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子恺散文

2024-10-24 散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经常看到散文的身影吧?散文是一种自由、灵活、短小精悍,表现真人真事真是感情的问题。什么样的散文才是真正的好散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丰子恺散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丰子恺散文 篇1

  寓楼的窗前有好几株梧桐树。这些都是邻家院子里的东西,但在形式上是我所有的。因为它们和我隔着适当的距离,好像是专门种给我看的。它们的主人,对于它们的局部状态也许比我看得清楚;但是对于它们的全体容貌,恐怕始终没看清楚呢。因为这必须隔着相当的距离方才看见。唐人诗云:“山远始为容。”我以为树亦如此。自初夏至今,这几株梧桐树在我面前浓妆淡抹,显出了种种的容貌。

  当春尽夏初,我眼看见新桐初乳的光景。那些嫩黄的小叶子一簇簇地顶在秃枝头上,好像一堂树灯,又好像小学生的剪贴图案,布置均匀而带幼稚气。植物的生叶,也有种种技巧:有的新陈代谢,瞒过了人的眼睛而在暗中偷换青黄。有的微乎其微,渐乎其渐,使人不觉察其由秃枝变成绿叶‘只有梧桐树的生叶,技巧最为拙劣,但态度最为坦白。它们的枝头疏而粗,它们的叶子平而大。叶子一生,全树显然变容。

  在夏天,我又眼看见绿叶成阴的光景。那些团扇大的叶片,长得密密层层,望去不留一线空隙,好像一个大绿障;又好像图案画中的一座青山。在我所常见的'庭院植物中,叶子之大,除了芭蕉以外,恐怕无过于梧桐了。芭蕉叶形状虽大,数目不多,那丁香结要过好几天才展开一张叶子来,全树的叶子寥寥可数。梧桐叶虽不及它大,可是数目繁多。那猪耳朵一般的东西,重董叠叠地挂着,一直从低枝上挂到树顶。窗前摆了几枝梧桐,我觉得绿意实在太多了。古人说“芭蕉分绿上窗纱”,眼光未免太低,只是阶前窗下的所见而已。若登楼眺望,芭蕉便落在眼底,应见“梧桐分绿上窗纱”了。

  一个月以来,我又眼看见梧桐叶落的光景。样子真凄惨呢!最初绿色黑暗起来,变成墨绿;后来又由墨绿转成焦黄;北风一吹,它们大惊小怪地闹将起来,大大的黄叶便开始辞枝——起初突然地落脱一两张来;后来成群地飞下一大批来,好像谁从高楼上丢下来的东西。枝头渐渐地虚空了,露出树后面的房屋来、终于只搿几根枝条,回复了春初的面目。这几天它们空手站在我的窗前,好像曾经娶妻生子而家破人亡了的光棍,样子怪可怜的!我想起了古人的诗:“高高山头树,风吹叶落去。一去数千里,何当还故处?”现在倘要搜集它们的一切落叶来,使它们一起变绿,重还故枝,回复夏日的光景,即使仗了世间一切支配者的势力,尽了世间一切机械的效能,也是不可能的事了!回黄转绿世间多,但象征悲哀的莫如落叶,尤其是梧桐的落叶。

  但它们的主人,恐怕没有感到这种悲哀。因为他们虽然种植了它们,所有了它们,但都没有看见上述的种种光景。他们只是坐在窗下瞧瞧它们的根干,站在阶前仰望它们的枝叶,为它们扫扫落叶而已,何从看见它们的容貌呢?何从感到它们的象征呢?可知自然是不能被占有的。可知艺术也是不能被占有的。

  丰子恺散文 篇2

  我的左额上有一条同眉毛一般长短的疤。这是我儿时游戏中在门槛上跌破了头颅而结成的。相面先生说这是破相,这是缺陷。但我自己美其名曰“梦痕”。因为这是我的梦一般的儿童时代所遗留下来的唯一的痕迹。由这痕迹可以探寻我的儿童时代的美丽的梦。

  我四五岁时,有一天,我家为了“打送”(吾乡风俗,亲戚家的孩子第一次上门来作客,辞去时,主人家必做几盘包子送他,名曰“打送”)某家的小客人,母亲、姑母、婶母和诸姊们都在做米粉包子。厅屋的中间放一只大匾,匾的中央放一只大盘,盘内盛着一大堆粘土一般的米粉,和一大碗做馅用的甜甜的豆沙。母亲们大家围坐在大匾的四周。各人卷起衣袖,向盘内摘取一块米粉来,捏做一只碗的形状;夹取一筷豆沙来藏在这碗内;然后把碗口收拢来,做成一个圆子。

  再用手法把圆子捏成三角形,扭出三条绞丝花纹的脊梁来;最后在脊梁凑合的中心点上打一个红色的“寿”字印子,包子便做成。一圈一圈地陈列在大匾内,样子很是好看。大家一边做,一边兴高采烈地说笑。有时说谁的做得太小,谁的做得太大;有时盛称姑母的做得太玲珑,有时笑指母亲的做得象个饼。笑语之声,充满一堂。这是年中难得的全家欢笑的日子。而在我,做孩子们的,在这种日子更有无上的欢乐;在准备做包子时,我得先吃一碗甜甜的豆沙。做的时候,我只要噪闹一下子,母亲们会另做一只小包子来给我当场就吃。

  新鲜的米粉和新鲜的豆沙,热热地做出来就吃,味道是好不过的。我往往吃一只不够,再噪闹一下子就得吃第二只。倘然吃第二只还不够,我可嚷着要替她们打寿字印子。这印子是不容易打的:蘸的水太多了,打出来一塌糊涂,看不出寿字;蘸的水太少了,打出来又不清楚;况且位置要摆得正,歪了就难看;打坏了又不能揩抹涂改。所以我嚷着要打印子,是母亲们所最怕的事。她们便会和我商量,把做圆子收口时摘下来的一小粒米粉给我,叫我“自己做来自己吃。”这正是我所盼望的主目的!开了这个例之后,各人做圆子收口时摘下来的米粉,就都得照例归我所有。再不够时还得要求向大盘中扭一把米粉来,自由捏造各种粘土手工:捏一个人,团拢了,改捏一个狗;再团拢了,再改捏一只水烟管……捏到手上的龌龊都混入其中,而雪白的米粉变成了灰色的时候,我再向她们要一朵豆沙来,裹成各种三不象的东西,吃下肚子里去。这一天因为我噪得特别厉害些,姑母做了两只小巧玲珑的包子给我吃,母亲又外加摘一团米粉给我玩。为求自由,我不在那场上吃弄,拿了到店堂里,和五哥哥一同玩弄。五哥哥者,后来我知道是我们店里的学徒,但在当时我只知道他是我儿时的最亲爱的伴侣。他的年纪比我长,智力比我高,胆量比我大,他常做出种种我所意想不到的玩意儿来,使得我惊奇。这一天我把包子和米粉拿出去同他共玩,他就寻出几个印泥菩萨的小形的红泥印子来,教我印米粉菩萨。

  后来我们争执起来,他拿了他的米粉菩萨逃,我就拿了我的米粉菩萨追。追到排门旁边,我跌了一交,额骨磕在排门槛上,磕了眼睛大小的一个洞,便晕迷不省。等到知觉的时候,我已被抱在母亲手里,外科郎中蔡德本先生,正在用布条向我的头上重重叠叠地包裹。

  自从我跌伤以后,五哥哥每天乘店里空闲的时候到楼上来省问我。来时必然偷偷地从衣袖里摸出些我所爱玩的东西来――例如关在自来火匣子里的几只叩头虫,洋皮纸人头,老菱壳做成的小脚,顺治铜钿磨成的小刀等――送给我玩,直到我额上结成这个疤。

  讲起我额上的疤的来由,我的回想中印象最清楚的人物,莫如五哥哥。而五哥哥的种种可惊可喜的行状,与我的儿童时代的欢乐,也便跟了这回想而历历地浮出到眼前来。

  他的行为的顽皮,我现在想起了还觉吃惊。但这种行为对于当时的我,有莫大的吸引力,使我时时刻刻追随他,自愿地做他的从者。他用手捉住一条大蜈蚣,摘去了它的有毒的钩爪,而藏在衣袖里,走到各处,随时拿出来吓人。我跟了他走,欣赏他的把戏。他有时偷偷地把这条蜈蚣放在别人的瓜皮帽子上,让它沿着那人的额骨爬下去,吓得那人直跳起来。有时怀着这条蜈蚣去登坑,等候邻席的登坑者正在拉粪的时候,把蜈蚣丢在他的裤子上,使得那人扭着裤子乱跳,累了满身的粪。又有时当众人面前他偷把这条蜈蚣放在自己的额上,假装被咬的样子而号淘大哭起来,使得满座的人惊惶失措,七手八脚地为他营救。正在危急存亡的时候,他伸起手来收拾了这条蜈蚣,忽然破涕为笑,一缕烟逃走了。后来这套戏法渐渐做穿,有的人警告他说,若是再拿出蜈蚣来,要打头颈拳了。于是他换出别种花头来:他躲在门口,等候警告打头颈拳的人将走出门,突然大叫一声,倒身在门槛边的地上,乱滚乱撞,哭着嚷着,说是践踏了一条臂膀粗的大蛇,但蛇是已经攒进榻底下去了。走出门来的人被他这一吓,实在魂飞魄散;但见他的受难比他更深,也无可奈何他,只怪自己的运气不好。他看见一群人蹲在岸边钓鱼,便参加进去,和蹲着的人闲谈。同时偷偷地把其中相接近的'两人的辫子梢头结住了,自己就走开,躲到远处去作壁上观。被结住的两人中若有一人起身欲去,滑稽剧就演出来给他看了。诸如此类的恶戏,不胜枚举。

  现在回想他这种玩耍,实在近于为虐的戏谑。但当时他热心地创作,而热心地欣赏的孩子,也不止我一个。世间的严正的教育者,请稍稍原谅他的顽皮!我们的儿时,在私塾里偷偷地玩了一个折纸手工,是要遭先生用铜笔套管在额骨上猛钉几下,外加在至圣先师孔子之神位面前跪一支香的!

  况且我们的五哥哥也曾用他的智力和技术来发明种种富有趣味的玩意,我现在想起了还可以神往。暮春的时候,他领我到田野去偷新蚕豆。把嫩的生吃了,而用老的来做“蚕豆水龙”。其做法,用煤头纸火把老蚕豆荚熏得半熟,剪去其下端,用手一捏,荚里的两粒豆就从下端滑出,再将荚的顶端稍稍剪去一点,使成一个小孔。然后把豆荚放在水里,待它装满了水,以一手的指捏住其下端而取出来,再以另一手的指用力压榨豆荚,一条细长的水带便从豆荚的顶端的小孔射出。制法精巧的,射水可达一二丈之远。他又教我“豆梗笛”的做法:摘取豌豆的嫩梗长约寸许,以一端塞入口中轻轻咬嚼,吹时便发喈喈之音。再摘取蚕豆梗的下段,长约四五寸,用指爪在梗上均匀地开几个洞,作成豆的样子。然后把豌豆梗插入这笛的一端,用两手的指随意启闭各洞而吹奏起来,其音宛如无腔之短笛。他又教我用洋蜡烛的油作种种的浇造和塑造。用芋艿或番薯镌刻种种的印版,大类现今的木版画。……诸如此类的玩意,亦复不胜枚举。

  现在我对这些儿时的乐事久已缘远了。但在说起我额上的疤的来由时,还能热烈地回忆神情活跃的五哥哥和这种兴致蓬勃的玩意儿。谁言我左额上的疤痕是缺陷?这是我的儿时欢乐的佐证,我的黄金时代的遗迹。过去的事,一切都同梦幻一般地消灭,没有痕迹留存了。只有这个疤,好象是“脊杖二十,刺配军州”时打在脸上的金印,永久地明显地录着过去的事实,一说起就可使我历历地回忆前尘。仿佛我是在儿童世界的本贯地方犯了罪,被刺配到这成人社会的“远恶军州”来的。这无期的流刑虽然使我永无还乡之望,但凭这脸上的金印,还可回溯往昔,追寻故乡的美丽的梦啊!

  丰子恺散文 篇3

  时值新春二月,天气多变,乍暖还寒,正是最难将息的时候。

  日前的天气本还是好好的,想不到早上起床之后抬眼望外,发觉整个天空都是灰蒙蒙的,更因气温低下而感觉稍许寒冷之意。天空中乌云密布,显得阴暗,丝丝的冷风中更传递着风雨欲来的讯息,这样的天气凭空让人心态情绪上感到些压抑和消沉。然而事实上,确是人心的多变更胜于天气的。

  傍晚时分天空阴暗得愈发厉害,直到淅淅沥沥的小雨渐次的滴落和湿润了大地为止,这当算得上是立春之后的第一场春雨。但当暮色四合之后,窗外的景色渐渐的淹没于夜色之中终于不见,只有远方的霓虹灯的灯光透过层层的细雨而遥远的传过来。雨声淅沥,连绵不绝,暗合着这冬去春来的夜晚,心绪更加感到彷徨。刚刚从家里出来有十天,难道又想家了吗?虽是自己的心事,自己却未必就说得清楚。正赶上今天还是我的生日,心情上更加是欲言又止。而对于我的生日,我想哪怕全天下的人都不记得,甚至连我自己都不记得的,但想家中的母亲却一定会记得的。而事实上我的生日又何尝不是老妈的受难日呢。但很遗憾的是日间一直都没能来得及给家里打个电话问安一下,感到有些惭愧。

  满怀无着无落的心绪或者感觉,翻开日前带来的那本书《现代闲情小品》,读到丰子恺的那篇散文《春》之后,移情于物来遣怀的竟有所感。而加之连日来我又感冒复发,持续服药使得满嘴终日感觉苦涩,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我以为借用别人的感受来排解自身的烦绪,那却也是未为不可的.事情。

  “春的景象,只有乍寒、乍暖、忽晴、忽雨是实际而明确的。此外虽有春的美景,但都隐约模糊,要仔细探寻,才可依稀仿佛地见到,这就是所谓“寻春”罢?”但当看到这段文字之时,感觉有些微妙,因我日前还曾发短信给距近的好友说来日择个好天气一起去爬山游玩呢,郊外踏青寻春却也是潜在的目的。

  “春所带来的美,少而隐;春所带来的不快,多而确。诗人词客似乎也承认这一点,春寒、春困、春愁、春怨,不是诗词中的常谈么?不但现在如此,就是再过个把月,到了清明时节,也不见得一定春光明媚,令人极乐。倘又是落雨,路上的行人将要“断魂”呢。可知春徒美其名,在实际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而这段对春的描述更让人苟同,春风化雨竟多愁,且不说诗人词客,单说凡夫俗子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实际,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是从暮春开始的。就气候上说,暮春以前虽然大体逐渐由寒向暖,但变化多端,始终是乍寒乍暖,最难将息的时候。到了暮春,方才冬天的影响完全消灭,而一路向暖。”丰子恺的这段文字的理性认知,更加让我感到五体投地。想到乍暖还寒的初春,景象固然是一派生机勃发,但风雨不定气温多变,却也正是古人词句里说的是最难降息的时候。所以说暮春才是最美好最愉快的时节。

  “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事实是的确如此。侧耳倾听着窗外的雨声,依然淅淅沥沥的错落有致的富于节奏。“小楼一夜听春雨”的诗句意境是无比美妙的,然而实际上若拿到现实情境里来映照,我们或都会感到失望的,因为现实生活中的遭逢际遇并不总是那么富有“诗意”的。想及到日间午后因为天寒,而蜷缩到屋内一隅不愿再动,再反观诗人词家那些淡雅恬静的诗句,我们或也会感到哑然失笑的吧。

  丰子恺散文 篇4

  “宇宙间人的生灭,犹如大海中的波涛起伏。大波小波,无非海的变幻,无不归元于海,世间一切现象,皆是宇宙的大生命的显示。”

  掩卷沉思,轻轻用手抚摩着书页。丰子恺先生的《阿难》,一字一词,一句一段,都让人放下尘世一切,静静地自然地明净地品读。文章记载的是丰先生的妻子当年不幸小产。半夜里,这个来得太早的小生灵刚刚来到人间,又在一秒间重回到生命的故乡——在一瞬间的跳动后悄悄地死去。对于这样的人间哀痛,作为父亲的丰子恺能够淡然地加以描绘,不为孩子的死而哀伤,反而是以一颗包容的心,从宇宙万物的倏现倏灭中释然心中痛楚,平静赞叹只有一跳的一生的天真和聪慧,为孩子不受丝毫尘世苦难而感到由衷的欣慰。这其中我们能看到的是丰先生一颗十分朴素,非常真诚的心。

  我虽然无缘亲眼见到丰先生,但脑子里却浮现出一个如此模糊而又清晰的形象:雍容恬静的相貌,一团和气的风度,无论在人生的海洋中遇到什么风浪,他也总是欣然微笑,在浪花飞溅中,没有忧虑没有怨言,只有他的本色依旧。

  巴金形容他是个“与世无争,无所不爱的人,有着一颗纯洁无污垢的孩子的心”。他的作品就像他的人品一般,朴素而真诚。在他的《大帐簿》里,他细细地写尽人生旅程中的'无数疑惑与悲哀,最后他仍然纯朴地希望宇宙间有一本大帐簿,事无大小轻重、来历都一一记录在案,以此解除困惑。《学画回忆》则像放电影般重现出幼年子恺学习画画的趣事,他将那些孩童可爱真挚又逗趣的微妙心理都一一细致地加以描摹,真真切切,没有日记》里的无邪童真;《秋》里的超脱淡然,只求在死的灵光中度送生命,都表现出他的朴素而真诚的文风。无论是生动有趣的描写,还是对生命的沉思,都渗露出他的真,他的朴,能让读者随之进行一次生命之旅,并在这个过程中受到灵魂的洗礼。

  他,就如滔滔长江流水边的一个辛勤的摆渡人,用他质朴的笔作长篙,以他的真诚纯洁,为被生活所迷的失望的旅人,撑出一片天空。他让旅客的心由喧嚣归于平静,由消沉而重燃对彼岸阳光的希望。

  仰望着蓝天白云,我不禁自问,什么时候,我们世界才可少些欺诈,少些执着,多些自然与淡泊。正如丰子恺先生作品中所希冀的一样。

  沏一壶茶,暂时超脱尘世;品一品丰子恺先生的作品,是安适的,是营养的,是静谧的。

  丰子恺散文 篇5

  当装帧典朴的浅棕赭色封面映入眼帘时,我便深深痴迷上了此书。当随手翻阅期间,更是爱不释手,渐而成为我本周的精读书目。

  丰老先生身兼数家:漫画家、作家、翻译家、美术教育家。我拜读此书之前熟知他的漫画功力非凡。翻读本书后,方才让我领略了他的文学与漫画的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魅力所在。本书中,其散文文笔质朴、文蕴深厚;漫画则寥寥数笔,勾勒出意味深藏的佳品,可谓上品之上品,意蕴幽存。

  印象尤深的《胡桃云片》一文,让我忆起儿时的火烧(胶东的一种面食),那味儿是长大以后所未曾再度品尝到,已深深扎进记忆的闸门之内的,其色、形、味时常萦绕眼前,却是无法触摸与品味的。正如作者笔下的云片糕,无论何处也抵不上他印记中的松江云片糕,因那是美的化身、记忆的缩影。其《作父亲》则由买小鸡时讨价还价的实伪来引述出为人父的不易。于情于理令人发思教育的目的性与实践性。《白采》一文告诫世人善待自己身边的每个人。是因生命的脆弱终究阻隔不住人与人之间相互的关爱与真情。

  《三娘娘》是图文俱佳的代表作。文章精细描写了三娘娘的生活窘况,尤其对其纺线一幕有着浓重的一抹,将其手与闲人之手相比照,揭露了生活在社会底层人不畏困苦所迫,辛勤劳作以求平稳生活的旧社会缩影。最是妙在配上简洁流畅的图画,立刻将三娘娘的形象活灵活现的跃然纸上,呈现在每位读者面前。令我不由得念起儿时外祖母纺线的身姿,是那样的熟悉与遥远,更念起她老人家的关爱点滴难以释怀。

  还有《脚踏车》漫画最为经典的代表作,观后便能直渗骨髓。笔笔间真情,处处显深意。芭蕉扇子成脚踏车,一方面凸显孩子的'天真无邪,一方面彰显丰老先生的妙处着眼、紧扣生活,两者相融,让观者笑靥止步。

  此刻,我不由念诵起王铎的“文要一气吹去,欲飞欲舞,提笔不住,何也?有生气故也。”丰老先生的文章处处有生气,有如墨滴落于生宣之上,渐渐晕染开来,让读者身入其间,又渗化到内心深处。

  故而,文要择优而拜读,反复为之,就如本书让其深厚的底蕴在心间流淌,让心神随其笔韵的质朴飞扬。笔耕源于生活,品读、品透生活,才能拥有像丰子恺那样激扬文字的胸襟。学做丰老先生,来营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多姿多彩的文笔艺苑。

  丰子恺散文 篇6

  因为我的画中多杨柳树,就有人说我喜欢柳树;因为有人说我喜欢柳树,我似觉自己真与杨柳树有缘。但我也曾问心,为甚么喜欢杨柳?到底与杨柳树有甚么缘?其答案了不可得。原来这完全是偶然的:昔年我住在白马湖上,看见人们在湖边种柳,我向他们讨了一小株,种在寓屋的墙角里。因此给这屋取名为“小杨柳屋”,因此常取见惯的杨柳为画材,因此就有人说我喜欢杨柳,因此我自己似觉与杨柳有缘。假如当时人们在湖边种荆棘,也许我会给屋取名为“小荆棘屋”,而专画荆棘,成为与荆棘有缘,亦未可知。天下事往往如此。

  但假如我存心要和杨柳结缘,就不说上面的话,而可以附会种种理由上去。或者说我爱它的鹅黄嫩绿,或者说我爱它的如醉如舞,或者说我爱它象小蛮的腰,或者说我爱它是陶渊明的宅边所种的,或者还可援引 “客舍青青”的诗,“树犹如此”的话,以及“王恭之貌”、“张绪之神”等种种古典来,作为自己爱柳的理由。即使要找三百个冠冕堂皇、高雅深刻的理由,也是很容易的。天下事又往往如此。

  也许我曾经对人说过“我爱杨柳”的话。但这话也是随便的,空洞的。仿佛我偶然买一双黑袜穿在脚上,有人问我“为甚么穿黑袜”时,就对他说“我喜欢穿黑袜”一样。

  实际,我向来对于花木无所爱好;即有之,亦无所执着。这是因为我生长穷乡,只见桑麻、禾黍、烟片、棉花、小麦、大豆,不曾亲近过万花如绣的园林。只在几本旧书里看见过“紫薇”、“红杏”、“芍药”、“牡丹”等美丽的名称,但难得亲近这等名称的所有者。并非完全没有见过,只因见时它们往往使我失望,不相信这便是曾对紫薇郎的紫薇花,曾使尚书出名的红杏,曾傍美人醉卧的芍药,或者象征富贵的牡丹。我觉得它们也只是植物中的几种,不过少见而名贵些,实在也没有甚么特别可爱的地方,似乎不配在诗词中那样地受人称赞,更不配在花木中占据那样高尚的地位。因此我似觉诗词中所赞的名花是另外一种,不是我现在所看见的这种植物。我也曾偶游富丽的花园,但终于不曾见过十足地配称“万花如绣”的景象。

  假如我现在要赞美一种植物,我仍是要赞美杨柳。但这与前缘无关,只是我这几天的所感,一时兴到,随便谈谈,也不会象信仰宗教或崇拜主义地毕生皈依它。为的是昨日天气佳,埋头写作到傍晚,不免走到西湖边的长椅子里去坐了一会。看见湖岸的杨柳树上,好像挂着几万串嫩绿的珠子,在温暖的春风中飘来飘去,飘出许多弯度微微的S线来,觉得这一种植物实在美丽可爱,非赞它一下不可。

  听人说,这种植物是最贱的。剪一根枝条来插在地上,它也会活起来,后来变成一株大杨柳树。它不需要高贵的肥料或工深的壅培,只要有阳光、泥土和水,便会生活,而且生得非常强健而美丽。牡丹花要吃猪肚肠,葡萄藤要吃肉汤,许多花木要吃豆饼,杨柳树不要吃人家的东西,因此人们说它是“贱”的。大概“贵”是要吃的意思。越要吃得多,越要吃得好,就是越“贵”。吃得很多很好而没有用处,只供观赏的,似乎更贵。例如牡丹比葡萄贵,是为了牡丹吃了猪肚肠一无用处,而葡萄吃了肉汤有结果的`原故。杨柳不要吃人的东西,且有木材供人用,因此被人看作“贱”的。

  我赞杨柳美丽,但其美与牡丹不同,与别的一切花木都不同。杨柳的主要的美点,是其下垂。花木大都是向上发展的,红杏能长到“出墙”,古木能长到“参天”。向上原是好的,但我往往看见枝叶花果蒸蒸日上,似乎忘记了下面的根,觉得可恶!你们是靠他养活的,怎么只管高踞在上面,绝不理睬他呢?你们的生命建设在他上面,怎么只管贪图自己的光荣,而绝不回顾处在泥土中的根本呢?花木大都如此。甚至下面的根已经被斫,而上面的花叶还是欣欣向荣,在那里作最后一刻的威福,真是可恶而又可怜!杨柳没有这般可恶可怜的样子:它不是不会向上生长。它长得很快,而且很高;但是越长得高,越垂得低。千万条陌头细柳,条条不忘记根本,常常俯首顾着下面,时时借了春风之力而向处在泥土中的根本拜舞,或者和他亲吻,好像一群活泼的孩子环绕着他们的慈母而游戏,而时时依傍到慈母的身旁去,或者扑进慈母的怀里去,使人见了觉得非常可爱。杨柳树也有高出墙头的,但我不嫌它高,为了它高而能下,为了它高而不忘本。

  自古以来,诗文常以杨柳为春的一种主要题材。写春景曰“万树垂杨”,写春色曰“陌头杨柳”,或竟称春天为“柳条春”。我以为这并非仅为杨柳当春抽条的缘故,实因其树有一种特殊的姿态,与和平美丽的春光十分调和的缘故。这种特殊的姿态,便是“下垂”。不然,当春发芽的树木不知凡几,何以专让柳条作春的主人呢?只为别的树木都凭仗了春的势力而拚命向上,一味求高,忘记了自己的根本,其贪婪之相不合于春的精神。最能象征春的神意的,只有垂杨。

  这是我昨天看了西湖边上的杨柳而一时兴起的感想。但我所赞美的不仅是西湖上的杨柳。在这几天的春光之下,乡村到处的杨柳都有这般可赞美的姿态。西湖似乎太高贵了,反而不适于栽植这种“贱”的垂杨呢。

  丰子恺散文 篇7

  南颖是我的长男华瞻的女儿。七月初有一天晚上,华瞻从江湾的小家庭来电话,说保姆突然走了,他和志蓉两人都忙于教课,早出晚归,这个刚满一岁的婴孩无人照顾,当夜要送到这里来交祖父母暂管。我们当然欢迎。深黄昏,一辆小汽车载了南颖和他父母到达我家,住在三楼上。华瞻和志蓉有时晚上回来伴她宿;有时为上早课,就宿在江湾,这里由我家的保姆英娥伴她睡。

  第二天早上,我看见英娥抱着这婴孩,教她叫声公公。但她只是对我看看,毫无表情。我也毫不注意,因为她不会讲话,不会走路,也不哭,家里仿佛新买了一个大洋囡囡,并不觉得添了人口。

  大约默默地过了两个月,我在楼上工作,渐渐听见南颖的哭声和学语声了。她最初会说的一句话是“阿姨”。这是对英娥有所要求时叫出的。但是后来发音渐加变化:“阿呀”,“阿咦”,“阿也”。这就变成了欲望不满足时的抗议声。譬如她指着扶梯要上楼,或者指着门要到街上去,而大人不肯抱她上来或出去,她就大喊“阿呀!阿呀!”语气中仿佛表示:“阿呀!这一点要求也不答应我!”

  第二句会说的话是“公公”。然而也许是“咯咯”,就是鸡。因为阿姨常常抱她到外面去看邻家的鸡,她已经学会“咯咯”这句话。后来教她叫“公公”,她不会发鼻音,也叫“咯咯”;大人们主观地认为她是叫“公公”,欢欣地宣传:“南颖会叫公公了!”我也主观地高兴,每次看见了,一定抱抱她,体验着古人“含饴弄孙”之趣。然而我知道南颖心里一定感到诧异:“一只鸡和一个出胡须的老人,都叫做‘咯咯’,人的语言真奇怪!”

  此后她的语汇逐渐丰富起来:看见祖母会叫“阿婆”;看见鸭会叫“Ga-Ga”;看见挤乳的马会叫“马马”;要求上楼时会叫“尤尤”(楼楼);要求出外时会叫“外外”;看见邻家的女孩子会叫“几几”(姊姊)。从此我逐渐亲近她,常常把她放在膝上,用废纸画她所见过的各种东西给她看,或者在画册上教她认识各种东西。她对平面形象相当敏感:如果一幅大画里藏着一只鸡或一只鸭,她会找出来,叫“咯咯”、“Ga-Ga”。她要求很多,意见很多;然而发声器官尚未发达,无法表达她的思想,只能用“嗯,噜噜噜噜噜”或哭来代替言语。有一次她指着我案上的文具连叫“嗯,噜噜噜噜噜”。我知道她是要那支花铅笔,就对她说:“要笔,是不是?”她不嗯了,表示是。我就把花铅笔拿给她,同时教她:“说‘笔’!”她的嘴唇动动,笑笑,仿佛在说:“我原想说‘笔’,可是我的嘴巴不听话呀!”

  在这期间,南颖会自己走路了。起初扶着凳子或墙壁,后来完全独步了;同时要求越多,意见越多了。她欣赏我的手杖,称它为“都都”。因为她看见我常常拿着手杖上车子去开会,而车子叫“都都”,因此手杖也就叫“都都”。她要求我左手抱了她,右手拿着拐杖走路。更进一步,要求我这样地上街去买花。这种事我不胜任,照理应该拒绝。然而我这时候自己已经化作了小孩,觉得这确有意思,就鼓足干劲,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拿着拐杖,走出里门,在人行道上慢慢地踱步。有一个路人向我注视了一会,笑问:“老伯伯,你抱得动么?”我这才觉悟了我的姿态的奇特:凡拿手杖,总是无力担负自己的身体,所以叫手杖扶助的;可是现在我左手里却抱着一个十五、六个月的小孩!这矛盾岂不可笑?

  她寄居我家一共五个多月。前两个多月象洋囡囡一般无声无息;可是后三个多月她的智力迅速发达,眼见得由洋囡囡变成了一个人,一个全新的人。一切生活在她都是初次经验,一切人事在她都觉得新奇。记得《西青散记》的序言中说:“予初生时,怖夫天之乍明乍暗,家人曰:昼夜也。怪夫人之乍有乍无,家人曰:生死也。”南颖此时的观感正是如此。在六十多年前,我也曾有过这种观感。然而六十多年的世智尘劳早已把它磨灭殆尽,现在只剩得依稀仿佛的痕迹了。由于接近南颖,我获得了重温远昔旧梦的机会,瞥见了我的人生本来面目。有时我屏绝思虑,注视着她那天真烂漫的脸,心情就会迅速地退回到六十多年前的儿时,尝到人生的本来滋味。这是最深切的'一种幸福,现在只有南颖能够给我。

  三个多月以来我一直照管她,她也最亲近我。虽然为她相当劳瘁,但是她给我的幸福足可以抵偿。她往往不讲情理,恣意要求。例如当我正在吃饭的时候定要我抱她到“尤尤”去;深夜醒来的时候放声大哭,要求到“外外”去。然而越是恣意,越是天真,越是明显地衬托出世间大人们的虚矫,越是使我感动。所以华瞻在江湾找到了更宽敞的房屋,请到了保姆,要接她回去的时候,我心中发生了一种矛盾:在理智上乐愿她回到父母的新居,但在感情上却深深地对她惜别,从此家里没有了生气篷勃的南颖,只得象杜甫所说:“寂寞养残生”了。那一天他们准备十点钟动身,我在九点半钟就悄悄地拿了我的“都都”,出门去了。

  我十一点钟回家,家人已经把壁上所有为南颖作的画揭去,把所有的玩具收藏好,免得我见物怀人。其实不必如此,因为这毕竟是“欢乐的别离”;况且江湾离此只有一小时的旅程,今后可以时常来往。不过她去后,我闲时总要想念她。并不是想她回来,却是想她作何感想。十七、八个月的小孩,不知道世间有“家庭”、“迁居”、“往来”等事。她在这里由洋囡囡变成人,在这里开始有知识;对这里的人物、房屋、家具、环境已经熟悉。她的心中已经肯定这里是她的家了。忽然大人们用车子把她载到另一个地方,这地方除了过去晚上有时看到的父母之外,保姆、房屋、家具、环境都是陌生的。“一向熟悉的公公、阿婆、阿姨哪里去了?一向熟悉的那间屋子哪里去了?一向熟悉的门巷和街道哪里去了?这些人物和环境是否永远没有了?”她的小头脑里一定发生这些疑问。然而无人能替她解答。

  我想用事实来替她证明我们的存在,在她迁去后一星期,到江湾去访问她。坐了一小时的汽车,来到她家门前。一间精小的东洋式住宅门口,新保姆抱着她在迎接我。南颖向我凝视片刻,就要我抱,看看我手里的“都都”。然而目光呆滞,脸无笑容,很久默默不语,显然表示惊奇和怀疑。我推测她的小心里正在想:“原来这个人还在。怎么在这里出现?那间屋子存在不存在?阿婆、阿姨和‘几几’存在不存在?”我要引起她回忆,故意对她说:“尤尤”,“公公,都都,外外,买花花。”

  她的目光更加呆滞了,表情更加严肃了,默默无言了很久。我想这时候她的小心境中大概显出两种情景。其一是:走上楼梯,书桌上有她所见惯的画册、笔砚、烟灰缸、茶杯;抽斗里有她所玩惯的显微镜、颜料瓶、图章、打火机;四周有特地为她画的小图画。其二是:电车道旁边的一家鲜花店、一个满面笑容的卖花人和红红绿绿的许多花;她的小手手拿了其中的几朵,由公公抱回家里,插在茶几上的花瓶里。但不知道这时候她心中除了惊疑之外,是喜是悲,是怒是慕。

  我在她家逗留了大半天,乘她沉沉欲睡的时候悄悄地离去。她照旧依恋我。这依恋一方面使我高兴,另一方面又使我惆怅:她从热闹的都市里被带到这幽静的郊区,笼闭在这沉寂的精舍里,已经一个星期,可能尘心渐定。今天我去看她,这昙花一现,会不会促使她怀旧而增长她的疑窦?我希望不久迎她到这里来住几天,再用事实来给她证明她的旧居的存在。

  丰子恺散文 篇8

  避寇西窜,流亡十年,终于有一天,我的脚重新踏到了上海的土地。我从京沪火车上跨到月台上的时候,第一脚特别踏得重些,好比同它握手。北站除了电车轨道照旧之外,其余的都已不可复识了。

  我率眷投奔朋友家。预先函洽的一个楼面,空着等我们去息足。息了几天,我们就搭沪杭火车,在长安站下车,坐小舟到石门湾去探望故里。

  我的故乡石门湾,位在运河旁边。运河北通嘉兴,南达杭州,在这里打一个弯,因此地名石门湾。石门湾属于石门县(即崇德县),其繁盛却在县城之上。抗战前,这地方船舶麇集,商贾辐辏。每日上午,你如果想通过最热闹的寺弄,必须与人摩肩接踵,又难免被人踏脱鞋子。因此石门湾有一句专用的俗语,形容拥挤,叫做“同寺弄里一样”。

  当我的小舟停泊到石门湾南皋桥堍的埠头上的时候,我举头一望,疑心是弄错了地方。因为这全非石门湾,竟是另一地方。只除运河的湾没有变直,其他一切都改样了。这是我呱呱堕地的地方。但我十年归来,第一脚踏上故乡的土地的时候,感觉并不比上海亲切。因为十年以来,它不断地装着旧时的姿态而入我的客梦;而如今我所踏到的,并不是客梦中所惯见的故乡!

  我沿着运河走向寺弄。沿路都是草棚、废墟,以及许多不相识的人。他们都用惊奇的眼光对我看,我觉得自己好像伊尔文SketchBook中的RipVanWinkle,我感情兴奋,旁若无人地与家人谈话:“这里就是杨家米店,”“这里大约是殷家弄了!”“喏喏喏,那石埠头还存在!”旁边不相识的人,看见我们这一群陌生客操着道地的石门湾土白谈话,更显得惊奇起来。其中有几位父老,向我们注视了一回,和旁人切切私语,于是注目我们的更多,我从耳朵背后隐约听见低低的话声:“丰子恺,”“丰子恺回来了。”但我走到了寺弄口,竟无一个认识的人。因为这些人在十年前大都是孩子,或少年,现在都已变成成人,代替了他们的父亲。我若要认识他们,只有问他的父亲叫什么了。“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这两句诗从前是读读而已,想不到自己会做诗中的主角!

  “石门湾的南京路”的寺弄,也尽是草棚。“石门湾的市中心”的接待寺,已经全部不见。只凭寺前的几块石板,可以追忆昔日的繁荣。在寺前,忽然有人招呼我。一看,一位白须老翁,我认识是张兰墀。他是当地一大米店的老主人,在我的缘缘堂建筑之先,他也造一所房子。如今米店早已化为乌有,房子侥幸没有被烧掉。他老人家抗战至今,十年来并未离开故乡,只是在附近东躲西避,苟全性命。石门湾是游击区,房屋十分之八九变成焦土,住民大半流离死亡。像这老人,能保留一所劫余的房屋和一掬健康的白胡须,而与我重相见面,实在难得之至,这可说是战后的石门湾的骄子了。这石门湾的骄子定要拉我去吃夜饭。我尚未凭吊缘缘堂废墟,约他次日再见。

  从寺弄转进下西弄,也尽是茅屋或废墟,但凭方向与距离,走到了我家染坊店旁的木场桥。这原来是石桥。我生长在桥边,每块石板的形状和色彩我都熟悉。但如今已变成平平的'木桥,上有木栏,好像公路上的小桥。桥堍一片荒草地,染坊店与缘缘堂不知去向了。根据河边石岸上一块突出的石头,我确定了染坊店墙界。这石岸上原来筑着晒布用的很高的木架子。染坊司务站在这块突出的石头上,用长竹竿把蓝布挑到架上去晒的。我做儿童时,这块石头被我们儿童视为危险地带。只有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囝囝,身体好,胆量大,敢站到这石头上,而且做个“金鸡独立”。我是不敢站上去的。有一次我央另一个人拉住了手,上去站了一回,下临河水,胆战心惊。终被店里的人看见,叫我回来,并且告诉母亲,母亲警戒我以后不准再站。如今百事皆非,而这块石头依然如故。这一带地方的盛衰沧桑,染坊店、缘缘堂的兴废,以及我童年时的事,这块石头一一亲眼看到,详细知道。我很想请它讲一点给我听。但它默默不语,管自突出在石岸上。只有一排墙脚石,肯指示我缘缘堂所在之处。我由墙脚石按距离推测,在荒草地上约略认定了我的书斋的地址。一株野生树木,立在我的书桌的地方,比我的身体高到一倍。许多荆棘,生在书斋的窗的地方。这里曾有十扇长窗,四十块玻璃。石门湾沦陷前几日,日本兵在金山卫登陆,用两架飞机来炸十八里外的石门县,这十扇玻璃窗都震怒,发出愤怒的叫声。接着就来炸石门湾,一个炸弹落在书斋窗外五丈的地方,这些窗曾大声咆哮。我躲在窗内,幸免于难。这些回忆,在这时候一一浮出脑际。我再请墙脚石引导,探寻我们的灶间的地址。约略找到了,但见一片荒地,草长过膝。抗战后一年,民国二十七年,我在桂林得到我的老姑母的信,说缘缘堂虽毁,烟囱还是屹立。这是“烟火不断”之象。老人对后辈的慰藉与祝福,使我诚心感动。如今烟囱已不知去向。而我家的烟火的确不断。我带了六个孩子(二男四女)逃出去,带回来时变了六个成人,又添了一个八岁的抗战儿子。倘使缘缘堂存在,它当日放出六个小的,今朝收进六个大的,又加一个小的作利息,这笔生意着实不错!它应该大开正门,欢迎我们这一群人的归来。可惜它和老姑母一样作古,如今只剩一片蔓草荒烟,只能招待我们站立片时而已!大儿华瞻,想找一点缘缘堂的遗物,带到北平去作纪念。寻来寻去,只有蔓草荒烟,遗物了不可得。后来用器物发掘草地,在尺来深的地方,掘得了一块焦木头。依地点推测大约是门槛或堂窗的遗骸。他髫龄的时候,曾同它们共数晨夕。如今他收拾它们的残骸,藏在火柴匣里,带它们到北平去,也算是不忘旧交,对得起故人了。这一晚我们到一个同族人家去投宿。他们买了无量的酒来慰劳我,我痛饮数十钟,酣然入睡,梦也不做一个。次日就离开这销魂的地方,到杭州去觅我的新巢了。

  丰子恺散文 篇9

  我幼年时,有一次坐了船到乡间去扫墓。正靠在船窗口出神观看船脚边层出不穷的波浪的时候,手中拿着的不倒翁一刹那间形影俱杳,全部交付与不可知的渺茫的世界了。我看看自己的空手,又看看窗下的层出不穷的波浪,不倒翁失足的伤心地,再向船后面的茫茫白水怅望了一会,心中黯然地起了疑惑与悲哀。

  我疑惑不倒翁此去的下落与结果究竟如何,又悲哀这永远不可知的命运。它也许随了波浪流去,搁住在岸滩上,落入于某村童的手中;也许被鱼网打去,从此做了渔船上的不倒翁;又或永远沉沦在幽暗的河底,岁久化为泥土,世间从此不再见这个不倒翁。我晓得这不倒翁现在一定有个下落,将来也一定有个结果,然而谁能去调查呢?谁能知道这不可知的命运呢?这种疑惑与悲哀隐约地在我心头推移。终于我想:父亲或者知道这究竟,能解除我这种疑惑与悲哀。不然,将来我年纪长大起来,总有一天能知道这究竟,能解除这疑惑与悲哀。

  后来我的年纪果然长大起来。然而这种疑惑与悲哀,非但依旧不能解除,反而随了年纪的长大而增多增深了。我偕了小学校里的同学赴郊外散步,偶然折取一根树枝,当手杖用了一会,后来抛弃在田间的时候,总要对它回顾好几次,心中自问自答:“我不知几时得再见它?它此后的结果不知究竟如何?我永远不得再见它了!它的后事永远不可知了!”倘是独自散步,遇到这种事的时候我更要依依不舍地留连一回。有时已经走了几步,又回转身去,把所抛弃的东西重新拾起来,郑重地道个诀别,然后硬着头皮抛弃它,再向前走。过后我也曾自笑这痴态,而且明明晓得这些是人生中惜不胜惜的琐事;然而那种悲哀与疑惑确实地充塞在我的心头,使我不得不然!

  在热闹的地方,忙碌的时候,我这种疑惑与悲哀也会被压抑在心的底层,而安然地支配取舍各种事物,不复作如前的痴态。间或在动作中偶然浮起一点疑惑与悲哀来;然而大众的感化与现实的压迫的力非常伟大,立刻把它压制下去,它只在我的心头一闪而已。一到静僻的地方,孤独的时候,最是夜间,它们又全部浮出在我的心头了。灯下,我推开算术演草簿,提起笔来在一张废纸上信手涂写日间所谙诵的诗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没有写完,就拿向灯火上,烧着了纸的一角。我眼看见火势孜孜地蔓延过来,心中又忙着和个个字道别。

  完全变成了灰烬之后,我眼前忽然分明现出那张字纸的完全的原形;俯视地上的灰烬,又感到了暗淡的悲哀:假定现在我要再见一见一分钟以前分明存在的那张字纸,无论托绅董、县官、省长、大总统,仗世界一切皇帝的势力,或尧舜、孔子、苏格拉底、基督等一切古代圣哲复生,大家协力帮我设法,也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了!——但这种奢望我决计没有。我只是看看那堆灰烬,想在没有区别的微尘中认识各个字的死骸,找出哪一点是春字的灰,哪一点是蚕字的灰。……又想象它明天朝晨被此地的仆人扫除出去,不知结果如何:倘然散入风中,不知它将分飞何处?春字的灰飞入谁家,蚕字的灰飞入谁家?……倘然混入泥土中,不知它将滋养哪几株植物?……都是渺茫不可知的千古的大疑问了。

  吃饭的时候,一颗饭粒从碗中翻落在我的衣襟上。我顾视这颗饭粒,不想则已,一想又惹起一大篇的疑惑与悲哀来:不知哪一天哪一个农夫在哪一处田里种下一批稻,就中有一株稻穗上结着煮成这颗饭粒的谷。这粒谷又不知经过了谁的刈、谁的磨、谁的舂、谁的粜,而到了我们的家里,现在煮成饭粒,而落在我的衣襟上。这种疑问都可以有确实的答案;然而除了这颗饭粒自己晓得以外,世间没有一个人能调查,回答。

  袋里摸出来一把铜板,分明个个有复杂而悠长的历史。钞票与银洋经过人手,有时还被打一个印;但铜板的经历完全没有痕迹可寻。它们之中,有的曾为街头的乞丐的哀愿的目的物,有的曾为劳动者的血汗的代价,有的曾经换得一碗粥,救济一个饿夫的饥肠,有的曾经变成一粒糖,塞住一个小孩的啼哭,有的曾经参与在盗贼的赃物中,有的曾经安眠在富翁的大腹边,有的曾经安闲地隐居在毛厕的底里,有的曾经忙碌地兼备上述的一切的经历。且就中又有的恐怕不是初次到我的袋中,也未可知。这些铜板倘会说话,我一定要尊它们为上客,恭听它们历述其漫游的故事。倘然它们会纪录,一定每个铜板可著一册比《鲁滨逊飘流记》更奇离的奇书。但它们都象死也不肯招供的犯人,其心中分明秘藏着案件的是非曲直的实情,然而死也不肯泄漏它们的秘密。

  现在我已行年三十,做了半世的`人。那种疑惑与悲哀在我胸中,分量日渐增多;但刺激日渐淡薄,远不及少年时代以前的新鲜而浓烈了。这是我用功的结果。因为我参考大众的态度,看他们似乎全然不想起这类的事,饭吃在肚里,钱进入袋里,就天下太平,梦也不做一个。这在生活上的确大有实益,我就拼命以大众为师,学习他们的幸福。学到现在三十岁,还没有毕业。所学得的,只是那种疑惑与悲哀的刺激淡薄了一点,然其分量仍是跟了我的经历而日渐增多。我每逢辞去一个旅馆,无论其房间何等坏,臭虫何等多,临去的时候总要低徊一下子,想起“我有否再住这房间的一日?”又慨叹“这是永远的诀别了!”

  每逢下火车,无论这旅行何等劳苦,邻座的人何等可厌,临走的时候总要发生一种特殊的感想:“我有否再和这人同座的一日?恐怕是对他永诀了!”但这等感想的出现非常短促而又模糊,象飞鸟的黑影在池上掠过一般,真不过数秒间在我心头一闪,过后就全无其事。我究竟已有了学习的工夫了。然而这也全靠在老师——大众——面前,方始可能。一旦不见了老师,而离群索居的时候,我的故态依然复萌。现在正是其时:春风从窗中送进一片白桃花的花瓣来,落在我的原稿纸上。这分明是从我家的院子里的白桃花树上吹下来的,然而有谁知道它本来生在哪一枝头的哪一朵花上呢?窗前地上白雪一般的无数的花瓣,分明各有其故枝与故萼,谁能一一调查其出处,使它们重归其故萼呢?疑惑与悲哀又来袭击我的心了。

  总之,我从幼时直到现在,那种疑惑与悲哀不绝地袭击我的心,始终不能解除。我的年纪越大,知识越富,它的袭击的力也越大。大众的榜样的压迫愈严,它的反动也越强。倘一一记述我三十年来所经验的此种疑惑与悲哀的事例,其卷帙一定可同《四库全书》、《大藏经》争多。然而也只限于我一个人在三十年的短时间中的经验;较之宇宙之大,世界之广,物类之繁,事变之多,我所经验的真不啻恒河中的一粒细沙。

  我仿佛看见一册极大的大帐簿,簿中详细记载着宇宙间世界上一切物类事变的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因因果果。自原子之细以至天体之巨,自微生虫的行动以至混沌的大劫,无不详细记载其来由、经过与结果,没有万一的遗漏。于是我从来的疑惑与悲哀,都可解除了。不倒翁的下落,手杖的结果,灰烬的去处,一一都有记录;饭粒与铜板的来历,一一都可查究;旅馆与火车对我的因缘,早已注定在项下;片片白桃花瓣的故萼,都确凿可考。连我所屡次叹为永不可知的、院子里的沙堆的沙粒的数目,也确实地记载着,下面又注明哪几粒沙是我昨天曾经用手掬起来看过的。倘要从沙堆中选出我昨天曾经掬起来看过的沙,也不难按这帐簿而探索。——凡我在三十年中所见、所闻、所为的一切事物,都有极详细的记载与考证;其所占的地位只有书页的一角,全书的无穷大分之一。

  我确信宇宙间一定有这册大帐簿。于是我的疑惑与悲哀全部解除了。

  丰子恺散文 篇10

  于去冬吾乡失守时被敌寇的烧夷弹焚毁了。我率全眷避地萍乡,一两个月后才知道这消息。当时避居上海的同乡某君作诗以吊,内有句云:“见语缘缘堂亦毁,众生浩劫佛无灵。”第二句下面注明这是我的老姑母的话。我的老姑母今年七十余岁,我出亡时苦劝她同行,未蒙允许,至今尚在失地中。五年前缘缘堂创造的时候,她老人家镇日拿了史的克在基地上代为擘划,在工场中代为巡视,三寸长的小脚常常遍染了泥污而回到老房子里来吃饭。如今看它被焚,怪不得要伤心,而叹“佛无灵”。最近她有信来 (托人带到上海友人处,转寄到桂林来的),末了说:缘缘堂虽已全毁,但烟囱尚完好,矗立于瓦砾场中。此是火食不断之象,将来还可做人家。

  缘缘堂烧了是“佛无灵”之故。这句话出于老姑母之口,入于某君之诗,原也平常。但我却有些反感。不指摘某君思想不对,也不是批评老姑母话语说错,实在是慨叹一般人对于“佛”的误解,因为某君和老姑母并不信佛,他们是一般按照所谓信佛的人的心理而说这话的。

  我十年前曾从弘一法师学佛,并且吃素。于是一般所谓“信佛”的人就称我为居士,引我为同志。因此我得交接不少所谓“信佛”的人。但是,十年以来,这些人我早已看厌了。有时我真懊悔自已吃素,我不屑与他们为伍(我受先父遗传,平生不吃肉类。故我的吃素半是生理关系。我的儿女中有二人也是生理的吃素,吃下荤腥去要呕吐。但那些人以为我们同他们一样,为求利而吃素。同他们辩,他们还以为客气,真是冤枉。所以我有时懊悔自己吃素,被他们引为同志)。因为这班人多数自私自利,丑态可掬。非但完全不解佛的广大慈悲的精神,其我利自私之欲且比所谓不信佛的人深得多!他们的念佛吃素,全为求私人的幸福。好比商人拿本钱去求利。又好比敌国的俘虏背弃了他们的伙伴,向我军官跪喊“老爷饶命”,以求我军的`优待一样。

  信佛为求人生幸福,我绝不反对。但是,只求自己一人一家的幸福而不顾他人,我瞧他不起。得了些小便宜就津津乐道,引为佛佑(抗战期中,靠念佛而得平安逃难者,时有所闻);受了些小损失就怨天尤人,叹“佛无灵”,真是“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他们平日都吃素、放生、念佛、诵经。但他们的吃一天素,希望得到比吃十天鱼肉更大的报酬。他们放一条蛇,希望活一百岁。他们念佛诵经,希望个个字变成金钱。这些人从佛堂里散出来,说的都是果报:某人长年吃素,邻家都烧光了,他家毫无损失。某人念,强盗洗劫时独不抢他的。某人无子,信佛后索得一男。某人痔疮发,念了“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痔疮立刻断根……此外没有一句真正关于佛法的话。这完全是同佛做买卖,靠佛图利,吃佛饭。这真是所谓:“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

  我也曾吃素。但我认为吃素吃荤真是小事,无关大体。我曾作《护生画集》,劝人戒杀。但我的护生之旨是护心(其义见该书马序),不杀蚂蚁非为爱惜蚂蚁之命,乃为爱护自己的心,使勿养成残忍。顽童无端一脚踏死群蚁,此心放大起来,就可以坐了飞机拿炸弹来轰炸市区。故残忍心不可不戒。因为所惜非动物本身,故用“仁术”来掩耳盗铃,是无伤的。我所谓吃荤吃素无关大体,意思就在于此。浅见的人,执着小体,斤斤计较:洋蜡烛用兽脂做,故不宜点;猫要吃老鼠,故不宜养;没有雄鸡交合而生的蛋可以吃得……这样地钻进牛角尖里去,真是可笑。若不顾小失大,能以爱物之心爱人,原也无妨,让他们钻进牛角尖里去碰钉子吧。但这些人往往自私自利,有我无人;又往往以此做买卖,以此图利,靠此吃饭,亵渎佛法,非常可恶。这些人简直是一种疯子,一种惹人讨嫌的人。所以我瞧他们不起,我懊悔自己吃素,我不屑与他们为伍。

  真是信佛,应该理解佛陀四大皆空之义,而屏除私利;应该体会佛陀的物我一体,广大慈悲之心,而护爱群生。至少,也应知道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之道。爱物并非爱惜物的本身,乃是爱人的一种基本练习。不然,就是“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的齐宣王。上述这些人,对物则憬憬爱惜,对人间痛痒无关,已经是循流忘源,见小失大,本末颠倒的了。再加之于自己唯利是图,这真是此间一等愚痴的人,不应该称为佛徒,应该称之为“反佛徒”。

  因为这种人世间很多,所以我的老姑母看见我的房子被烧了,要说“佛无灵”的话,所以某君要把这话收入诗中。这种人大概是想我曾经吃素,曾经作《护生画集》,这是一笔大本钱;拿这笔大本钱同佛做买卖所获的利,至少应该是别人的房子都烧了而我的房子毫无损失。便宜一点,应该是我不必逃避,而敌人的炸弹会避开我;或竟是我做汉奸发财,再添造几间新房子和妻子享用,正规军都不得罪我。今我没有得到这些利益,只落得家破人亡(流亡也),全家十口飘零在五千里外,在他们看来,这笔生意大蚀其本!这个佛太不讲公平交易,安得不骂“无灵”?

  我也来同佛做买卖吧。但我的生意经和他们不同:我以为我这次买卖并不蚀本,且大得其利,佛毕竟是有灵的。人生求利益,谋幸福,无非为了要活,为了“生”。但我们还要求比“生”更贵重的一种东西,就是古人所谓“所欲有甚于生者”。这东西是什么?平日难于说定,现在很容易说出,就是“不做亡国奴”,就是“抗敌救国”。与其不得这东西而生,宁愿得这东西而死。因为这东西比“生”更为贵重。现在佛已把这宗最贵重的货物交付我了。我这买卖岂非大得其利?房子不过是“生”的一种附饰而已,我得了比“生”更贵的货物,失了“生”的一件小小的附饰,有什么可惜呢?我便宜了!佛毕竟是有灵的。

  叶圣陶先生的《抗战周年随笔》中说:“……我在苏州的家屋至今没有毁。我并不因为它没有毁而感到欢喜。我希望它被我们游击队的枪弹打得七穿八洞,我希望它被我们正规军队的大炮轰得尸骨无存,我甚而至于希望它被逃命无从的寇军烧个干干净净。”他的房子,听说建成才两年,而且比我的好。他如此不惜,一定也获得那样比房子更贵重的东西在那里。但他并不吃素,并不作《护生画集》。即他没有下过那种本钱。佛对于没有本钱的人,也把贵重货物交付他。这样看来,对佛买卖这种本钱是没有用的。毕竟,对佛是不可做买卖的。

  丰子恺散文 篇11

  我的年岁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两年了。不解达观的我,从这两个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与影响。虽然明明觉得自己的体格与精力比二十九岁时全然没有什么差异,但“三十”这一个观念笼在头上,犹之张了一顶阳伞,使我的全身蒙了一个暗淡色的阴影,又仿佛在日历上撕过了立秋的一页以后,虽然太阳的炎威依然没有减却,寒暑表上的热度依然没有降低,然而只当得余威与残暑,或霜降木落的先驱,大地的节候已从今移交于秋了。

  实际,我两年来的心情与秋最容易调和而融合。这情形与从前不同。在往年,我只慕春天。我最欢喜杨柳与燕子。尤其欢喜初染鹅黄的嫩柳。我曾经名自己的寓居为“小杨柳屋”,曾经画了许多杨柳燕子的画,又曾经摘取秀长的柳叶,在厚纸上裱成各种风调的眉,想象这等眉的所有者的颜貌,而在其下面添描出眼鼻与口。那时候我每逢早春时节,正月二月之交,看见杨柳枝的线条上挂了细珠,带了隐隐的青色而“遥看近却无”的时候,我心中便充满了一种狂喜,这狂喜又立刻变成焦虑,似乎常常在说:“春来了!不要放过!赶快设法招待它,享乐它,永远留住它。”我读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句,曾经真心地感动。以为古人都太息一春的虚度。前车可鉴!到我手里决不放它空过了。最是逢到了古人惋惜最深的寒食清明,我心中的焦灼便更甚。那一天我总想有一种足以充分酬偿这佳节的举行。我准拟作诗,作画,或痛饮,漫游。虽然大多不被实行;或实行而全无效果,反而中了酒,闹了事,换得了不快的回忆;但我总不灰心,总觉得春的可恋。我心中似乎只有知道春,别的三季在我都当作春的预备,或待春的休息时间,全然不曾注意到它们的存在与意义。而对于秋,尤无感觉:因为夏连续在春的后面,在我可当作春的过剩;冬先行春的前面,在我可当作春的准备;独有与春全无关联的秋,在我心中一向没有它的位置。

  自从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两年来的心境完全转了一个方向,也变成秋天了。然而情形与前不同:并不是在秋日感到像昔日的狂喜与焦灼。我只觉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调和。非但没有那种狂喜与焦灼,直常常被秋风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暂时失却了自己的所在。而对于春,又并非像昔日对于秋的无感觉。我现在对于春非常厌恶。每当万象回春的时候,看到群花的斗艳,蜂蝶的扰攘,以及草木昆虫等到处争先恐后地滋生繁殖的状态,我觉得天地间的凡庸,贪婪,无耻,与愚痴,无过于此了!尤其是在青春的时候,看到柳条上挂了隐隐的绿珠,桃枝上着了点点的红斑,最使我觉得可笑又可怜。我想唤醒一个花蕊来对它说:“啊!你也来反覆这老调了!我眼看见你的无数的祖先,个个同你一样地出世,个个努力发展,争荣竞秀;不久没有一个不憔悴而化泥尘。你何苦也来反覆这老调呢?如今你已长了这孽根,将来看你弄娇弄艳,装笑装颦,招致了蹂躏,摧残,攀折之苦,而步你的祖先们的后尘!”

  实际,迎送了三十几次的春来春去的人,对于花事早已看得厌倦,感觉已经麻木,热情已经冷却,决不会再像初见世面的青年少女地为花的幻姿所诱惑而赞之,叹之,怜之,惜之了。况且天地万物,没有一件逃得出荣枯,盛衰,生灭,有无之理。过去的历史昭然地证明着这一点,无须我们再说。古来无数的诗人千遍一律地为伤春惜花费词,这种效颦也觉得可厌。假如要我对于世间的生荣死灭费一点词,我觉得生荣不足道,而宁愿欢喜赞叹一切的死灭。对于死者的贪婪,愚昧,与怯弱,后者的态度何等谦逊,悟达,而伟大!我对于春与秋的舍取,也是为了这一点。

  夏目漱石三十岁的时候,曾经这样说:“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处必有暗;至于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处暗亦多,欢浓之时愁亦重。”我现在对于这话也深抱同感;有时又觉得三十的特征不止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对于死的体感。青年们恋爱不遂的.时候惯说生生死死,然而这不过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体感。犹之在饮冰挥扇的夏日,不能体感到围炉拥衾的冬夜的滋味。就是我们阅历了三十几度寒暑的人,在前几天的炎阳之下也无论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围炉,拥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种空虚的知识,不过晓得将来须有这些事而已,但是不能体感它们的滋味。须得入了秋天,炎阳逞尽了威势而渐渐退却,汗水浸胖了的肌肤渐渐收缩,身穿单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触法郎绒觉得快适的时候,于是围炉、拥衾,浴日等知识方能渐渐融入体验界中而化为体感。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状态便是这对于“死”的体感。以前我的思虑真疏浅!以为春可以常在人间,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没有想到死。又以为人生的意义只在于生,我的一生最有意义,似乎我是不会死的。直到现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鉴照,死的灵气钟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欢,是天地间反覆过亿万次的老调,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与脱出而已。犹之罹了疯狂的人,病中的颠倒迷离何足计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搁笔,忽然西窗外黑云弥漫,天际闪出一道电光,发出隐隐的雷声,骤然洒下一阵夹着冰雹的秋雨。啊!原来立秋过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练,不免还有这种不调和的现象,可怕哉!

  丰子恺散文 篇12

  伯豪是我十六岁时在杭州师范学校的同班友。他与我同年被取入这师范学校。这一年取入的预科新生共八十余人,分为甲乙两班。不知因了什么妙缘,我与他被同编在甲班。那学校全体学生共有四五百人,共分十班。其自修室的分配,不照班次,乃由舍监先生的旨意而混合编排,故每一室二十四人中,自预科至四年级的各班学生都含有。这是根据了联络感情,切磋学问等教育方针而施行的办法。

  我初入学校,颇有人生地疏,举目无亲之慨。我的领域限于一个被指定的坐位。我的所有物尽在一只抽斗内。此外都是不见惯的情形与不相识的同学——多数是先进山门的老学生。他们在纵谈、大笑,或吃饼饵。有时用奇妙的眼色注视我们几个新学生,又向伴侣中讲几句我们所不懂的、暗号的话,似讥讽又似嘲笑。我枯坐着觉得很不自然。望见斜对面有一个人也枯坐着,看他的模样也是新生。我就开始和他说话,他是我最初相识的一个同学,他就是伯豪,他的姓名是杨家俊,他是余姚人。

  自修室的楼上是寝室。自修室每间容二十四人,寝室每间只容十八人,而人的分配上顺序相同。这结果,犹如甲乙丙丁的天干与子丑寅卯的地支的配合,逐渐相差,同自修室的人不一定同寝室。我与伯豪便是如此,我们二人的眠床隔一堵一尺厚的墙壁。当时我们对于眠床的关系,差不多只限于睡觉的期间。因为寝室的规则,每晚九点半钟开了总门,十点钟就熄灯。学生一进寝室,须得立刻攒进眠床中,明天六七点钟寝室总长就吹着警笛,往来于长廊中,把一切学生从眠床中吹出,立刻锁闭总门。

  自此至晚间九点半的整日间,我们的归宿之处,只有半只书桌(自修室里两人合用一书桌)和一只板椅子的坐位。所以我们对于这甘美的休息所的眠床,觉得很可恋;睡前虽然只有几分钟的光明,我们不肯立刻攒进眠床中,而总是凑集几个朋友来坐在床檐上谈笑一回,宁可暗中就寝。我与伯豪不幸隔断了一堵墙壁,不能联榻谈话,我们常常走到房门外面的长廊中,靠在窗檐上谈话。有时一直谈到熄灯之后,周围的沉默显著地衬出了我们的谈话声的时候,伯豪口中低唱着“众人皆睡,而我们独醒”而和我分手,各自暗中就寝。

  伯豪的年龄比我稍大一些,但我已记不清楚。我现在回想起来,他那时候虽然只有十七八岁,已具有深刻冷静的脑筋,与卓绝不凡的志向,处处见得他是一个头脑清楚而个性强明的少年。我那时候真不过是一个年幼无知的小学生,胸中了无一点志向,眼前没有自己的'路,只是因袭与传统的一个忠仆,在学校中犹之一架随人运转的用功的机器。我的攀交伯豪,并不是能赏识他的器量,仅为了他是我最初认识的同学。他的不弃我,想来也是为了最初相识的原故,决不是有所许于我——至多他看我是一个本色的小孩子,还肯用功,所以欢喜和我谈话而已。

  这些谈话使我们的交情渐渐深切起来了。有一次我曾经对他说起我的投考的情形。我说:“我此次一共投考了三只学校,第一中学、甲种商业,和这只师范学校。”他问我:“为什么考了三只?”我率然地说道:“因为我胆小呀!恐怕不取,回家不是倒霉?我在小学校里是最优等第一名毕业的;但是到这种大学校里来考,得知取不取呢?幸而还好,我在商业取第一名,中学取第八名,此地取第三名。”“那么你为什么终于进了这里?”“我的母亲去同我的先生商量,先生说师范好,所以我就进了这里。”伯豪对我笑了。我不解他的意思,反而自己觉得很得意。

  后来他微微表示轻蔑的神气,说道:“这何必呢!你自己应该抱定宗旨!那么你的来此不是诚意的,不是自己有志向于师范而来的。”我没有回答。实际,当时我心中只知道有母命、师训、校规;此外全然不曾梦到什么自己的宗旨、诚意、志向。他的话刺激了我,使我忽然悟到了自己,最初是惊悟自己的态度的确不诚意,其次是可怜自己的卑怯,最后觉得刚才对他夸耀我的应试等第,何等可耻!我究竟已是一个应该自觉的少年了。他的话促成了我的自悟。从这一天开始,我对他抱了畏敬之念。

  他对于学校所指定而全体学生所服从的宿舍规则,常抱不平之念。他有一次对我说:“我们不是人,我们是一群鸡或鸭。朝晨放出场,夜里关进笼。”又当晚上九点半钟,许多学生挤在寝室总门口等候寝室总长来开门的时候,他常常说“放犯人了!”但当时我们对于寝室的启闭,电灯的开关,都视同天的晓夜一般,是绝对不容超越的定律;寝室总长犹之天使,有不可侵犯的威权,谁敢存心不平或口出怨言呢?所以他这种话,不但在我只当作笑话,就是公布于全体四五百同学中,也决不会有什么影响。我自己尤其是一个绝对服从的好学生。

  丰子恺散文 篇13

  前天我同两个女孩到西湖山中游玩,天忽下雨。我们仓皇奔走,看见前方有一小庙,庙门口有三家村,其中一家是开小茶店而带卖香烟的。我们趋之如归。茶店虽小,茶也要一角钱一壶。但在这时候,即使两角钱一壶,我们也不嫌贵了。

  茶越冲越淡,雨越落越大。最初因游山遇雨,觉得扫兴;这时候山中阻雨的一种寂寥而深沉的趣味牵引了我的感兴,反觉得比晴天游山趣味更好。所谓“山色空蒙雨亦奇”,我于此体会了这种境界的好处。然而两个女孩子不解这种趣味,她们坐在这小茶店里躲雨,只是怨天尤人,苦闷万状。我无法把我所体验的境界为她们说明,也不愿使她们“大人化”而体验我所感的趣味。

  茶博士坐在门口拉胡琴。除雨声外,这是我们当时所闻的唯一的声音。拉的是《梅花三弄》,虽然声音摸得不大正确,拍子还拉得不错。这好像是因为顾客稀少,他坐在门口拉这曲胡琴来代替收音机作广告的。可惜他拉了一会就罢,使我们所闻的只是嘈杂而冗长的雨声。为了安慰两个女孩子,我就去向茶博士借胡琴。“你的胡琴借我弄弄好不好?”他很客气地把胡琴递给我。

  我借了胡琴回茶店,两个女孩很欢喜。“你会拉的?你会拉的?”我就拉给她们看。手法虽生,音阶还摸得准。因为我小时候曾经请我家邻近的柴主人阿庆教过《梅花三弄》,又请对面弄内一个裁缝司务大汉教过胡琴上的工尺。阿庆的教法很特别,他只是拉《梅花三弄》给你听,却不教你工尺的曲谱。他拉得很熟,但他不知工尺。我对他的拉奏望洋兴叹,始终学他不来。后来知道大汉识字,就请教他。他把小工调、正工调的音阶位置写了一张纸给我,我的胡琴拉奏由此入门。现在所以能够摸出正确的音阶者,一半由于以前略有摸小提琴的经验,一半仍是根基于大汉的教授的。在山中小茶店里的雨窗下,我用胡琴从容地(因为快了要拉错)拉了种种西洋小曲。两女孩和着了歌唱,好像是西湖上卖唱的`,引得三家村里的人都来看。一个女孩唱着《渔光曲》,要我用胡琴去和她。我和着她拉,三家村里的青年们也齐唱起来,一时把这苦雨荒山闹得十分温暖。我曾经吃过七八年音乐教师饭,曾经用钢琴伴奏过混声四部合唱,曾经弹过贝多芬的鸣奏曲。但是有生以来,没有尝过今日般的音乐的趣味。

  两部空黄包车拉过,被我们雇定了。我付了茶钱,还了胡琴,辞别三家村的青年们,坐上车子。油布遮盖我面前,看不见雨景。我回味刚才的经验,觉得胡琴这种乐器很有意思。钢琴笨重如棺材,小提琴 要数十百元一具,制造虽精,世间有几人能够享用呢?胡琴只要两三角钱一把,虽然音域没有小提琴之广,也尽够演奏寻常小曲。虽然音色不比小提琴优美,装配得法,其发音也还可听。这种乐器在我国民间很流行,剃头店里有之,裁缝店里有之,江北船上有之,三家村里有之。倘能多造几个简易而高尚的胡琴曲,使像《渔光曲》—般流行于民间,其艺术陶冶的效果,恐比学校的音乐课广大得多呢。我离去三家村时,村里的青年们都送我上车,表示惜别。我也觉得有些儿依依。(曾经搪塞他们说:“下星期再来!”其实恐怕我此生不会再到这三家村里去吃茶且拉胡琴了。)若没有胡琴的因缘,三家村里的青年对于我这路人有何惜别之情,而我又有何依依于这些萍水相逢的人呢?古语云:“乐以教和。”我做了七八年音乐教师没有实证过这句话,不料这天在这荒村中实证了。

  丰子恺散文 篇14

  我小时候从李叔同先生学习弹琴,每弹错了一处,李先生回头向我一看。我对于这一看比什么都害怕。当时也不自知其理由,只觉得有一种不可当力,使我难于消受。现在回想起来,方知他这一看的颜面表情中历历表出着对于音乐艺术的尊敬,对于教育使命的严重,和对于我的疏忽的惩诫,实在比校长先生的一番训话更可使我感动。古人有故意误拂琴弦,以求周郎一顾的;我当时实在怕见李先生的一顾,总是预先练得很熟,然后到他面前去还琴。

  但是现在,李先生那种严肃慈祥的脸色已不易再见,却在世间看饱了各种各样的奇异的脸色——当作雕刻或纸脸具看时,倒也很有兴味。

  在人们谈话议论的坐席中,与其听他们言辞的意义,不如看他们颜面的变化,兴味好得多,且在实际上,也可以更深切地了解各人的心理。因为感情的复杂深刻的部分,往往为理义的言说所不能表出,而在“造形的”脸色上历历地披露着。不但如此,尽有口上说“是”而脸上明明表出“非”的怪事。聪明的对手也能不听其言辞而但窥其脸色,正确地会得其心理。然而我并不想做这种聪明的对手,我最欢喜当作雕刻或纸脸具看人的脸孔。

  看惯了脸,以为脸当然如此。但仔细凝视,就觉得颜面是很奇怪的一种形象。同是两眼,两眉,一口,一鼻排列在一个面中,而有万人各不相同的形式。同一颜面中,又有喜,怒,哀,乐,嫉妒,同情,冷淡,阴险,仓皇,忸怩……千万种表情。凡词典内所有的一切感情的形容词,在颜面上都可表演。推究其差别的原因,不外乎这数寸宽广的浮雕板中的形状与色彩的变化而已。

  就五官而论,耳朵在表情上全然无用。记得某文学家说,耳朵的形状最表出人类的兽相。我从前曾经取一大张纸,在其中央剪出一洞,套在一个朋友的耳朵上,而单独地观看耳朵的姿态,久之不认识其为耳朵,而越觉得可怕。这大概是为了耳朵一向躲在鬓边,素不登颜面表情的舞台的缘故。只有日本文学家芥川龙之介对于中国女子的耳朵表示敬意,说玲珑而洁白像贝壳。然耳朵无论如何美好,也不过像鬓边的玉兰花一类的装饰物而已,与表情全无关系。实际,耳朵位在脸的边上,只能当做这浮雕板的两个环子,不入浮雕范围之内。

  在浮雕的版图内,鼻可说是颜面中的北辰,固定在中央。眉,眼,口,均以它为中心而活动,而做出各种表情。眉位在上方,形态简单;然与眼有表里的关系,处于眼的伴奏者的地位。演奏“颜面表情”的主要旋律的,是眼与口。二者的性质又不相同:照顾恺之的意见,“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之中”,故其画人常数年不点睛,说“点睛便欲飞去”,则眼是最富于表情的。然而口也不差:肖像画得似否,口的关系居多;试用粉笔在黑板上任意画一颜面,而仅变更其口的形状,大小,厚薄,弯度,方向,地位,可得各种完全不同的表情。故我以为眼与口在颜面表情上同样重要,眼是“色的”;口是“形的”。眼不能移动位置,但有青眼白眼等种种眼色;口虽没有色,但形状与位置的变动在五官中最为剧烈。倘把颜面看作一个家庭,则口是男性的,眼是女性的,两者常常协力而作出这家庭生活中的诸相。

  然更进一步,我就要想到颜面构造的本质的问题。神造人的时候,颜面的创作是根据某种定理的,抑任意造出的?即颜面中的五官形状与位置的排法是必然的,抑偶然的?从生理上说来,也许是合于实用原则的,例如眉生在眼上,可以保护眼;鼻生在口上,可以帮助味觉。但从造形上说来,不必一定,苟有别种便于实用的.排列法,我们也可同样地承认其为颜面,而看出其中的表情。

  各种动物的颜面,便得按照别种实用的原则而变更其形状与位置的。我们在动物的颜面中,一样可以看出表情,不过其脸上的筋肉不动,远不及人面的表情丰富而已。试仔细辨察狗的颜面,可知各狗的相貌也各不相同。我们平常往往以“狗”的一个概念抹杀各狗的差别,难得有人尊重狗的个性,而费心辨察它们的相貌。这犹之我小时候初到上海,第一次看见西洋人,觉得面孔个个一样,红头巡捕尤其如此——我的母亲每年来上海一二次,看见西洋人总说“这个人又来了”,实则西洋人与印度人看我们,恐怕也是这样。这全是黄白异种的缘故,我们看日本人或朝鲜人就没有这种感觉。这异种的范围推广起来,及于禽兽的时候,即可辨识禽兽的相貌。所以照我想来,人的颜面的形状与位置不一定要照现在的排法,不过偶然排成这样而已。倘变换一种排法,同样地有表情。只因我们久已看惯了现在状态的颜面,故对于这种颜面的表情,辨识力特别丰富又精细而已。

  至于眼睛有特殊训练的艺术家,尤其是画家,就能推广其对于颜面表情的辨识力,而在自然界一切生物及无生物中看出种种表情。“拟人化”的看法即由此而生。在桃花中看出笑颜,在莲花中看出粉脸,又如德国理想派画家勃克林,其描写波涛,曾画魔王追扑一弱女,以象征大波吞没小浪,这可谓拟人化的极致了。就是非画家的普通人,倘能应用其对于颜面的看法于一切自然界,也可看到物象表情。有一个小孩子曾经发现开盖的洋琴的相貌好像露出一口整齐而洁白的牙齿的某先生,威迪文的墨水瓶姿态像邻家的肥胖的妇人。我叹佩这孩子对造形的敏感。孩子比大人,概念弱而直观强,故所见更多拟人的印象,容易看见物象的真相。艺术家就是学习孩子们这种看法的。艺术家要在自然中看出生命,要在一草一木中发现自己,故必推广其同情心,普及于一切自然,有情化一切自然。

  这样说来,不但颜面有表情而已;无名的形状,无意义的排列,在明者的眼中都有表情,与颜面表情一样地明显而复杂。中国的书法便是其中一例。西洋现代的立体派等新兴美术又是其一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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