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孟浩然的原文及赏析1
赠孟浩然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古诗简介
《赠孟浩然》是唐代诗人李白在湖北所作的一首五言律诗,全诗推崇孟浩然风雅潇洒的品格,全诗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以一种舒展唱叹的语调,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
首联点题,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慕之情。二、三两联描绘了孟浩然摒弃官职,白首归隐,醉月中酒,迷花不仕的高雅形象。尾联直接抒情,把孟氏的高雅比为高山巍峨峻拔,令人抑止。
翻译/译文
我敬重孟先生的庄重潇洒,
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
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
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明月夜常常饮酒醉得非凡高雅,
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
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仰望着他?
只在此揖敬他芬芳的道德光华!
注释
1.孟夫子:指孟浩然。夫子,一般的尊称。
2.风流:古人以风流赞美文人,主要是指有文采,善词章,风度潇洒,不钻营苟且等。王士源《孟浩然集序》说孟“骨貌淑清,风神散朗,救患释纷,以立义表。灌蔬艺竹,以全高尚。”
3.红颜:指孟浩然少壮时期。
4.白首:白头,指孟浩然晚年的时候。
卧松云:隐居。
5.醉月句:月下醉饮。中圣:“中圣人”的简称,即醉酒。曹魏时徐邈喜欢喝酒,称酒清者为圣人,酒浊者为贤人。中:读去声,动词,“中暑”、“中毒”之“中”,此为饮清酒而醉,故曰中圣。
6.迷花:迷恋花草,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
7.事君:侍奉皇帝。
8.高山:言孟品格高尚,令人敬仰。《诗经·小雅·车舝》:“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9.徒此揖清芬: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李白出蜀后,游江陵、潇湘、庐山、金陵、扬州、姑苏等地,然后回头又到了江夏。他专程去襄阳拜访孟浩然,不巧孟已外游,李白不无遗憾地写了这首诗,表达敬仰和遗憾之情。“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二句,即透出仰慕而未能一见之意。
赏析/鉴赏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李白与孟浩然的友谊是诗坛上的一段佳话。二人彼此结识,固然不乏饮酒唱和、携手邀游的乐趣,但是至为重要的,则是在追求情感的和谐一致,寻求灵性飘逸的同伴和知音.史载孟浩然曾隐鹿门山,年四十余客游京师,终以“当路无人”,还归故园。而李白竟亦有类似的经历.他少隐岷山,又隐徂徕山.后被玄宗召至京师,供奉翰林.终因小人谗毁,被赐金放还.的确,笑傲王侯,宏放飘然,邈然有超世之心,这便是两位著名诗人成为知交的根本原因.这首诗就是二人友谊的见证。
首先看其章法结构。首联即点题,揭出“吾爱”二字,亲切挚恳,言由心出,一片真情掩蔽全篇,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孟夫子”,点出所爱之人,扣紧题目。孟浩然比李白长十二岁,年岁既长,襟怀磊落,生性潇洒,诗才又特出,自然令李白仰慕钦敬,所以才以“夫子”相称。“夫子”非章句腐儒,那是作者鄙夷不耻的。这是对孟浩然倜傥旷放生涯的赞誉,果然,下面使补充道:“风流天下闻”。一个“爱”字是贯串全诗的抒情线索。“风流”指浩然潇洒清远的风度人品和超然不凡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二联的笔墨了。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作者集中笔墨刻画这位儒雅悠闲的“孟夫子”形象:“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红颜”对“白首”,当是概括了孟浩然漫长的人生旅程,“轩冕”对“松云”,则象征着仕途与隐遁,象征着富贵与淡泊.前者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取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白首”句着一“卧”字,活画出人物风神散朗、寄情山水的高致。如果说颔联是从纵的方面写浩然的生平,那么颈联则是在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
中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尾联则又回到了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地写仰望又翻进了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仰,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其次诗在语言上也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但格调高古,萧散简远。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调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风神飘逸之致,疏朗古朴之风。尾联也具有同样风调。中二联不斤斤于对偶声律,对偶自然流走,全无板滞之病。谢榛《四溟诗话》曾谓,“红颜”句与“迷花”句,“两联意颇相似”,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不见斧凿痕迹。如“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之意,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高山”一句用了《诗经·小雅·车舝》中“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典故,后来司马迁又在《孔子世家》中用来赞美孔子。这里既是用典,又是形象描写,即使不知其出处,也仍能欣赏其形象与诗情之美。而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地过渡到描写,揭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依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象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赠孟浩然的原文及赏析2
【 原文】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①弃轩冕②,白首卧松云③。
醉月频中圣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⑤。
【注释】
①红颜:指年青的时候。
②轩冕:指官职,轩:车子;冕:高官戴的礼帽。
③卧松云:隐居。
④中圣:中酒,就是喝醉的意思。
⑤清芬:指美德。
【简析】
全诗推崇孟浩然风雅潇洒的品格。首联点题,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慕之情;二、三两联描绘了孟浩然摒弃官职,白首归隐,醉月中酒,迷花不仕的高雅形象;尾联直接抒情,把孟氏的高雅比为高山巍峨峻拔,令人抑止。诗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以一种舒展唱叹的'语调,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
赠孟浩然的原文及赏析3
《赠孟浩然》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译文翻译
我敬重孟先生的庄重潇洒,
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
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
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明月夜常常饮酒醉得非凡高雅,
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
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仰望着他?
只在此揖敬他芬芳的道德光华!
注释解释
孟夫子:指孟浩然。夫子,一般的尊称。
风流:古人以风流赞美文人,主要是指有文采,善词章,风度潇洒,不钻营苟且等。王士源《孟浩然集序》说孟“骨貌淑清,风神散朗,救患释纷,以立义表。灌蔬艺竹,以全高尚。”
红颜句:意谓从青年时代起就对轩冕荣华(仕宦)不感兴趣。
白首:白头,指老年。
醉月句:月下醉饮。中圣:“中圣人”的简称,即醉酒。曹魏时徐邈喜欢喝酒,称酒清者为圣人,酒浊者为贤人。中:读去声,动词,“中暑”、“中毒”之“中”,此为饮清酒而醉,故曰中圣。
迷花:迷恋花草,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事君:侍奉皇帝。
高山:言孟品格高尚,令人敬仰。
徒此揖清芬: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
创作背景
此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
诗文赏析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李白与孟浩然的友谊是诗坛上的一段佳话。二人彼此结识,固然不乏饮酒唱和、携手邀游的乐趣,但是至为重要的,则是在追求情感的和谐一致,寻求灵性飘逸的同伴和知音。史载孟浩然曾隐鹿门山,年四十余客游京师,终以“当路无人”,还归故园。而李白竟亦有类似的经历。他少隐岷山,又隐徂徕山.后被玄宗召至京师,供奉翰林。终因小人谗毁,被赐金放还。的确,笑傲王侯,宏放飘然,邈然有超世之心,这便是两位著名诗人成为知交的根本原因。这首诗就是二人友谊的见证。
首先看其章法结构。首联即点题,揭出“吾爱”二字,亲切挚恳,言由心出,一片真情掩蔽全篇,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孟夫子”,点出所爱之人,扣紧题目。孟浩然比李白长十二岁,年岁既长,襟怀磊落,生性潇洒,诗才又特出,自然令李白仰慕钦敬,所以才以“夫子”相称。“夫子”非章句腐儒,那是作者鄙夷不耻的。这是对孟浩然倜傥旷放生涯的赞誉,果然,下面使补充道:“风流天下闻”。一个“爱”字是贯串全诗的抒情线索。“风流”指浩然潇洒清远的风度人品和超然不凡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二联的笔墨了。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作者集中笔墨刻画这位儒雅悠闲的“孟夫子”形象:“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红颜”对“白首”,当是概括了孟浩然漫长的人生旅程,“轩冕”对“松云”,则象征着仕途与隐遁,象征着富贵与淡泊.前者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取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白首”句着一“卧”字,活画出人物风神散朗、寄情山水的高致。如果说颔联是从纵的方面写浩然的生平,那么颈联则是在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
中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尾联则又回到了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地写仰望又翻进了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仰,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其次诗在语言上也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但格调高古,萧散简远。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调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风神飘逸之致,疏朗古朴之风。尾联也具有同样风调。中二联不斤斤于对偶声律,对偶自然流走,全无板滞之病。谢榛《四溟诗话》曾谓,“红颜”句与“迷花”句,“两联意颇相似”,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不见斧凿痕迹。如“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之意,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高山”一句用了《诗经·小雅·车舝》中“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典故,后来司马迁又在《孔子世家》中用来赞美孔子。这里既是用典,又是形象描写,即使不知其出处,也仍能欣赏其形象与诗情之美。而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地过渡到描写,揭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依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赠孟浩然的原文及赏析4
赠孟浩然
唐 李白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译文
我敬重孟先生的庄重潇洒,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
少年时屏弃当官不走仕途,一生闲云野鹤年老时仍在山间云中逍遥自在。
皓月当空,他把酒临风,饮清酒而醉,他不事君王沉醉于自然美景。
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仰望着他?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
注释
孟夫子:指孟浩然。夫子,一般的尊称。
风流:古人以风流赞美文人,主要是指有文采,善词章,风度潇洒,不钻营苟且等。王士源《孟浩然集序》说孟“骨貌淑清,风神散朗,救患释纷,以立义表。灌蔬艺竹,以全高尚。”
红颜句:意谓从青年时代起就对轩冕荣华(仕宦)不感兴趣。
白首:白头,指老年。
醉月句:月下醉饮。中圣:“中圣人”的简称,即醉酒。曹魏时徐邈喜欢喝酒,称酒清者为圣人,酒浊者为贤人。中:读去声,动词,“中暑”、“中毒”之“中”,此为饮清酒而醉,故曰中圣。
迷花:迷恋花草,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事君:侍奉皇帝。
高山:言孟品格高尚,令人敬仰。
徒此揖清芬: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
创作背景
此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公元727年~公元736年),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郁贤皓认为,此诗当为公元739年(开元二十七年)李白过襄阳重晤孟浩然时所作,其时孟浩然已届暮年。
赏析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赠孟浩然》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首联是说,我敬重孟先生,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穿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指浩然潇洒情愿的风度人品和超然不凡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两联的笔墨了。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颔联是说,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颈联是说,明月夜常常因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的意思,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去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如果说颔联是从总的方面写他的生平,那么颈联则只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这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是说,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够仰望着他?只在此拜揖他芬芳的道德光华!尾联又回到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孟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经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的写仰望又翻进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拜,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这首诗在语言上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格调高古,飘逸之致的风神,尾联也具有同样的风调。颔联由“红颜”写到“白首,像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
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过渡到描写,揭示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赠孟浩然的原文及赏析5
【作品简介】
《赠孟浩然》由李白创作,被选入《唐诗三百首》。这首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全诗推崇孟浩然风雅潇洒的品格。首联点题,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慕之情;二、三两联描绘了孟浩然摒弃官职,白首归隐,醉月中酒,迷花不仕的高雅形象;尾联直接抒情,把孟氏的高雅比为高山巍峨峻拔,令人抑止。更多唐诗欣赏敬请关注“站”的唐诗三百首栏目。
【原文】
《赠孟浩然》
作者:李白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注解】
1.孟夫子:指孟浩然。夫子,一般的尊称。此诗约作于开元二十三年(735)孟浩然离开长安回到襄阳隐居之后。
2.风流:古人以风流赞美文人,主要是指有文采,善词章,风度潇洒,不钻营苟且等。王士源《孟浩然集序》说孟“骨貌淑清,风神散朗,救患释纷,以立义表。灌蔬艺竹,以全高尚。”
3.红颜句:意谓从青年时代起就对轩冕荣华(仕宦)不感兴趣。
4.白首:白头,指老年。
5.醉月句:月下醉饮。中圣:“中圣人”的简称,即醉酒。曹魏时徐邈喜欢喝酒,称酒清者为圣人,酒浊者为贤人。中:读去声,动词,“中暑”、“中毒”之“中”,此为饮清酒而醉,故曰中圣。释源:《三国志·魏志·徐邈传》:“徐邈字景山,燕国蓟人也。……魏国初建,为尚书郎,时科禁酒,而邈私饮至于沈醉。校事赵达问以曹事,邈曰:‘中圣人。’达白之太祖,太祖甚怒。度辽将军鲜于辅进曰:‘平日醉客谓酒清者为圣人,浊者为贤人,邈性修慎,偶醉言耳。’竟坐得免刑。”说解:曹操严禁饮酒。徐邈身为尚书郎,私自饮酒,违犯禁令。当下属问询官署事务时,他竟说“中圣人”,意思是自己饮中了酒。因当时人讳说酒字,把清酒叫圣人,浊酒叫贤人。关于“酒”与“圣人”之关系,最早的记载出现于《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传】二十二年春,臧武仲如晋,雨,过御叔。御叔在其邑,将饮酒,曰:“焉用圣人!我将饮酒而己,雨行,何以圣为?”穆叔闻之曰:“不可使也,而傲使人,国之蠹也。”令倍其赋。后世遂以“中圣人”或“中圣”指饮酒而醉。
6.迷花:迷恋花草,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事君:侍奉皇帝。
7.高山:言孟品格高尚,令人敬仰。《诗经·小雅·车舝》:“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8.徒此揖清芬: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李白出蜀后,游江陵、潇湘、庐山、金陵、扬州、姑苏等地,然后回头又到了江夏。他专程去襄阳拜访孟浩然,不巧孟已外游,李白不无遗憾地写了这首诗,表达敬仰和遗憾之情。“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二句,即透出仰慕而未能一见之意。
【韵译】
我敬重孟浩然先生的庄重潇洒,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
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明月夜常常饮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
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仰望着他?只在此揖敬他芬芳的道德光华!
【评析】
李白比孟浩然小十二岁,但两人常相往来,友谊深厚。他钦佩孟浩然清高的品行和自然飘逸的诗风。本诗集中表现了他对孟浩然的崇敬和两人思想感情上的共鸣。这首诗,结构严谨,语言古朴自然 ,用的典故全无斧凿痕迹。
这首诗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以一种舒展唱叹的语调,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该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首先看其章法结构。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串全诗的抒情线索。“风流”指浩然潇洒清远的风度人品和超然不凡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二联的笔墨了。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取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白首”句着一“卧”字,活画出人物风神散朗、寄情山水的高致。如果说颔联是从纵的方面写浩然的生平,那么颈联则是在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
中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尾联则又回到了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地写仰望又翻进了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仰,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更多唐诗欣赏敬请关注“站”的唐诗三百首栏目。
其次诗在语言上也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但格调高古,萧散简远。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调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风神飘逸之致,疏朗古朴之风。尾联也具有同样风调。中二联不斤斤于对偶声律,对偶自然流走,全无板滞之病。如由“红颜”写至“白首”,象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不见斧凿痕迹。如“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之意,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高山”一句用了《诗经·小雅·车舝》中“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典故,后来司马迁又在《孔子世家》中用来赞美孔子。这里既是用典,又是形象描写,即使不知其出处,也仍能欣赏其形象与诗情之美。而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地过渡到描写,揭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依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象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赏析】
李白与孟浩然的友谊是诗坛上的一段佳话。二人彼此结识,固然不乏饮酒唱和、携手邀游的乐趣,但是至为重要的,则是在追求情感的和谐一致,寻求灵性飘逸的同伴和知音。史载孟浩然曾隐鹿门山,年四十余客游京师,终以“当路无人”,还归故园。而李白竟亦有类似的经历。他少隐岷山,又隐徂徕山。后被玄宗召至京师,供奉翰林。终因小人谗毀,被赐金放还。的确,笑傲王侯,宏放飘然,邈然有超世之心,这便是两位著名诗人成为知交的根本原因。这首诗就是二人友谊的见证。
首联即揭出“吾爱”二字,亲切挚恳,言由心出,一片真情掩蔽全篇。“孟夫子”,点出所爱之人,扣紧题目。孟浩然比李白长十二岁。年岁既长,襟怀磊落,生性潇洒,诗才又特出,自然令李白仰慕钦敬,所以才以“夫子”相称。“夫子”非章句腐儒,那是作者鄙夷不耻的。这是对孟浩然倜傥旷放生涯的赞誉。果然,下面使补充道:“风流天下闻”。
接下来二联,作者集中笔墨刻画这位儒雅悠闲的“孟夫子”形象:“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红颜”对“白首”,当是概括了孟浩然漫长的人生旅程,“轩冕”对“松云”,则象征着仕途与隐遁,象征着富贵与淡泊。前者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后者虽有人表示倾慕,但未见有几人能守本持一。孟浩然不同。他拋弃了功名富贵,便安心林下,终日与劲松白云为伍。自少至老,心志如一。这里,一“弃”,一“卧”,准确生动地描绘出孟浩然对人生所作出的抉择。其欲摆脱世俗羁绊的高风亮节,其迷恋山水的自得之貌,呼之欲出,形神毕现。更多唐诗欣赏敬请关注“站”的唐诗三百首栏目。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这一联写孟浩然闲居无事,日以饮酒赏花为乐。前一联作纵向勾勒,此一联则作横向铺染,纵横反复,详尽描绘了孟浩然的隐士风流。谢榛《四溟诗话》曾谓,“红颜”句与“迷花”句,“两联意颇相似”。其实,李白的描写是各有侧重的。醉酒迷花,亦是李白乐为之事。写此,意在突出孟浩然的洒脱不拘。同时,也愈益显出二人的灵犀相通。
尾联在赞誉对方时发出由衷的喟叹:“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以“高山”喻对方,流露无限慕敬之情,又与首句呼应;“安可仰”,翻进一层,以己之惭愧不如进行反衬。这就自然逼出结句——对孟夫子,自己只能徒然向他清幽芬芳的人品拜揖。这是礼赞,这是天性率真的诗人向自己爱慕的人坦露出的赤诚。
【点评】
李白之大名人尽皆知。他的才华与品德也被后世人所欣赏赞颂。孟浩然也是大名鼎鼎,无人不晓。如果这两个人见了面会如何呢?最近我就读到了这首李白写给孟浩然的诗。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传。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孤松。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途此揖清芬。
真是一首好诗,充分表达出了李对孟的热爱!押韵的字,对仗的诗句,再加上诗人富有创意的语言,使这首诗的风格十分独特。全诗的内容,无疑是在赞扬孟浩然。我爱孟夫子,他的'风采天下流传。少时不爱香车冕冠,老年独卧孤松之下。有月之夜,饮酒作乐,一生爱花草,不事权贵。他就像那高山般不可仰望,只能到此处揖取他的芬芳。
李白的语言永远都是那么浪漫洒脱,短短的几行字,竟把孟浩然的性情、才华表述得如此淋漓尽致。而最后的两句“高山安可仰,途此揖清芬”更是将自己对孟浩然的热爱抒发到了极点。李白还懂得运用比喻,他吧孟贴切地比作高不可仰望的山。一位浪漫主义大诗人,其名远胜于孟浩然,竟用高山来比喻他人,这既是李白的谦虚。李白与孟浩然还真是同一类人,有着对自然的热爱,把这种自然融入诗中,就使整首诗超脱世俗,十分清新雅致。
如果一首诗只能让人在消遣中获得快乐,那么这并不是一首好诗。对于李白的诗,很多人只是认为它的感情强烈,但是我想补充一句,它也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在这首诗中,有一种思想十分值得珍惜,那就是一颗不慕名利,清幽淡泊的心。现在,“向上爬”的心理已经让人累得喘不上气来,而这首诗却能让人在劳累中获得内心深处的放松。万物由自然而生,李白也恰巧以此为出发点,让人了解自身的本性,个人的价值。从这一点来讲,这首诗也是人们在劳累时的一剂心灵良药。
李白的诗,不只是游戏人间,也是对人生的思考;李白的诗,不仅仅送给孟浩然,他也是在用自己的光芒,普度着后世之人。更多唐诗欣赏敬请关注“站”的唐诗三百首栏目。
【作者介绍】
李白(701年2月28日-762),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朝诗人,有“诗仙”之称,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汉族,出生于剑南道之绵州(巴西郡)昌隆县(712年更名为昌明县,今四川绵阳江油市青莲乡),一说生于西域碎叶城(今吉尔吉斯斯坦托克马克),祖籍陇西郡成纪县(今甘肃平凉市静宁县南)。其父李客,育二子(伯禽、天然)一女(平阳)。存世诗文千余篇,代表作有《蜀道难》、《行路难》、《梦游天姥吟留别》、《将进酒》等诗篇,有《李太白集》传世。762年病逝于安徽当涂,享年61岁。其墓在安徽当涂,四川江油、湖北安陆有纪念馆。
李白(lǐ bái),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中国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李白的诗雄奇飘逸,艺术成就极高。他讴歌祖国山河与美丽的自然风光,想象丰富,激昂奔放,富有浪漫主义精神。被贺知章称为“诗仙”,其诗大多为描写山水和抒发内心的情感为主。诗风雄奇豪放。他与杜甫并称为“李杜”,(李商隐与杜牧并称为“小李杜”)。
李白于武后长安元年(701年)出生在剑南道之绵州(巴西郡)所属昌隆县(712年更名为昌明县,今四川省绵阳市所属江油市青莲乡)。另一种说法是其父从中原被贬至西域的碎叶城(今吉尔吉斯斯坦的托克马克市)所生,4岁再迁回剑南道绵州昌隆县(今四川省江油市)。其父李客,生平事迹不详。
李白出生于盛唐时期,他的一生,绝大部分都在漫游中度过,游历了大半个中国。
二十岁时只身出蜀,开始了广泛漫游,南到洞庭湘江,东至吴、越,寓居在安陆(今湖北省安陆市)、应山(今湖北省广水市)。
他到处游历,希望结交朋友,拜谒社会名流,从而得到引荐,一举登上高位,去实现政治理想和抱负。可是,十年漫游,却一事无成。他又继续北上太原、长安(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到齐、鲁各地,并寓居山东任城(今山东省济宁市)。
这时他已结交了不少名流,创作了大量优秀诗篇。李白不愿应试做官,希望依靠自身才华,通过他人举荐走向仕途,但一直未得人赏识。他曾给当朝名士韩荆州写过一篇《与韩荆州书》,以此自荐,但未得回复。
直到天宝元年(742年),因道士吴筠的推荐,李白被召至长安,供奉翰林,文章风采,名震天下 。李白初因才气为唐玄宗所赏识,后因不能见容于权贵,在京仅三年,就弃官而去,仍然继续他那飘荡四方的流浪生活。
安史之乱发生的第二年(756年),他感愤时艰,曾参加了永王李璘的幕府。不幸,永王与肃宗发生了争夺帝位的斗争,兵败之后,李白受牵累,流放夜郎(今贵州境内),途中遇赦写下《早发白帝城》。晚年漂泊东南一带,投奔族叔当涂县令李阳冰,不久即病逝。更多唐诗欣赏敬请关注“站”的唐诗三百首栏目。
历代文人对李白的诗歌成就作出了很高的评价。李白生前就有诗名。贺知章一见就称他“谪仙人”。杜甫对其诗歌有“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寄李十二白二十韵》)之评,赞其“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魏颢在《李翰林集序》中说:“白与古人争长,三字九言,鬼出神入。”许多文人都对李白有着很高的评价。韩愈云:“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调张籍》)。唐朝文宗御封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舞、张旭的草书为“三绝”。 到元白时期,开始扬杜抑李。白居易说:"又诗之豪者,世称李杜之作。才矣奇矣,人不逮矣" 杜甫曾对李白有过这样的评价“李白一斗诗百篇, 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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