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立梅散文读书笔记

2022-08-09 散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是时候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丁立梅散文读书笔记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丁立梅散文读书笔记 篇1

  大凡江浙文人,心思细腻,伤感味特浓;大凡女性文人,都多才多艺,通晓人情世故。丁立梅当然是女文人里更出色的了,读其散文,可以找到江浙文人的共性,也可以玩味于花草、水果之中。

  丁立梅的散文我读得最认真的是《忽然花开》这本散文集子,花了很多时间去慢慢的品味、欣赏、把玩,从中体会到许多其他时候没有感触到的东西,读完全书,就想把我的想法整理成文。

  《忽然花开》的文字非常的柔。满纸都是那些柔弱的文字,没有多少能够硬起来。而它的柔又与其他的柔有所不同,分为两种,一是女人之柔,那种阴性美,也是女人天生的文字选择癖,选择文字本身最优美的外型;二是江南水乡之柔,是那种水质之柔,这与作者丁立梅生活在江浙水乡有关,从水乡的生活里找到了它的柔美之长,也把那些柔美换成了文字。这些都可以说是天生的地域造就了丁立梅。

  《忽然花开》散发着淡淡的伤愁。每篇文章里都有一种作者的心伤和愁怨。一是岁月的流逝,带给作者无限的感伤和追忆,水乡童年的美好记忆都已经灰灰烟灭,留下的只是记忆里的那点空间,那小小的空间里塞满了伤感的文字。二是女人之怀的心愁,生就一个女人的丁立梅,对周围的很多东西都有扯不去的愁急、担心,她却把这些都表现在她的文字里,染着文字的重色和人情。

  《忽然花开》的文字里所侃的都是家庭琐碎,那些只有女人才能够感触到的话题,在丁立梅的文字里都有,并且能够感觉到作者被家庭生活所累,有一种疲乏的压力在她的精神里拖壹。这也许与作者一直生活在江南有关,那潮湿的空气专门侵害她的身体,让她的心力郁闷、压抑,无法舒散而有所痛疾。这也许是江南女人忍疼柔弱,性格温柔委婉的本质原因。

  《忽然花开》的语言有一种很浓的侃味,像三言二拍里市井聊侃,散播着生活的清香。又带有丁立梅式的娇滴,让人读起来特别的人情化,也像与她对话一般,很容易找到兴奋点。也给时下的大众阅读减轻了阅读压力,读起来轻松、自然、活泼。

  丁立梅是一个非常热爱水果的江南女子。她生活在江南的乡下,从小吃到的水果非常少,希望吃到很多不同地方的水果,这只是她童年的梦想。她热爱水果并不是只喜欢吃,更爱的是水果的艳丽。因为水果的艳丽代表着女人的美丽和喜好,丁立梅却是喜好与欣赏,还有拥有。这些也许是女人在物质方面的向往而已,丁都无藏的表现在自己的散文里,可见她的胸境。

  丁立梅是一个崇尚鲜花的江南花痴。江南之乡,家家户户都喜爱养花,这花在家庭生活里是一种美,也是一种修养,为的是修剪自己的心灵。所有的花都是丁的心灵,是她写作里的灵魂,在她的写作生涯中为她打扫心灵的窗户,让她感觉到每种花都很美。

  如果做一个女子去阅读《忽然花开》,那就要准备泪水和哭声作为器具,也许会更加有味。

  丁立梅散文读书笔记 篇2

  在我的潜意识中,丁立梅是一个细致娟秀的女人,当我翻开她的散文集《且听风吟》之后,禁不住哑然失笑,我的猜测竟然出奇地准。文如其人,不信,就让我们共同走进这字里行间,倾听她娓娓述说珍藏在心里的故事。

  《且听风吟》是一本散文集,亦是作者的生活记录。

  在质朴的文字里,我们可以同作者一起在乡村的茅草屋里听奶奶讲故事,在冬天的清晨试穿母亲的嫁衣,在春天里品味刺槐的香味这一切被记录得那样清晰,那样细腻。一些蒙尘的旧碟片被我不经意间翻找出来,一些旧岁月走远了,痕迹却是留下了。是啊,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生活过的一切不会黯然消失,不管你走到哪里,旧日生活的刻痕都会如影随形地跟着你,走啊走,让你在淡淡的怀旧中感受岁月的沧桑和生命的底蕴。

  爱情是人生的盐,借助于它,人们才体味得出人世间的情趣。德莱塞有一句话说得好:爱情是女人所能给的一切,但这是上帝允许我们带进坟墓里去的唯一的尘世间的东西。丁立梅作为一位优秀的女人,她把尘世间的爱情看得很重,对爱情的表现方式更为得体,为此,她倾注了足够多的笔墨。她独具匠心地把文字里的爱情与现实生活中的爱情融为一体,既有温婉典雅的媚惑,又有清淡朴实的磁力,毫不夸张地袒露着自己的内心世界。用她做的一顿饭保养他的胃,好保养她与他的爱;憧憬着永远相守平淡爱情的漫长而又充实的日子,把岁月的风吹雨打全部凝结在恬静里;一个人的世界,再小,也是旷野。很难想象还会有比这说得更到位的。我清晰地感受到一颗对爱情渴望到极致忠诚到永远的心在有节奏地跳动。我的玫瑰梦谢了,但温暖的日子却很厚实地包裹了我。是啊,花期是短暂的,但太阳却每天都在升起,有了这样的心境,青春时的一帘幽梦就会朝朝暮暮拥你入眠。

  作者的眼光是多情的,她看水水扬波,看山山舞蹈,动感的心情牵引着动感的文字在生活的路上恣意地徜徉。于是,栀子花开了,菊花开了,水仙花开了,豆荚长成了;于是女人开始逛街,恋人开始相约,亲人开始相聚,生活涨潮了,平平常常的日子日升月沉的日子就这样被作者以女性特有的耐心描绘得跌宕起伏,充满着温馨,演绎着浪漫,闪烁着光芒。更令我们动情的是,作者铭记着山乡和城市养育着我们长大,我们今天的富足有着咸菜泡饭的印记。这是何等深厚的对父老乡亲刻骨铭心地感恩!

  读着读着,我不得不佩服丁立梅胸怀的坦荡和的立意的高远。在她的心里,春天的阳光无时无刻不在,不论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阳光在他手腕上划过的那道很耀眼的光芒都会长久地在我们的心里驻留,成为鼓舞我们直面困难微笑着走向明天的动力源。在她的意识里,窗外,有我们自己的天空呢,一弯新月,一方暖阳,总是把我们的心照得透亮。为此,她坚信:我们还有足够的资本让自己活得灿烂。用优美的文字和瑰丽的想象提升着一篇篇短文的境界,充分展示了作者的豁达与智慧。

  读着《且听风吟》,我的心暖暖的。把平常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把普通的生活打扮得花团锦簇,我们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诗情画意。

  《且听风吟》读完了,我也把作者珍藏在心里的故事珍藏在自己的心里。

  丁立梅散文读书笔记 篇3

  她,是中国作家协会成员之一;她,是《读者》、《青年文摘》、《特别关注》等畅销杂志的签约作家;她,还是江苏省课外阅读指导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她,就是丁立梅。

  这一月,我品味了她的散文集《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便忽然发觉,她的诗有着歌一样的韵律,每一篇文章,都如歌一般清新,如这本书的封面。噢,原来,音乐煮文字就是她散文的风格呀。

  在这本散文集里,我最喜欢的是《与自己和解》。

  《与自己和解》讲的是一位名叫荷的女子,由于才华横溢,很快成为她所在那家公司的顶梁柱,但是,工作压力却越来越重,总是日夜操劳,不得歇息,甚至连完整听一首歌,好好谈一次恋爱的时间的都没有,最后终被生活逼出忧郁症,跳楼自杀。另外还有一名叫倩的女子,经营着一家大公司,事必躬亲,心情因此很是烦躁。后来,有一天她的女儿向她哭诉她不陪她,不是她妈妈,让她幡然醒悟。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生活了,从此放缓了前进的脚步。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也陷入了沉思。现在的人们,被生活逼得东奔西跑,连走在路上也是行色匆匆,就是再美的风景,人们也就不过只匆匆一瞥,根本不会驻足欣赏。就连我们中学生,现在也被大量的作业和各种考试所逼,再也没有儿时的纯真快乐,只是埋头于书海,甚至到了“进一步是书山,退一步是题海”的处境中。久而久之,我们觉得生活乏味,所有美的东西都消失了,因为我们的眼睛早已被生活的压力所蒙蔽。

  因此,我们试图脱离这个令人痛苦世界,试图去寻找一个我们想要虚拟的世界。于是,我们就把这个虚拟的世界设在了手机里,变成了网络游戏。而微信、QQ的出现也让我们觉得找到了可以放松一下的地方,“低头族”便出现了。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吗?除了金钱和名利,难道这个世界在繁华的掩饰下,就真的冷清到没有一点美好可言吗?不,当然不是,我们之所以看不见美好的事物,是因为我们赶得太急了,不会与自己和解。“生命之弦,原有它承载的极限和底线,绷得过紧,势必弦断。”

  让我们放缓脚步,细细品味一下真正的生活,真正的幸福吧。那些还埋头于工作,好不容易有点休息却又埋头于手机的家长们,请抬头看一看,你的家人们多渴望你的陪伴吧。“钱永远赚不完的,而与孩子的相守,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珍贵不可再生的。”人们啊,该把生活施于你的重担放下了,陪着你的家人出去走走吧,你会惊奇地发现,原来你生活的地方是这么美丽,幸福来得是这么快!根本不是想象中的金钱与名利(或许对于我们来说是分数吧)。是啊,又有谁说过金钱与名利可以换来幸福呢?所以,让我们与自己和解吧!

  这便是《与自己和解》带给我的启示,不过,我在《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里可是受益匪浅的,远不止这点收,我愿让它做我的知心朋友,永远陪在我身边,为我指点迷津。

  丁立梅散文读书笔记 篇4

  散文总是那么暖人心房,行云流水般的文字像一束束阳光,慢慢渗入人的心灵。

  《暖爱》这本散文集,像正在缓慢绽放的花儿。阅读它,就像是在闻花香,温暖亲切的文字,就那么诗意地映入眼帘。每一句话,都蕴含深意,却通俗易懂,直抵心声。丁立梅的文字,处处都溢着芬芳。

  人生不易,有悲伤有阴霾,可因为有爱在,便有春暖花开。你的爱,我的暖。

  爱是世间生灵所特有的情感,若是用心感受,就会发现它是可见,可听,可嗅,可触的。暖暖的爱,是种无形的力量,慢慢融化人内心的冰雪。这种感受,是独一无二的。人世间,因爱生暖,又因暖生爱。一颗爱的心上,住着的是善良是温暖。你被暖着了,他被暖着了,整个世界便被暖着了。世界因此美好得让人留恋,让人不舍。

  《暖爱》共分为六辑,第一辑为“有一种爱,叫血缘”。亲人间哪里会不相干呢,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扯也扯不断。这种爱,叫血缘。

  第一辑中的二十余篇散文,是写亲情。篇篇暖人心。字里行间里血浓于水的亲情,胜过千言万语,只看见爱在心头荡漾。此时无声胜有声。像是雨后,爱的阳光把大地包围着,折射成七种颜色的彩虹。世界也随着它而色彩斑斓。亲情,是最真切的感情,最无私的爱,最动人的力量。

  散文之一《天堂有棵枇杷树》,名字听起来就很动人。一位年轻母亲患上癌症,在快要走前为了让儿子不会难过,她用善意的谎言,告诉儿子会在天堂种枇杷树,使儿子有了一个快乐的童年。

  在母亲走后,孩子一点也不悲伤,他坚信妈妈是去了天堂,是去种枇杷树了。妈妈真诚的母爱,在此刻显得无限耀眼。

  一些年后,孩子终于长大,长大到明白死亡,原是尘世永隔。他没有悲痛,有的只是感恩,因为妈妈的爱,从未曾离开过他。他也因此学会怎样在人生的无奈与伤痛里,种出一棵希望的枇杷树来,而后静静等待幸福的降临。

  这些浸润着书香的文字,似乎总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文中的母亲以自己的爱让儿子保持快乐,勇敢面对生活。

  我指点迷津。

  丁立梅散文读书笔记 篇5

  在图书馆的角落里看到了这本书。可能是缘分吧!就拿回家看了。

  遇见。生命中每时每刻都在遇见。路边的小草,掉光了叶子的行道树,远处的山,天空中的云。每一天见到的都是不一样的,每一次都是新的遇见。

  遇见这本书讲的就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最近看到一些书中,这本书是看到最轻松的。书中的文字很平淡,简单易懂。不需要费脑子。还有就是时不时溢出来的满满的幸福感,让读着仿佛也切身的感受到了。生活有时候很简单。一个微笑,一句关心的话,一个拥抱都是满满的爱。在你觉得他不会出现的时候,他却出现了,这就是感动。或者说这就是真心。生活就像一块磨刀石,慢慢的把青春的激情一点点的抹去,渐渐的生活变得枯燥、乏味。有人说爱情经得住磨难,经不起平淡。可见平淡是杀伤力有多大。什么是平淡呢?为什么经不起平淡?请允许我大言不惭。爱情经不起平淡是因为彼此的神秘感已经消失,对伴侣就像对自己一样熟悉。缺点优点都已经暴露无疑。最后对方的优点视而不见,缺点却一目了然。

  有些人还是守得住平淡的。就像想遇见这本书的作者,彼此的一些关心。生活好不好看细节。细节确实可以从侧面反映出问题。一件事情发生的时候,处理方式是更方便自己还是更方便伴侣。

  只能说,对书中的作者是满满的羡慕。前几章是秀恩爱,中间几张秀美好的童年生活和曾经的老房子,最后几张这是天南地北的到处去旅游。时不时的插两首诗。看的也是醉了。

  幸福是每个人都渴望得到的东西。那么幸福是什么呢?我觉得幸福是一种心境。简单、纯粹、快乐,就是幸福。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抓住此时此刻,享受此时此刻。

  以前只知道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前两天又学到了己所欲勿强施于人。人人生而不同,你所欲非彼所欲。生活中还有很多的道理需要我去学习。一点点的成长中……

  丁立梅散文读书笔记 篇6

  楼下一排绿树,真绿。

  这是上午八点钟。太阳光还不是很强烈,可是,树上每片叶子,都发着光。几只小粉蝶,飞过树梢去。这让我惊讶,原来,小粉蝶也可以飞得这么高。

  你早早醒了,跑进我的房间来,伸手抚我的脸,一下,一下。然后,去洗漱。

  我的心,就那么被你抚得柔软了。宝贝,这样的亲昵,还能持续多久?明天,我的小孩,他就要参加高考了。

  你突然地紧张起来,夜里睡不着,辗转反侧想的是,考砸了怎么办。

  我抚掌笑,感谢上帝,你也会紧张了!

  你跟着后面笑,也觉得紧张是件挺逗的事。紧张什么呢?有什么可紧张的?谜底还没揭开嘛,先自怯了阵,自己吓唬自己,不是犯傻么!

  可情绪的涨跌,有时是由不得自己的。不想高考,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你说好多的知识还没复习到位,脑子里乱得一团麻,想理清,却无从下手。

  我说,再给你一个星期的时间,如何?

  你不语。

  再给你一个月的时间,如何?

  你说,不,还是赶紧考掉吧。

  这就对了。学海无涯,就算你终其一生,你也不可以穷尽所有的知识。所以,复习得到位不到位,只是相对的。你就当明天的高考,是一次野练吧,得,收之。失,亦收之。大不了待从头,收拾旧河山。相信,天不会掉下来,地球还在转,花依旧在开,树依旧在绿,你还是我们的小孩。

  你笑笑,点头。摊开双手,问我们要钱去买放心早餐吃。出门前,你对着镜子,打理你的头发,整理你的衣领,很自恋地摆一个Pose。青春的气息,在你身上蓬勃。我暗暗想,上帝赐我这么大一个健康的小孩,足够我感谢的了。

  沙发上,有你叠放的一件衣,黑色的,领口处镶了白色的碎花。这是你准备明天考试时穿的。今晚你说要好好洗个澡。人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心情也会变得干干净净的。

  我笑着看你做着这一切,不插手。

  我给阳台上的太阳花浇水。一夜不见,它又冒出三朵花来,在阳光下,浅浅地笑。生命真是奇妙,总是在不知不觉中绽放。而你,我亲爱的小孩,明天,你也将绽放。有疼痛,但更多的是,绽放的欢喜。

  等着你的绽放我的小孩。或许你只是寻常的一朵花,将淹没于红尘纤陌中,可是,对于我来说,你是惟一的,你的绚烂,将无可替代。

  丁立梅散文读书笔记 篇7

  认识陈家老四,缘于我婆婆。婆婆来我家小住,我下班回家,陈家老四正站在我家院门口,跟婆婆热络地说着话。

  陈家老四是家里最小的孩子,父亲过世早,上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都已另立门户。他们与他感情一般,与母亲感情也一般,平常不怎么往来。只他和寡母,守着祖上传下的三间平房度日。

  也没正式工作,蹬着辆破三轮,上街帮人拉货。婆婆怕跑菜市场,有时会托他带一点蔬菜回来。他每次都会准时送过来,看得出,那些蔬菜,已被他重新打理过,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婆婆削个水果给他吃,他推托一会,接下水果,憨憨地笑。路上再遇到我,他没头没脑说一句,你婆婆是个好人。

  他却得了绝症,肝癌。穷,医院是去不得的,只在家里吃点药,等死。精神气儿好的时候,他会撑着出来走走,身旁跟着他的白发老母亲。小区的人,远远望见他,都避开走,生怕他传染了什么。他坐在我家的小院子里,苦笑着说,我这病,不传染的。我们点头说,是的,不传染的。他得到安慰似的,长舒一口气,眼睛里,蒙上一层水雾,感激地冲我们笑。

  一天,他跑来跟我婆婆说,阿姨,我怕是快死了,我的肝上积了很多水。

  我婆婆说,别瞎说,你还小呢,有得活呢。

  他笑了,说,阿姨,你别骗我,我知道我活不长的。只是扔下我妈一个人,不知她以后怎么过。

  我们都有些黯然。春天的气息,正在蓬勃。空气中,满布着新生命的香,叶在长,花在开。而他,却像秋天树上挂着的一枚叶,一阵风来,眼看着它就要坠下来,坠下来。

  我去上班,他在半路上拦下我。那个时候,他已瘦得不成样,脸色蜡黄蜡黄。他腼腆地冲我笑,老师,你可以帮我一个忙么?我说,当然可以。他听了很高兴,说他想在小院子里种些花。你能帮我找些花的种子么?他用期盼的眼神看着我。见我狐疑地盯着他,他补充道,在家闲着也无聊,想找点事做。

  我跑了一些花店,找到许多花的种子带回来,太阳花,凤仙花,虞美人,喇叭花,一串红他小心地伸手托着,像对待小小的婴儿,眼睛里,有欢喜的波在荡。

  这以后,难得见到他。婆婆说,陈家老四中了邪了,筷子都拿不动的人,却偏要在院子里种花,天天在院子里折腾,哪个劝了也不听。

  我笑笑,我的眼前,浮现出他捧着花的种子的样子。真希望他能像那些花儿一样,生命有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某天大清早,买菜回来的婆婆突然说,陈家老四死了。

  像空谷里一声绝响,让人怅怅的。我买了花圈送去,第一次踏进他家小院,以为定是灰暗与冷清的,却不,一院子的姹紫嫣红迎接了我。那些花,开得热情奔放,仿佛落了一院子的小粉蝶。他白发的老母亲,站在花旁,拉着我的手,含泪带笑地说,这些,都是我家老四种的。

  我一时感动无言,不觉悲哀,只觉美好。原来,生命完全可以以另一种方式,重新存活的,就像他种的一院子的花。而他白发的老母亲,有了花的陪伴,日子亦不会太凄凉。

  丁立梅散文读书笔记 篇8

  我读书,不太习惯按常理从头至尾,而是喜欢随手乱翻,尤其是看散文集这样的书。现在,我看丁立梅的《忽然花开》,就是那么随意乱读,恰好读到了这一句:这世上,有些喜欢,

  是猝然降临的。也许只是一个回眸,也许只是一声轻叹,那种懂得,便入了心入了肺。仿佛前世今生的给定。

  忍不住有些讶然。清浅的文字,却又包裹了浓郁而淡定的人生况味,更是契合了这本书的书名:《忽然花开》。是的,是这样的一处偶然,风景,或者过程,或者,由此而产生的某种无以名状的体验,瞬间而至的激动与欣喜,乃至可以想像的绵延悠长的回味,它们骤然抵达丁立梅的笔下,并化作稠密的温润,沿着我们的视角线脉,进入我们已然有些干涸的情感心田。

  事实上丁立梅正是某种意义上的美与善的记录者与传播者。栀子花、葱花、粽子、手套、雪、槐花炒鸡蛋、过年诸如此类我们习以为常的物状或者琐事,在丁立梅那里都重新发现和诠释,她呈现给我们的,是这些无华之物事的内在灵光,是它们被岁月掩盖的热情与爱。

  也不是没有忧伤。譬如对早年乡村清洁生活的怀想,对年华逝去的感念,对爱情不可挽留的幽怨,对生命无法完美的怜惜。然而,即使是伤痛,丁立梅也不愿意用失落的词语。这样的时光,非常的幸福,非常的暖。她说。透过这样的文字,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清静之人,良善之人,时刻准备着赞美之人。而忧伤,也成了她与生活相互取暖的方式。

  暗香浮动,心有戚戚。今天,当我们与丁立梅相遇,我们能感受到一种心灵的悸动,一种源于人性的纯真歌唱与持久的怜爱。

  丁立梅散文读书笔记 篇9

  五月,夏日的朝阳被晨风托起,宽敞的书房里金光灿烂,我读着江苏女作家丁立梅的散文集《忽然花开》,心里感到更加温暖而明亮。

  《忽然花开》以意蕴优美流畅的文字,讲述着生活中平凡朴实却美轮美奂感人至深的故事。

  穿过岁月的景深,作者邀我们一起回到家乡的小镇。感觉中,小巷一直很静,深巷幽幽,什么样的秘密都能藏在里面。然而,岁月打乱了一切,断然阻断了回到从前的路。昔日的青春女子发福成一个中年女人,而自己也是一个男孩的母亲了。“胸口突然一紧,有疼痛辣辣地掠过。我知道,曾经寄存了我许多梦想无数想象的深巷,它一定也不在了。从此以后,我只能在记忆里,与它隔了岁月相望。”作者的感觉就像一幅素描写生,点睛的几笔就勾勒出了清晰的轮廓。但是,岁月也总要留给我们一些挥之不去的记忆。“想起小时过年,年味的诞生却是从祖父清洗蒸笼开始的。”“睡梦里,是新年的欢腾。醒来,满屋的馒头香。”“也有这样的时光,一个人关紧房门,把那些旧衣一件一件拿出来,对着镜子穿。这个时候,便听到有溪流,从我的指尖下暖暖流过。而后汇聚成一条河,那条河的名字叫——岁月。”……这一切被糅进岁月的褶皱里,藏进心灵的沟壑里,风剥雨蚀都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由此我们在与岁月的抗衡中变得沧桑坚强而温柔。

  爱情是人生最永恒的情感。俄罗斯诗人施企巴乔夫说得好:“爱情是一本永恒的书,有的人只是信手拈来,浏览过几个片断。有的人却流连忘返,为它洒下热泪斑斑。”(《爱情诗》)《忽然花开》以独特的感悟展示着爱情的色彩,为爱情披上五彩嫁衣。在作者的笔下,既有爱情失意时的感伤,也有爱情收获时的欣悦,感情清纯而饱满。最为得体的是,作者的思想没有停留在对爱情过程或结局的叙述上,而是作着深层次的思考。面对好友叶子与相恋六年的男友分手,人们有各种各样的猜测。“再多的恩爱,若不用婚姻来盛装它,也终如流沙,一一地流散。”我们细细地想来,真的是这样,光恋爱不结婚,爱情就不能算作圆满。老班长的婚姻,一直不被大家所看好。十来年后,同学聚会时大家谈到婚姻,都少了当初的浪漫与激情,惟有老班长一脸知足。同学中有离了的,有淡淡过着的。大家忽然都羡慕起老班长来。“真正的爱,原是耐得住岁月的磨损的。”这样的总结真是到位,一时的激情换来的只是片刻的欢愉,惟有岁月才能检验出爱情的纯度。女友可欣的爱情之路,一直不平坦。她经历过几次波折之后,寻一平常男人嫁了。无波无浪,一切平静得小河水似的,却有着说不尽的宁静和安详。“凡俗的爱情,原来是这个样子:结婚、生子,过柴米油盐的日子。然后,在日子里一天天老去。却有了温暖在里头,有了牵挂在里头。”是啊,爱情就是藏在现实生活中,在平常普通的日子里呵护着我们,使我们有着幸福的感觉。

  作者的思绪顽强地追随着岁月,在感恩的心境中剪裁着生活。一曲忧伤的歌,一朵盛开的花,一件嫁时的衣,都成为作者落笔的理由,使我们确信,丁立梅并非因为想说话而写作,而是因为确实有话要说而写作。

  读着《忽然花开》,我既看到了牡丹花怒放的华贵,亦闻到了百合花淡雅的馨香。于是,我们的每一天都像是待嫁的新娘,充满着瑰丽的想象和温柔的情感,为平常的日子播撒着一缕芬芳。

  丁立梅散文读书笔记 篇10

  一只鸟,蹲在楼后的杉树上,我在水池边洗碗的时候,听见它在唱歌。我在洗衣间洗衣的时候,听见它在唱歌。我泡了一杯茶,捧在手上恍惚的时候,听见它在唱歌。它唱得欢快极了,一会儿变换一种腔调,长曲更短曲。我问他:什么鸟呢?他探头窗外,看一眼说:野鹦鹉吧。

  春天,杉树的绿来得晚,其它植物早已绿得蓬勃,叶在风中招惹得春风醉。杉树们还是一副大睡未醒的样子,沉在自己的梦境里,光秃秃的枝丫上,春光了无痕。这只鸟才不管这些呢,它自管自地蹲在杉树上,把日子唱得一派明媚。偶有过路的鸟雀来,花喜鹊,或是小麻雀,它们都是赖不住寂寞的,叽叽喳喳一番,就又飞到更热闹的地方去了。唯独它,仿佛负了某项使命似的,守着这些杉树,不停地唱啊唱,一定要把杉树唤醒。

  那些杉树,都有五六层楼房高,主干笔直地指向天空。据说当年栽植它们的,是一个学校的校长,他领了一批孩子来,把树苗一棵一棵栽下去。一年又一年,春去春又回,杉树长高了,长粗了。校长却老了,走了。这里的建筑拆掉一批,又重建一批,竟没有人碰过它们,它们完好无损地,甚或是无忧无虑地生长着。

  我走过那些杉树旁,会想一想那个校长的样子。我没见过他,连照片也没有。我在心里勾画着我想像中的形象:清瘦,矍铄,戴金边眼镜,文质彬彬。过去的文人,大抵这个模样。我在碧蓝的天空下笑,在鸟的欢叫声中笑,一些人走远了,却把气息留下来,你自觉也好,不自觉也好,你会处处感觉到他的存在。

  鸟从这棵杉树上,跳到那棵杉树上。楼后有老妇人,一边洗着一个咸菜坛子,一边仰了脸冲树顶说话:你叫什么叫呀,乐什么呢!鸟不理她,继续它的欢唱。老妇人再仰头看一会,独自笑了。飒飒秋风里,我曾看见她在一架扁豆花下读书,书摊在膝上,她读得很吃力,用手指着书,一字一字往前挪,念念有声。那样的画面,安宁、静谧。夕阳无限好。

  某天,突然听她的邻居在我耳边私语,说那个老妇人神经有些不正常。不信,你走近了瞧,她的书,十有八九是倒着拿的,她根本不识字。不过,她死掉的老头子,以前倒是很有学问的。

  听了,有些惊诧。再走过她时,我仔细看她,却看不出半点感伤。她衣着整洁,头发已灰白,却像个小姑娘似的,梳成两只小辫,活泼地搭在肩上。她抬头冲我笑一笑,继续埋头做她的事,看书,或在空地上打理一些花草。

  我蹲下去看她的花。一排的鸢尾花,开得像紫蝴蝶舞蹁跹。而在那一大丛鸢尾花下,我惊奇地发现了一种小野花,不过米粒大小。它们安静地盛放着,粉蓝粉蓝的,模样动人。我想起不知在哪儿看到的一句话:你知道它时,它开着花,你不知道它时,它依然开着花。是的是的,它住在自己的美好里。亦如那只鸟,亦如那个老妇人,亦如这个尘世中,我所不知道的那些默默无闻的生命。

  丁立梅散文读书笔记 篇11

  他是第一个分配到我们乡下学校来的大学生。

  他着格子衬衫,穿尖头皮鞋,操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这令我们着迷。更让我们着迷的是,他有一双小鹿似的眼睛,清澈、温暖。

  两排平房,青砖红瓦,那是我们的教室。他跟着校长,绕着两排平房走,边走边跳着去够路旁柳树上的树枝。附近人家养的鸡,跑到校园来觅食了,他看到鸡,竟兴奋得张开双臂,扑过去,边扑嘴里边惊喜地叫:啊啊,大花鸡!惹得我们笑弯了腰,有同学老气横秋地点头说:我们老师,像个孩子。

  他真的做了我们的老师,教我们语文。第一天上课,他站讲台上半天没说话,拿他小鹿似的眼睛,看我们。我们也仰了头对着他看,彼此笑眯眯的。后来,他一脸深情地说:你们长得真可爱,真的。我愿意做你们的朋友,共同来把语文学好,你们一定要当我是朋友哦。他的这个开场白,一下子拉近了他与我们的距离,全班学生的热血,在那一刻沸腾起来。

  他的课,上得丰富多彩。一个个汉字,在他嘴里,都成了妙不可言的音符。我们入迷地听他解读课文,争相回答他提的问题。不管我们如何作答,他一律微笑着说:真聪明,老师咋没想到这么答呢?有时我们回答得太离谱了,他也佯装要惩罚我们,结果是,罚我们唱歌给他听。于是教室里的欢笑声,一浪高过一浪。那时上语文课,在我们,是期盼,是幸福,是享受。

  他还引导我们阅读。当时乡下学校,课外书极其匮乏,他就用自己的工资,给我们买回很多的书,诸如《红楼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红与黑》之类的。他说:只有不停地阅读,人才能走到更广阔的天地去。我至今还保留着良好的阅读习惯,应该是那个时候养成的。

  春天的时候,他领我们去看桃花。他说:大自然是用来欣赏的,不欣赏,是一种极大的浪费,而浪费是可耻的。我们哄一声笑开了,跟着他蹦蹦跳跳走进大自然。花树下,他和我们站在一起,笑得面若桃花。他说:永远这样,多好啊。周围的农人,都看稀奇似的,停下来看我们。我们成了风景,这让我们备感骄傲。

  我们爱他的方式,很简单,却倾尽我们所能:掐一把野地里的花儿,插进他办公桌的玻璃瓶里;送上自家烙的饼,自家包的粽子,悄悄放在他的宿合门口。他总是笑问:谁又做好事了?谁?我们摇头,佯装不知,昂向他的,是一张张葵花般的笑脸。

  我们念初二的时候,他生了一场病,回城养病,一走两个星期。真想他呀,班上的女生,守在校门口,频频西望那是他回家的方向。被人发现了,却假装说:啊,我们在看太阳落山呢。

  是啊,太阳又落山了,他还没有回来。心里的失望,一波又一波的。那些日子,我们的课,上得无精打采。

  他病好后回来,讲台上堆满了送他的礼物,野花自不必说,一束又一束的。还有我们舍不得吃的糖果和自制的贺卡。他也给我们带了礼物,一人一块巧克力。他说:城里的孩子,都兴吃这个。说这话时,他的眼睛湿湿的。我们的眼睛,也跟着湿了。

  他的母亲千方百计把他往城里调。他是独子,拗不过母亲。他说:你们要好好学习,将来,我们会有重逢的那一天的。他走的时候,全班同学哭得很伤心。他也哭了。

  多年后,遇见他,他早已不做老师了,眼神已不复清澈。提起当年的学生,却如数家珍般的,一个一个,都记得。清清楚楚的,一如我们清楚地记得他当年的模样。那是他和我们的纯真岁月,彼此用心相爱,所以,刻骨铭心。

  丁立梅散文读书笔记 篇12

  一个自称叫陈小卫的人打电话给我,电话那头,他满怀激动地说,丁老师,我终于找到你了。

  他说他是我十年前的.学生。我脑子迅速翻转着,十来年的教学生涯,我换过几所学校,教过无数的学生,实在记不起这个叫陈小卫的学生来。

  他提醒我,那年你教我们初三,你穿红格子风衣,刚分配到我们学校不久。

  印象里,我是有一件红格子风衣。那是青春好时光,我穿着它,蹦跳地走进一群孩子中间,微笑着对他们说,以后,我就是你们的老师了。我看到孩子们的脸仰向我,饱满,热情,如阳光下的葵。

  我当时就坐在教室最北边一排啊,靠近窗口,很调皮的那一个,经常打架,曾因打破一块窗玻璃,被你找到办公室谈话。老师,你想起来没有?他继续提醒我。

  是你啊!我笑。记忆里,浮现出一个男孩子的身影来,隐约着,模糊着。他个子不高,眼睛总是半睨着看人,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经常迟到,作业不交,打架,甚至还偷偷学会抽烟。刚接他们班时,前任班主任特意对我着重谈了他的情况:父母早亡,跟着姨妈过,姨妈家孩子多,只能勉强管他吃穿。所以少教养,调皮捣蛋,无所不能。所有的老师一提到他,都头疼不已。

  老师,你记得那次玻璃事件吗?他在电话里问。

  当然记得。那是我接手他们班才一个星期,他就惹出一件事来,与同桌打架,打破窗玻璃,碎玻璃划破他的手,鲜血直流。

  你把我找去,我以为,你也和其他老师一样,会把我痛骂一顿,然后勒令我写检查,把我姨妈找来,赔玻璃。但你没有,你把我找去,先送我去医务室包扎伤口,还问我疼不疼。后来,你找我谈话,笑眯眯地看着我说,以后不要再打架了,你打了人,也会让自己受伤的对不对?那块玻璃你也没要我赔偿,是你掏钱买了一块安上的。他沉浸在回忆里。

  我有些恍惚,旧日时光,飞花一般。隔了岁月的河流望过去,昔日的琐碎,都成了可爱。他突然说,老师,你做的这些,我很感动,但真正震撼我的,却是你当时说的一句话。

  这令我惊奇。他让我猜是哪句话,我猜不出。

  他开心地在电话那头笑,说,老师,你对我说的是,你并不是个坏孩子哦。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却让他记住了十来年。他说他现在也是一所学校的老师,他也常找调皮的孩子谈话,然后笑着轻拍一下他们的头,对他们说一句,你并不是个坏孩子哦。

  一句话,对于说的人来说,或许如行云掠过。但对于听的人来说,有时,却能温暖其一生。

  丁立梅散文读书笔记 篇13

  “感谢生命中的那些相遇,在我人生的底色上,抹上一朵粉红,于向晚的风里,微微生香。”

  这是丁立梅在书中写到的一句话。生命中那些美好的相遇,都会成为我们心中的难忘回忆。那些美好就如同绽放的花朵,于风中微微生香,芬芳我们的心。当我们与自然相见,便踏上那诗意的旅程;当我们与书籍相见,便产生一次次心灵的碰撞;当春与冬相遇,便看见岁月的蹉跎。每一次相遇都让人难以忘怀。

  有美一朵向晚生香,亦是一朵含苞待放的娇花,给人心以淡淡绵绵的感动,明媚岁月的苍凉。丁立梅呀,一个朴素却又神奇的名字,她用音乐煮文字,用如水一般柔进骨子里的语言在人心里写下感动,陪伴着光辉清浅。一切故事,笺素墨里缠绵。岁月悠悠荡漾,生命中总有些娉婷的美好,暖过心,在苍凉的尘世烦躁的社会,像一阵混着花香的清风,拂去内心的尘埃。

  在我的生活中也有很多美好的相遇。因为和母亲相遇,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因为和老师相遇,我爱上了学习,变得自律;因为和白衣天使的相遇,我在疫情的疏远中体味到了温暖。

  有人说,记忆的梗上谁没有两三朵娉婷?无论尘世中有多少荒芜,流年有多少不堪回首,总有一些散落的美丽,写满了柔情的词章,温暖了岁月的相遇。有美一朵向晚生香,合欢树叶闪着亮光,暗香袭来,在空气中弥漫。感谢生命中的那些相遇,在我人生的底色上,抹上一朵粉红,于向晚的风里,微微生香。

  丁立梅散文读书笔记 篇14

  墨香宣逸,您的娟娟细笔,永存我心,一如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题记

  只淡淡一句“几千里的奔波,我只是来看花的”,便道出对自然的追寻。心之所向,思绪奔流,梦之浮生,万千感慨。

  走近自然,何时留视于羞涩地藏在叶间的小花,《每一棵草都会开花》娓娓叙出了“每一棵草都会开花,开得细小而执着”这一自然定律。由花及人,也许和你相比,作者笔下那个皮肤黝黑,还有些耳聋的他,是那样的不起眼,甚至被排斥。但你不能轻视他,只因每朵花的花期不同,他只是在汲取养分,为开花的那一天,执着前进着。“我想,只要我努力,我总会做成一件事的”,话语坚定有力,惊起一座,“连阳光掉落在地上的声音”也听得到。诚然,一切生而平等,即便是路边毫不起眼的小草,为不被他人践踏、鄙夷,也时刻为开花准备着,期盼有朝一日,在草木葳蕤中绽放自己独特的风貌。我们何尝不是呢?

  唯愿全世界的花都好好地开。

  “有美一朵,向晚生香”,或许机遇多了,人生的底色上便会抹上一层粉红,梦的世界亦是如此。作者不知怀有怎样的心情写出了令人潸然泪下、回味无穷的《心上蜻蜓翩跹》。小蕊,一个对父爱无比向往的孩子,不断回忆着,与父亲同坐田埂,追捕蜻蜓的童年,可一次次落空,终因一场大雪掩埋了她所有的期望。雪落得最密的那年冬天,父亲结束了漂泊生涯,归家,可她却已无心留他。门前雪地上的那两个橘子似乎见证了他对她的爱。但“陌上花开蝴蝶飞,江山犹似昔人非”,无论父亲怎样与她亲近,她总疏远他。他在她幼小的心灵划过了一道不可愈合的伤口。渐渐长大,小蕊见到相濡以沫的父母,释怀了,淡忘了过去。

  细细感悟,我们该珍惜当下,珍惜眼前爱你的人,别让她们的爱白白付出,别让他们的爱转为冷漠。无论曾经的爱与不爱,花开花谢,时间抚平一切伤口。回首往事,或许你会为过去的冲动而懊悔,换个角度,体谅他人,你的生活会更加丰满。

  您说“我望见了我柔软的青春,不后悔,不遗憾,因为我如此纯美地开过花,对岁月,我充满感恩”。我道“人生正遇花开时,迷茫、疑惑,时伴心间,却坚定向前,因为我想完美地绽放一次,对岁月,我充满期待”。

  丁立梅散文读书笔记 篇15

  年少的时候,我曾热切地做过一个梦,一个有关书的梦:开一家小书店,抬头是书,低头还是书。

  那时家贫,无钱买书。对书的渴望,很像饥寒的人,对一碗热汤的渴盼。偶尔得了几枚硬币,不舍得用,慢慢积攒着,等有一天,走上几十里的土路,到老街上去。

  老街上,最诱惑我的,不是酸酸甜甜的糖葫芦,不是香香喷喷的各色糕点,不是喜欢的红绸带,而是小人书。小人书是一个中年男人的,他把书摊摆在某棵大树下,或是巷道的拐角处。书大多破旧得很了,有的甚至连封面都没了,可是,有什么关系呢?它们在我眼里,是散着馨香的。我穿过川流的人群奔过去,我穿过满街的热闹奔过去,远远望见那个男人,望见他脚跟前的书,心里腾跳出欢喜来,哦,在呢,在呢。我扑过去,蹲在那里,租了书看,直看到暮色四合,用尽身上最后一枚硬币。

  读小学时,我的班主任家里,订有一些报刊,让我垂涎不已。班主任跟我父亲是旧交,凭着这层关系,我常去他家借书看。他对书也是珍爱的,一次只肯借我一本。有时夜晚,借来的书看完了,我又想看另外的。这种欲望一旦产生,便汹涌澎湃起来,势不可当。怕父母阻拦,我偷偷出门,跑去班主任家,一个人走上五六里的路。乡村的夜,空旷得无边无际,偶有一声两声狗吠,叫得格外突兀,让人心惊肉跳。我看着自己小小的影子,在月下行走,像一枚飘着的叶,内心却被一种幸福,填得满满的。新借得的书,安静在我的怀里,温良、敦厚,让我有满怀的欢喜。

  多年后,我想起那些夜晚,还觉得幸福。母亲惊奇,那时候,你还那么小,一个人走夜路,怎么不晓得害怕?我笑,我那时有书作伴呢,哪里想到怕了?那样的月色,漫着,水一样的。一个村庄,在安睡。我走在村庄的梦里面,怀里的书,散发出温暖亲切的气息。

  上高中时,语文老师清瘦矍铄,爱书如命。他藏有一壁橱的书。我憋足了劲学好语文,只为讨得他欢喜,好开口问他借书。他也终于答应我,我想读书时,可以去他家借。

  他家住在老街上,很旧的平房,木板门上的铜环都生锈了。屋顶上黛青色的瓦缝里,长着一蓬一蓬的狗尾巴草。这样的房子,在我眼里,却如童话中的小城堡,只要打开,里面就会蹦跳出无数的美好来。

  是四五月吧,他屋门前的一棵泡桐树,开了一树紫色的桐花,小花伞似的,撑着。我去借书,看到他在树下坐着,一人,一椅,一本书。读到高兴处,他抚掌大叹,妙啊!

  他孩子气的大叹,让我看到人生还有另一种活法:单纯,洁净,桐花一般地美好着,与书有关。

  后来,我离开老街,忘了很多的人和事,却常不经意地会想起他:一树的桐花,开得摇摇欲坠,他在树下端坐。如果我的记忆也是一册书,那么,他已成一枚书签,插在这册书里面。

  而今,我早已拥有了自己的书房,也算实现了当初的梦想——抬头是书,低头还是书。若是外出,不管去哪里,我最喜欢逛的,定是当地的书店和书摊。

  午后时光,太阳暖暖的,风吹得漫漫的,人在阳台上小憩,随便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摊膝上,风吹哪页读哪页。如果书也是一朵花,我这样想象着,如果是的话,那么,风吹来,随便吹开的一页,那一页,便是盛开的一瓣花。

  人、书、风,就这样安静在阳光下,安静在岁月里,妥帖,脉脉温情。

  丁立梅散文读书笔记 篇16

  青葱样的女学生,给我发短信,短信的内容没头没脑。她说,他什么意思啊,在公交车上,当着许多同学的面,他不准别的男生坐我旁边,却又装出一副不理我的样子。

  我没跟她说,傻丫头,这是爱啊。她其实心知肚明的啊,她要的,不过是倾诉。心里柔肠百结,是茫茫然,不知把爱如何放置才好。她,亦是对他有好感的罢。

  所以,我只回了她一个微笑的符号,什么也没说。她继续说,别的同学都说他是花心大萝卜,我根本不想理他的,但他这么对我,到底想做什么嘛。

  我笑。这个傻丫头!若是真的不想理,干吗自生烦恼?年轻的爱,都是低到尘埃里的。自尊吗?没有的了。发着誓恨恨地说着不理他,坚决不理。心里却百转千回地想着他,想着他的笑,他的话,他的眼神,甚至他一抬手捋头发的动作。那些在常人看来,不过是平常举止啊,在爱着的她的心里,都会划过一道一道疼痛的波。

  我想起那年在大学,悄悄爱一个人。隔了人群,远远望他走在校园梧桐树下的身影。阅览室里,隔着一排桌椅,听他跟人低声笑语,脸无端地绯红。他偶尔掠过来惊鸿一瞥,心便缩成一团,他竟是不在意的啊。却仍止不住要去想,要去念。

  毕业时,只要他张口说,跟我走吧。我会毫不迟疑地跟他走的。即使,那里是穷乡僻壤。然而他只是翻着手掌跟我说,手掌的正面是痛苦,背面是艰难,完全与感情无关。一颗爱的心,就这样恍恍地掉下来。

  后来,有同学得知我与他的事,笑我,他有什么好呢,穷学生一个,长得也不算好看。道理是明白的,只是爱着时,哪里管他好与不好?即使他是一棵草,也是要爱的。

  聊斋里的狐仙,放着好好的仙不做,偏要爱上穷苦的书生,资财资物,还巴巴地送上色。简直把身家性命全搭上了。历尽磨难,九死一生,也难得成善果。人与狐哪里有永久?却还是一往情深。为的什么呢?不过是良人啊,请让我入你的眼,入你的心,请好好来爱我。

  这是犯贱了。没办法的,爱,就是一件让人犯贱的事。骄傲如张爱玲,爱上有家有室的胡兰成,竟也是那么不在意公众言论,不在意他是否会娶她。她只管快乐地做着他的小女人,为他下厨,为他穿上绣花鞋,为他,落下一颗一颗的泪。在他抛弃她之后,她降下自尊,千里到浙江去寻他。她是真的低到尘埃去了,低成一粒微尘。可惜,这样的深情,还是被辜负了。

  想必张爱玲,对这段情感,是不愿回首的罢?所以她远去美国,孤僻了自己,对曾经的曾经,再不落一个字。但如果,让她从头来过,她会不会还选择爱?我想,她会的。

  一个人,一生中没有深刻地爱过,是苍白而可怜的。即便这样的爱,被辜负了,但因曾经爱过,生命因此,璀璨地开了花,就算犯贱又如何?

  丁立梅散文读书笔记 篇17

  我有一小友,女,漂亮。小友有一追求者,追求小友快半年了,小友一直不冷不热着。某天,追求者突然捧一束鲜花至。花显然经过精心挑选,朵朵娇艳。小友看到花,突然变了脸色,抢过花来,扔进一边的垃圾箱去,生硬地送上一句,谁让你送花的?

  一盆冰水泼将下来。众目睽睽下,只见追求者的脸色,先是红了,后转白——煞白。他怨恨地看小友一眼,转身走了。再没见过他来。小友却不曾为她的行为有一点点内疚,满不在乎地说,管他呢,我又不爱。

  我很替那些鲜花委屈。鲜花何罪?它们一朵一朵,开得多好,却莫名其妙地,葬身垃圾箱。若是我,我定会收下它,说声谢谢。大不了照单付账。我会找了好的瓶子装它们,让它们开尽美丽,吐尽芬芳。纵使不爱,也不用恶脸相向,留条后路好相逢。惜花是善良,惜人是美德。

  也是巧了,翻阅最新社会新闻,看到一起因鲜花引发的事件,让人感慨。

  与鲜花关联着的,是两个人,男孩,女孩。男孩来自偏僻山区,在某家公司讨得一做保安的差事。女孩是那家公司的员工,长相甜美。女孩日日从大门口过,久了,男孩喜欢上女孩。找了机会搭话,一来二去的,也成熟人。男孩有时买点儿小礼物,吃的,玩的,送给女孩,女孩笑纳。男孩私下欢喜,以为女孩也是喜欢他的。

  千方百计的,男孩探得女孩的生日。为她的生日,他节衣缩食了好些日子。那天终于来到了,男孩很激动,男孩提早就在花店预购了红玫瑰。是歌里唱的,九百九十九朵。男孩一人捧不过来,另请了几个朋友帮忙,成一支鲜花小分队,开往女孩的宿舍。惹得路上行人频频望。男孩一直笑着,他想象着,女孩若见了,何等的意外和开心。

  相见的结果,却大相径庭。一屋子的人,正在闹,喝着啤酒吃着蛋糕唱着歌,都是女孩请来的朋友。女孩开门,看到男孩的鲜花小分队,先是惊讶,后是恼羞成怒。她未等男孩把花摆好,就连拽带踩,别人拉都拉不下来。瞬间,花瓣纷飞,零落如雨——女孩压根儿就没喜欢过男孩。

  男孩愣怔在现场,紧抿着嘴唇,什么话也没说。第二天,男孩辞去了工作。后来的后来,有一天,女孩在下班途中,突然遭到男孩袭击,一瓶硫酸泼下来,女孩如花似玉的脸,顿时扭曲成一团。

  女孩美好的人生,从此不再。审讯室里,男孩一直喃喃着一句话,她毁了我的花,她毁了我的花。

  其实,她毁的哪里是花,而是他的自尊,和他爱着的一颗心。

  是的,这个男孩很残忍,他像打碎一件精美的瓷器一样,打碎了女孩的一生。但当初若她懂得尊重,温婉相待,何至于此?我们可以选择不爱,但我们没有权利伤人自尊。爱没有错,鲜花无罪。

  丁立梅散文读书笔记 篇18

  一场秋雨,再紧着几场秋风,菊开了。

  菊在篱笆外开,这是最大众最经典的一种开法。历来入得诗的菊,都是以这般姿势开着的。一大丛一大丛的。

  倚着篱笆,是篱笆家养的女儿,娇俏的,又是淡定的,有过日子的逍遥。陶渊明随口吟出那句采菊东篱下,几乎成了菊的名片。以至后来的人一看到篱笆,就想到菊。陶渊明大概做梦也没想到,他能被人千秋万代地记住,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家篱笆外的那一丛菊。菊不朽,他不朽。

  我所熟悉的菊,却不在篱笆外,它在河畔、沟边、田埂旁。它有个算不得名字的名字:野菊花。像过去人家小脚的妻,没名没姓,只跟着丈夫,被人称作吴氏、张氏。天地洞开,广阔无边,野菊花们开得随意又随性。小朵的清秀不施粉黛,却色彩缤纷,红的黄的、白的紫的,万众一心、齐心合力地盛开着,仿佛是一群闹嚷嚷的小丫头,挤着挨着在看稀奇,小脸张开,兴奋着,欣喜着。

  乡人们见多了这样的花,不以为意,他们在秋天的原野上收获、播种,埋下来年的期盼。菊花兀自开放、兀自欢笑。与乡人各不相扰。蓝天白云,天地绵亘。小孩子们却无法视而不见,他们都有颗菊花般的心,天真烂漫。他们与菊亲密,采了它,到处乱插。

  那时,家里土墙上贴着一张仕女图,有女子云鬓高耸,上面横七竖八插满菊,衣袂上亦沾着菊,极美。掐了一捧野菊花回家的姐姐,突发奇想帮我梳头,照着墙上仕女的样子。后来,我顶着满头的菊跑出去,惹得村人们围观。看,这丫头,这丫头,他们手指我的头,笑着,啧啧叹着。

  现在想想,那样放纵地挥霍美,也只在那样的年纪,最有资格。

  人家的屋檐下,也长菊。盛开时,一丛鹅黄。另一丛还是鹅黄。老人们心细,摘了它们晒干,做菊花枕。我家里曾有过一只这样的枕头,父亲枕着。父亲有偏头痛,枕了它能安睡。我在暗地里羡慕过,曾决心给自己也做一只那样的枕头。然而来年菊花开时,却贪玩,忘掉了这事。

  年少时,总是少有耐性的。于不知不觉中,遗失掉许多好光阴。

  周日逛衔,秋风已凉,街道上落满梧桐叶,路边却一片绚烂。是菊花,摆在那里卖。泥盆子装着,一只盆子里只开两朵花,花开得肥肥的,一副丰衣足食的模样;颜色也多,姹紫嫣红,千娇百媚。我还是喜欢黄色的。《礼记》中有季秋之月,菊有黄花的记载,可见,菊花最地道的颜色还是黄色。

  我买了一盆,黄的花瓣,黄的蕊,极尽温暖,会焐暖一个秋天的记忆和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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