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以人为本,人以法为天。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法制教育的手抄报内容图片大全,欢迎大家阅读!
法制宣传日宣传资料
1、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经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我国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2年对现行宪法作过四次修改。。
2、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一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全部制共同发展,体现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主人翁地位和他们之间的平等、互助合作关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经济制度。
3、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它在我国经济制度中的地位如何?
社会主义公有制又称“社会主义全部制”,是指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或劳动者集体全部的形式。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主要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全部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和主体。
4、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有哪几种?它们在我国经济制度中的地位如何?
现阶段,我国还存在着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等非公有制全部制经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并不排斥其他非主体经济的合法存在,非公有制经济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宪法第1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
5、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实行怎样的分配原则?有哪些分配方式?
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由于存在多种经济形式,在分配方式上就不可能是单一的,而是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除按劳分配这种主要的分配方式外,还有: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由此而出现凭债权取得的利息;随股份经济的产生,股份分红相应出现;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中包括部分风险补偿;私营企业雇用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会给企业主带来部分非劳动收入。
6、什么是物质文明?什么是精神文明?两者的关系如何?
物质文明是指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成果。它表现为人们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包括生产工具的改进和技术进步,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等。
精神文明是指人类改造主观世界所取得的精神成果,它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等事业的发达和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互为条件、互为前提。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最终决定着精神文明的发展程度;精神文明是物质文明的反映,对物质文明的发展有能动的反效果;二者总的发展状况是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但又不完全一致,精神文明可相对独立于物质文明而发展。
7、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有哪些?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两个方面。
(一)文化建设的内容包括: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科学事业、卫生和体育事业、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
(二)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包括:普及理想、道德、文化和法制教育,培养“四有”公民;提倡“五爱”教育,树立和发扬社会公德;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反对各种腐朽思想。
8、什么是政体?
政体又称政权组织形式,它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组成的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以实现阶级统治任务的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体制。
法制宣传教育演讲稿篇1:
同学们,你们知道在庄严而神圣的法庭上,法官为什么要穿法袍、敲法槌吗?其实,法袍、法槌是法制文化建设的 一部分,充分体现了现代法制文明建设的成果,代表了审判的开始、秩序的维持和程序的结束,体现了法庭的庄严、法官的尊严和法律的.权威,彰显出法庭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能更好地维护法庭秩序,维护法官形象,提醒诉讼参与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否则,会因为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走进违法乱纪的深渊,其中也包括青少年群体。这并非危言耸听。有的同学为了寻找上网费和维持其他方面的“高消费”,入室盗窃,像“小老鼠”般满城“打洞”偷窃财物;有的同学出于“好玩”,偷盗电缆光缆,导致多户居民电话串线……这些违法行为都是法制观念淡薄而导致的。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同学们,让我们通过各种形式向更多的人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同时,让我们自己也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争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法制宣传教育演讲稿篇2: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可是近年来,各地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增多趋势,青少年侵犯他人权益、欺凌和伤害同学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有这样一组令人怵目惊心的数据:当前国内14—25岁青少年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约为24.38%,而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押犯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15.35%。
在当前社会变革日益加剧的时代,社会现象比较复杂,各种矛盾、困惑、诱惑每天都在影响着我们。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正面临着、正发生着、正实践着各种法律行为,其行为是合法、违法还是犯法,往往只是一闪念之间。我们只有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分辩是非,识别善恶;只有学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同学们,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学习生活环境,但法律同时具有强制性和义务性,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必然的`要履行法律赋予每个人的义务。例如,在学校里讲要遵纪守法。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觉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作弊行为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才能保证在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我们青春的生命充满活力,我们精彩的未来遍布光明,为什么要让那些罪恶阻断我们追求梦想的道路,为什么要因对法律的无知折断我们飞翔的翅膀?让我们举起法律的盾牌,去抵制一切不良现象,让我们一起学法、懂法,一起守法、护法,让丑恶远离,让文明长驻,用美好的心灵净化身边的丑恶,用灵巧的双手共同创建一个美丽文明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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