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诗歌在路上》欣赏

2024-09-26 诗歌

  (一)

  试图对一个社团100多首诗歌做出一个整体性的判断和评述是很困难的,因为每一首诗歌本身不具备重现性。因此一篇所谓综述也只能从某个方向和观点对诗歌作出阐述。寿州樊子兄在《诗歌:语言之马》中以大量雄厚的理论知识和独到见解为平民诗社的诗歌综述开创了局面。而事实上,几个月过去之后,平民汇聚的 诗人越来越多,诗歌也象生长着的青草一样越来越茂盛,因此每月的诗歌综述显得非常必要。

  对于现代诗歌,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进入了低谷,无人读诗和诗歌看不懂的现象日益突出。继舒婷、北岛、顾城等一批著名诗人离开诗歌写作之后,现代诗歌中已经没有颇具影响力和大家风范的人物。现代诗歌基本上远离了人们的视线和日常生活,为新诗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谢冕先生也曾经十分悲观地说;“新诗正在离我们远去。”造成这种现象不得不说是汉语诗歌的一种悲哀。

  而值得我们欣慰的是近年来,在汉语诗歌经历了几次重大突围之后,(即抒情诗、朦胧诗、口语化以及现在强调诗歌的叙事性),诗歌呈现出了不同的意识形态和写作形态,诗人们正在通过自身的努力渐渐推动着现代诗歌的发展。一些诗人自觉地抗起诗歌理论的旗帜,在积极地为现代诗歌寻求出路,如以于坚先生为代表强调诗歌的口语化和个性化和李少君强调诗歌的“草根性”即诗歌的本土化和传统性。平民诗社成立在这样一个对诗歌探索和思考的时代,应该说是一种值得庆幸的事情。

  (二)

  诗歌所描绘的对象主观地存在于诗人写作意识里,而阅读者则会主观地接受一首诗歌,当他的阅读受到阻碍时,他会放弃对于诗歌更深入的理解。在现代诗歌的写作中,大多数诗歌借助“意向”来抵达读者的内心。“意向”就像一爷小舟,诗人通过它跨过河流,到达他所要想达到的境界。刘勰《文心雕龙。神思》中这样阐述:

  “故思理为妙,神与物游,神居胸臆,而志气统其关键;物沿耳目,而辞令管其枢机。枢机方通,物无隐貌;关键将塞,则神有遁心。……然后使玄解之宰,循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向而运斤:此盖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

  这里也就说“意向”是写作之首选。所谓意象,在一定意义上可理解为文化语义的可感受形式,即意义与物象的有机交合体。意向使用得好的诗歌会达到非常高的境界。而在西方诗歌中也主要借助于意向来作为叙事和抒情手段。

  “一滴雨在奔跑/跟着就是一群暗藏的火跑起来/跟着就是破败的生活加快速度/夕阳忍住伤痛”。摘自《一滴雨在奔跑》--松林湾。这里的雨是选择得非常好的一个意向,它越跑越快,暗藏的火和破败的生活也在跑,事实上是为生活疲于奔命的人在跑,为诗歌不顾一切的人在跑,最终跑到哪里呢?一滴雨是汇入江河还是在空中挥发?这滴雨作为诗的载体,留给读者的想象空间是很充足的。

  在我非常喜欢的一篇诗歌理论《一个解构主义批评的文本》里有这样一段话:“大地(ground)是史蒂文斯的诗中常见的字眼。跟着它在他的诗中倘佯,就能观察到其用法的变化;从日常指称的我们站立的土地,到作为人物出现的背景的大地,直到这个词更为抽象的用法,指“基础”、“根基”、“心智”,或“意识”、“理智”、“尺度”。意识“是整个的居所/它的力量和尺度”,“事物的力量、心智”。简而言之,一个残丘。大地和意识显然不同,因为一种大地的治疗是我们去除岩石所必需的,尽管在这一点上,大地与岩石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仍然是某种有待置疑的问题。然而,这种疑问的方法,看来将会是一种熟悉的方法,即循着这些词与其他词在逐渐织成一个单一的、宏大的互文性系统时的互相影响。”这段话很具体地阐述了“大地”作为一个意向,能够承载的意义。

  水能载舟,也能覆舟。但在现代诗歌的写作中,有些诗人大量密集的使用意向,这就像把许多飞鸟关进一个笼子,只能取得适得其反的作用。这样的诗歌技巧上很出色,但是写出来的作品基本上就是“工艺品”,算不上是艺术。所以我们强调诗歌语言的纯粹性,一首诗要尽量消解它的技术含量,以意取胜,直入人心。在平民诗社七月的诗歌作品中,诗人们基本上保持着自己一贯的水平,但是有一部分诗歌是值得称道和慢慢回味的。

  平民的80后诗人涂灵在诗歌中这样写:“在一本线装书上/部分外露的伤口逐渐缝合/插图的三分之一处/光明重新被吸/陌生人、旧苹果、/同样被吸纳/////它们不幸被组装在一起/构成如今残破的人生”人生就是一本书,有伤口,但是会缝合。但是人生更多的是吸纳光明,在这里:伤口,光明,陌生人,苹果,构成一个独特而完整的诗性世界,简单的句子里包含了很深层的寓意。这首诗歌线条粗砺,语言和结构都比较简单,但诗歌以意击人,值得回味的东西很多。

  (三)

  在网络上写作的绝大部分诗人都是凭着感性在写诗歌,大多数的诗歌只是一种自我言说。70后和80后的诗人们对于诗歌所传承的文化使命和时代使命并没有作过深刻的思考。出身于这个时代的诗人们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诗人的自我,然而诗歌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受到了削减,在第三代诗人看来,这种对诗的现实政治感、历史感和文化感的强化,都是妄图使诗变为抽象理性的载体,这种非诗的因素,正是使诗长期徘徊在诗之外的主要障碍。所以现代诗歌中出现了大量“非文化”的因素。

  “有关大雁塔/我们又能知道些什么/我们爬上去/看看四周的风景/然后再下来。”--韩东《有关大雁塔》。这首诗歌是一种典型的“非”文化诗歌,在诗歌中只作呈现,不作解构:事物只能是事物自身,而不是别的什么。它不负载任何其它的意义,任何文化的价值评判对它都不起丝毫的作用。准确地说这种诗歌是以破坏阅读者对诗歌的朦胧美感来取胜的,它与“意向诗歌”最大的差别在于停止阅读上的释义活动。让读诗歌的人不造成阅读上的压力或者歧义。

  "最好我是一只西瓜/一刀下去 /流的不再是血 /屠夫变成了瓜农 //最好我是一只西瓜 /夏天是我的新娘子/自从嫁给了我 /她越来越绿 越来越绿 ///最好我是一只西瓜/有人抱着我说她怀孕了/咚咚咚 咚咚咚 /听声音是个女孩 /大概会在后天夜里成熟 "__ yu_mi《最好我是一只西瓜》。这首诗歌出现在平民诗社引起了一些诗人的关注,这样的诗歌极具灵感,一般来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没有诗歌中“写”的痕迹。这首诗歌的成功在于:诗歌的“破坏性”在此诗中发挥得非常好。切西瓜的人--联想到屠夫。西瓜的绿--联想到,诗歌中运用了反向思维,有一种出奇的效果。诗始终处于张力之中,不断走向事物的反面。因为诗歌中强势地破坏和转换,断开了大多数人的阅读习惯,造成了阅读上的快-感。

  “种一匹马在心里,让我奔跑如飞/种一片海在心里,让我春暖花开”--丁巴达克《幸福》。“我不会饿死,也不会客死他乡/我的眼神忧郁,但不是随时就活不下去的/诗人。我坚强、勇敢,富有诗情/但我不是你的鸭子” --江南一只猪《夏天,送你十只鸭子》。这两段诗歌有异曲同工之妙。都也以诗歌意义的直接呈现取胜,不作拐弯抹角的歧义阐述。在诗人海子的“神性写作”和“以诗为马”最后因对诗歌的极度热爱而死的惊世之举之后,现实主义的诗人更为注重内心的幸福和追求平凡的生活态度,追求内心世界的平凡体验。这也许才是诗人更为广袤的生存基础。来源于生活而经过提炼的诗歌是最真实的和受人欢迎的。这样的诗歌是属于平民的诗歌。

  (四)

  在诗歌创作最高的境界里,内容和形式是像光和热般不能分辨的。如声音之于音乐,颜色线条之于绘画,土和石之于雕刻。优秀的诗歌除了内涵深刻以外,还要具备声色和立体美感。诗歌不只是表现情意的工具,也是作者品质再现和修养的体现。题材或内容,修养,锻炼,选择和结构也就形成作者诗歌风格的重要原素。

  作为诗人一定要对语言敏感,紧紧抓住语言内在的结构,摒弃诗歌中多余的不相关的事物的抒情,还原诗歌本来的纯粹性,让诗既呈现沉重的力量感,也要有轻松的感觉。这样才构成完美的东西。

  “月亮有过多的淤泥,月光瘦下去/看见淤泥里的蚝/月亮里还有个洞穴,狭长、悠远。今夜/月亮像条可自缢的绳子”--寿州樊子《月亮》。联想到诗人樊子的血性:多次为民请愿,自杀未遂,现在又远走他乡。我真的有点忍不住泪如雨下,最近读他的随笔《山之沉》,我想很多人都会被诗人纯正的情怀深深感动。“月亮像条可自缢的绳子”,只有对生命和世界有着深度担忧的诗人才会写出这样的字句。在樊子兄的身上,看到的是一种很纯粹的诗人性格。

  “喊我生病的母亲,她坚韧无泪/再每一个黎明生起灶火,淘米/烧饭,炒大碗的青菜/喊我童年的,几近缺失的生活/它们在我的梦里死去活来/苦苦挣扎。喊天,喊地/喊观音庙。对着故乡喊故乡/亲人,我弯着腰/接近泥土,喊父亲的名字”--且歌且骚《对着故乡喊故乡》。且歌的诗一直都是非常值得推崇的,他的诗歌秉承着时代,历史和现实的言说使命,而且以独特的气势表达了一种大爱和悲悯。在这首诗歌里,有一种诗歌的草根性:即诗歌的本土化和传统化。“喊”字重复的运用,就让瓦片、燕巢、山洪、初恋的少女、生病的母亲都在诗人的梦里“死去活来”,引起读者内心的共鸣,把读者拉到诗歌所表达的氛围之中。这首诗歌中意向和语言密集,但由于诗人看似无痕的排比手法,反而使得诗歌有雷霆的气势。

  “就这样感恩吧,让你洁白的裙子/再沾染一丝高贵、智慧、美丽和忧伤/正如我们的祈祷,鞋子也是新的,姐姐/我们住进乐声里,四周都是流动的。甚至布满折皱的小情绪,我们鱼一样击水/打更,轻声说出/天亮了--” --边缘紫蝶《让我们感恩吧》。这首诗歌实在具备阅读美感。诗人是需要回归的,因为诗人是来自泥土和粮食,所以对万物抱有感恩的心。在这首诗中,诗人用细腻而喷发的情感,把河流、村庄、羊群和姐姐洁白的裙子联系在一起,大声地说出了:天亮了。读者不自觉地被带入了诗歌的氛围中,和作者一起感恩。这首诗歌除了情感的把握很到位之外,诗人细腻的诗歌处理手法也是值得推崇的。

  “金色的光线下,豹子缓缓地跺着/方步/我在它挑衅的目光里/站着,站着就是一种姿势” --蜀歌《站着》。我个人认为这首诗歌收尾非常好,表达了一种生活的态度和方式:面对的是豹子那么强大的困难或者其他东西,我还能站着,以树的姿态。这也可以理解成写诗歌的姿势。

  (五)

  美国最新的桂冠诗人斯坦利.库尼兹说,“写诗一点儿不是一项精英主义活动,诗歌来自人类各个层次的普遍需要和愿望。诗歌是你自己生命意义的体现”。我觉得诗人当保持对美的事物的神秘;对生命的热爱和激情,对事物透彻的认识和批判。

  诗来源于诗人对世界的触觉和现实在诗人内心形成的反馈,然后以具象表达出来。最近看到诗人陈先发说:“个人反对诗歌陷入抒情的泥淖,在一种无形式突破的寻常抒情模式中挣扎。”但是在当下许多写诗的人基本上是没有脱离掉这种诗歌模式的,很多写诗的人每首诗歌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他们把语言变来变去,诗歌繁殖的速度相当惊人,事实上读他的几首诗歌和几十首或者几百首诗歌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复制出来的,对于热衷于网络写作的诗人们,这也是一个警示。

  写诗有何意义?我们追溯到历史上唐朝时代李白和杜甫两位杰出的大诗人。李白的诗歌要以文化的美感尺度来衡量,而杜甫则要用历史学和社会学的尺子来量度其诗学标本。

  诗歌本身是附有强烈的历史使命和时代使命的,诗歌在整体上应该是呈现千姿百态的多样性。但是诗歌分解到个人时,要显现出强烈的个人特征和个性风格,要体现出人类丰富深邃的情感世界和思想的深度。当这个问题摆在诗人们前面时,我们只能说:前面的路还很长,诗人们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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