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读书心得

2022-06-20 长恨歌

  当我们经过反思,有了新的启发时,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想法。那么要如何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恨歌》读书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长恨歌》读书心得1

  读书一定要读完,不然你不会读到书的精髓,读到书的精华。就像小时候读《水浒》,读的时候十分的吃力,捏着鼻子读下去,有一种要死的感觉,但是读到最后,读到李逵战死沙场依然对宋江大哥哥忠心耿耿的时候,幼小心灵突然有了一种震撼,一种凄凉人生,悲哀英雄的郁闷在心中流动,由此开始对水浒有了不同印象,从而重读水浒,再读水浒的时候感情开始夹杂其中,开始可以欣赏到其中的妙处。

  《长恨歌》读的过程也是有种憋气的感觉,读起来十分的不爽快。书中处处存在着张爱玲的影子,对语言的雕刻,对剧情的设计,伏笔,对不相干内容的极尽详尽的描述,当然我慵懒昏睡。尽管这样,还是坚持着着读完,却没有预期的效果,在一种匪夷所思,甚至猥亵的情形下结束了整篇文章,让人有一种不爽快,不痛快,也可以说不理解地感觉。

  解放前的上海对于我们来说相当的遥远,也许这也是无法了解作者对旧上海雕花般的描述。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时代,而这个时代对于经历过他的人来说可能是刻骨铭心。故事的剧情就是从旧上海的繁华开始写起。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表面的日子平淡似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与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想来都是命里注定。八十年代,已是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与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最终被失手杀死,命丧黄泉。

  书中充满了复杂而又模棱两可的描述,故事情节缺少根基,人物性格特点不清晰,文章围绕主人公进行描写,过分强调主人公的特点,结果性格特点均没有表现出来。故事情节也有点半信半疑,年过50的人与20余岁的人保持着一种暧昧的关系,并因此让主人公结束了生命,让人哭笑不得。堂而皇之,狗肉上了大席。王琦瑶和女儿在一起的情节,比如相互嫉妒,就像一对姐妹一样,也让人难以理解,这样的事情怎会发生在一对母女身上?

  书中弥漫了张爱玲的文学气息。然而却没有达到张爱玲对文字,对情节的把握。看完了《半生缘》,整个人就像真的经历过了一次人生般的。尽管也是描写了一段旧时代爱情故事,但又不是一味沉迷在男欢女爱的主题里,她很冷静,很敏感,她的特点是很会讲故事。书中对爱情的曲折与深刻用恰当的文字描述了出来,让人叹为观止。可惜悲哀的是,《长恨歌》把张爱玲当作跟怀旧、泡吧一样,成为一种故作的姿态了。所以尽管《长恨歌》也达到了一定的境界,并且对旧上海繁华及弄堂的装饰进行了极致的描述,使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兴奋不已,但对我们这些不喜欢“花言巧语”的读者来说确是一种折磨。故事情节匪夷所思,人物描写不鲜明,性格特点不明显,甚至对主人公心理特点在读完后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把握,不是为该书的一大缺陷。

《长恨歌》读书心得2

  最近读完两本小说,长恨歌和活着,最初听见长恨歌这本书是在得到APP上听到的,因为我特别喜欢上海这个城市,所以对发生在上海的故事都特别感兴趣,故事写的是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以及在这40年中一个女人在这个城市中的情与爱,可怜、可悲又可叹的飘摇的一生,文章以鸽子的视角去看整个城市,最后结尾的时候,也是以鸽子的视角收尾的,我想作者只所以要这么去以这个视角去讲,1、可能觉得上海的变化太快,人都是不断更替的,只有这群鸽子是这个城市不变的事物2、或许希望在上海上海生活的人以后能像鸽子一样自由吧,而不是身不由己

  故事的开头把上海描述的非常的美丽,但是美丽中透露着压抑,是压抑中的美丽,在我看来主人公王琦瑶的性格决定了她后来的走向,刚开始她可以选择去安安稳稳的嫁一个好人家,要去争上海小姐,她和命运斗,争上了上海小姐的第三名,也可以选择安安稳稳的生活,但是她选择了去做李主任的情妇,和道德斗,李主任死后,随着时代的变迁,她离开上海后又回到了上海,回到上海后和康明逊开始一段感情,因为康明逊家庭的缘故以及自身的故事,康明逊家人也不会同意,她拿出自己的所有资产交给康明逊,在我看来王琦瑶是真心的喜欢康明逊,康明逊最后还是离开了她,她还是在和命运和道德在斗争,直到女儿微微出生后,和女儿微微斗,她的一辈子都在斗争着,但是除了斗赢了上海3小姐一时的风光后,再也没有斗赢过,一时的辉煌,一辈子的悲哀,最后被女儿朋友的男朋友为了金条而掐死她,一辈子就这么在斗争中走完了,作者在这部小说里否定了女性靠幻想靠男性,依赖爱情来改变命运的观念,女性的命运必须有自己来把握,依靠男性来改变命运只能是女性一厢情愿的不实际的幻想

  我看完之后舍不得放手,实在是太好看的一部小说,意犹未尽,上面的话这是我的一点理解

  活着应该大部分的人都读过吧,我记得我小时候看的一部电视剧叫福贵,当时不知道这就是活着改编的,只知道这个人很命苦,现在看完小说,感触更深了点,故事以第三者来倾听福贵的故事,我在看书的时候几次都想哭,最深的是第一个情节是有庆被抽血抽死的时候,第二个是苦根吃豆子死了的时候,第一次是福贵失去第一个亲人的时候,第二个是福贵失去最后一个亲人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人的命怎么这么苦,怎么这么难,福贵的生命里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最后只剩福贵和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小说写的是考验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好好的理解了一下这句话,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乐观的面对,活着就一切都是有希望的,活着就是希望,人要为了活着而活着。

  很好的两部小说,没看过的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看完会有所感,有所想。

  最后给大家再推荐一本书,王安忆的上海,对上海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长恨歌》读书心得3

  好久没有认认真真的看过书了,大脑一直处于枯涸状态。

  春节期间,百无聊赖之下就随手拿了一本书来看,是王安忆的《长恨歌》,书皮儿上写着“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翻开书往深处走去。刚看了一两节,第一节是“弄堂”,第二节是“流言”,第三节是“闺阁”。正看到第三节处,不知道是作者写的好,还是我天生的有些冲动和大脑多日未用的缘故,脑瓜子就开始胡思乱想、天马行空。脑子里全是上海弄堂的影子,就有些禁不住的想要去看上一看。想去看看那些晨曦的光,薄薄的雾,那些天窗,那些工笔画般的墙壁,还有那些绿苔,还有……想去闻闻那弄堂里的堆积出流言的东西,有混浊的空气,有薰衣草的气味,有脂粉香,有油烟味,还有那所有漂浮在流言上的东西。

  其实,真要想去看那些绿苔,那些薄雾,往往都是看不到的。那些工画般的剥落的墙已逐步被豪华的大厦所取代。思想像脱了缰的野马,一旦摆脱框框格格的束缚,就肆意奔驰。奔回到了小学课堂,是一堂语文课。那节课好象讲的是茅盾(真巧,又是茅盾)的《白杨礼赞》。老师在讲台上反复的讲,广大劳动人民是如何的如白杨树般坚强、不屈不挠,等等。现在想起来,自己倒是想去那无边的戈壁,去亲手抚摸一下那些白杨,去体会一下独身一人在旷野中、在阳光下爆晒的切肤之痛。

  人与阳光,与空气,与大地需要亲密的接触。人,本在那其中。书中的绿苔和油烟,不由得又让我想起远方的家来。我家的屋子是几间瓦房,屋前有一块不大不小的坝子。那坝子又由几块拼凑而成,有两块石头是铺就的,还有一块是水泥的。我家那地方要不久旱,要不就久雨。那块水泥坝子在雨水年复一年的冲涤下,就有一些靠墙边的地方起了薄薄的苔。一到下雨天那块地就特别滑,过往的人都绕远了走。有些着急的或嫌麻烦的仍从那儿走,总有人不小心滑倒。大人摔倒了起来骂声娘就走了,要稍小些的孩子可就有意思了。他们摔倒了不起来,就在原地坐着哭,哭得嘹嘹亮亮的,不带一丝虚假。待哭够劲了,自己起来把眼泪一抹又乐呵呵的玩去了。

  到了傍晚,家家户户的房顶上都冒着烟,有青的,有白的。从烟囱出来的烟柱一般都是保持不了多久的,慢慢的,就散了开去。小的时候,常常望着那烟出神,想着要是自己化身为烟多好,那样就可以飘得好高好远,自由自在的。整个村庄都弥漫着这些烟,它们飘呀飘的,有一些烟就飘到了城市,让外出的游子时不时的都能闻到家乡的味道。我想,像这样能引起如我般的读者的回忆的文章会越来越少,因为像这样写弄堂的东西会越来越少。很多东西是在我们经历过后沉淀在我们脑中的,不是“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经历,沉思,然后升华。

  王安忆有幸,他经历了上海的弄堂和上海,然后写了这本《长恨歌》。茅盾有幸,他经历了那些戈壁和白杨,然后有了我的神往。我们一路走来,并继续走下去。有了这些经历,我们是幸福的、无悔的。经历是一段岁月,一段人生,一笔财富。

《长恨歌》读书心得4

  《长恨歌》的第三部分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分,这是就文字表达和通篇气韵而言。

  所有的.遮遮掩掩,所有的欲语还休,在这里都呈现出一种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的意思。以前都是小打小闹,旁敲侧击,在这最后一部分,终于都云开雾散,万物归宗,文字洗练,意向准确,每一句话都说出了王琦瑶和读者的心声。

  用王安忆自己的话说:“原先它是多么不规矩呀,角角落落都是风情的媚眼,你一进去就要上它的圈套。如今,又好像是故事到了收尾部分,再嬉皮笑脸的都须正色以待,再含糊不过去,终要水落石出了。”

  读者都期盼着一个风情万种暗藏媚影的结局。

  然而,几十年前的风情还是敌不过时间的冲洗和嘲弄。

  王琦瑶先是和自己女儿毫无意义的对抗,是的,她比她女儿美,她比她女儿更懂得美的真谛,但是这真谛是用来传授和教导,用来滋养和施恩,如果用来一一对照,就显得怪异,甚至于可怜。

  此时的王琦瑶像一只一直沉睡的蝉蛹,终于决定破蛹而出,但是早已经不是她当初的世界——她毕竟不做上海小姐已经很多年。

  后来,女儿远嫁美国,她依旧和女儿的旧友玩成一片,还是因为无所寄托吧,还有那颗不服老的心。

  王琦瑶作为女人中的女人,她也许可以忍耐寂寞,但是她不能忍耐周围热闹的风景里,她不在其中。不是恨着,就是爱着,她不能被冷落在阁楼的角落里。

  她一辈子小心翼翼的藏着收着也守护着,自己的美貌和智慧,遗恨常有,来日无多。可惜的是,她正经爱过的男人都不可能给她一个一生一世的结局。

  李主任自不必说,她本就是他特地买来的金丝雀;康明逊有点可惜,不是说没有结果可惜,而是说,他的出现搅乱了本来也许可以和王琦瑶玉成的程先生——康明逊那个人自己倒是没有什么可惜的,可惜的是王琦瑶的一片真心。

  最后出现的老克腊,明明就是康明逊隔了二十年的光阴再次还魂,除了暧昧,一无用处,得到之后,又疑心自己是不是还有更好的选择。

  王琦瑶自己显然是看不到这一点的,在明明该山远水阔的时候,被挑起的一颗凡心竟然无法回到从前的优雅姿势。

  她以为这次是她自己选择的不要结果,她以为她这次甚至还有金钱打底,但是这与26岁的老克腊来说,这种交往是多么的难堪和难为情——好像他是特地来占她便宜似的,不光为了肉体还有利益。

  这次王琦瑶的主动破坏了所有的游戏规则,所有的恋爱的无法明示的朦胧和不动声色的进退,一招一式中暗藏的美好,终于全部消失。

  不是说主动或者进取有错,只不过错的是时间和这个人。聪明了一辈子的王琦瑶终于做了一回愚蠢的凡人,又或者她的阅尽千山的看破和无所保留,不是面前的这个人可以承受。

  收藏了一辈子的七窍玲珑玻璃心,交给一个凡心尤炽的人,摔碎了踢远了,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只叹人生长恨水长东。终是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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