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瑞典文学院面向全球公布:来自中国的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莫言成为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本土作家。
从1981年短篇小说《春夜雨霏霏》发表,到去年的《蛙》荣获茅盾文学奖,莫言小说创作已走过三十年。他至今创作了11 部长篇,一百多部中短篇。由于风格不断变化,莫言先后被划入现代派、寻根文学、新历史小说等不同的流派。对这种贴标签的做法,他很幽默地表达了看法:“大多数所谓的文学思潮,与自己的作品其实没有什么关系,小说是作家创作的,思潮是批评家发明的。”
莫言的作品中,关于人性、种族的思考被纳入历史变迁的宏大史诗中,语言、结构方面的先锋探索更加注重融合传统文化和民间资源,强化小说故事的传奇性和喜剧性,呈现出举重若轻的轻逸之美。
一直以来,农村生活始终是莫言叙述的.中心,他以自己的创作,建构了“山东省高密县东北乡” 这样一个具有象征意味的乡土世界。他每部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地都是从这里登场。他多次谈到故乡对于作家、对于他自己的意义:放眼世界文学史,但凡有独特风格的作家,都有一个文学的王国。福克纳有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马尔克斯有他的马孔多小镇,鲁迅有他的鲁镇,沈从文有他的边城。而这些文学的王国,无一不是在它们君主的真正故乡的基础上创建起来的。
在1976年参军离开农村以前,莫言在真实的高密县东北乡贫瘠的土地上当了20年农民。这 20年是极左政治路线下民生艰难的时代,留在他童年记忆中最难忘的是饥饿、神鬼故事和母亲的叹息。莫言小说中那千奇百怪的故事,对自然、社会、人生惊世骇俗的看法,都和母亲、童年、大自然、故乡紧密相连。
当然,莫言也认识到故乡对作家的局限性,如何使故乡的梦境成为贯通人类普世性价值的纽带,这是莫言乡土小说的愿景。
著名文学评论家陈思和教授认为:“莫言的乡土小说,一方面是他对民间艺术风格的自觉、理性的追求,一方面是与民间的文化形态紧密关联。”而在莫言看来,民间是一个巨大的话题,可以把它简化为作家的创作心态问题:是为老百姓写作?还是作为老百姓写作?
毫无疑问,莫言选择的是后者。作为老百姓写作,是作家自己就是老百姓的一分子,不去担当道德的评判者、教化者,保持老百姓的立场、思维和方法。在关于长篇小说《四十一炮》的对话中,他说: 写几篇小说算不上知识分子,比那些乡村中会讲故事的老人,无非是多认识几个字而已。概括起来讲,莫言的民间立场是站在弱小生命和自由人性的立场上描写民间的苦难与抗争,张扬个性自我。自觉运用民间艺术资源,在小说的语言、故事、结构等方面全面复活民间文学、民间艺术的活力,追求文学的民族化、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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