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说:“做人从早起起。”因为这是每人每日所做的第一件事。这一桩事若办不到,其余的也就可想。记得从前俞平伯先生有两行名诗:“被窝暖暖的,人儿远远的”,在这“暖暖、远远”的情形之下,毅然决然地从被窝里躥出来,尤其是在北方那样寒冷的天气,实在是不容易。唯以其不容易,所以那个举动被称为开始做人的第一件事。偎在被窝里不出来,那便是在做人的道上第一回败绩。
历史上若干嘉言懿行,也有不少是标榜早起的。例如,《颜氏家训》里便有“黎明即起”的句子。至少我们不会听说哪一个人为了早晨晏起而受到人的赞美。祖逖闻鸡起舞的故事是众所熟知的,但是我们不要忘了祖逖是志士,他所闻的鸡不是我们在天将破晓时听见的鸡啼,而是“中夜闻荒鸡鸣”。中夜起舞之后是否还回去再睡,史无明文,我想大概是不再回去睡了。黑茫茫的后半夜,舞完了之后还做什么,实在是不可想象的事。前清文武大臣上朝,也是半夜三更地进东华门,打着灯笼进去,不知是不是因为皇帝有特别喜欢起早的习惯。西谚亦云:“早出来的鸟能捉到虫儿吃。”似乎是晚出来的鸟便没得虫儿吃了。我们人早起可有什么好处呢?
我个人是从小就喜欢早起的,可是也说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好处,只是我个人的习惯而已。我觉得这是一个好习惯,可是并不说有这好习惯的人即是好人,因为这习惯虽好,究竟在做人的道理上还是一桩小事。所以像韩复榘在山东省做主席时强迫省府人员清晨五时集合在大操场里跑步,我并不敢恭维。
有人晚上不睡,早晨不起。他说这是“焚膏油以继晷”。我想,“焚膏油”则有之,日晷则在被窝里糟蹋不少。他说夜里万籁俱寂,没有搅扰,最宜工作,这话也许是有道理的。我想晚上早睡两个钟头,早上早起两个钟头,还是一样的,因为早晨也是很宜于工作的。我记得我翻译《阿伯拉与哀绿绮思的情书》的时候,就是趁太阳没出的时候搬竹椅在廊檐下动笔,等到太阳晒满半个院子,人声嘈杂,我便收笔,这样在一个月内译成了那本书,至今回忆起来还是愉快的。
我如今年事稍长,好早起的习惯更不易抛弃。醒来听见鸟啭,一天都是快活的。走到街上,看见草上的露珠还没有干,砖缝里被蚯蚓倒出一堆一堆的沙土,男的女的担着新鲜肥美的菜蔬走进城来,马路上有戴草帽的老朽的女清道夫,还有无数的青年男女穿着熨平的布衣精神抖擞地携带着“便当”骑着脚踏车去上班——这时候我衷心充满了喜悦!这是一个活的世界,这是一个人的世界,这是生活!
曾文正公说做人从早起起,也是着眼在那一转念之间,是否能振作精神,让此心做得主宰。其实早起晚起本身倒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利弊,如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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