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读书的年龄,我非常用功。这是有原因的。我四五岁的时候,母亲把我抱在怀里,总是总习惯用指头戳着我的额头,嗔怒又怜爱地说:“你这个小东西的命呀,是三个命堆哈的!”母亲说的,是在我碎姐之前,溺死过两个姐姐的事情。她下手重,我也就更能体会到她说话的分量。
我开始并不愿意听她这个话,我听了这个话,总觉的仿佛自己成了一个罪人,痛苦懊恼之余,既想反抗又无从反抗。她总是这么说。她一次一次这么说的时候,一定是一次又一次地想起了被父亲溺死的另外两个孩子。我能感受到她这样说的时候,对我的一种爱恨交织的幽怨,对自己做母亲的无奈和自责,对命运无常的无奈和反抗,那是种说不清的感情。面对自己孩子的命运,做母亲的自然是心疼,却又救不了他们。这是那个时代的事儿,也由不得谁。
在这样天长日久的耳提面命之下,六岁上学后,我就能理解母亲的痛苦了。我想,我不是一个命,我要对得起三个人的命,所以一定要好好读书。
父亲对我虽然很溺爱,但在读书问题上,却又是很坚决很严厉。
父亲写的一手好字。我家有个两个抽屉的桌子,父亲经常在上面练习书法。大约五岁半,我还没去上学的时候,父亲就亲自教我练习写字,练字成了我痛苦又幸福的记忆。农村冬天极冷,手都冻得僵了,而写字的手又是翘起来的,经常是翘成那个样子想变也变不回去了。
第一次写字,父亲让我坐在他常坐的靠背椅子上。我小心地爬上去,椅子靠背上有着雕工精细的花纹,很高大,我一时觉得自己也高大起来。那是一种很神奇、很神圣的感觉,那种感觉让我记忆犹新,身在此处,却又心神飘荡,喜悦与庄重、虔诚与得意交织在一起。这种神奇而美妙的感觉大约是因为冥冥之中对文化文字的景仰。而这景仰来自哪里?应该来自于父亲,更来自于尊重知识、读书至上的传统文化。
父亲很细心。他将草纸和哥哥们带回来的报纸,整整齐齐地裁成十六开大小,在上面画上直线,于是凌乱的纸张变成了规整的方格习字纸。在父亲心目中,传统的东西,比如毛笔字要写好,写好字才能考功名。父亲不止一次严厉地说,好好练字!字写不好,连考功名的条件都没有!他每天晚上坚持教我写字。每晚写二十个字,横着五格,竖着四格。我先写大字,写完后又在空白处插入小字。父亲就这样教会了我敬字惜纸。这样坚持了一年。虽然这一年练习写字的要求不是很严格,但童子功的基础却是相当扎实的。
六岁的时候我就正式上学了。
我们村的小学设在一个庙里,庙是村里的老庙。当时,学校不叫学校,读书也不叫读书。我们不说“去读书”,也不说“去上学”,而是说“到庙上去”。上一年级的时候,学生没有桌子,写字的桌子,是几个土台子;写字坐的凳子,也是土台子。虽然满眼满身全是土。但我只当自己是一个认真的小学生,虔诚又满足。
并不是每个学生都有如此良好的感觉。尤其是女学生。当时上学有些女同学年龄已经很大了,大概有十四五岁。一年级没上完,第二年突然就出嫁了,第二年要上二年级的时候,突然看到她在村上抱着娃走着,神态凛然,俨然是回娘家来了。这些女孩子们在学龄阶段可能要帮着带弟弟妹妹,或者其他条件不具备,没有学可上,到有条件上学的时候,人已经大了,甚至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
我当时旁边坐的就是这样一个大女孩。她书没有我读的好,却潜移默化拥有了一些做母亲和姐姐的禀赋,总是想管我。大女孩老是管我,我却不喜欢她的关心。那关心里有一些自上而下、不由分说的胁迫,还有一些男女授受不亲的尴尬。
当时附近的农村有种海棠叶子,这叶子生长在池塘边,吸足了水分,油光发亮,一尘不染。因为叶片很宽很绿,又肥又厚,也颇经得起揉搓。我们附近村里勤劳、贤惠的主妇,总是将海棠叶子铺在胡几灶台上,相当于现在装饰性的台布。灶台铺上油光油光的海棠叶子,显得干净整洁,端庄持重,却又不傲娇奢华,好似村里那些回门的新嫁娘。
那个大女孩仗着自己年龄大,体格大,每当看到我身上有土的时候,不由分说把我拉出去,手里拿着海棠叶子,啪啪啪地连扫带拍,用叶子帮我扫土。这时候,其他同学们就开始笑我俩。一个女孩,一个男孩,一个那么大,一个这么小,却又是同班同学,那种不协调,那种反差,作为一个小男孩,让我非常难为情。在同学的嘲笑声中,我窘迫万分,不由将这一切迁怒于她,进而反感她。而她似乎浑然不觉,或者是宽容了原谅了我的反感。
她每天要把海棠叶子铺在学习的土台子上,又擦得干干净净的,这显然是在无意识地演习一个家庭主妇的美德。而我坐的土台子,写字学习的土台子,也无功而受禄,承此恩惠。但我依然并不领情。因为我竭力反对她的帮忙和管制,所以我在的时候,她不帮我擦。可一旦我不在,她就反客为主,神态自若地帮我铺海棠叶子,再把海棠叶子擦得干干净净。后来的一些日子,在其他班里学习的碎姐,不知道是长大了无师自通,还是受了这个大女孩的启发,也来和她一起帮我铺台子,擦叶子,经常忙得不亦乐乎。
较大的女同学在学校对我的照顾,在幼时我非但不感激,反而有种恼怒。成长中的我,总觉得她们在管着我,把我当小孩子看。但是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渐渐明白,这都是她们的善良,她们的勤劳,她们习惯去关怀幼小的人,习惯尽力使不整洁的事物变得整洁体面些,她们一厢情愿的帮助哪怕不被理解,也丝毫妨碍不了她们的热情。这一切,都对我后来作品中女性形象的塑造产生了根深蒂固的影响。
不枉父亲的精心教育,刚上学的我,在学校年龄虽然最小,毛笔字却明显比其他孩子写得好。我写的毛笔字作业,总是被挂在教室后面,上面画满老师的红圈圈。二十个字二十个红圈圈,每个圈圈就像一个眼睛,看的我内心溢满骄傲。和我一起上学的碎姐不擅长念书,四年级就退学了。读书的事情,是天生造化么?后天教习么?个中缘由不一而足,说不清。但村里人总爱说,谁天生就是读书的料,谁天生不是读书的料。
父亲看我毛笔字写得好,又爱读书,就想继续培养我,鼓励我。父亲的奖品是一种糖。过去乡村没有洋糖,只有平时走街串巷的货郎出售一种胶糖。这胶糖可以用钱买,但大多是用废铁烂鞋换。胶糖黑色,由糜子熬制而成,用刀子分割成一块块麻将大的长方形方块儿。胶糖虽陋,但在那时都是很奢侈的。父亲有个枕匣,一般不让人动,枕匣里面就放着胶糖。晚上布置写的毛笔字,我如果写得好,父亲高兴了,就拿出糖说,幺儿,过来。
哈,父亲哈出一口热气,胶糖表面变软,有些粘了。父亲快速地将有了粘性的胶糖一巴掌粘在我的额头上。我的额头,包括我整个的人就被这一哈一拍的动作幸福地麻醉了。然而我是舍不得吃的,我只是顶着它,心满意足地去睡觉了。额头上粘了胶糖的我,就睡在父亲身旁。父亲的肩膀很宽,好像一道遮挡寒冷的墙。胶糖的味道从额头润遍全身,我睡得很踏实,很甜蜜。
第二天我依然舍不得吃这个糖,依然将糖顶在头顶上。上小学的路程,就走得轻快。庙上的老师和父亲很熟,看到我额头上的胶糖,似乎猜到了几分,带着一些赞许和欣赏,低着头、轻柔地、微笑地问:“得是——昨晚——的字——写得好?”面对老师的关心,我骄傲地头一抬,却不说话,径直走进去,开始读书了。
读书写字之初的时光就是在寒冷的老屋和在村里的庙上度过的。虽然条件简陋,但父亲是这般庄重,老师又这般看重,使我深深知道,读书写字的事情,不可以狎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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