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称李清照不曾再婚

2022-06-20 李清照

  导语:一提起李清照,几乎无人不晓,因为她是一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旷世才女。她的第一次婚姻也是众所周知的,她与丈夫赵明诚一起度过了二十八

  一提起李清照,几乎无人不晓,因为她是一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旷世才女。她的第一次婚姻也是众所周知的,她与丈夫赵明诚一起度过了二十八年的幸福生活。尽管清照的父亲李格非和明诚的父亲赵挺之分属于对立的两大政治派别,但长辈之间相左的政见并没有影响到他们婚姻的美满。

  靖康之变彻底击碎了她的宁静与幸福。金兵铁骑南踏,赵明诚作为朝廷重臣,被任命知江宁府(今江苏省南京市),不久病死,时间在高宗建炎三年(1129)八月十八日。清照为明诚亲手写了祭文并将他埋葬。赵明诚的死,对于内心世界异常丰富、享受过高境界爱情生活的李清照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老百姓常说:越是好夫妻,丧偶之后,活着的那个人越是难奈。这话一点也不假,因为他忍受不了没有爱情的孤独。或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清照再嫁给了常州人张汝舟。她本想从张汝舟那里找到爱情的补偿,可惜她却因此而铸成大错。由于张汝舟是个势利小人,心胸狭窄,格调低下,与清照完全是陌路之人,故而从刚刚结婚,身为朝廷命官监诸军审计司的张汝舟便肆意侮慢李清照,随后拳脚相加,动辄把清照打得死去活来。二人相讼,竟然闹出官司,李清照也因此蹲了班房。李清照的两次婚姻差别竟是如此之大,前者如缥缈仙境,后者如炼狱刀丛。

  对于李清照的这第二次婚姻明清文人也颇有异议:

  在丈夫赵明诚去世之后,李清照曾经有过再婚经历,这事在宋人着作中多有暗示或明确记载。例如:

  一、王灼《碧鸡漫志》卷二:赵(明诚)死,(李清照)再婚某氏,讼而离之。

  二、朱彧《萍洲可谈》卷中:本朝女妇之有文者,李易安为首称……然不终晚节,流落以死。

  三、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六十:易安再婚张汝舟,未几反目,有《启事》与綦处厚云:“猥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材。”传者无不笑之。

  四、洪适《释隶》卷二十六:赵君(赵明诚)无嗣,李又更嫁。

  五、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二十一:《漱玉集》一卷,易安居士李氏清照撰……嫁东武赵明诚德甫。晚岁颇失节。

  六、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十八: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司张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入官也……李氏,格非女,能为歌词,自号易安居士。

  七、赵彦卫《云麓漫抄》卷十四载李清照《投内翰綦公崈礼启》:……忍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才……友凶横者十旬,盖非天降;居囹圄者九日,岂是人为!

  在宋人着作中,我们不曾看到有谁对这种说法提出异议的。

  但是,到了明清两朝,情况发生了变化。明代开始有人对李清照曾经再婚张汝舟的说法提出异议,入清之后异议之声日益响亮。至晚清时期,李清照不曾再婚之说,赞同的人越来越多,口气越来越肯定,俨然已成定论。请看:

  一、明人徐[火勃]《徐氏笔精》卷七:《渔隐丛话》云:“赵无嗣,李又更嫁非类。”且云:“其《启》曰:‘猥以桑榆之晚景,配此驵侩之下材’。”殊谬妄不足信……更嫁之说,不知起于何人,太诬贤媛也。

  二、清陈文述《颐道堂诗选》外集卷七《题查伯葵撰<李易安论>后》:李清照再适之说,向窃疑之……《云麓漫抄》所载《投綦处厚启》,殆好事者为之。盖宋人小说,往往污蔑贤者……尝欲制一文以雪其污,苦未得暇,今读伯葵所作,可谓先得我心。

  三、俞正燮《癸巳类稿·易安居士事辑》:……其时无学者不堪易安讥诮,改易安与綦学士启,以张飞卿为张汝舟,以玉壶为玉台,谓官文书使易安嫁汝舟,后结讼,又诏离之,有文案……余素恶易安改嫁张汝舟之说,雅雨堂刻《金石录序》,以情度易安不当有此事……赵彦卫、胡仔、李心传等,不明是非,至后人貌为正论。

  四、沈涛《瑟榭丛谈》卷下:《老学庵笔记》……放翁不曰“张汝舟妻”而曰“赵明诚妻”,可见易安无改适之事。

  五、吴衡照《莲子居词话》卷二:易安居士再适张汝舟,卒至对簿……反复推之,易安当不其然。

  六、黄友琴《闺秀正始集·书雅雨堂重刊《金石录》后》:李易安作《金石录跋》,时年已五十有二。国朝雅雨卢公重梓是书,序中决其必无更嫁事,谓是好事者为之……数百年覆盆,遂得昭雪,自是易安可免被恶声矣。

  七、陆心源《仪顾堂题跋·<癸巳类稿·易安事辑>书后》:李易安改嫁,千古厚诬。

  八、李慈铭《越缦堂乙集·书陆刚甫观察<仪顾堂题跋>后》:……张汝舟妻李氏,或本易安一家,与夫不咸,讼讦离异,当时忌易安之才如学士秦楚材者,及被易安诮刺如张九成等者,因将此事移之易安……余申而辩之,补俞氏之阙,正陆氏之误,可为不易之定论矣。

  …………

  事实究竟如何,姑且不论(将作另文再论),看清代学者如此前赴后继、激情澎湃地进行否定的论证,我不禁产生好奇:他们为何如此不遗余力、主张李清照不曾再婚呢?

  经过一番考察和思索,我认为,有如下几种可能的原因:

  首先是,明清时期道德观念比前代更趋保守。人们对妇女尤其是像李清照那样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妇女的再婚事实,很难认同和接受。像清人梁绍玉那样,有“其实改嫁本非圣贤所禁”(见其《两般秋雨庵随笔》卷二)这样通达认识的人不多,更多的是像明人江之淮那样无法接受曾经跟赵明诚“佳人才子,千古绝唱”的李清照,竟然在丈夫死后跟他人再婚,“文君忍耻,犹可以具眼相怜;易安更适,真逐水桃花之不若矣。”(见其《古今女史》卷一引)明人黄溥虽然并未反对李清照再婚说,但是他的一番话语,却颇能道出清代那些反对李清照再婚说者的心声:“予叹易安,翁则清献,为世名臣,夫则明诚,官至郡守,亦景桑榆,何为而再适耶?”(《闲中今古录》)

  其次是,李清照的词在明清时期日益受到推崇。虽然李清照的诗词才华在她年轻时代就已经受到了若干文坛前辈的肯定,宋代的文论家也对李清照的词赞赏有加。但是,评价大致只是:她是宋朝妇女中词写得最好的一位。例如,王灼《碧鸡漫志》云“若本朝妇人,当推文采第一”。朱彧《萍洲可谈》云“本朝女妇之有文者,李易安为首称”。到了明清时期,评价就不止这个高度了。大多认为李清照属于历史上少数最优秀的词作者的行列,有人说,李清照是李后主的后身;或者说,李煜、李清照是词人之正宗。

  再次是,明清一些有成就的文人对嫉贤风气深恶痛绝。不少人在申述李清照不曾再婚观点的时候,都有这样一种推论:李清照之所以“被再婚”,是因为她恃才自傲,曾经讥笑过当时的一些文人。上引俞正燮、李慈铭的观点,就都是如此。

  我认为,明清学者之所以力主李清照不曾再婚,除了一定成分的“科学探索”之外,也不能排除他们的主观需要,即,李清照不曾再婚,更符合他们的时代和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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