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冬季,因为策划一场宣传活动,“诗商”黄晔先生打开电脑,我们共同分享这一首由著名歌手阿鲁阿卓演唱经过著名彝族诗人吉狄马加作词的《让我们回去吧》。我很羡慕、甚至嫉妒,这首具有很浓郁民族色彩的伤感歌曲,清新优美、格调高雅,有意境、有情调,被阿鲁阿卓时而婉转、时而嘹亮的歌声激情演绎,那一刻,我被击穿:自责这样唯美的诗歌,自己为什么就写不出来?
偌大的办公室内,我仿佛闻到松脂的清香,仿佛听见祖先的骏马和牛羊……
诗与歌,很久以前它们是不分家的。而当下,很多分行排列的所谓诗歌,除了一堆满满涂鸦的文字,大多为自娱自乐、无聊地宣泄外,她还能打动谁?!
“诗何为?诗人何为?”,诗人和诗歌的功能到底在哪里?带着诸多疑问《余秀华走红,是中国现代诗坛最耻辱的事件》这篇稿件便迅速出炉。当我像似以“踢馆”者身份亮相,直闯中国现代诗创作、揭露诗坛鱼目混杂、良莠不齐现象,质疑媒体狂轰乱炸的炒作动机、过招挑战诗坛大佬们的权威,直面“余秀华热”,并以间接规劝读者崇尚好诗、远离非诗、切勿盲目跟风等“话语禁地”,让“诗歌话题”再次引发讨论热潮。
写千首诗歌,行万里路,若偏离正确方向,也只能算是一个蹩脚的邮差!
百家争鸣,开卷总是有益。因而,各种留言于评论我都尊重。其中,网友“乘风无痕”的神回复很有代表性“ 余秀华能走红,包装也好,推手也好,正是她有这方面的商业价值才会被人发掘。是市场的需求所在。抛开诗歌的本身不说,在这个黄金不发光,都会被人当成石头的现代,余秀华的成功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之前东莞也有诗人为博眼球,在朗诵会上赤身裸体而一夜走红。但这种投机性的商业行为,寿命是短暂的。只有作品真实的质量,才能决定其作品寿命的长短。我们也不用过于急着去分辨是非,用一句老话来说:时间将会证明一切。”
小时代,很多人等不及了。快速蹿红、一夜爆红,就成为他们孜孜以求的梦想。面对节操碎了一地的现实,我们能指望谁来救赎蒙难的诗坛?
作为诗歌路上的追梦人,在这样一个不是极好的时代、也不是一个极坏的时代里,萎靡不振的诗坛,充斥各路自以为是的“山大王”,他们沽名钓誉、把守森严,既给了我们一个压抑已久的非诗空间;同样也为我们提供可以畅所欲言、无限改造的平台。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将危机转化成机遇,才是一位优秀诗人应具备的忧患与担当意识!
自文章通过自媒体发表,被网友转载、博客与好友收藏,以及被一些网站置顶,闲暇翻看许多热心读者的回复,让我对自己“该出手时就出手”的亮剑精神,有了重新认识,也让我对诗与非诗有了更加清晰的界定。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天才的陈子昂从古至今只有一个。余秀华不是大仙,却被抬到仙界。借用一句很老土的话“爬的越高跌得越惨”,撕开包装,一旦被打回原形、没有利用价值,这样一位啥都不会的残疾人士,生活没有保障,她拿什么去爱诗?又拿什么去写诗?
现实地讲,字词句篇章、应用文一窍不通,会有哪家单位用她?轰动效应过后,她能拿什么养活自己?
“高处不胜寒”,被抬上轿子的余秀华也许可以凭借媒体炒作出来的知名度,机不可失、日进斗金地捞些银子养家糊口;但是,这种引领与示范作用,必然会导致后来的“余秀华们”争相效仿,陷入被动创作领域,用诗歌与现实徒劳地作无谓之争。以诗歌为幌子,害人害己、虚度年华,从而贻误他们务实创业与最佳就业时机,不自觉加重他们物质上的贫困,加剧他们精神上的虚无。最终,他们必然会无所事事,一事无成。
是可忍孰不可忍!揭露中国诗坛“皇帝的新装”,就迫在眉睫。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所以,这篇《余秀华走红,是中国现代诗坛最耻辱的事件》一挥而就,成为“另类”诗坛热点。纵观我的“余秀华热三部曲”,既非讨伐余秀华,也不会是害那些跟风的“余秀华们”;我所以这样执着,就是从一位诗人应该具有的良知出发,当头棒喝,间接在帮余秀华、以及后来的“余秀华们”。果断指出类似于“中国的狄金森”这样高帽子,所谓虚名偶尔玩玩可以,但是不能当饭吃。
人在低处,有什么样惊天动地的奇思妙语都无关紧要;跋涉到高峰,还不懂低头俯身认真审视自己,则百害而无一利!
经常获高级奖的名流,那些诗坛大佬们再不济,政府、文联、作协与单位还有一口饭吃,他们竭尽全力“为稻谋”,无非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地凸显自己神通很广大,从而为今后个人和部门赚取利益最大化铺垫后路。所以选择一窍不通、啥都不会的余秀华,因为这个傀儡容易摆布。透过现象看本质,那些个所谓“天价版税”,在我看来更多只是宣传需要和一个商业炒作的噱头。没有稳定收入、稳定职业,天马行空“余秀华们”的幸福感又能从哪里来?
一边是生活,一边是诗歌。看透与看淡这种“因果循环”,所以《余秀华走红,是中国现代诗坛最耻辱的事件》,与自己以往《永恒的诗歌》、《羊羔体获奖爆红,是诗歌的理性回归》的论调截然相反,一扫之前自己诗歌评论多为“颂歌”的写作风格,可谓用心良苦。因为,我不想帮倒忙,让中国的“余秀华们”从物质到精神,再一次陷入水深火热的困境与泥潭之中,而不能自拔。
帮人的方式有很多种,我坚决持反对观点,因为这不光涉及到帮人,还涉及到如何救人以及自救等神圣话题。
有尊严地活着,有价值地创作,在我看来,前提是写作者首先必须要将现实打理好。谁在坎坷与逆境中成为强者,谁才有可能成为一名真正的诗人!“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现实中活得很滋润的人自然用不着我来帮。而面对一位,可能是一群即将要跌落冰窖的“余秀华们”,面对大面积陷入“脑瘫”的中国诗坛,我又怎么能无动于衷?每一位有道德的诗爱者,相信你们怎也不会熟视无睹吧?
缪斯早已被钉在十字架上,而夜莺还要继续歌唱,这就是我们所处的现实。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观,可以怨”,自古,她好像就是有闲一族与士大夫们酒足饭饱后的产物,偶尔有民间疾苦发之笔端的老杜,其实也是衙门中人。诗人不是职业,像《庄子·人间世》的:“夫徇耳目内通,而外于心知”;“徇”通“洵”,“内通”即“无不同”、“内徹”、“不閡墙壁”,这样接近玄化的意境,非贵族(或精神贵族)是万万担不起的。
“诗言志,抒情”,只有傻瓜头脑,才指望这个发家致富。在这个价值观混乱的时代,才子佳人们——把握当下,且行且珍惜啊,这才是我写《余秀华走红,是中国现代诗坛最耻辱的事件》这篇文章的原始本意!
不忍诗歌变成娱乐的颓废商品,凭独立精神建树的文章:个人“大”创造,诗坛的“小”进步,小小的我,一个人的声音、一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期待——你我他,我们一起手挽手,献出爱心、用自己的方式帮助“余秀华们”;用各自的声音,竭尽全力、齐发呐喊,给脑瘫的中国现代诗,以致命一击!
时代的钟摆已然敲响,“国运兴则诗兴”,期待——中国的现代诗,伟大祖国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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