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概念
质数指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换句话说就是该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的因数;否则称为合数。
根据算术基本定理,每一个比1大的整数,要么本身是一个质数,要么可以写成一系列质数的乘积;而且如果不考虑这些质数在乘积中的顺序,那么写出来的形式是唯一的。最小的质数是2。
合数概念
合数指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整数(0除外)整除的数。
合数是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数:
1、是两个大于1的整数之乘积;
2、拥有至少三个因数(因子);
3、有至少一个素因子的非素数;
4、两个或两个以上素数的乘积,可以组成一个合数,并且只可以组成一个合数。反之,一个合数可以拆分为一组素数的乘积,并且只可以拆分为一组素数的乘积。
注:“0”“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