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是个优秀的作家,他1978年凭借《满月儿》,获得首届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
《美文》杂志创办初期,我不足三十岁,贾平凹先生不足四十岁。用现在的目光打量过去,完全可以这样说:那时,我们还都算得上年轻。
那几年,贾平凹先生几乎天天来单位上班。他骑着那辆咯吱作响的旧自行车,穿梭于城市的大街小巷。到单位的楼下,把自行车往墙根一靠,拎起那个黑皮包,摇摇晃晃地爬上楼来。步入杂志社,他并不进入自己的办公室——他的办公桌上,蒙着厚厚的一层灰尘——而是径直推开了我的房门。把皮包搁在窗台上,或慢悠悠地去和别的同事寒暄,或撕一片稿纸,将其揉皱,攥在手心,急慌慌地奔向厕所。消停之后,他便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要么处理手头积压的稿件,要么与我闲聊。中午,我们结伴去街上的餐馆吃饭。饭很简单,十有八九就一碗面,不带菜。偶尔奢华一回,至多每个人一碗羊肉泡。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与贾先生合伙吃饭不下五十次,却从未掏过钱。每进餐馆,他都奋勇向前。传说里的贾先生,堪比葛朗台,异常吝惜钱财。但据我的观察,却并非如此。与我在一起,每遇付账,他既主动又积极,大有冲锋陷阵的劲头。有时候,还颇为霸道与专横。我若抢先一步把钱递给了老板,他并不肯就此罢休,坚决要把我付的钱从老板的手里夺回来,重新还给我。贾先生外表虽略显木讷,但意识异常通彻透亮,堪称明察秋毫。他很善良,深知我的收入远不及他,因此,由我买单,他心里不安。
饭毕,回到我的房间,他躺在沙发上,我躺在床上。或默不作声地各自翻书,或漫无边际地闲扯,或死心塌地地闭目养神。我房间里摆放的那把沙发,是沙发家族里的“老人家”。沙发很年迈了,包装陈旧简陋,内瓤更是糟糕透顶。一根一根翘起的弹簧,有的断裂,有的张牙舞爪,致使沙发平整的表面之下,是千道沟壑万道梁。皮薄的人,一经坐上去,会被那些蓬扎扎的弹簧,戳得根本坐不住。贾先生躺在这样沙发上,无疑很受罪。我屡屡劝他与我互换位置,他睡床,我睡沙发,但他不为所动。夏天酷暑难耐,房间里没有空调,仅有一台电扇,垂吊在屋顶。热得受不了了,贾先生干脆脱个精光,裸露着光溜溜的身子,唯留一件三角裤衩,遮挡住身体的要害部位。
那时候,我孤身一人,办公室里容纳着我全部的生活内容。这间办公室,用途多样,既用来办公,又用来会客,更兼顾睡觉与吃饭。晚上下班之后,办公室很有可能沦落成一间厨房。若厌倦去街上就餐,我就会从床板下,依次拉出一个个的简易灶具,自己动手做起饭来。一个电炉子,一个小案板,一把菜刀,一把炒勺,一只搪瓷碗,一双竹筷子,加上油盐酱醋之类,足以让我凑合着把一顿简餐做熟。
有一天,大约下午五点多钟,尚未下班,我提早溜了出去买烧饼,为晚饭未雨绸缪。拎着买来的烧饼,低着头往回走,却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我抬起头,环顾四周,只见贾先生跨在自行车身上,脚踩住地,手捏住自行车的闸,朝我挤眉弄眼。看样子,他正准备回家,与我不期而遇。我走近他,冲着他微笑。他瞄瞄我手中的饼子,明知故问我买饼子干啥?我说我吃晚饭呀!晚上熬点稀饭喝。贾先生于是就叫我去他家里吃饭,宣称要亲自做面条给我吃。我反复推辞,坚决不去。但他不依不饶,除了言语上“走吧走吧”个不休,还掉转车头,尾随在我的身后,一直把我追踪至单位的楼下。经不住他的这般诚恳与盛情,我只好随他而去。
贾先生骑着自行车,我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上。自行车颠颠簸簸,在混乱的小街上左拐右突。时值三伏天,地面发烫,空气燃烧,一缕缕夕阳,犹如一束束的火焰,灼得人的皮肤疼痛。行至西大街中段,贾先生停下来,跃下自行车,从腰间抽出几毛钱,递给路边的商贩,买了一瓶饮料。他要给我买,被我拒绝。于是他独自喝了起来,一边喊着太渴了太渴了,一边仰起脖子,将那瓶饮料急不可耐地灌下肚去。接下来,驾驶员与乘客角色互换,我骑车,他坐车。那辆轻便自行车驮着我们,车轮朝西滚动着。
贾先生的`家位于夏家十字。一道围墙围起一个小区,但小区里却仅盘踞着一栋居民楼。门房的中年男子上着一件背心,下蹬一双拖鞋,见贾先生推着车子进入了院子,便扯着嗓子问候:平娃,下班了啊?贾先生诺诺着,一副谦卑的姿态。
居民楼共三个单元,贾先生的家,位于最里面那个单元的三层。拿钥匙扭开房门,走进去,发现其住所,为三室一厅。厅不是很大,厅中央立一张桌案。饭时,桌案为餐桌;平时,桌案则是贾先生泼墨习字的平台。来了客人,招呼客人围着桌案落座,冲一壶茶,与客人侃侃而聊。室内装修过,卧室里铺着红地毯;客厅的墙上,悬挂一副镜框,镜框里镶嵌着他亲笔书写的四个大字:上帝无言。落款“静虚村贾平凹”。静虚村,是他给自己的书房起的名字。
拿毛巾擦了汗渍,给我倒了一杯茶,面对面抽完一根烟。尔后,贾先生就系起围裙,进入灶房,叮叮咣咣地做起饭来。他的情绪非常不错,甚至有点儿高亢,一边做饭,一边自娱自乐地哼起了歌曲。厨房的门敞开着,我不时跑至门前向里观望。一会儿,看到他正把切好的莲花白,倒向吱吱冒烟的油锅里;再一会儿,看到他正在案板上使劲地揉着一团面;再再一会儿,看到面团已经摊开在案板上,他手握一根擀杖,正在弯腰擀面。
擀面快要完成之时,韩俊芳大姐回来了。韩大姐和我是同事,办公室一墙之隔。韩大姐为人之忠厚,待人之真诚,处人之随和,以及对我关照之无微不至,让我一辈子都为之感怀与感动。韩大姐与我打过招呼,往厨房里一瞥,忍不住地朗笑起来,惊讶连连,唏嘘不已,嘴里发出“咦——,咦——”之声,揶揄贾先生莫不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怎么想起进厨房做饭了?韩大姐笑着对我说:安黎,还是你面子大呀!我和他结婚一二十年了,他进灶房做饭,这还是头一遭呀!
贾先生从灶房里出来,憨憨地笑着。他解下围裙,把围裙递给韩大姐。韩大姐系上围裙,步入灶房,接了贾先生的班,继续完成做饭的任务。饭摆上餐桌,令我颇感意外:除了面条,竟然还炒了六碟菜。这些菜,显然不是贾先生的杰作,而是韩大姐劳动的结晶。围着桌子就餐,韩大姐笑容满面地奚落起了贾先生:既然请安黎吃饭,冰箱里有那么多现成的菜,你不拿出来炒,就单单炒了一个莲花白?贾先生一副无辜委屈的模样,嘟囔着说:依我的水平,能把莲花白炒熟,已相当不错了。我赶忙插言:都是自己人,吃什么并不重要;关键在于你们对我的这份情谊,深厚得我都有点儿承受不起了。
韩大姐给我盛饭,嫌碗太小,于是将碗弃之,特意挑选了一个偌大的菜盆。盆里的面条,层峦叠嶂。韩大姐站起身,不顾盆里能否装得下,端起一碟碟的菜,不容分说,将菜一股脑儿地扣向我的饭盆里。韩大姐在城市生活许久了,但她的身上,永远储存着山里人特有的淳朴与实在,无丝毫的虚情假意。我后来在她家吃过很多次饭,每一回,她都这样盛饭,这样扣菜,逼迫得我不得不人格分裂:心里默念着“粒粒皆辛苦”,但实际中,却只有把吃不掉的饭菜,剩弃在桌子上。吃饭这样,送人东西也是这样。几乎每一次,我去贾先生家,临离去,韩大姐都要把一个鼓鼓囊囊的塑料袋,塞到我手里。常常的情景是,她死死地拽着我的胳膊,拉开冰箱门,把冰箱里的食物水果等等,席卷一空,装入一个食品袋,然后迫使我无论如何都要把那个食品袋拿走——我儿子那时尚在老家。但只要他来西安,韩大姐一旦知晓,总会悄无声息地去街道,给他买回一大堆东西:有水果饮料,有衣服玩具。买了还不过瘾,第二天上班来,韩大姐手里又提着一大兜香蕉柑橘香肠可乐等,给我儿子送来。
吃完饭,参观了贾先生的书房,得到一本他主动为我签名的赠书,看到天色已晚,我随之告辞。出了书房,见韩大姐立于客厅,手里拎着早已准备好的一大袋食品,正在笑眯眯地等候着为我送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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