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将木瓜、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实际上,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从这一点上说,后来汉代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尽管说的是“投金报玉”。其意义实也与“投木报琼”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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