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一)实行学分制、学分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二分之一及以上的,及实行学年学分制(如艺术学院)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院系内定额转专业除外)。
(二)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的;
(三)应予退学的;
(四)无正当理由的。
学生转专业的办理程序及应当提交的材料:
校内转专业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安徽大学转院、系(专业)申报表》,经所在院系审核、转入院系考核同意,教务处审核,分管校长审批。
学生转专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个人转专业申请;《安徽大学转院、系(专业)申报表》。