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孟浩然原文、翻译注释及赏析

2022-09-28 孟浩然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对那些朗朗上口的古诗很是熟悉吧,古诗言简意丰,具有凝炼和跳跃的特点。其实很多朋友都不太清楚什么样的古诗才是好的古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赠孟浩然原文、翻译注释及赏析,欢迎阅读与收藏。

  原文:

  赠孟浩然

  唐代:李白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译文:

  我敬重孟先生的庄重潇洒,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

  少年时屏弃当官不走仕途,一生闲云野鹤年老时仍在山间云中逍遥自在。

  明月夜常常把酒临风,饮清酒而醉,他不事君王沉醉于自然美景。

  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仰望着他?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

  注释: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孟夫子:指孟浩然。夫子,一般的尊称。风流:古人以风流赞美文人,主要是指有文采,善词章,风度潇洒,不钻营苟且等。王士源《孟浩然集序》说孟“骨貌淑清,风神散朗,救患释纷,以立义表。灌蔬艺竹,以全高尚。”

  红颜弃轩冕(miǎn),白首卧松云。

  红颜句:意谓从青年时代起就对轩冕荣华(仕宦)不感兴趣。白首:白头,指老年。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中圣:“中圣人”的简称,即醉酒。曹魏时徐邈喜欢喝酒,称酒清者为圣人,酒浊者为贤人。中:读去声,动词,“中暑”、“中毒”之“中”,此为饮清酒而醉,故曰中圣。迷花:迷恋花草,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事君:侍奉皇帝。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yī)清芬。

  高山:言孟品格高尚,令人敬仰。徒此揖清芬: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

  赏析: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赠孟浩然》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首联是说,我敬重孟先生,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穿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指浩然潇洒情愿的风度人品和超然不凡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两联的笔墨了。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颔联是说,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颈联是说,明月夜常常因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的意思,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去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如果说颔联是从总的方面写他的生平,那么颈联则只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这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是说,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够仰望着他?只在此拜揖他芬芳的道德光华!尾联又回到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孟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经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的写仰望又翻进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拜,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这首诗在语言上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格调高古,飘逸之致的风神,尾联也具有同样的风调。颔联由“红颜”写到“白首,像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

  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过渡到描写,揭示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赠孟浩然》作品介绍

  《赠孟浩然》的作者是李白,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68卷第1首。该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全诗推崇孟浩然风雅潇洒的品格。首联点题,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慕之情;二、三两联描绘了孟浩然摒弃官职,白首归隐,醉月中酒,迷花不仕的高雅形象;尾联直接抒情,把孟氏的高雅比为高山巍峨峻拔,令人抑止。

  古诗名句“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就是出自《赠孟浩然》这首诗。

  《赠孟浩然》作者介绍

  李白(701年2月28日-762),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朝诗人,有“诗仙”之称,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汉族,出生于西域碎叶城(今吉尔吉斯斯坦托克马克),5岁随父迁至剑南道之绵州(巴西郡)昌隆县(712年更名为昌明县,今四川绵阳江油市青莲乡),祖籍陇西郡成纪县(今甘肃平凉市静宁县南)。其父李客,育二子(伯禽、天然)一女(平阳)。存世诗文千余篇,代表作有《蜀道难》、《行路难》、《梦游天姥吟留别》、《将进酒》等诗篇,有《李太白集》传世。762年病逝于安徽当涂,享年61岁。更多古诗欣赏文章敬请关注“可可诗词频道”的李白的诗全集栏目。

  李白的诗歌创作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主要表现为侧重抒写豪迈气概和激昂情怀,很少对客观事物和具体时间做细致的描述。洒脱不羁的气质、傲视独立的人格、易于触动而又易爆发的强烈情感,形成了李白诗抒情方式的鲜明特点。他往往喷发式的,一旦感情兴发,就毫无节制的奔涌而出,宛若天际的狂飙和喷溢的火山。他的想象奇特,常有异乎寻常的衔接,随情思流动而变化万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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