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区的历史:
新中国成立后,杨陵行政隶属关系变化频繁。
1956年设杨陵镇。
1959年改为杨陵公社。
1979年设立杨陵特区。
1982年易名杨陵区属宝鸡市管辖。
1983年划归咸阳市。
1997年,杨陵区地域设立国家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为正厅级事业单位,省政府直属派出机构,具有地市级行政管理权和省级经济管理权。杨陵区为县级事业单位,隶属于示范区管委会。
2006年,被国家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2008年8月14日,国务院批准,同意将宝鸡市扶风县揉谷乡划归杨陵区管辖。这标志着揉谷乡正式划归杨凌示范区。
2018年10月,国务院就进一步支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若干政策作出批复(国函〔2018〕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