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看过散文吧?广义上的散文是指不追求押韵和句式工整的文章体裁,与韵文、骈文相对。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散文要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迟子建的散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迟子建的散文 篇1
我回到故乡时,已是晚秋的时令了。农人们在田地里起着土豆和白菜,采山的人还想在山林中做最后的淘金,他们身披落叶,寻觅着毛茸茸的蘑菇。小城的集市上,卖棉鞋棉帽的人多了起来,大兴安岭的冬天就要来了。窗外的河坝下,草已枯了。夏季时繁星一般闪烁在河畔草滩上的野花,一朵都寻不见了。母亲侍弄的花圃,昨天还花团锦簇的,一夜的霜冻,就让它们腰肢摧折,花容失色。
大自然的花季过去了,而居室的花季还在。母亲摆在我书房南窗前的几盆花,有模有样地开着。蜜蜂在户外没有可采的花蜜了,当我开窗通风的时候,它们就飞进屋子,寻寻觅觅的。不知它们青睐的是金黄的秋菊,还是水红的灯笼花?
那天下午,我关窗的时候,忽然发现一只金色的蜜蜂。它蜷缩在窗棂下,好像采蜜采累了,正在甜睡。我想都没想,捉起它,欲把它放生。然而就在我扬起胳膊的那个瞬间,我左手的拇指忽然针刺般的剧痛,我意识到蜜蜂蜇了我了,连忙把它撇到窗外。
蜜蜂走了,它留在我拇指上的,是一根蜂针。蜂针不长,很细,附着白色的絮状物,我把它拔了出来。我小的时候,不止一次被蜜蜂蛰过,记得有一次在北极村,我撞上马蜂窝,倾巢而出的马蜂蛰得我面部红肿,疼得我在炕上直打滚。
别看这只蜜蜂了无生气的样子,它的能量实在是大。我的拇指顷刻间肿胀起来,而且疼痛难忍。我懊恼极了,蜜蜂一定以为我要致它于死地,才使出它的撒手锏。而蛰过了人的蜜蜂,会气绝身亡,即使我把它放到窗外,它也不会再飞翔,注定要化作尘埃了。我和它,两败俱伤。
我以为疼痛会像闪电一样消逝的,然而我错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到了晚饭的时候,我的拇指仍然锥心刺骨的疼。天刚黑,我便钻进被窝,想着进入梦乡了,就会忘记疼痛。然而辗转着熬到深夜,疼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像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打开灯,察看伤处。我想蜜蜂留在我手指上的蜂针,一定毒素甚剧,而我拔蜂针时,并没有用镊子,大约拔得不彻底,于是拿出一根缝衣服的针,划了根火柴,简单地给它消了消毒,将针刺向痛处,企图挑出可能残存着的蜂针。针进到肉里去了,可是血却出不来,好像那块肉成了死肉,让我骇然。想到冷水可止痛,我便拔了针,进了洗手间,站在水龙头下,用冷水冲击拇指。这招儿倒是灵验,痛感减轻了不少,十几分钟后,我回到了床上。然而才躺下,刚刚缓解的疼痛又傲慢地抬头了,没办法,我只得起来。病急乱投医,一会儿抹风油精,一会儿抹牙膏,一会儿又涂抗炎药膏,百般折腾,疼痛却仍如高山的雪莲一样,凛冽地开放。我泄气了,关上灯,拉开窗帘,求助于天。
已经是子夜时分了,如果天气好,我可以望见窗外的月亮,星星,可以看见山的剪影。然而那天阴天,窗外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人的心真是奇怪,越是看不见什么,却越是想看。我将脸贴在玻璃窗上,瞪大眼睛,然而黑夜就是黑夜,它毫不含糊地将白日我所见的景致都抹杀掉了。我盼望着山下会突然闪现出打鱼人的渔火,或是堤坝上有汽车驶过,那样,就会有光明划破这黑暗。然而没有,我的眼前仍然是沉沉的无边的暗夜。
我已经很久没有体味这样的黑暗了。都市的夜晚,由于灯火的作祟,已没有黑暗可言了;而在故乡,我能伫立在夜晚的窗前,也完全是因为月色的诱惑。有谁会欣赏黑暗呢?然而这个伤痛的夜晚,面对着这处子般鲜润的黑暗,我竟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动,身上渐渐泛起暖意,有如在冰天雪地中看到了一团火。如今能看到真正的黑暗的.地方,又有几处呢?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其实黑暗是洁净的,那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繁华,亵渎了圣洁的黑暗。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如果我们放弃梦想,不断地制造糜烂的光明来驱赶黑暗,纵情声色,那么我们面对的,很可能就是单色调的世界了。
我感激这只勇敢的蜜蜂,它用一场壮烈的牺牲,唤起了我的疼痛感,唤起了我对黑暗的从未有过的柔情。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
迟子建的散文 篇2
又是年终的时候了,我写字台上的台历一侧高高隆起,而另一侧却薄如蝉翼,再轻轻翻几下,三百六十五天就在生活中沉沉谢幕了。
厚厚的那一侧是已逝的时光,由于有些日子上记着一些人的地址和电话,以及偶来的一些所思所感,所以它比原来的厚度还厚,仿佛说明着已去岁月的沉重。它有如一块沉甸甸的砖头,压在青春的心头,使青春慌张而疼痛。
发明台历的人大约是个年轻人,岁月于他来讲是漫长的,所以他让日子在长方形的铁托架上左右翻动,不吝惜时光的消逝,也不怕面对时光。当一年万事大吉时,他会轻轻松松地把那一摞用过的台历捆起,随便扔到什么地方让它蒙尘,因为日子还多得是呢。而对于中老年人来说,看着那一摞摞用过的台历,也许会有一种人生如梦的'沧桑感。
于是想到了撕日历。
小的时候,我家总是挂着一个日历牌,我妈妈叫它“阳历牌”,我们称它“月份牌”。那是个硬纸板裁成的长方形的彩牌,上面是嫦娥奔月的图画:深蓝的天空,一轮无与伦比的圆月,一些隐约的白云以及袅娜奔月的嫦娥飘飞的裙据。下面是挂日历的地方,纸牌留着一双细眯的眼睛等着日历背后尖尖的铁片插进去,与它亲密的吻合。那时候我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撕日历。早晨一睁开眼,便听得见灶房的柴禾噼啪作响,有煮粥或贴玉米饼子的香味飘来。这基本上是善于早起的父亲弄好了一家人的早饭。我爬出被窝的第一件事不是穿衣服,而是赤脚踩着枕头去撕钉在炕头被架子一侧的月份牌,凡是黑体字的日子就随手丢在地上,因为这样的日子要去上学,而到了红色字体的日子基本上都是星期天,我便捏着它回到被窝,亲切地看着它,觉得上面的每一个字母都漂亮可爱,甚至觉得纸页泛出一股不同寻常的香气。于是就可以赖着被窝不起来,反正上课的钟在这一天成了哑巴,可以无所顾忌地放纵自己。有时候父亲就进来对炕上的人喊:“凉了凉了,起来了!”
迟子建的散文 篇3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一般来说,女人的手都比男人的要小巧、纤细、绵软和细腻。不是常常有人用“纤纤素手”、“十指尖尖如细笋”来形容女人的手吗?
旧时代女人的手真正是派上了用场。纺织、缝补、浆洗、扯着细长的麻绳纳鞋底、擦锅抹灶、给公婆端尿盆、为外出打工的男人打点行装、洗尿布等等,真是不一而足。当然也有耽于刺绣、抚琴而歌、拈扇捕蝶的小姐的手,但那不是大多数女人的手的命运,所以也就略去不计了。
女人的手虽然备受辛劳,但很奇怪它们总是保持着女性的手应有的本色,灵巧而充满光泽。看许多古代的仕女图,画得最美的不是眼睛和嘴,而是那一双双安然垂在胸前的手。它们光滑美丽,像玉一般荧荧泛光。几百年过后,再看那画中的女人,只感觉那手充满灵性地又要动起来,仿佛又要去挑油灯的灯花,又要撩开竹帘看一眼她屋里的男人,又要到河边去竜竜窣窣淘米一样。
女人的手是经久不衰的。
现在的女人不必那么辛苦了。但是她们照例要下厨房,要照顾小孩子。她们仍然要洗衣、淘米、切菜、站在煤气灶前将葱花撒到沸油中爆响。若是她们有好心情,她们还要编织毛衣、裁剪、布置居室等等。她们用手使屋子一尘不染,连窗台上莳弄的花卉的叶片也纤尘不染,家里的空气真正是透明的。女人在忙碌这些的时候就丢掉了一些时光,她们的额头和眼角会悄悄起了皱纹,发丝的光泽不似往昔,但她们的手却仍然有别于男人,即使粗糙也是一种秀气的粗糙。
于是我便想,女人的手为什么不容易老呢?我想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它们经常接触蔬菜水果、花卉植物和水的缘故。女人们在切菜的时候,柿子那猩红的汁液流了出来、芹菜的浓绿的汁液也流了出来、黄瓜的清香汁液横溢而出、土豆乳色的汁液也在刀起刀落之间漫出。它们无一例外地流到了女人的手上,以丰富的营养滋养着它们,使它们新鲜明丽。女人的手在莳弄花卉和长绿植物时必然也要沾染它们的香气和灵气,这种气韵是男人所不能获得的。女人大都爱水,米浆、洗衣水的每一次浸泡都使得手获得一次极好的滋润。
我这样说,并不是鼓励女人都下厨房。可是不下厨房的女人有味道吗?
女人的手不容易老的另一个原因,我猜想是因为眼泪的滋养。女人爱哭,很少有人会任泪自流到脖颈衣襟而不管不顾,也很少有人会像古典小说中的女人一样拈着手帕擦泪,女人哭起来大多是“鼻涕一把泪一把”,手也就适时而来,一把一把地在脸颊擦个不停。眼泪是一个人的精华,它只有在人极度悲伤和高兴的时候才夺眶而出,它对女人的手的滋养肯定不同凡响。泪水在手的表皮上慢慢地透过毛细血孔浸透在人手的内部,这时悲哀也就随之化解,青春和希望的'力量在渐渐回升,女人的手经过泪水的洗礼变得更加有活力。
以上我所揣测的两点,最好不要被医学专家看到,不然便免不了要深究我犯了如何如何的常识错误,我可不想唇红齿白地对簿公堂。何况,我对一些常识性知识的千年不变总是深怀恐惧和疑虑。
不去说它了。
忘了哪一年在一本书上看到,女人在临终前比男人喜欢伸出手来,她们总想抓住什么。她们那时已经丧失了呼唤的能力,她们表达自己最后的心愿时便伸出了手,也许因为手是她们一生使用了最多的语言,于是她们把最后的激情留给了手来表达。
我现在是这样一个女人,我用手来写作,也用它来洗衣、铺床、切蔬菜瓜果、包饺子、腌制小菜、刷马桶。如果我爱一个人,我会把双手陷在他的头发间,抚弄他的发丝。如果我年事已高很不幸地在临终前像大多数女人一样伸出了手,但愿我苍老的手能哆哆嗦嗦地抓住我深爱的人的手。
迟子建的散文 篇4
去年深冬,在回故乡的慢行列车上,我遇见了两个老者。他们一胖一瘦,愉快地交谈。其中的一个说,四十多年前的一个夜晚,他驾着手推车,从山上拉烧柴回家。走到半程时,天飘起了雪花。雪越下越大,到了一个三岔路口时,他习惯地上了一条路。然而走了一会儿,他发现那路越走越生,于是掉转车头,又回到岔路口。雪花纷纷扬扬的,天又黑,他分辨不出南北东西了,于是凭着直觉,又踏上了一条路。可是他越走越心虚,因为那条路似乎也是陌生的,他害怕了,又一次回到岔路口。深夜时,家人寻来了。他这才知道,他第一次踏上的路,是正确的。只不过因为雪太大,改变了路的风貌。那人说:“谁能相信,我让雪花给迷了路呢!要是搁现在,可能吗?”他指着车窗外的森林说:“看看,这雪一年比一年小,风一年比一年大,这还叫大兴安岭吗?”
透过车窗,我看见稀疏的林地上,覆盖着浅浅的积雪,枯黄的蒿草在风中舞动。而在雪大的年份,那些篙草会被雪深深地埋住,你是看不到的。天虽然仍是蓝的,可因为雪少得可怜,那幅闪烁的冬景蛤人残破不堪的感觉。
而这样的景象,在大兴安岭,自新世纪以来,是越来越司空见惯了。
我想起童年在小山村的时候,每逢冬天来临,老天就会分派下一项活儿,等着我们小孩子来接收,那就是扫雪。那个年代的雪,真是恋人间啊!常常是三天一小场,十天一大场,很少碰到一个月没有雪的时候。雪会大到什么程度呢?有的时候,它闷着头下了一夜,清晨起来,你无法出去抱柴了,因为大雪封门了。这个时候,就得慢慢地推门,让它渐渐透出缝隙,直到能伸出笤帚,一点点地掘开雪,门才会咧开嘴,将满院子的白雪推进你的视野,有如献给你一个明朗的笑。
那个年代,不光是雪多,溪流也是多的。夏天,我们常到山上玩,渴了,随时捧山间的溪水来喝。溪水清冽甘甜,带着草木的清香,我喝的这世上最好的水,就是大兴安岭的溪水。那时植被好,雨水丰沛,因而溪流纵横。女孩们夏天洗衣服,爱到溪水旁。省了挑水,可以洗个透彻。洗衣服的`时候,蝴蝶和蜻蜓在你眼前飞来飞去的,它们的翅膀有时会温柔地触着你的脸;而溪水中呢,不仅浸泡着衣服,还浸泡着树和云的影子,好像它们嫌自己不干净,要你帮着洗一洗似的。
大兴安岭的河流,到了冬天都封冻了。柔软的水遇到零下三四十度的严寒,哪有不僵的呢?可母亲告诉我,我们家在设计队住的时候,后山上有一道泉水,冬天是不冻的。母亲说,我们后来搬家了,所以那道泉水在那座山上,究竟活了多少个冬天,她是不知道的。
大兴安岭的开发,使林木资源日渐匮乏,小时候常见的参天大树,好像都被老天召走,做了另一个世界晚祷的蜡烛,难觅踪影了。而那如丰富的神经一样遍布大地的溪流,也悄然消逝了。我已故的爱人,他曾天真地对我说:“大兴安岭全境人口不过五十多万,我看不如把所有的人口都迁出去,异地安置,做到真正的封山。几十年后,树茂盛了,溪水也充沛了,中国会留下最好的一片原始森林。”可我知道,这样的想法,无论是在他生前还是死后,都是“天上的想法”。
我怀念上个世纪故乡的飞雪和溪流。我幻想着,有一天,它们还会在新世纪的曙光中,带着重回人间的喜悦,妖娆地起舞和歌唱。
迟子建的散文 篇5
先说树脂吧,就是从红松身上流下的油,它在风中会凝固成金黄色。把它们用尖刀从树上刮下来,放进铁皮盒中,然后坐在火炉上去熬。不久,树脂熔化了,松香气也飘了出来,把这铁皮盒放在户外晾一夜,一块树脂就脱落而出。好的树脂没有杂质,水晶般透明,橙色。你们问我嘴里吃着的东西,正是它。它与口香糖一样,不能咽进肚子。当地人称它为“松树油子”。女孩子小时候没有不喜欢嚼它的。她们喜欢嚼出响来,吱喳吱喳的,像鸟叫一样。有虫牙的女孩子嚼出来的响声就格外饱满。
我脚上穿的毡靴是胡达老人送的。是狍皮做成的,又轻便又暖和。说起胡达老人,他是我来乌回镇认识的最有性格的一个人。我被大雪围困在塔城已有三天,是胡达老人赶着马爬犁把我接到乌回镇的。他七十多岁,终日穿着一件脏兮兮的山羊皮大衣,胸口处老是鼓鼓的,一个酒葫芦就掖在里面。无论他赶着马爬犁、走路抑或到供销社买东西,他总是出其不意地抽出酒葫芦,美美地呷一口,然后痛快地擤一把鼻涕,往棉裤上一蹭。他很矮、瘦,但腰不弯背不驼,牙齿也格外好,所以他走起路来像旋风一样迅捷。我到达乌回镇的当夜,他就醉醺醺地来敲门,首先申明他不是打我的主意来了(笑话,我可是他孙女辈的人!何况他即使真那样想,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接着他吹嘘说与他好过的女人个个都有姿色,牙齿比我好(他称我的灰牙齿为耗子屎),眼睛也比我明亮(他比喻说像盛满了油的灯),手也比我秀气(当时我的手已经冻裂了口)。见他如此信口开河,我便大胆地挪揄他,问他如此五短身材,女人们如何喜欢他?他便笑,半面脸抽搐着,另半面脸则肌肉僵硬(也许是酒精麻痹所致),这种笑给人一种哆哆嗦嗦的感觉,比哭还不如。他说女人们喜欢他的手艺活,他会缝狍皮坎肩,中间加上彩色丝线;会做兔皮帽子;会用桦树皮做摇篮、小船、盐篓、水桶和米盆。还懂得中医,女人们气血不足、月经不调、腰酸背痛的毛病他全能治得。我问是针灸吗?他抿了一口酒说,“是草药,山上的东西到处都是宝贝。”他还告诉我他有四个儿子,三个儿媳(大儿媳刚死),一大群孙儿。他费力掰着指头数了半晌,说是七个孙子六个孙女,总共十三个。不过他最喜欢的是二儿子家七岁的鱼纹。他接着讲鱼纹,说鱼纹与他连心,他有一次在山中倒套子时一匹马被圆木轧伤了腿,他正愁无法下山找人求救。鱼纹在家中正在炕上弹玻璃球,他突然对爸爸说,爷爷的马受伤了,爷爷下不来山了。胡达的二儿子将信将疑赶着另一副马爬犁上了山,一看果然如此。
胡达那天晚上来找我的目的是为了看我那只栗色皮箱。我想起来他接我的时候就对皮箱产生了兴趣。我就把皮箱从炕上搬到火炉旁,嗒嗒按下锁鼻子,将箱子打开。那嗒嗒两声响起的时候,他的薄耳朵也跟着微妙地颤动着。他凑近那个皮箱,先是目不转睛地看,然后便是一样一样地用手拈起里面的东西,放到眼睛下仔细地瞧。照相机、胶水瓶、微型录音机,甚至绣花睡衣都没有逃脱他的手。他看东西的时候表情格外丰富,一会儿惊讶,一会儿扫兴,一会儿又哀怨(看见睡衣的时候),一会儿又是愤怒(他不满意我把布娃娃掖在里面,认为这是要闷死她)。他见过照相机,但对微型录音机却不熟知,我便把扣形耳机塞进他的双耳,放了一段音乐给他。你们一定想不到,他最初听到音乐的时候吓得一跳老高,“哎哟”叫着,酒葫芦也被甩在地上。他说:“这音打哪儿来?”不过他听了一会儿就习惯了,当我帮他摘下耳机,他嘟嘟囔囔地对我说:“这音不好,闹。”
胡达老人看够了我的皮箱,又问我在乌回镇住多久,一个人怕不怕等等。我说要呆到开春后才走,我在城市里也一个人住,没什么害怕的。他便对我说,你要是害怕,我就唤鱼纹来跟你做伴。
他知道我是做画的,而且也见识过画家,所以对我的颜料箱一点兴趣也没有。他说几年前乌回镇来过一个画家,那个男人的手指长得跟女人一样纤细,他专画乌回镇的女人。让女人们给他做摆设(胡达的原话),然后给她们一些报酬。后来有个汉子发现画家画了自己女人的奶和屁股,就联合乌回镇的其他男人把画家揍了一通,将他赶出镇子。他说完后得意地冲我笑着,我连忙说自己对人体不感兴趣,只喜欢画风景。他挺老练地说:“景中就没个人么?”
他走后的第二天早晨,我在门口的雪地上发现了这双毡靴。我不知道是谁悄悄送来的。问邻居大嫂,她一看便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这是胡达老人的手艺。”
你们在信上问乌回镇有多大,这让我怎么描述呢?它与周围的山林河谷没有界限,完完全全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所以它显得很大。说它小,那是因为人家很少,不足百户。尤其是这样的时令,外面零下三十多度,偶尔碰见一个人在路上走,也都是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人们不在路上讲话,户外没有人语声。有时会传来牲畜的叫声,那叫声也一样是寂寥的。这里的居民过着自给自足的小日子,自己种菜和粮食。冬季的蔬菜基本以土豆、白菜和萝卜为主。它们被储藏在室外的地窖中,三九天气时要在里面生火驱寒。卫生所里只有两个医生,他们兼管打针投药。男患者打针时由男医生,而女患者打针则是女医生。据说以前只有男医生,妇女们生了病都不情愿打针(说是不愿意给男人露屁股)。没办法,乌回镇就从外面请来个女医生。这女医生很文静,单身,所以卫生所里上班时总是三个人(男医生的老婆不放心,也天天陪着来)。乌回镇还有一家商店(年轻人称为供销社,老人们则叫它合作社),冷清得很,两个店员总是面色青黄地打瞌睡。店里所卖的罐头的铁皮盒早已生锈,好像从二次大战的战壕中挖掘出的战利品。这里经常停电,所以蜡烛生意很好。那天我去买蜡烛,顺便买了两包卫生纸,然后抱着它们往店外走。遇见我的人都现出很羞怯的样子,原来卫生纸这种东西被认为是隐秘商品,不能明面拿着。当地的妇女去买它时总是提着个布兜,男顾客在场她们就去看别的商品,买时躲躲闪闪的,真是有趣。
你们问照片左上角那串草编铜钱,它是鱼纹送给我的。他用这东西换走了我的带小镜子的胭脂盒。鱼纹是自动找上门来的。记得是某一个中午,我刚吃完饭,正守着炉子烤瓜子,一个小孩子推门进来了(我像当地人一样不锁门),他就是鱼纹。他穿件蓝布棉猴,两个脸蛋冻得通红,吊着一串清鼻涕。他进了门口被热气给熏了个激灵,然后他开始嗤溜嗤溜地把鼻涕吃到肚子里,这才开口跟我说话。他说:“我能换你的东西吗?”我问:“你是谁?”“鱼纹呀。”他挺骄傲地说着,仿佛我到了乌回镇没听说过他,是大逆不道的。我便笑了。鱼纹像老熟人一样脱掉棉猴,从怀中取出一串草编的铜钱,对我说:“它不能当真的钱用,可是比真的钱好看。是我编的,一共二十一个钱。”我问他想换我的什么东西,他便挺老练地说他得先看看我的货。我便把一些零碎东西拿给他,后来他就对胭脂盒产生了兴趣。鱼纹个头很矮,跟他爷爷一样是薄耳朵,不过眼睛又黑又大。他告诉我他家里养着两头猪,一只羊,九只鸡,这些家禽一到春节前都将被宰了过年,只留下一只打鸣的公鸡。他比他爷爷还善谈。接着他问我在乌回镇过年吗?我说当然。鱼纹就乐了,问我大年三十晚上他要是来给我磕头拜年,我会不会给他压岁钱?我说那是自然了。鱼纹便显得欢欣鼓舞的,他在我的屋子里走来走去,给我讲一些他从老辈人那儿听到的鬼怪故事。黄昏的时候,胡达老人来了,他一进屋就说:“鱼纹,我就知道你上这儿来了,一来了外人你就来换东西。你换了啥?”
鱼纹笑嘻嘻地打开那个胭脂盒。胡达老人嗔怪道:“打小就花心,弄个胭脂饼子做啥?”
后来我从邻居口中得知胡达独居,除了年节之外,平素很少到儿子家去。乌回镇若是来了客人,只要是冬季来,一般都由胡达老人接送。雪爬犁在山中抄着近路走,会省去许多时间。不管什么人物来,胡达最有兴趣的就是看人家带的东西,大约这与他是个手艺人有关。我还得知他少年时学过戏,跟过戏班子。他母亲是个红角,有次在南方的一个水乡小镇唱戏,被当地衙门掌印的人看上,活活地给抢到府上。那人这边强行纳妾,那边差人将胡达的爹悄悄装进麻袋,活活地给扔进河里溺死。从此胡达就失去了双亲,他到处流浪,拉过黄包车,给人修过脚,当过厨师。最后他从南方跑到北方,哪里人少就奔哪里走,结果就在乌回镇安家落户了。胡达最听不得的便是唱戏,所以连带着对一切声音都敏感。
乌回镇的天亮得很迟。八九点钟,太陽才苍白地升起。到处都是积雪,远山近山都是白茫茫的。有时我站在窗前看别人家屋顶的炊烟,无论如何也看不清,因为那炊烟已与天色融为一体了。我手上的冻疮用冬青水洗过后已经痊愈。只不过因为少见蔬菜水果,我的口腔溃疡,吃刺激性食物时疼痛难忍。镇子里的人对我很友好,腊月家家宰猪时,人们总是请我做客。以前我特别讨厌吃猪下水,到了这里后觉得那东西是这么好吃,喝烧酒吃臭烘烘的猪大肠真是妙不可言。有一次我醉在别人家的炕上,指着人家地上的鞋子叫“船”,而擎着筷子叫“桨”,成为笑柄。至于带来的那些颜料,我真是很难说出口,我全把它们涂到乌回镇人家的炕琴上了。他们让我画荷我就画荷,要多粉我就给多粉,过年时还给他们画门神和财神,所以黄绿红三色已经用尽了。领导要是知道我下来体验生活只是画这些个东西,非要气坏不可。可这里的人喜欢我画荷花小鸟、松树仙鹤,除夕时几乎家家都贴着我画的喜气洋洋的财神爷。他们请我画东西时,总是预备下饭食,回来时又给我带来些吃的。我便想做个画匠也不错,从一个小镇到另一个小镇,只画炕琴和门神。我堕落了是吗?
鱼纹留下的那串草编铜钱被我当成装饰挂在墙上。你们问另外一些模糊的物件是什么,它们是桦皮簸箕(淘米用的)、火钩子、鸟笼子和豆角干。我失眠的毛病到这里不治自愈,每日都睡得又香又实,每天同当地人一样早早就起床了。有时我到江上去看他们捕鱼,更多的时候则是去他们那儿串门,听他们讲老掉牙的故事。这里的星光总是不同寻常的好。有时夜晚跑到屋外,仰头一望,满天的星星真叫灿烂啊。还有晚霞,这里的晚霞总是鸡血一样鲜红,同雪景形成强烈反差。
我告诉你们这里的人是如何过年的吧。他们一进腊月就开始忙年,屠宰家禽、做新衣、蒸干粮、除尘,一直忙到除夕的早上这才罢休。无论男女老少都里里外外换上新衣。老人们挂灯笼,家庭主妇忙着祭祖,小孩子则将兜里装满瓜子糖果到处跑。男孩子放鞭炮,那响声就接二连三地闪现。小女孩则挨家挨户看别人家窗户上的剪纸,看哪种图案更妖娆。我是在邻居大嫂家过的除夕,吃过满盘的饺子后,刚回到家里,门就被撞开了。一股白炽的寒气中“嗵”地跌下一个小人,不住地给我磕头,磕得真响啊,鱼纹来讨压岁钱来了。我给了他五十元钱,鱼纹将钱拿在手中,说是要买几个小礼花留待正月十五拿到他爷爷的院子里放。我便问他爷爷在哪个儿子家过的年。鱼纹一梗脖子笑着说:“还不是跟往年一样?爷爷在每个儿子家的'炕沿都沾沾屁股,然后就背着手回他自己住的房子。”
鱼纹说,胡达老人在大儿子家抽了根烟,告诉大儿子早些再找个老婆回家,不要把饭桌老是弄得油腻腻的;然后他去二儿子家,由鱼纹给他磕头。鱼纹每年磕头都会得到礼物,前些年是蝈蝈笼、鼠夹子、兔皮手套、松塔垒成的小屋子等等,今年是一条挂狗用的皮项圈。他在鱼纹家尝了一个饺子,嫌那馅不够咸。他去三儿子家吃了块糖,责备他家的灯笼没糊好,把糨子弄到明面上了,一块一块的白点跟长了癣似的;他最后到小儿子家,剥了一个花生吃,紧着鼻子说他家的酸菜缸没伺候好,有股馊味,然后皱皱眉一拍屁股就走了。
“你爷爷年年都这么过年?”我问。
“年年是这样。”鱼纹说,“他就喜欢我,每年正月十五我都去给他放花。”
正月十五的那天早晨,我还躺在炕上借着炉火的余温续懒觉,邻居大嫂忽然慌慌张张地进来告诉我,说是胡达老人没了。我不知道“没了”就是当地人对“死亡”的隐讳说法,以为胡达老人失踪了。邻居大嫂说,鱼纹一大清早起来正在摆弄礼花,忽然从炕沿栽倒在地。他的头被磕了一个包,这时他忽然说他看见爷爷快死了,爷爷正在召唤他,他就撒腿往爷爷那儿跑。胡达老人果然躺在炕上,长一声短一声地喘气。见到鱼纹来,眼睛里漫出泪水,说了个“戏”字就咽气了。
“戏?”我问。
“戏。”邻居大嫂说。
我在胡达老人的家里见到了鱼纹。他通身披孝,也许因为泪水的浸润,眼睛更显明亮。他见了我,现出一种大人才有的凄凉表情。正月十五的夜里有许多人为胡达守灵,长明灯在寒风中瑟瑟抖动。鱼纹点燃了那几簇礼花。他每放一个都要说话:
“爷爷,快看,这个花像菊花!”
“爷爷,这花跟冰凌花一样白!”
“爷爷,这个花像是在泼水!”
仿佛胡达老人真的用另外的眼睛看到了似的。我问鱼纹,胡达老人死时果真说出个“戏”字么?鱼纹点点头。我想如果不是“戏”,便是“嘻”字了。对于生命的结束来讲,“戏”和“嘻”又有多大的区别呢?
胡达老人的死,使乌回镇失去了一个有光彩的人物。我几乎天天都穿着他送我的狍皮靴,用温暖的心境来怀念他。他的手艺真是好,所有的针码都压在靴帮里了,靴口轧着一圈缜密的花边。葬礼过后,雪一场比一场大,人们几乎足不出户在家“猫冬”,只有鱼纹常常到我这里来。他通常是雪住后的早晨来,他带着一条黄狗,狗脖颈处的项圈是胡达老人最后的手艺。鱼纹跟着我学画财神和门神,他每次都带来一张白纸。我教了他一周后,他就能画个大概了。不过他总是喜欢把财神爷的胡子画得又长又飘,就像云彩一样。有时他也帮我烧水沏茶,还帮我抹炕上的灰,他勤快得很。我常常想,要是我能生一个鱼纹这样的孩子有多好。可我知道在城市里是不可能孕育出这样的孩子的。而我在乌回镇又不知不觉丧失了一次可能诞生灵性儿童的机会。
这话还得从你们收到的这张照片谈起。你们真细心,发现它的邮戳不是乌回镇的,而是出自与你们同一座城市的邮局。的确是这样,这帧一次成相的照片是我拜托一个朋友路过我们城市时寄给你们的。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那是胡达老人葬礼后的第一个星期日。那天有风,冷极了,镇子里的人传说有几个拍电影的人来了。我走出屋子,发现临江的高岗上果然有一群游动的人影。他们在拍歪歪斜斜的栅栏、木刻楞小屋以及雪爬犁和狗。我便抄着袖子凑过去看热闹。他们共有六个人,是一家海外发行制片公司拍风光片的。其中有一个穿黑色皮衣的人引起了我的兴趣。他个子不高,面目酷似我已故的父亲(红脸膛,很大的眼睛,浓眉),他说话语速极快,在工作间隙不时与他的合作者打趣。他显然也注意到了我,问道:“外地人吧?”我点点头。“写字的?”他略带鄙夷地问我,大约以为我是作家或者记者。“画画的。”我说。“哦,差不多都一样,都得用笔。”他挪揄地说,“在城里呆腻歪了,下乡揩贫下中农的油来了?”
他那无所顾忌的样子,仿佛与我相识已久。傍晚的时候,风住了,可灰云却压满了天空,气压低得很。我正在灶房中淘米,回忆着父亲生前的某些生活片断,他突然笑嘻嘻地像老朋友一样推门进来了。
“有我的饭么?”他问。
我呆立着。
“反正你也得吃饭,多做出一口就行。”他放下背囊,“而且我也会做饭。”
我便毫不客气地把围裙扔给他。我们用牛肉煮土豆,用粉丝炒酸菜,他边做菜边唱歌(这也与我父亲一样),然后我们一起吃饭。他吃饭的样子很贪婪,连菜底的汤计都不漏掉,吱吱地倾着盘子吸个溜干净。饭后,我们坐在炉火旁谈天(说些什么已经忘记了),只记得他那张少年般的脸庞,他快捷的语调以及把茶水喝得很响的样子。后来我建议他为我拍一张照片(因为我注意到他背囊中有一次成相的相机,而我又迫切想看看那个夜晚的我)。他打趣道:“吃你一顿饭,总要付出些代价。”于是我就穿着毡靴,嘴里嚼着树脂,悠闲地坐在房屋一角。当照片坠落下来后,我发现那颜色和背景都出人意料的好,就想把它寄给你们。为了使你们早些见到乌回镇的我,我让他把信连同照片带走,因为他第二天一大早要离开乌回镇,他中途转机时路过我们的城市。
接着说那天晚上的事情。我记得天落雪了,这是从窗棂微妙的嚓嚓声感觉出来的。
我们把浓茶喝淡了,所有的话语已经化为炉中灰烬的时候,他忽然温存地说:“今晚让我留下,好吗?”
我摇摇头,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他便站起来穿上大衣,笑笑说:“文化女人。”然后用手抚了一下我的头发。
我看着他,有点恋恋不舍,然而依然望着他在走向门口。我突然说:“你真像我父亲。”
“他一定是死去了。”他说。
我点点头。
他又说:“放心,路过你的城市时,我不会忘了发这封信。”
“谢谢。”这两个字彻底把他赶出门外。
那一夜我不断被恶梦扰醒。早晨起来时望着窗外飞扬的大雪,有种恍如隔世之感,我忍不住伤感地落泪了。我就如此轻易地让一个美好的夜晚付之东流。我知道他们已经离开乌回镇,那样的夜晚永远不会再来了。想起他站在灶房一边做饭一边唱歌的情景,我的泪水就汹涌无边了。后来鱼纹拿着两颗奶糖跑来看我,他说他在家里就听见我的哭声了,他说人吃了糖后就没有眼泪了。我把鱼纹抱在怀里,吻他那双神灯般的眼睛。
你们肯定要嘲笑我的多愁善感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很想念你们。我真希望你们能来乌回镇看看,虽然见不到胡达老人了,但他的坟还在,鱼纹也许会画门神和财神给你们看。当然,如果这些人物都意外错过的话,雪是绝对不会拒绝你们的。因为漫长的冬天还未结束,雪三天两头就来一场,你们来看雪吧。只是如果你们也被雪意外围在塔城,胡达老人再也不能赶着雪爬犁接你们去了。
给你们的回信就此打住吧。黎明了,我得吃点东西了。今天的早餐是烤土豆,昨夜就把土豆埋进炉火的灰烬中,现在它们早已被炯熟了,温热气犹在,极其可口,是乌回镇人都喜欢吃的一种“点心”。吃过土豆,我得去供销社买蜡烛了,因为来时买的几包已经用光了。还有,因为给你们写信,一个夜晚就这样以“不眠”而结束了,从供销社回来我得补上一个长觉。睡醒后,去一个叫郑顺才的人家,他女儿近日结婚,嫌那台作为嫁妆的缝纫机不喜气,让我去画一对鸳鸯。
迟子建的散文 篇6
在北方,一年的开始和结束都是在寒冷时刻,让人觉得新年是打着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但在这喷嚏和咳嗽声之间,还是夹杂着春风温柔的吟唱,夹杂着夏雨滋润万物的淅沥之音和秋日田野上农人们收获的笑声。
故乡是我每年必须要住一段时日的地方。在那里,生活因寂静、单纯而显得格外有韵致。八月,我回到那里。每天早晨,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打开 窗,看青山,呼吸着从山野间吹拂来的清新空气。吃过早饭,我一边喝茶一边写作,或者看书。累了的时候,随便靠在哪里都可以打个盹,养养神。大约是心里松弛 的缘故吧,我在故乡很少失眠。每日黄昏,我会准时去妈妈那里吃晚饭。我怕狗,而小城街上游荡着的威猛的狗很多,所以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手中往往要攥块石 头。妈妈知道我怕狗,常常在这个时刻来接我回家。家中的菜园到了这时节就是一个蔬菜超市,生有妖娆花纹的油豆角、水晶一样透明的鸡心柿子、紫莹莹的茄子、 油绿的芹菜、细嫩的西葫芦、泛着蜡一样光泽的尖椒,全都到了成熟期,不过这些绿色蔬菜只是晚餐桌上的配角,主角呢,是农人们自己宰杀的`猪,是刚从河里打捞 上来的野生的鱼类。这样的晚餐,又怎能不让人对生活顿生感念之情呢?吃过晚饭,天快黑了,我也许会在花圃上剪上几枝花:粉色的地瓜花、金黄色的步步高或是 白色的扫帚梅,带回我的居室,把它们插入瓶中,摆在书桌上。夜深了,我进入了梦乡,可来自家园的鲜花却亮堂地怒放着,仿佛想把黑夜照亮。
如果不是因为十月份要赴港,我一定要在故乡住到飞雪来临时。
在香港,我每天晚上跟妈妈通个电话。她一跟我说故乡下雪的时候,我就向她炫耀香港的扶桑、杜鹃开得多么鲜艳,树多么绿,等等。但时间久了,尤其进入十 一月份之后,我忽然对香港的绿感到疲乏了,那不凋的绿看上去是那么苍凉、陈旧!我想念雪花,想念寒冷了。有一天参加一个座谈,当被问起对香港的印象时,我说我可怜这里的“绿”,我喜欢故乡四季分明的气候,想念寒冷。他们一定在想:寒冷有什么好想念的?而他们又怎能知道,寒冷也是一种温暖啊!
十一月上旬,我从香港赴京参加作代会,会后返回哈尔滨。当我终于迎来了对我而言的第一场雪时,兴奋极了。我下楼,在飞雪中走了一个小时。能够回到冬天,回到寒冷中,真好。
年底,我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是艾芜先生的儿子汪继湘先生和儿媳王莎女士为我签名寄来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南行记》和《艾芜选集》,他们知道我喜 欢先生的书,特意在书的扉页盖了一枚艾芜先生未出名时的“汤道耕印”的木头印章。这枚小小的印章,像一扇落满晚霞的窗,看上去是那么灿烂。王莎女士说,新 近出版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他们都没有要稿费,只是委托新华书店发行,这让我感慨万千。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些垃圾一样的作品,通过炒作等手段,可以获得极 大的发行量,而艾芜先生这样具有深厚文学品质的大家作品,却遭到冷落。这真是个让人心凉的时代!不过,只要艾芜先生的作品存在,哪怕它处于“寒冷”一隅, 也让人觉得亲切。这样的“寒冷”,又怎能不是一种温暖呢!
迟子建的散文 篇7
盐那雪白的颜色常使我联想到雪。在北方,盐与雪正如雷与电,它们的美是裹挟在一起呈现的。
盐与雪来历不同。雪从天上来,而盐来自地下。雪的成因与低沉的云气有关,而盐的提取有两种途径,其一是多年矿物质的沉积,其二便是海水的凝结。不论它们来自天上还是人间,其形成都有一个浪漫的过程。云与海水作为雪与盐的载体,其氤氲与浩淼的气质总令人浮想联翩,谁能想到缥缈的云会幻化出那么轻盈、美丽、灿烂的雪花?谁能想到奔涌的海水会萃取出结晶的、闪着宝石一样光泽的盐粒?
是北方的寒冷引得雪花翩跹起舞,还是姿态婀娜的雪的降临赋予了北方以寒冷?反正在北方,寒冷与雪花是一对孪生姐妹,它们总是结伴而来,形影不离。尤其在北方之北方,也就是我的故乡北极村—————那个夏至时可以看到白夜的地方,每年的九月底就进入冬季了,雪花会与还没有享受够暖阳的我们不期而遇。初始的雪似乎还不大敢肯定这就是它们的落脚之地,所以雪下得很斯文,有点小心翼翼的味道。一旦它们发现这片寒冷的土地使它们毫发无损,且能保持其明艳的肤色时,它们就一改矜持的姿态,沸沸扬扬地腾空而下,把大地染得一片洁白、一片苍茫。
雪来了,天气越来越冷了。这时的北方大地寸草不生,看不到一抹绿色,所有的植物都成了寒冬的战利品,被彻底地俘虏了,无声无息。我童年记忆中的北方人的餐桌上,是看不到新鲜的绿色菜蔬的。不似现在,运输的畅通和市场经济的发达,数九天气也能吃到来自南国的蔬菜。
盐在漫漫寒冬中披着它银色的铠甲在北方闪亮登场了。它其实在秋天就亮着她的白牙向北方女人微笑了。秋季是北方人腌菜的时节。家庭主妇们把还新鲜的豆角、辣椒、芹菜、黄瓜、萝卜、芥菜等等塞进形形色色的缸里,撒上一层又一层的盐,做成咸菜,以备冬季食用。北方人爱吃的、一直以来被大张旗鼓腌制的`酸菜,更是缺少不了盐。盐被白花花地撒向缸里的时候,会发出簌簌的声响,好像盐在唱歌。在秋天,山间的蘑菇也露出毛茸茸的头了,蘑菇除了晒干外,还可以用盐腌渍在坛子里存储起来,冬天时用清水漂出它的盐份,吃起来味道仍是鲜美的。所以盐在秋季是撒向北方土地的最早的雪,它融化了,融化在菜蔬最后的清香中。如果你问一个北方人,你们的灶房里什么物件最多?我猜十有八九的人都会冲口而出:咸菜缸!的确,腌酸菜的大缸,腌萝卜和芥菜的中等型号的缸,以及腌糖蒜和韭菜花的坛子等等,就像乐池上摆放着的形形色色的乐器一样,你一进灶房它们就会扑入你的视野,并且在你不小心碰撞了它们的时候,为你奏出或沉郁或清脆的乐声。
咸菜是北方人餐桌上的“正宫娘娘”,在寒风呼啸的日子里占据着统治地位,因而北方人也较其他地区的人摄盐量大,形成了口重的习惯,似乎不多加盐的食物都是寡淡无味的。北方人对盐有种近乎崇拜的心理,认为它是力量的化身,所以民间流传着吃盐长力气的说法。那些靠力气而生活的伐木工及家庭主妇,对盐的青睐可想而知了。记得童年时看电影《白毛女》,看到白毛女在山洞里因为多年吃不到盐,而过早地白了少年头的时候,盐在我心目中还具有了乌发的作用,这印象一直延续至今,根深蒂固。现代膳食讲究低盐少糖,这与北方人对盐的巨大热情是背道而驰的。北方人心脑血管的发病率远远高于江南,其气候的寒冷与摄盐过量无疑是两大元凶。尽管如此,北方人对盐仍然像对老朋友一样紧紧相拥,人们并未将它当敌人一样警惕着,虽然冬季可以从副食品商场购得新鲜蔬菜,紫白红黄地点缀着餐桌,但在餐桌的一角,总会有几碟颜色黯淡的酱菜与之唱和着,有如一部歌剧在结尾时撒下的袅袅余音,它们呈现着旧时阳光的那种温暖与美好,令人回味。
在过去的岁月中,当我们吃着腌制的酱菜望着窗外的雪花、听着时光流逝的声音时,浓云会在深冬的空中翻卷,海水会在遥远的天际涌流。而当我们为着北方的冻土上所发生的那些故事无限感怀时,泪水便会悄然浮出眼眶。泪水一定来自大海,不然它为什么总是咸的?
因为有了寒冷,有了对寒冷尽头的温暖的永恒的渴望,有了对盐那如同情人般的缠绵和依恋,我想北方人的泪水会比南方人的泪水更咸。
迟子建的散文 篇8
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这肮脏当然缘自于我们曾经热烈赞美过的纯洁无瑕的雪。在北方漫长的冬季里,寒冷催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雪,它们自天庭伸开美丽的触角,纤柔地飘落到大地上,使整个北方沉沦于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中。如果你在飞雪中行进在街头,看着枝条濡着雪绒的树,看着教堂屋顶的白雪,看着银色的无限延伸着的道路,你的内心便会洋溢着一股激情:为着那无与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然而春风来了。春风使积雪融化,它们在消融的过程中容颜苍老、憔悴,仿佛一个即将撒手人寰的老妇人:雪在这时候将它的两重性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它的美丽依附于寒冷,因而它是一种静止的美、脆弱的美;当寒冷已经成为西天的落霞,和风丽日映照它们时,它的丑陋才无奈地呈现。纯美之极的事物是没有的,因而我还是热爱雪。爱它的美丽、单纯,也爱它的脆弱和被迫的消失。当然,更热爱它们消融时给这大地制造的空前的泥泞。小巷里泥水遍布;排水沟因为融雪后污水的加入而增大流量,哗哗地响;燕子在潮湿的空气里衔着湿泥在檐下筑巢;鸡、鸭、鹅、狗将它们游荡小巷的爪印带回主人家的小院,使院子里印满无数爪形的泥印章,宛如月下松树庞大的投影;老人在走路时不小心失了手杖,那手杖被拾起时就成了泥手杖;孩子在小巷奔跑嬉闹时不慎将嘴里含着的糖掉到泥水中了,他便失神地望着那泥水呜呜地哭,而窥视到这一幕的孩子的母亲却快意地笑起来。
这是我童年时常常经历的情景,它的背景是北方的一个小山村,时间当然是泥泞不堪的早春时光了。
我热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泥泞常常使我联想到俄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罗蒙诺索夫、柴可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蒲宁、普希金就是踏着泥泞一步步朝我们走来的。俄罗斯的艺术洋溢着一股高贵、博大、陰郁、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息,不能不说与这种春日的泥泞有关。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平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磨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在艰难的跋涉中懂得土地的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当我们爱脚下的泥泞时,说明我们已经拥抱了一种精神。
如今在北方的城市所感受到的泥泞已经不像童年时那么深重了:但是在融雪的时节,我走在农贸市场的土路上,仍然能遭遇那种久违的泥泞。泥泞中的废纸、草屑、烂菜叶、鱼的`内脏等等杂物若隐若现着,一股腐烂的气味扑入鼻息。这感觉当然比不得在永远有绿地环绕的西子湖畔撑一把伞在烟雨淳淳中耽于幻想来得惬意,但它仍然能使我陷入另一种怀想,想起木轮车沉重地辗过它时所溅起的泥珠,想起北方的人民跋涉其中的艰难的背影,想起我们曾有过的苦难和屈辱,我为双脚仍然能触摸到它而感到欣慰。
我们不会永远回头重温 历史,我们也不会刻意制造一种泥泞让它出现在未来的道路上,但是,当我们在被细雨洗刷过的青石板路上走倦了,当我们面对着无边的落叶茫然不知所措时,当我们的笔面对白纸不再有激情而苍白无力时,我们是否渴望着在泥泞中跋涉一回呢?为此,我们真应该感谢雪,它诞生了寂静、单纯、一览无余的美,也诞生了肮脏、使人警醒给人力量的泥泞。因此它是举世无双的。
迟子建的散文 篇9
现代人一提哀愁二字,多带有鄙夷之色。好像物质文明高度发达了,哀愁就得像旧时代的长工一样,卷起铺盖走人。于就是,我们看到的就是张扬各种世俗欲望 的生活图景,人们好像就是卸下了禁锢自己千百年的镣铐,忘我地跳着、叫着,有如踏上了人性自由 的乐土,显得就是那么亢奋。
哀愁如潮水一样渐渐回落了。没了哀愁,人们连梦想也没有了。缺乏了梦想的夜晚就是那么的混沌,缺乏了梦想的黎明就是那么的苍白。
也许因为我特殊的生活经历吧,我就是那么的喜欢哀愁。我从来没有把哀愁看做颓废、腐朽的代名词。相反,真正的哀愁就是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就是可以让人生长智慧、增长力量的。
哀愁的生长就是需要土壤的,而我的土壤就就是那片苍茫的冻土。就是那种人烟寂寥处的几缕鸡鸣,就是映照在白雪地上的一束月光。哀愁在这样的环境中,悄然飘入我的心灵。
我熟悉的一个擅长讲鬼怪故事的老人在春光 中说没就没了,可他抽过的烟锅还在,怎不使人哀愁;雷电和狂风摧折了一片像蜡烛一样明亮的白桦林,从此那里的野花开得就少了,怎不令人哀愁;我期盼了一夏天的园田中的瓜果,在它即将成熟的时候,却被早霜断送了生命,怎不让人哀愁;雪来了,江 封了,船停航了,我要有多半年的时光看不到轮船驶入码头,怎不叫人哀愁!
我所耳闻目睹的民间传奇故事、苍凉世事以及风云变幻的大自然,它们就像三股弦。它们扭结在一起,奏出了哀愁的旋律。所以创作伊始,我的笔触就自然而然地伸向了这片哀愁的天空,我也格外欣赏那些散发着哀愁之气的作品。我发现哀愁特别喜欢在俄罗斯落脚,那里的森林和草原似乎散发着一股酵母的气息,能把庸碌的生活发酵了,呈现出动人的诗意光泽,从而洞穿人的心灵世界。他们的美术、音乐和文学,无不洋溢着哀愁之气。比如列宾的《伏尔加河纤夫》、柴可夫斯基的《悲怆交 响曲》,艾托玛托夫的《白轮船》、屠格涅夫的《白净草原》、阿斯塔菲耶夫的《鱼王》等等,它们博大幽深、苍凉辽阔,如远古的牧歌,凛冽而温 暖。所以当我听到苏联解体的消息,当全世界很多人为这个民族的前途而担忧的时候,我曾对人讲,俄罗斯就是不死的,它会复苏的!理由就就是:这就是一个拥有了伟大哀愁的民族啊。
人的`怜悯之心就是裹挟在哀愁之中的,而缺乏了怜悯的艺术就是不会有生命力的。哀愁就是花朵上的露珠,就是撒在水上的一片湿润而灿烂的夕照,就是情到深处的一声知足的叹息。可就是在这个时代,充斥在生活中的要么就是欲望 膨胀的嚎叫,要么就是麻木不仁的冷漠。此时的哀愁就像丧家犬一样流落着。生活似乎在日新月异发生着变化,新信息纷至沓来,几达爆炸的程度,人们生怕被扣上落伍和守旧的帽子,疲于认知新事物,应付新潮流。于就是,我们的脚步在不断拔起的摩天大楼的玻璃幕墙间变得机械和迟缓,我们的目光在形形色色的庆典的焰火中变得干涩和贫乏,我们的心灵在第一时间获知了发生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的新闻时却变得茫然和焦渴。
在这样的时代,我们似乎已经不会哀愁了。密集的生活挤压了我们的梦想,求新的狗把我们追得疲于奔逃。我们实现了物质的梦想,获得了令人眩晕的所谓精神享受,可我们的心却像一枚在秋风中飘荡的果子,渐渐失去了水分和甜香气,干涩了、萎缩了。我们因为盲从而陷入精神的困境,丧失了自我,把自己囚禁在牢笼中,捆绑在尸床 上。那种散发着哀愁之气的艺术的生活已经别我们而去了。
就是谁扼杀了哀愁呢?就是那一声连着一声的市井的叫卖声呢,还就是让星光暗淡的闪烁的霓虹灯?就是越来越眩目的高科技产品所散发的迷幻之气呢,还就是大自然蒙难后产生出的滚滚沙尘?
我们被阻隔在了青山绿水之外,不闻清风鸟语,不见明月彩云,哀愁的土壤就这样寸寸流失。我们所创造的那些被标榜为艺术的作品,要么言之无物、空洞乏味,要么迷离 傥荡、装神弄鬼。那些自诩为切近底层生活的貌似饱满的东西,散发的却就是一股雄赳赳的粗鄙之气。我们的心中不再有哀愁了,所以说尽管我们过得很热闹,但内心就是空虚的;我们看似生活富足,可我们捧在手中的,不过就是一只自的空碗罢了。
迟子建的散文 篇10
午夜失眠,索性起床望窗外的风景。
以往赏夜景,都不是在冬季。春夜,我曾望过被月光朗照得荧光闪闪的春水;夏夜,我望过一叠又一叠的青山在暗夜中呈现的黝蓝的剪影;秋夜,曾见过河岸的柳树在月光中被风吹得狂舞的姿态。只有冬季,我记不起在夜晚看过风景。也难怪,春夏秋三季,窗户能够打开,所以春夜望春水时,能听见鸟的呜叫:夏夜看青山的剪影时,能闻到堤坝下盛开的野花的芳香;秋夜看风中的柳树时,发丝能直接感受到月光的爱抚,那月光仿佛要做我的一绺头发,从我的头顶倾泻而下,柔顺光亮极了。而到了寒风刺骨的冬季,窗口就像哑巴一样暮气沉沉地紧闲着嘴,窗外除了低沉的云气和白茫茫的雪之外,似乎就再没什么可看的了了。
雪山东侧的那簇灯火先自消失了。是凌晨一时许了,想必挖沙人已停止了夜战,歇息去了,而南侧的那簇灯火仍如白莲一样盛开着。我盯着那灯火,就像注视着挚爱的人的眼睛一样,以往归乡,我在小路上散步总是有爱人陪伴。夏季时,我走着走着要停下脚步,不是发现野粟子了,就是被姹紫嫣红的野花给吸引住了。我采了野果,会立刻丢进嘴里。爱人笑我、是个“野丫头”。有时蚊子闹得凶狂,我就顺手在路边折一根柳枝,用它驱赶蚊子。而折柳枝时,手指会弥漫着柳枝碧绿而清香的汁液。那时我觉得所有的风景都是那么优美恬静,给人一种甜蜜、温馨的感觉。可自从爱人因车祸而永久地离开了我,我再望风景时,那种温暖和诗意的感觉已荡然无存。当我孤独一人走在小路上时,我是多么想问一问故乡的路啊:你为什么不动声色地化成了一条绳索,在我毫无知觉的时候扼住了他的咽喉?你为什么在我感觉最幸福的时候化成了一支毒剑,射中了我爱人的那颗年轻的心?青山不语,河水亦无言,大自然容颜依旧,只是我的心已苍凉如秋水。以往我是多么贪恋于窗外的好山好水,可我现在似乎连看风景的勇气都没有了。
我很庆幸在这个失眠的冬夜里,又能坦然面对窗外的风景了。凌晨两点多,南侧雪山的灯火也消失了。三座雪山没有因为灯火的离去而黯淡,相反,它们在星光下显得更加的挺拔和光华。当你的眼睛适应了真正的黑暗后,你会发现黑暗本身也是一种明亮。仰望天上的星星,我觉得它们当中的哪一颗都可以做我身边的一盏永久的神灯。而先前还如花一样盛开的人间灯火,它们就像我爱人的那双眼睛一样,会在我为之无限陶醉时,不说告别,就抽身离去。雪山沐浴着灿烂的星光,焕发出一种孤寂之美。那隐隐发亮的一道道雪痕,就像它浅浅的笑影一样,温存可爱。凌晨四时许,星光稀疏了,而天却因为黎明将至呈现着一股深蓝的色调,雪山显得愈发得壮美了。我想我在望雪山的时候,它也在望我。我望雪山,能感受到它非凡的气势和独特的美;而它望我的房屋,是否只是一头牛的影子?而我只是落在这牛身上的一只飞蝇?
我还记得1998年河水暴涨之时,每至黄昏,河岸都有浓浓的晚雾生成。有一天我站在窗前,望见爱人从小路上归家。他的'身后是起伏的白雾,而他就像雾中的一棵柳树。那一瞬间,我有一股莫名的恐慌感。觉得这幻象一样的雾似乎把爱人也虚幻化了,他在雾中仿佛已不存在。现在想来。死亡就像上帝撒向人间的迷雾,它说来就来,说去就去。它能劫走爱人的身影,但它奈何不了这巍峨的雪山。有雪山在,我的目光仍然有可注视的地方,我的灵魂也依然有可依托的地方。
我感谢这个失眠的长夜,它又给予了我看风景的勇气。凌晨的天空有如盛筵已散,星星悄然隐去了,天空只有一星一月遥遥相伴。那月半残着,但它姿态袅娜,就像跃出水而的一条金鱼。而那颗明亮的启明星,是上帝摆在我们头顶的黑夜尽头的最后一盏灯,即使它最后熄灭了,也是熄灭在光明中。
迟子建的散文 篇11
虽然哈尔滨的夏天足够凉爽,但我还是喜欢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放下笔来“歇伏”。这时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读书。我会把插在书架中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打量个周详,如同皇帝选妃一样,抽出想读的,放在沙发旁和枕边。被选中的既有那些散发着微微霉味的、可以一读再读的老书,也有外表光鲜漂亮、漫溢着油墨芬芳的新书。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经过了漫长岁月淘洗后仍然能流传下来的文字,总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在浏览了两本空洞乏味、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我已打算重温《聊斋志异》的诡谲、奇异之美了。那里的神仙鬼怪在我眼中是有血有肉的。在电闪雷鸣的夏日,读这样的书无疑就是聆听天籁之音。
由于搬家后没有给书做细致的分类,所以很多书都是乱插的。我在取《聊斋志异》的时候,发现了相挨着它的`《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这是著者王观泉先生三年前所赠的,我记得爱人在那年春天离开我的最后一个夜晚,读的就是这本书。
书页上一定留有我用肉眼看不见的爱人的指纹,所以打开它的时候,那一幅幅绚丽的画面,在我眼里就是天堂的圣景图。
最先打动我的,是一组《丽达与天鹅》图画。丽达与天鹅的故事,是最传奇的爱情故事。天神宙斯有一天在神山上,看到身下的斯巴达草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丽达。宙斯爱上了丽达,为了摆脱天后赫拉的控制,他变成一只天鹅,飞向人间,与丽达相爱,并生下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海伦与特洛伊战争的故事,比丽达与天鹅的故事还要著名。
在对《丽达与天鹅》这个神话的演绎上,我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柯勒乔的过于甜美,达芬奇的太圆熟了,而达利表现的天鹅充满了激情和力量,它那富有质感的展开的双翼,是那么的刚健和柔美,充分体现了宙斯飞临人间、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内心的狂喜。
在这本书中,既可看到威廉琼斯表现的爱上自己倒影、最终化作水仙花的美少年纳西索斯,也可以看到鲁本斯以表现众女神为了争夺金苹果而引起祸端的《帕里斯的裁判》以及波提切利描绘的以色列民族女英雄《朱提斯》。还有充满了阴郁之气的伦勃朗的《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竖琴》,灰黑的画面除了衬托了疯子扫罗内心的矛盾和焦虑,也把竖琴的凄美展现无疑。我觉得在描写音乐对人的影响的深刻性上,这则神话无疑是登峰造极的。
在书将结尾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舞蹈着的莎乐美。2000年秋天,我曾经在都柏林的皇家剧院看过王尔德的话剧《莎乐美》。
《莎乐美》是写施洗者约翰死亡的故事的作品。希律王娶了弟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约翰对此反对,惹恼了希律王,被关进监牢。莎乐美是希罗底的女儿,她美丽而富有才情,传说她向约翰表达过爱情,但遭到了拒绝。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莎乐美被邀跳舞,为希律王助兴,莎乐美不从。希律王就许诺莎乐美,如果她当众舞蹈,就可以让她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情。于是,莎乐美跳起舞来,舞毕,她要求希律王割下约翰的头给她,她终于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唇。在约翰的头即将落地的时候,莎乐美感慨道:多美的夜色啊!
是啊,用这句台词来概括这本书的气质再合适不过了。欧洲那些美妙的神话和传说,当它们凝固在画面中的时候,它们就是人类艺术天空中最迷人的夜景。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所以王观泉先生在赠言中这样写道:
此书起笔于1953年,时为23岁当大兵时。但虽戎装披身,心中想的是保卫和平,使中国乃至世界宁静。匆匆近半个世纪流逝,这才发现世界其实一点儿也不太平。书虽然漂亮,2002年垂暮之年的我已经对世道不感兴趣了,只是愿意比我年轻的你及与你相似的中青年们,能如我在起笔写此书时一样好心情,赏析美。
王观泉先生晚年患有严重的眼疾,一再手术,如今他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的视线也极为微弱。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我想爱人能够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样的一本书上路,踏着这样的夜色归去,实在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带着美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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