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是中国现代作家,1943年出生于重庆,1948年,随父母迁居台湾。1967年赴西班牙留学,后去德国、美国等。1973年定居西属撒哈拉沙漠和荷西结婚。1981年回台后,曾在文化大学任教,1984年辞去教职,而以写作、演讲为重心。
雨季不再来
这已不知是第几日了,我总在落着雨的早晨醒来,窗外照例是一片灰的天空,没有黎明的曙光,没有风,没有鸟叫。后院的小树都很寂寥的静立在雨中,无论从哪一个窗口望出去,总有雨水在冲流着。除了雨水之外,听不见其他的声音,在这时分里,一切全是静止的。
我胡乱的穿着衣服,想到今日的考试,想到心中挂念的凉,心情究竟无端的沉落下去,而对这样的季候也无心再去诅咒它了。昨晚房中的台灯坏了,就以次为借口,故意早早睡去,连笔记都不想碰一下,更不要说那一本本原文书了。当时客厅的电视正在上演着西部片,黑暗中,我躺在床上,偶尔会有音乐、对白和枪声传来,觉得有一丝朦胧的快乐。在那时考试就变的不重要,觉得那是不会有的事,明天也是不会来的。我将永远躺在这黑暗里,而凉会不会找我也不是问题了。不过是这个季节在烦恼着我们,明白就会好了,我们岂是真的就此分开了,这不过是雨季冲乱着我们的心绪罢了。
每此早晨醒来的时候,我总喜欢仔细的去看看自己,浴室镜子的我是一个陌生人,那是个奇异时分。我的心境在刚刚醒来的时候时不设防的,镜中的自己也是不设防的,我喜欢一面将手浸在水里,一面凝望着自己,奇怪的轻声叫着我的名字——今日镜中的不是我,那时个满面渴望着凉的女孩。我凝望着自己,追念着凉的眼睛——我常常不能抗拒的驻留在那时分里,直到我听见母亲或弟弟在另一间浴室里嗽洗的水声,那时我会突然自己该进入的日子和秩序,我就会快快的去喝一杯蜂蜜水,然后夹着些凌乱的笔记本出门。
今早要出门去的时候,我找不到可穿的鞋,我的鞋因为在雨地中不好好走路的缘故,已经全都湿光了,于是我只好去穿一双咖啡色的凉鞋。这件小事使得我在出门时不及想象得沉落,这凉鞋落在清晨水湿的街道上的确是愉快的。我坐了三轮车去车站,天空仍灰的分不出时辰来。车帘外的一切被雨弄得静悄悄的,看不出什么显然的朝气,几个小男孩在水沟里放纸船,一个拾垃圾的老人无精打采的站在人行道边,一街的人车在这灰暗的城市中无声的.奔流着。我看着这些景象,心中无端的升起一层疲惫来,这是怎样令人丧气的一个日子啊。
下车付车钱时我弄掉了笔记,当我俯身在泥泞中去拾起它时,心中就乍然的软弱无力起来。
惊梦三十年
那天,我坐在一个铁灰桌子前看稿,四周全是人,电话不停的闹,冷气不够让人冻清醒,头顶上是一盏盏日光灯,一切如梦。
电话响了,有人在接,听见对方的名字,我将手伸过去,等着双方讲话告一段落时,便接过了话筒。
“是谁?”那边问我。
今生没有与他说过几句话,自是不识我的声音。“小时候,你的家,就在我家的转角,小学一年级的我,已经知道了你。”我说,那边又要问,我仍霸住电话,慢慢的讲下去:“有一回,你们的老家人,站在我们的竹篱笆外面,呆看着满树盛开的芙蓉花。后来,他隔着门,要求进来砍一些枝桠分去插技,说是老太爷喜欢这些花。
“后来,两家的芙蓉都再开谢了好多年,我们仍不说话。“白先勇——”我大喊起他的名字。
这里不是松江路,也不是当年我们生长的地方。在惨白的日光灯下,过去的洪荒,只不过化为一声呼唤。
小时候,白家的孩子,是我悄悄注意的几个邻居,他们家人多,进进出出,热闹非凡。而我,只觉得,我们的距离长到一个小孩子孱弱的脚步,走不到那扇门口。
十年过去了,我们慢慢的长大。当时建国北路,没有拓宽,长春路的漫漫荒草,对一个自闭的少年而言,已是天涯海角,再远便不能了。
就是那个年纪,我念到了《玉卿嫂》。
黄昏,是我今生里最爱的时刻,饭后的夏日,便只是在家的附近散步,那儿住往不见人迹,这使我的心,比较安然。
那时候,在这片衰草斜阳的寂静里,总有另一个人,偶尔从远远的地方悠然的晃过来——那必是白先勇。又写了《谪仙记》的他。
我怕他,怕一个自小便眼熟的人。看到这人迎面来了,一转身,跑几步,便藏进了大水泥筒里去。不然,根本是拔脚便逃,绕了一个大圈子,跑回家去。
散步的人,不只是白先勇,也有我最爱的二堂哥懋良,他学的是作曲,也常在那片荒草地上闲闲的走。堂哥和我,是谁也不约谁的,偶尔遇见了,就笑笑。
过不久,恩师顾福生将我的文章转到白先勇那儿去,平平淡淡的交给了他,说是:“有一个怪怪的学生,在跟我学画,你看看她的文字。”这经过,是上星期白先勇才对我说的。
我的文章,上了《现代文学》。
对别人,这是一件小事,对当年的我,却无意间种下了一生执着写作的那颗种子。
刊了文章,并没有去认白先勇,那时候,比邻却天涯,我不敢自动找他说话,告诉他,写那篇《惑》的人,就是黄昏里的我。
恩师离开台湾的时候,我去送,因为情怯,去时顾福生老师已经走了,留下的白先勇,终于面对面的打了一个招呼。正是最艰难的那一刹,他来了。
再来就是跳舞了,《现代文学》的那批作家们说要开舞会,又加了一群画家们。白先勇特别跑到我们家来叫我参加。又因心里实在是太怕了,鼓足勇气进去的时候,已近曲终人散,不知有谁在嚷:“跳舞不好玩,我们来打桥牌!”我默立在一角,心里很慌张,不知所措。
那群好朋友们便围起来各成几组去分牌,叫的全是英文,也听不懂。过了一会儿,我便回家去了。
那一别,各自天涯,没有再见面。这一别,也是二十年了。
跟白先勇讲完电话的第二天,终于又碰到了。要再看到他,使我心里慌张,恨不能从此不要见面,只在书本上彼此知道就好。一个这么内向的人,别人总当我是说说而已。
跳舞那次,白先勇回忆起来,说我穿的是一件秋香绿的衣裙,缎子的腰带上,居然还别了一大朵绒做的兰花。他穿的是什么,他没有说。
那件衣服的颜色,正是一枚青涩的果子。而当年的白先勇,在我记忆中,却是那么的鲜明。
那时候的我,爱的是《红楼梦》里的黛玉,而今的我,爱看的却是现实、明亮、泼辣,一个真真实实现世里的王熙凤。
我也跟着白先勇的文章长大,爱他文字中每一个、每一种梦境下活生生的人物,爱那一场场繁华落尽之后的曲终人散,更迷惑他文字里那份超越了一般时空的极致的艳美。
这半生,承恩的人很多,顾福生是一个转折点,改变了我的少年时代。白先勇,又无意间拉了我很重要的一把。直到现在,对每一位受恩的人,都记在心中,默默祝福。又得走了,走的时候,台北的剧场,正在热闹《游园》,而下面两个字,请先勇留给我,海的那边空了一年多的房子,开锁进去的一刹那,是逃不掉的“惊梦”。
三十年前与白先勇结缘,三十年后的今天,多少沧海桑田都成了过去,回想起来,怎么就只那一树盛开的芙蓉花,明亮亮的开在一个七岁小孩子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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