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格律简析

2023-02-27 诗词

  诗词格律是中国古典诗词形式美与内容美的高度集合。在形式上,比较注重声韵之美与对仗之美,由此产生了诗词格律的规范要求。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诗词格律简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律诗之基本概念。

  《一》什么是诗。

  历史上,把韵文体的作品,统称为诗。诗,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以时期来看,包括诗三百,也就是《诗经》,先秦诗,乐府诗等等,自然,也包括律诗。根据这个概念,词、曲,还有现代诗都是诗的范畴。不押韵的现代诗算不算诗?没有定论……但我想这是文体转变的必然产物把

  《二》什么是律诗。

  顾名思义,有律的诗。写的时候要遵守格律,否则,就不是律诗。格律是一种规矩。律诗以前的诗也有规矩,但这些规矩都是约定俗成的,而律诗的格律却是由政府颁布的。律诗因格律严谨得名,起源于汉末,成熟于唐朝。律诗呢,有四个概念。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

  A.指历史上一切有“律”的诗,“律”是官方制订、发布的规则。

  B.指唐宪宗、唐哀宗时期的诗,李义山等人在总结近体诗、今体诗的基础上,进行完善,由官方颁布而执行。也就是俗称的晚唐诗。这不得不提到两个概念,

  (1)今体诗。指按照唐玄宗时期钦定颁布的格律写下的诗作品,就是“今体诗”。比如李白、杜甫等人的作品。

  (2)近体诗。指从齐梁体、永明体到今体诗之间这段时间的诗作品,含齐梁体和永明体。比如杜审言(杜甫的爷爷)、宋之问等。

  A.北宋欧阳修等人,奉命整理而完成了一部律诗格律。按这个格律完成的作品称为格律诗,简称“律诗”。此类作品,包括宋诗,元诗,明清诗,中华民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律诗作品。

  B.今天所说的律诗,指历史上相对符合(未必全面符合)格律的诗作品,亦包括唐朝时候,并未归在律诗范围内的民间作品。比如,朋友之间的酬唱,以及压私韵的作品。这些作品,包括整个唐朝的作品。实际上,唐朝,共四次颁布诗格律。分别为李渊、武则天、李隆基、李纯四人各自当政掌权时候制订。(李纯,宪宗,原名“淳”,被立太子后,改“淳”为“纯”。)这就是,为什么今天大家在阅读唐诗时,看到不少作品,并不完全符合格律的原因,这是因为,拿今天理解的格律,也就是宋格律去印证,自然会出现偏差。毕竟,从初唐到北宋,时间上跨越500年

  《三》关于是排律?

  A.10句(含10句)以上的律诗称为排律,除首尾外,均为偶句。

  b.什么是七律和五律。七律:七言四联八句为七律。即七言八句。五律:五言四联八句为五律。即五言八句。

  C.什么是律绝。绝句分七绝和五绝,七绝五绝都分古绝和律绝,律绝和七律、五律一样要遵守格律,也是格律诗的范畴。七绝;七言四句。五绝;五言四句。

  《四》格律相信接触过诗词的朋友,听说过格律这个词,那么什么是格律呢?

  格律=格+律格就是格式。它包括:平仄、字数、对、粘、替、对仗和压韵。律包括音律、声律和韵律. 格和律合起来就是格律。我们今天能够了解的格律其实都是关于格的范畴。所以,在今天,我们还可以把格律理解为关于“格”的“律”。也就是格式规范。包括平仄、字数、对、粘、替、对仗和压韵的规范。

  A.句和联

  律句,就是遵守了格律的句子。不光格律诗使用律句,词、曲等体裁也使用律句,不过它们不像格律诗一样全部使用律句,而是部分使用律句。

  B.律诗依次每两句组成一联,组成一联的两个句子叫做这一联的两个分句,分别称为上句和下句。

  C.律诗以一联做为一个律句。律句中上下分句的字数是相等的,各律句字数也是相等的。

  D.通常我们说的一句,是指单个的句子,即一联的两个分句中的一个。对于一个律诗的句子,我们可以称其为第几句,也可以称其为某联某句。比如下面这首诗;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其中的“三顾频烦天下计”这一句,它就有一下名称;

  A、 第五句

  B、颈联上句

  C、转句前分句另外,第一句通常叫做首句;最后一句通常叫做尾句。

  E.律诗的组成七律:七言四联(四律句)八句,五十六字。五律:五言四联(四律句)八句,四十字。七言,就是每句七个字;五言,就是每句五个字。第一联(第一律句,含第1、2句),称为首联,也有称起句的;第二联(第二律句,含第3、4句),称为颌联,也有称承句的;第三联(第三律句,含第5、6句),称为颈联,也有称转句的;第四联(第四律句,含第7、8句),称为尾联,也有称合句的。例: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第一律句,首联(起句)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第二律句,颌联(承句)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

  起源介绍

  平常我们所说的诗词格律,包括了三方面的内容:

  一、近体诗的格律

  二、词的格律

  三、近体诗产生以后古体诗的格律

  在唐代,产生了有严格的平仄和对仗要求的今体诗,宋代以后称为近体诗,包括全部的律诗和一部分绝句。由此,就把近体诗产生以前的没有严格的平仄和对仗要求的诗称之为古体诗。而在隋唐时候,由于西域音乐的传入中原,产生了新的音乐形式燕乐,配合燕乐演唱的词则称为曲子词,或者直接叫曲子。曲子词是配乐演唱的,一开始并不太讲每一个字的平仄调配,但后来随着文人的介入,他们把写惯了的近体诗的格律引入到词中去,于是就有了小令词的格律。后来,又有懂得音乐的文人,按照曲子的旋律,选择与之相配合的字,后代文人不懂音乐,或者乐谱失传,只能根据古代这些懂音乐的词人所写的词的平仄,按照平仄来写词,这就是长调词格律的来源。后人为了便于填词,依照古代名作排比归纳,编辑成工具书,叫作词谱。常用的词谱类书籍有清代万树所编的《词律》、舒梦兰所编的《白香词谱》、王奕清编的《钦定词谱》等。比较实用的是现代词学家龙榆生所编的《唐宋词格律》。

  近体诗格律的产生,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占主流的观点,认为产生于南北朝时期的永明体,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近体诗格律来源于佛经翻译文学里的偈颂体式,梅祖麟、梅维恒两位教授在《梅祖麟语言学论文集》498-509页有详细的论述。

  近体诗产生以前,古体诗的写法比较自由,除了要求押韵以外,几乎没有什么特别的形式要求。但近体诗产生以后,古体诗在写法上就要刻意避免近体诗的句法,这也可以说是古体诗的格律了。

  格律诗词与自由诗词探讨

  格律诗词是个适合与自由诗词相对举的名称,二者的根本区别是讲不讲格律。

  在数千年中华文化中发育成熟的格律诗词,近百年来被称为“旧体诗词”。它有五大格律要素——篇制、句式、平仄、对仗、押韵。

  二十世纪以来兴起的自由体诗歌,国人习惯称之为“新诗”。这是相对于“旧体诗词”而言的。新诗不讲究格律,形式完全自由随意。

  然而新、旧之称,是以时间来区别的,一时姑且用之可以,久则表意难明。试想数百千年之后,“新”“旧”之谓当如何理解?

  新诗是自由诗,不讲究任何形式规范。具体说,古代诗歌的五大格律要素全都不讲了。自由诗既然是诗,当然也须区别于散文、小说、论说文等文体,但其区别主要在于一些并无固定程序的联想思维、跳跃结构、片断叙事、隐喻意象,以及由此构成的特殊的诗性美感等等。自由体诗歌不需要其它名称,“自由”就是它永远合适的名称,“新诗”只不过是其初生阶段的简称,就如唐代称格律诗为“今体”一样。“新”迟早会“旧”的。古代各体诗词是数千年形成的经典文体,其生命力无限。那么今后当如何称谓呢?诗词界商榷已久,迄今未得良策。若回避时间的含义,以“自由诗词”和“格律诗词”对举并称,体例区别是清晰的。

  问题是中国古代诗词又有“古体”、“近体”之别。古体与近体比,自由度大得多,不必讲究篇制、平仄、对仗,用韵比较自由,句式基本整齐即可,可视为古代的自由诗。近体则是严格的格律诗。但古代的“古体诗”与二十世纪以来体式完全自由的诗歌相比,也还是有句式和韵式限制的,是有格有律的。因此,可以将古代的“古体诗”和“近体诗”并称为广义的格律诗词,以与体式完全自由的诗词对举并称,二者即可涵盖目前汉语诗歌的全部体式,且分野清晰,“格律诗词”与“自由诗词”的外延和内涵具有清晰的区别,不受时间限制,永远具有区别品性的效用。

  “旧体诗词”之名称已经使用了近百年,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不可用了。有学者提倡借用“国画”概念,称“国诗”。问题是这个“国”字是个局限性概念,需要特指,需要立场,国与国之间,就必须加上“中华”这个限定语。因为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语言文化,都可能有自己的“国诗”“国画”“国乐”等等。况且,以“国诗”特指格律诗词,又排斥了自由体诗词。都是一国之诗词,只是体式不同,怎么能说谁“国”谁不“国”呢?

  还有“传统诗词”这个概念,其含义主要是指向历史的。有数千年历史的诗词是传统的,有百年历史的就不传统吗?再过千年呢?孰传统孰不传统呢?

  有学者认为用“格律诗词”这个名称,目前不容易区别古代自由体和唐代以后形成的严格的格律体。这的确是个问题。唐宋元明清人是怎样处理呢?他们或者什么名称也不说,写什么就是什么,或者明确称“乐府”、“古风”、“歌”、“行”、“古意”、“律”、“绝”“排律”等等。不论是否说明体裁,每种体裁的格律是清楚的,不同体裁的诗词,格律要求各不相同。那么今人乃至今后人写作格律诗词,照此处理就是了,凡使用有格有律之体,遵循其各自的格律。

  有人说词本来就是讲究格律的,没必要说“格律词”。这个观点在古代是对的,现在和今后就不同了。自有自由诗以来,歌词也有自由体,从而区别古代用词牌标示格律的歌词。格律歌词和自由歌词已经是事实上的区别,任何实用的表述和理论的表述都必须以这样的实际情况为基础。

  如此,学术研究意义上的学科分野就可以对同一历史时段内不同体例的诗歌,划分为格律诗词、自由诗词两大领域。理论批评就可以放心地使用自由诗词、格律诗词两个大概念。

  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自由诗词被官方视为诗歌之正宗,格律诗词被主流意识形态边缘化了。学术研究受此影响,也出现了格律诗词长期无人研究的局面,古代文学研究截止于清末,现当代文学史无视格律诗词的存在,近几年才开始讨论格律诗词应否入现当代文学史的问题。这是文化史、文学史的“百年荒唐”。近十几年,一些学者开始申请各级研究课题,立项研究百年格律诗词。实际研究已经有一些成果,但名称总有那么一点不正不顺。所以现在讨论各体诗词的名称问题,以格律诗词与自由诗词对举并称,是一件既有实用意义,又有学术意义的事情。

  总之,无论诗还是歌词,永远都存在自由体式和格律体式之别。用“格律”和“自由”对举,是科学的、便捷的、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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