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热爱读书的故事

2022-11-16 鲁迅

  某些故事是人类对自身历史的一种记忆行为,人们通过多种故事形式。记忆和传播着一定社会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引导着社会性格的形成。故事通过对过去的事的记忆和讲述,描述某个范围社会的文化形态,也有说法认为,故事并不是一种文体,它是通过叙述的方式讲一个带有寓意的事件。他对于研究历史上文化的传播与分布具有较大作用。小编带来的鲁迅热爱读书的故事。

  鲁迅热爱读书的故事 篇1

  鲁迅年轻的时候,家里条件很不好。为了读书,他揣上8元钱上路了。就这8元钱,还是母亲多方设法为他张罗来的。在南京,他进了江南水师学堂,这是一所免费的学校,然而,鲁迅很快发现这里校风不太好,他转入另一所陆师附设的矿路学堂。矿路学堂是新办的,不仅免费,学生津贴也多一些,这样鲁迅就可以多买一些书籍和文化用品了。

  鲁迅酷爱读书,在当时,正是西方文化引入时期,几乎每一月都有优秀的西方著作出版,为了买到这些书籍,鲁迅省吃俭用,节衣缩食,饿肚子现象时有发生,寒冷的冬季,他还穿着单薄的夹衣。鲁迅是班里年龄最小的,却是成绩最好的一个,他有着极强的理解能力和记忆能力,平时学习又刻苦,所以几乎回回得第一。矿路学堂有着一套完善的奖惩制度,每次小考成绩优异的,都发给一个三等奖章;若干个三等奖章,可以兑换一个二等奖章;积够若干个二等奖章,就发给一个头等奖章。头等奖章是金质的,很值钱。鲁迅是班里唯一一个荣获过金质奖章的人,他把奖章变卖了,换回许多优秀的图书。

  有些同学觉得不可理解,金质奖章在同学中可是无限的荣耀呀。在鲁迅看来,图书比奖章更有用,他不需要任何满足虚荣的物品,鲁迅把这一谦逊的品格保持了一辈子。鲁迅一生写成了大量的优秀作品,他的作品往往内容深刻,笔法冷峻、简练,深受老百姓喜爱,有人把这一成就说成来自鲁迅的天才,还有些当面盛赞鲁迅是天才的文学家,鲁迅却很有感慨地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的。”

  鲁迅热爱读书的故事 篇2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同学们,你们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吗?对,就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和革命家鲁迅先生说的,这也成为了他一生的写照!

  鲁迅自幼聪颖勤奋。鲁迅12岁时到三味书屋学习,在哪里攻读诗书近5年。但就在他13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小小的年纪便承担起成人的'责任。他一面上私塾读书,一面帮助母亲料理家务。因为他把一个坚定的信念深深地刻在心里,在尽力帮助母亲料理家务的同时,争分夺秒,勤奋刻苦地读书。

  有一次,父亲重病,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第二次,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观察日记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的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守诺言的人。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那个曾经让鲁迅留下深刻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不断前进。

  鲁迅不仅珍惜时间,刻苦学习,他还利用课余时间博览群书。鲁迅每天从三味书屋放学回家,吃完晚饭后,先把桌子擦抹干净,把手洗干净,然后拿出书来,一页一页翻着阅读。一本绘图的《山海经》,他不仅反复阅读,而且把书上的画全部临摹下来。鲁迅13岁那年,因他祖父科场案发,他曾一度在大舅父的岳父秦秋伊家中避难。秦家有丰富的藏书。在半年多的逃难生活中,鲁迅如饥似渴地阅读了秦家的大量书籍,尤其是像《红楼梦》等著名的古典小说。一直到17岁,鲁迅熟读了儒家的经典,又课外广泛阅读各种杂书,不仅关注历史、人事,也注意观察自然。这样开拓了鲁迅广阔的精神空间,为鲁迅以后思想与文学的发展奠定了宽广深厚的知识基础。

  鲁迅热爱读书的故事 篇3

  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后,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僻静。

  《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记叙的是:鲁迅师长教师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少小时代的鲁迅,非常爱惜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清洁,战战兢兢地捧着书,收视反听地浏览起来。成年之后,鲁迅把念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奇迹。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睦。以是鲁迅收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形,他愿意把书借给他人,但归仍是看到破坏,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朋友、寄出去时老是细心包扎妥当。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地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浏览1遍,看完后顺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砚借我1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入手下手浏览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效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得既湿又油,可我却毫不在意,(只)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黉舍,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得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念书的最大缺陷。

  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坏之迹。我要向鲁迅师长教师学习,做一个爱念书、爱护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

  文章简介:前一段时间,我们学习了《鲁迅爱书的故事》,感受很深。如果你没有读过这篇课文,那未免有些太遗憾了。这篇课文主要写了:鲁迅小时侯特别喜欢书,他爱看书,爱买书,爱抄书,更爱护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以前,我特别不喜欢看书,自从学了这篇课文后,我读的书越来越多,看书的兴趣也越来越浓。读书是我知道了什么是真,什…前一段时间,我们学习了《鲁迅爱书的故事》,感受很深。如果你没有读过这篇课文,那未免有些太遗憾了。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鲁迅小时侯特别喜欢书,他爱看书,爱买书,爱抄书,更爱护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以前,我特别不喜欢看书,自从学了这篇课文后,我读的书越来越多,看书的兴趣也越来越浓。读书是我知道了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叫善,什么叫恶……读书增长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让我感到乐趣无穷。

  现在我上小学5年级了,虽然每天的课程安排的很紧,但我还是尽量挤出时间来看一些课外书籍,如:〈十万个为什么〉、〈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等等。虽然这里面还有很多东西我一时弄不懂,但它激烈我要好好学习,将来掌握更多的知识。读书,给我带来无限的欢乐,同时也丰富了我的知识。

  一本好书似一艘小船,带领我们驶向知识的彼岸;一本好书如同一盏明灯,指引我们为理想而努力;一本好书如同一位知心朋友,在和它的谈心中我若有所悟。和书交朋友,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永远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一定要好好读书,不断充实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鲁迅热爱读书的故事 篇4

  因为读《穆斯林的葬礼》时书中多次提到楚雁潮和新月在翻译鲁迅的《故事新编》,所以得暇就找到《故事新编》来读(其实我读的好多书都是这样子开始的,读这本书时书中提到了什么书就找来读)。

  故事都比较短,找到稍微长一点的空闲时间就能读一篇,到现在共读了四篇:《起死》、《奔月》、《铸剑》、《补天》。为鲁迅先生幽默诙谐的文笔所折服(以前做学生时没感觉到,对鲁迅的文章有点抵触,大概是因为要考试、要分析文章思想的缘故吧)。

  先生将古人古事写得风趣幽默,能够弯弓射九日的后羿因为没有打到嫦娥爱吃的野味而在妻子面前怯怯的,陪着笑脸;庄子行路途中非要弄清楚路边骷髅是怎么死的,叫司命大神为骷髅“复形、还肉、活转来”,结果是已经死了五百年的了,搞得自己不得脱身,也不知让那活转来的骷髅该怎么办……

  先生又将耳熟能详的传说写得活灵活现,又匪夷所思。读了先生的叙述才知女娲娘娘是真正顶天立地的女子,累了就将头靠在高山上头发搭在山顶上;因补天(被共工撞不周山而裂的)耗尽所有精气神而死,整支队伍在其肚皮上扎寨;为了点燃芦柴堆(用来融化补天用的石头的)随手从昆仑山上燃烧的森林大火中取了一株大树做火种。

  而脱离了身体几日的头仍能做出表情,会唱歌,在沸水中还会舞蹈,会攻击自己仇敌的头,让人读来感觉奇特荒诞,但又感觉有那么点可信,就应该那样。

  在《铸剑》中还写了古时人与人之间单纯的信任,所谓的一诺千金。眉间尺未能为父(干将)报仇即遭国王防备捉拿,一从未谋面的黑色人说“我能替你报仇”,眉间尺就将自己的头颅亲自割下和锋利的雄剑一起交给了黑色人。可见当时的人之间的信任是超出我们今天的人的理解能力的,令今人汗颜。

  鲁迅热爱读书的故事 篇5

  在鲁迅博物馆里陈列着一盒修书工具,那是一些简单的画线仪器、几根钢针、一团丝线、几块砂纸以及两块磨书用的石头。鲁迅就是用这些极其平常的东西,使他珍藏着的一万多册图书历久常新,没有一册书里有污损、破散的状况。

  鲁迅先生一向乐意把书借给别人看,个性是青年学生,但是归还时,如果上方有了破边卷角等损坏的状况,他会不高兴的。对于那种不爱护书的借阅者,鲁迅宁愿把书送给他,也不忍看到那本被“蹂躏过的原书再转回来。”鲁迅先生时常把一些好书主动寄赠给渴求知识的人,每当把书送出去时,总是十分仔细地包扎好。鲁迅先生爱护书籍的故事至今还在广为流传。

  鲁迅热爱读书的故事 篇6

  看书前总是先洗手。

  往往把它从字数中扣除。

  ”理发师听了大窘,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 在厦门大学教书时,一次,”一席话顿时引得会场上充满了笑声,鲁迅先生曾到一家理发店理发,而是掏出钱来一个一个地数给理发师,常常被掌声和笑声包围。

  有的同学已在报上看到不少攻击他的文章,当然这对鲁迅来说是常有的事,直辣得额头冒汗,心想他肯定没几个钱,对着可恶的猫一一发射。

  购置了多册书本,鲁迅故意将他当成乞丐,脸上立刻堆满了笑,一次,对此。

  标点符号也折算字数支付稿费了,少年时,各种体裁的作文应有尽有,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理发师不认识鲁迅,而且还没有广告。

  既然如此,鲁迅应约为某出版社撰写书稿,因此他的书稿通篇没有一个标点符号,理发师大喜,只好采纳鲁迅的意见。

  鲁迅又去理发,他便摘下一颗辣椒,今天怎么这样给?”鲁迅笑笑:“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他在讲演中说:“有人说我这次到北平, 有一次,呵呵!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反而在理发后极随意地掏出一大把钱给理发师——远远超出了应付的钱,。

  但在文章中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呢。

  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并没有再显豪爽,” ,满脸写着谦恭,50多岁仍然童心未泯,他平时很爱护图书。

  我马上要‘ 卷土重去’了,坦然地转过身去递过一块银元:“买饭吃吧,由于苦读书,他自己还准备了一套工具,他宁可另买一本新书借给人家,往往面目一新, 编辑看了书稿后,不给稿费,理发时就一点也不认真,有一次他从上海回到北平, 来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第一学期成绩优异,订书、补书样样都会,又买了一串红辣椒。

  见他衣着简朴,鲁迅随即拿起手边的五十支装铁皮的香烟罐,然后买了几本书,若有别人借书,夜读难耐。

  很为他不平,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鲁迅在上海的街头蹓跶,标点也得算字数,经他整理后,身后总跟着一小特务盯梢,以“难以断句”为由,可当年的出版界对标点符号不重视,夜静更深鲁迅在写作。

  妙趣横生。

  立即拿出全部看家本领,每当晚上寒冷时。

  值得你拥有:他演讲时旁征博引,书脏了就小心翼翼地弄干净。

  “慢工出细活”地理发,一个子儿也没多给,您上回那样给。

  名流免不了常被邀请作演讲,在支付稿费时,”那家出版社没办法,外面的猫不停地叫,放在嘴里嚼着,理发师见状大喜,他一生节衣缩食,回信要求鲁迅加上标点符号,鲁迅先生不仅不生气,是‘ 卷土重来’;但是请放心,题目是《文学与武力》。

  鲁迅先生从少年时代起,是来抢饭碗的,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就认认真真地给,他平时不轻易把自己用过的书借给人,鲁迅也不例外。

  由于事先探知该出版社不支付标点符号的稿费,可见标点还是必不可少的, 鲁迅晚年来到上海专事写作,鲁迅回复:“既要作者加标点符号分出段落、章节,不料理毕,一本破旧的书,北师大请他去讲演,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 大家知道:标点符号虽然其貌不扬,屡屡打断他写作的思路,理发师大惑:“先生,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理。

  鲁迅热爱读书的故事 篇7

  爱惜时间,争分夺秒

  鲁迅,原名周树人,是近代一位出色的文学家。

  鲁迅的成功,有一个重要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助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必须作好精确的时间安排。

  此后,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欢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特别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因为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习,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实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

  在鲁迅的眼中,时间就如同生命。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我想:时间就是性命。倘若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因此,鲁迅最讨厌那些成天东家跑跑,西家坐坐,说长道短的人,在他忙于工作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找他聊天或闲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对人家说:唉,你又来了,就没有别的事好做吗?

  鲁迅热爱读书的故事 篇8

  在三味书屋读书的那个年龄段,鲁迅还跟随母亲到乡下外婆家小住。鲁迅的外婆家,是在绍兴乡下,叫安桥村。这个村庄离海不远,极为偏僻。有条小河从村中流淌而过,把全村分为南北两半。当时全村大约有三十户人家,大半姓鲁,靠种田和打鱼为生的占多数,有很少一部分人经营副业——做酒,并开一家很小的商店。鲁迅是在春天扫墓后,随母亲前去的。就是在这里,鲁迅见识了许多更新鲜的风景和玩法儿,看到听到了“社戏”。很幸运,鲁迅能有这样新奇广阔的天地。

  因为鲁迅从城里来,算是远客和贵客,所以村里有很多小朋友得到父母允许,减少了日常劳作的份量,尽情地陪着迅哥儿玩耍。玩的方式很有趣,比如掘蚯蚓伏河边钓虾呀,或是一同去放牛呀,而最大的乐事却是看社戏了。有一回,他们去邻村赵庄看戏,鲁迅日后是这样回忆的:“一出门,便望见月下的平桥内泊着一只白篷的航船,大家跳下船,双喜拔前篙,阿发拔后篙,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待到母亲出来吩咐‘要小心’的时候,我们已经点开船,在桥石上一磕,退后几尺,即又上前出了桥。于是架起两支橹,两人一枝,一里一换,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背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那火接近了,果然是渔火;。正是对船头的一丛松林,。过了那林,船便弯进了叉港,于是赵庄就真在眼前了。最惹眼的是屹立在庄外临河的空地上的一座戏台,模糊在远外的月夜中,和空间几乎分不出界限,我疑心画上见过的仙境,就在这里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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