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主要内容

2024-09-22 课文大全

  阅读是一种主动的过程,是由阅读者根据不同的目的加以调节控制的,陶冶人们的情操,提升自我修养。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尘埃落定主要内容,欢迎大家分享。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人物介绍

  老麦其

  老麦其土司是个极具个性的形象,作品一开篇,就让人感受到了他身上的霸气。他与活佛之间有这样一次对话。活佛是借雕喻土司,而土司则是以鹰自指,这形象地展示了麦其土司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王者风范,也表现了麦其土司良好的自我感觉。他认为天下所有的好的事物理应归他所有,这就滋生出无限的私欲和贪婪。傻子二少爷的眼中,父亲是:聪明人,麦其土司。作品中以麦其土司来代表整个土司阶层,也代表着那些私欲膨胀的聪明人们。他们自以为是,目光短浅,只知在小小的康巴高原上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连绵不断地斗狠斗法,完全不闻不理不问外面的世界是否正在起变化。老麦其土司敛财、贪色、专制。他为满足情欲而霸占了最为忠诚的查查头人的妻子,并顺势掳去他的家产,结果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他贪图权欲,把其他土司玩弄于股掌之中,甚至上演禅让的把戏,待到大儿子旦真贡布被人刺杀致死后,反而精神大振似年轻了二十岁,又充满了当土司的活力。展现出麦其土司由于对权力的贪恋,弃伦理、手足、亲儿于不顾,极度地放大了私欲下人性的扭曲。同时,封闭的环境、凝滞的思想,使他只习惯于听自己熟悉的声音,拒绝任何他种声音的介入,所以试图闯入土司的领域散布先进思想的书记官翁波意西就只能被列入行刑的对象了。麦其土司统治一切占有一切,却在统治和占有中逐渐迷失自我,沦为权力与欲望的奴隶。他失去理智的疯狂,所极力敛集的财产,建立的政权,在隆隆的炮声中灰飞烟灭。

  翁波意西

  他是格鲁巴教派的忠实追随者,为宏扬禅宗教旨,宣扬先进理念,不辞劳苦,千里迢迢来到麦其土司的领域传播新教,以代替那些充满邪见的、戒律松弛的、尘俗一样罪恶的教派。翁波意西对政治、经济、宗教等历史发展规律的预言,预示的是新的社会思想和理念和谐统一。这同时触怒了麦其土司和当地教派,因此,他的苦难无法逃避。第一次的割舌,是因为他大胆地说:是那些身披袈裟的人把我们的教法破坏了,还指责野蛮土王对黑头藏民的残暴统治。他预言了历史发展的规律和潮流,却违背了现实的统治意志;他认为所向无敌的教法没有被接纳,却在被割舌后沦为被看作是野蛮人的土司的家奴充当了书记官。他的思想也被集权、暴虐的麦其土司妄图像对待他的舌头那样连根拔除。但历史车轮前进的脚步不会因此受阻,土司的官寨最终变成了尘埃,而翁波意西为之献身的信仰也最终得到了肯定。他的精神姿态是值得人追寻的,他的明慧的历史观,寓喻着作者的理想,就像他亲手栽种的菩提树一样,是尘埃落定后人们惟一能看清的东西。

  二少爷

  他是汉藏混血儿,又是父亲酗酒与母亲清醒时的产物。他有着特殊的社会地位、家庭背景、生理特征、智力水准、生活态度。在他身上,聪明与傻是两个聚焦点。二少爷确实是个冒傻气的人物形象。二少爷傻,可他有时候又相当聪明。浅层面地看,他能几次机智地帮卓玛圆谎话,能成功地指挥围剿野画眉的战斗。从深层次看,他能灵智地洞察身边的每一个人,甚至每一件事:土司家庭内部、土司与头人、土司与土司之间以及土司与家奴、百姓之间等围绕权力争夺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他开仓济民,倍受爱戴;他开辟前所未有的边境贸易市场,在土司的立场上第一次把御敌的堡垒变为市场,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了土司间的矛盾冲突。他的举动一次次让聪明人吃惊万分,他似乎拥有左右世界、透视未来的神奇力量。傻子二少爷和智者翁波意西表面上看他们站在智性的两级,但他俩就恰似地球仪上的东经180度和西经180度,貌似南辕北辙,实际却是站在一条方位线上的人。在麦其家族所有的人当中,他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接受了翁波意西的影响的人。傻子二少爷具有类似巫人般的特异功能的影子,傻子对客人的到来、官寨里出事、复仇杀手的几次现身、旦真贡布的被刺都有未卜先知的预感。最后当仇人向他下手时,他平静以对,以一个先觉者的敏锐与气度,像一个真正高原男子汉那样主动接受父亲仇人的刀剑。就是这样一个傻又不傻还带着先知先觉的人,给人无限遐思。

  尘埃落定小说创作历程

  阿来从小在藏族地区长大,阿来的《尘埃落定》创作思路时,坦言自己受到藏族文化的深刻影响,无论是人物形象的塑造,创作方法的借鉴,语言的运用等等,都和一种藏族精神紧密结合在一起。“傻子二少爷形象的塑造就受到阿古顿巴的影响。[4] 小说写于1994年,由于阿来没有名气,被十几家出版社退稿,当时流行的是凶杀色情,大部分编辑都认为纯文学没有市场。1998年,在阿来已经不抱希望的时候,刚巧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几位编辑到成都找很有名气的邓贤,同意看看阿来的这篇作品。没想到,一个月后即拍板作为重点作品出版。恰好公众经过一段纯文学饥饿期,这部特别的作品一下子吸引了读者,除大量的盗版外,还重印了5次,正版接近10万册。

  拓展阅读:小说《尘埃落定》读后感

  对当代文学,我接触的时间很晚。在其他同学读完了当代所有作家的作品时,我还像个六年级的小学生那样,惊喜地徘徊在当代文学的书架间。当代作家写下的作品,其数量与古代作家流传下来的作品旗鼓相当,这时我才知道有当代作家作品的存在这回事。

  这一点也不奇怪,我出生于一个闭塞的小山村,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村子里一户相对富裕的人家才买进了第一台电视机。我的整个成长过程中,与文学作品几乎没有接触的机会。环境的闭塞是一方面的原因,我们那里流行各种盗版武侠小说、言情小说,而我对这些小说一向很警惕,老师也不许我读这样的“闲书”,所以,直到现在我也是对武侠、言情小说不闻不问,无法排遣内心那种焦虑——为功名而读书,绝不读“闲书”的戒条一直在起作用;另一方面,家境贫寒,买不起书(连吃饭都成问题,哪还有钱买书),读书无非是为了考上大学,于是除了课本,就没有别的读物。

  等到我终于考上大学,解放了,当其他同学痛痛快快谈恋爱、沉醉在网络游戏中的时候,我向图书馆发起了进攻,似乎是要补偿少年时代的不足,要阅读个够——当然,也是抱着解开心中困惑的目的去读书的。

  我的一位舍友,也是同班同学,他有一本《尘埃落定》,放在他的书架上。这位同学很有趣,他本人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却再买了一套鼠标、鼠标垫、耳麦,却常常邀几个同学去网吧打游戏。他知道我是个穷光蛋,没钱,所以从不拉我去网吧。可见穷也有好处,不会跟着他们混,没有能力去空耗光阴。当我发现这本书后,向他借阅。他很高兴,同意了。于是我一口气将《尘埃落定》看完。

  看这本书之前,我看完了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所以在看《尘埃落定》的时候,认为这是受到《喧哗与骚动》的影响后,写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抱着这种观念。直到最近,我才终于将这个观念纠正过来。现在我认为,并不能因为福克纳比阿来先出生,先写出《喧哗与骚动》,就认为阿来受了福克纳的影响,而是我这个读者莫名其妙将两位作家牵扯到一起了。

  为何?《喧哗与骚动》写了一个白痴班吉。《尘埃落定》写了一个白痴土司的二儿子。《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尘埃落定》写的是西藏土司制度的辉煌、没落、灭亡,也是一部史诗。即,同样的叙述角度,同样是史诗,两方面的类似,使我将两部作品牵扯到了一起。

  不同的地方是,《喧哗与骚动》用四个叙述角度讲述同一个家族的历史,这是这部作品特定的文本结构;而《尘埃落定》的叙述角度一直没有变过,都是土司的白痴二儿子。

  我甚至还想起了南非作家库切的作品《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来,这本书同样写的是一个智商低下的人,也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难不成我要说,库切受福克纳的影响?或许有可能。我相信,在库切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前,恐怕鲜有中国人知道库切是何许人也,库切依旧身处那块大陆,被中国挡在门外。所以,阿来也不可能受库切的影响。

  相互毫不干涉的作家,在不同的土地上,以类似的角度写了类似的小说,难道不令人惊叹不已?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的高中语文老师对近代文学的排序,即“鲁郭茅,巴老曹”。当时我太年轻,无法读懂鲁迅,其他作家的作品,也很少读(没有机会读到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有一次,我看了巴金先生的一篇名叫《春天里的秋天》的小说,讲的是一名女子违背父亲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想法,与一名青年自由恋爱,同居。后来日子过不下去了,被父亲接回家,自杀了。男青年听到这个消息后,悲伤不已。我读完这篇小说后,很是失望。如果自由恋爱没有好的结局,青年们的努力竟然得到这么一个悲惨的结局,完全没有希望,我们所有的青年差不多都要这么病态地活下去了。后来又看了鲁迅写的小说《伤逝》。调子是压抑低沉的,使人喘不过气来。或许只有了解了鲁迅和巴金所处的那个时代,才能够理解他们的小说。

  当我一口气读完《尘埃落定》后,内心竟然是无比畅快,充分体会到了阅读的乐趣,与之前读《春天里的秋天》这样的小说的压抑心境截然相反。阿来写的也是死亡和没落,为什么就那么令人舒畅呢?当时我就想,《尘埃落定》这本书怎么就没有得什么奖,广泛流传呢?这绝对是一本好书。后来才知道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而且被选入了中国百年百种文学作品。我认为这与这本书达到的成就是完全相称的。能够阅读《喧哗和骚动》、《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的我,同样能够从阅读《尘埃落定》这本书中得到乐趣——一种心灵的震撼,被牢牢吸引住。

  我一直在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塑造了一代病态的青年,比如“一从自己中意的女生身边走过,就脸红”,在现实生活中无能、懦弱,总将爱情搞成悲剧。郁达夫的小说《沉沦》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我想,这样的青年如何存活于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我们就不能做一个正常人?

  我似乎在说,当代文学中的一些作品比近代文学的一些作品要好。我这话足以引起诸多前辈的鄙夷目光了。不过我认为文学作品不但有摹写现实的能力,而且还有塑造新型人格的能力——这在现在已经是老生常谈了。郁达夫小说描写的人物使得我们这些读者觉得,那些人物比现实中的人物还要灰暗。作家们怎么都是那么软弱,那么无能,都要饿死、被现实逼死?为什么不自强,好好活着?

  《尘埃落定》里写的这个白痴,竟然比一个正常人更能适应生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白痴死的时候也相当冷静,他知道新时代来了,他死得很坦然。

  我想,这与阿来身处一个全新的时代有关。阿来处在这个有希望的时代,所以欢欢喜喜地埋葬了土司和土司制度,迎接新生活。土司的权利再至高无上,再神气,也消失不见了。土司部落之间的战争,利益冲突,写得那么真实,丝毫没有人工化的痕迹。我用语言无法准确描述出它的种种妙处。我甚至认为,如果不是身处这种文化之中,如果不是考察了很多的资料,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小说来。它是对过去历史的再现。人物的生与死、爱与恨、对与错,都随着历史远去,当我们面对这段历史时,有的只是惊心动魄,不知所措。

  如果前辈们说我浅薄无知,只知道讲好听的话,根本就不具备批评家的素养,我会恭恭敬敬加以承认。对我写不出来、又只知道它种种好处的作品,除了从心底表示钦佩之外,我还能怎么办?

  只有在我学习了某种文艺理论,才能如批评家所愿意看到的那样评论这部作品。也是,如果没有一种理论作为指导,批评从何开始?作为一名读者毕竟要简单得多。我是虔诚的读者,不是批评家。我只是写出我的读后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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