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回看小品,当宋丹丹的那个白云对着小崔说的那句名言“走别人的路让自己说去吧”时,都忍不住要笑。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瞧,多铿锵有力一句话!可让那宋大妈这么正话反说煞有介事地一调侃,味儿变了,变得不知道是什么了。
不过,什么事都禁不起仔细琢磨,这不,我就那么细细一想,忽而发觉,宋大妈的话真的有理,而且,还不是普通的有理。
据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话是但丁在他的不朽长诗《神曲》里说的,目的很简单,他是为了走与当时(中世纪)神权束缚背道而驰的路,而这条路,是一般人从来不曾也不敢走的。但丁的大无畏精神,几百年来,始终受着后人的赞誉与推崇,尤其是这掷地有声的诗句。
话又说回来,但丁所要表达的毕竟是特例,对普通百姓或者日常生活而言,它却没有太多指导意义。即使是但丁自己,在他的.一生中,极大多数的情况下,也不可能甚至不可以老是“走自己的路”,否则,即使别人不说什么(或者别人压根儿就不会说什么),他自己也会寸步难行。
道理很明白,人生,或者说人类社会的路,并不是谁可以异想天开地臆造出来的,前人为了“路”,曾经耗费过难以估量的精力与心血,后来者,在一般情况下,动不动就想着破了旧道走新路,结果会怎么样?
鲁迅在《故乡》的末尾说过:“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以前,老师在教我们的时候,说到这句话,曾经强调的总是第一个走那条路的人的重要性。长大了之后,却总是怀疑,如果只一个人走,或者明白地说,只一个人走过一次,那地方会是路吗?其实,我们不应该疏忽的是鲁迅“走的人多了”那几个字。只有走的人多了,路才成其为路。
回到开头但丁说的话——“走自己的路”,细细想想就不难发现,一个人走的,应该也不可能被叫做路。
或者,为了某种原因,曾经有一个人独辟蹊径,在无路的地面上行走了,后来有人见他走,也开始效仿,于是,一来二去的,还真让大伙儿踏出了一条道来。这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在少数。比方绿茵茵的草坪上,有人为了体现“两点之间直线最近”的科学道理,不顾小草们的呻吟,硬生生地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如果那里只让这人走了一次,也便不成其为路了,只能在别的人依样画葫芦地做过无数次的重复,这才又生出一条路出来。然而,我们是不是应该推崇那个第一次在没路的地上踩下第一个脚印的人呢?是不是应该赞美他那种“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潇洒呢?
路,其实是一种规则。在我们的生活中,现在连玩都有它本身应该有的规则,即游戏规则,更何况关乎到人生四大要素“衣食住行”之一的“行”呢。
可以设想,在人家都在按照规则行路的大街上,就我一个人想体现“走自己的路”的个性,结果会怎样?匆匆路人,也许不会说我什么,受苦受难的只会是我自己。
所以,平时无论做什么,我觉得还是循规蹈矩好一些。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宋大妈说那句“反话”的真谛。如果是,最好;否则,我只能说对不起了。
呵呵,我就是要替“走别人的路”张目,然后,自说自话。
说了半天,还得声明一下,我这里讲的只是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至于“科学的道路”之类,当然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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